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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05

[读后感必备] 鸿门宴读书笔记(篇二)。

随着时代的进步,书籍的类型越来越多,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文风质朴无华,但是真实的故事让人感动。阅读完书籍之后,我们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切入作品之中的细节。你有没有从作品读后感范文里得到灵感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读后感必备] 鸿门宴读书笔记(篇二)”,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昔“气吞残虏“”破釜沉舟”,终虞姬自刎乌江边,霸王掩面,乌江江水浪滔天。今又品一场《鸿门宴》,忆壮士当年称豪杰。

古往今来,成王败寇,但对我而言,西楚霸王项羽在与刘邦的楚汉之争中,却是王一般的“寇”。

《鸿门宴》的背景是项羽大破秦军。听说刘邦已出咸阳,项羽恼火万分,便攻破函谷关,直抵新丰鸿门。闻听此讯,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派人暗中告知项羽刘邦想要在关中称王。项羽得知后怒发冲冠,决定出兵攻打刘邦。面临如此险境,刘邦采用张良计策,赴鸿门谦卑地面见项羽,以求化险为夷。

一开篇,文章就以曹无伤的告密点燃了导火索,然后以项羽亚父范增的一番分析揭露了刘邦的勃勃野心,同时力主进攻。尔后,轮到项伯出场。他本是项羽一方,却不顾集体利益出卖项羽。也许项伯“素善留侯张良”,为报其救命之恩,可见他重情义。但他为了个人利益而缺乏远见是否也为项羽的败“营造”了一个重要因素呢?后来的篇目便是围绕项羽与刘邦的矛盾不断激化,表面却又风平浪静。其中最抢眼的镜头莫过于项庄舞剑和压轴出场的樊哙了。这位勇士有胆有识、忠心耿耿,不仅是一介勇夫,更有着过人的机智。寥寥几句,掷地有声,斩钉截铁,不愧被项羽赞为“壮士”。

当然,这出大戏的结尾还是以刘邦的狡猾出逃告终。

项羽也被亚父斥责:“竖子!”977139.Com

如今的放虎归山,也为项羽后来的悲惨结局埋下伏笔。可是回首项羽的所有作为,难道不算一位侠义心肠的豪杰吗?

他纵然刚愎自用、高高在上,把刘邦安排在次座;他纵然任人唯亲,对报信的项伯置之不理;他纵然有妇人之仁,不愿杀出卖自己的项伯……可仔细品读他的一生,却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古人崇尚的一个字——“义”!

他不理范增暗示,不忍杀刘邦,或许他认为刘邦是来谢罪的,胜之不武。同样是面对告密者,刘邦“力诛杀”,项羽却置之不顾;面对樊哙的无理闯入,他礼贤下士地称其为“壮士”,赐其“彘肩”。他的太多细节,令人感动而又扼腕!他的“义”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伦理观念,是一种骨气。不同的社会时代背景,不同的阶级身份,“义”的内涵本不相同。中庸有云:“义者,宜也。”可见古人何其重道义!

许多人说,刘邦脸皮厚心肠黑,而项羽正好相反,最终能不败给老谋深算的刘邦吗?因为项羽重情义,不会像刘邦一样,为了皇帝的宝座,不顾家人至亲,此可谓冷血痛心!

许多字画中,项羽被塑造成一个身材臃肿、大腹便便,身边歌姬众多,过着灯红酒绿生活的一代昏君,而我心目中的项羽,他一袭白氅,潇洒不羁。他常手执一卷兵书,又或与绝色美人虞姬抚琴、赏月、品香茗,又或坐在中军帐中,指挥百万雄师英勇抗战,光线反射在他耀眼的铠甲上,泛着不属于凡人的光泽。广袖一挥间指挥千军万马,飒爽英姿间衬眉宇英气。

易安居士赞你:“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刘邦做他的皇帝,你当你的英雄,我会永远铭记你的光辉岁月。你,“项籍,下相人也”;你,“籍曰:‘彼可取而代也’”。你,“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你,“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此刻,楚歌四面震耳膜,壮士叹息悲愤逝。怀着无限的不甘与悲愤,一代天骄西楚霸王,沉入滚滚乌江水,同时也湮没在滔滔历史长河中。那一个个无人能及的神话,气压万夫的英雄项羽伴随着金戈铁马的铿锵声与孤傲不羁的悲愤叹息声,成就了中国史册上虽褪色泛黄、却仍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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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9篇


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第一次读完作品后,我们会被书中的情节惊艳到,震撼到,读后感通过分析文章的内容让人感觉内心的感受是有依据的。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高分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及感悟500字:

自从我开始看《三国演义》,我知道了许多有趣、热血的故事。比如:桃园结义、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关羽单刀赴会、卧龙出山、长坂坡之战,以及曹操三笑引伏兵等等的故事。它也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有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因为它,我才知道许多英雄:刘备、关羽、张飞、赵云、曹操、司马懿、张辽、孙权、孙策等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汉族,名本,字贯中。别以为他很厉害,他其实是个磨墨的……他的老师乃施耐庵,他写了《水浒传》。罗贯中其他小说有:《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等等,还有话剧《赵太祖龙虎风云会》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卧龙出山”:当年蔡瑁设刀斧手埋伏,要杀刘备。伊籍告密此事,刘备一听,急忙奔逃。路上遇一抚琴老人,曰水镜先生(即司马徽),他先带刘备去了草堂,告诉刘备:“卧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这一夜,刘备兴奋得不得了。读后感·心想:若有才华堪比张良、姜子牙的人来辅佐自己,当年的誓言便可完成。次日,刘关张三兄弟初顾卧龙山庄,听农夫之言,知道了诸葛亮在卧龙岗,便骑马飞奔去了那。

第一次,只见到了诸葛亮的好友崔州平;第二次,见到了诸葛亮弟弟诸葛均和叔父黄承彦;第三次终于见到了气吐不凡、出口成章的诸葛亮。

《三国演义》乃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一生必读书目。你们大家也可看哦。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2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经常想:《三国演义》里,到底谁是英雄?

曹操是英雄吗?爸爸说他有雄才大略,善于打仗,以弱胜强,打败了袁绍,平定了北方。爸爸常把他那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挂在嘴边,说他是个大诗人。可我觉得曹操不是好人。曹操诡计多端,不讲义气。一次,曹操去他朋友家避难,听见门外传来“嚓嚓”的磨刀声,就以为朋友的家人要杀他,他便冲出门把朋友的家人全杀了,直到看见墙角捆着一头猪,他才知道他们是要磨刀杀猪。后来,他见朋友回来了,怕朋友发现自己的所为,他把朋友也杀了。曹操常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大家说,曹操坏不坏?

周瑜心胸狭窄,几次要害诸葛亮。孙权今天和刘备要好,明天又联合曹操打刘备,“桃园结义”的三兄弟都死在他手下……

妈妈说:“那关羽呢?”我想了想说:“关羽在无奈的情况下降了曹操,但曹操给他的金银绸缎他全不接受,最后他还离开曹操,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去寻找他的大哥。关羽真算得上是英雄好汉!”

再想想诸葛亮,他知恩图报,鞠躬尽瘁,足智多谋,神机妙算,料事如神;他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司马面前摆空城,威震八方,“真乃神人也”。所以,诸葛亮也是个大英雄。

其实,在《三国演义》里的英雄不止关羽和诸葛亮,但是,如果用我的标准来衡量,我认为《三国演义》里的杰出英雄也只有关羽和诸葛亮了。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读到了三国演义的第三回《八方剿董卓三英战吕布》,这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因为全部诸侯都不服董卓的管理,所以都联合在一起,准备齐心协力攻打董卓。可是在董卓的手下有一位猛将,那叫吕布。一次,他们出兵迎战吕布,可是一位将领被杀,吕布杀进军队里,好像进入无人之境一般,左厮右杀,如取探囊之物一般。下次,公孙瓒不服,亲自出马,可是被吕布杀了回来,正当方天画戟要刺到公孙瓒的时候,张飞大喝一声,和吕布大战起来,关羽和刘备都一起围着吕布厮杀,八方诸侯都看呆了。

吕布招架不住,只好逃回阵去。

读了这一篇文章我知道,做人不能十分胆小,刘关张就不是如此,他们明明知道吕布有万夫不可敌之勇,却偏偏不选择退缩,而是选择勇敢一战。而其他的将领呢?一个个在军营里对将士们又打又骂,在上战场的时候就像缩头乌龟一样。而我呢和那些将领也差不多,在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提出的一个问题,我明明可以打得起的,可是因为自己心里害怕,就不站起来发言,连班上那么多个人,却没有一个人会像我这样的。所以,我以后不应该那么胆小,应该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

这本书能交给我们许多的知识,我希望你们都一起来阅读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但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期望的情绪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资料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此刻,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个性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最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或是个“?”。

三国时期,不仅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我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到达了成功,但是透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务必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必须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6

寒假里,我利用课余时间,完完整整地把《三国演义》看了一遍,《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东汉政权瓦解后三个国家三足鼎立,相互牵制并发生战争,最终司马昭结束三国分裂状态,统一中国。在这本书里,有很多人物都是人中龙凤,聪明并且骁勇善战,但是,我最佩服和欣赏的人是诸葛亮。我对他真是赞叹不已。

诸葛亮是个将才,在军队中起到很好的领导作用。有一次他带着五千骑兵去送粮草,突然斥候赶来报道说,司马懿带领了15万大军,向西城蜂拥而来。诸葛亮身边没有可用之大将,只有2500名老弱残兵驻守城中。他身边的几位文官听到这样的紧急军情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但是诸葛亮却传令:“将旌旗尽皆隐匿,打开四个方向的城门,每个城门里派20名老兵打扮成农民的样子打扫街道。”他自己便携带着古琴和两位琴童,微笑着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的军队来到城门前,看见大门敞开,反而起了疑心,怀疑诸葛亮是诱敌深入,不敢进城,他们担心城内有埋伏,于是反而退兵40里地。这就是著名的三十六计之一——“空城计”。“空城计”是诸葛亮利用司马懿多疑的性格特征,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重要的是,这次空城计考验了诸葛亮和司马懿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诸葛亮完胜司马懿。

诸葛亮不仅聪明,而且还非常忠诚。《三国演义》中白帝城托孤这段故事说的是当时刘备病危,召诸葛亮和李严托孤。名为托孤,实为禅让,君王之位有德者得之。诸葛亮哭着说发:“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这里展示了诸葛亮对刘备以及他儿子忠贞不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在我看来,诸葛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一统天下的人才,但是他没有野心去取代刘禅,反而是一心一意地辅佐刘禅,他的忠心日月可鉴,这让我非常佩服。

最后,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让我大开眼界。古代没有汽车飞机可以快速运输各类军需用品,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书上木牛流马的介绍: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着于腹,载多而行少。从书上的叙述来看,木牛是相当于发动机的设备,流马只是个装载东西的设备,相当于汽车的车厢。在蜀地行路难的实际地理环境中,木牛流马为蜀军运输粮草做出了很多贡献。诸葛亮还自己设计了诸葛连弩,平常的弓箭只能一次射1支箭,诸葛亮改装设计后的连弩,可以连续发射10支箭,大大提高了蜀军的战斗力。

诸葛亮聪明又忠诚,而且有很强的统帅指挥本领,他是千古以来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流芳百世,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7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无双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三国演义》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他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红脸大汗,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颇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写的是忠勇无双的关于。小说多处描写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轻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东驾着小船,经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

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么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上一个大铁环。把手臂塞在铁环立,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刮开皮肉,刮开骨头上箭毒,在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柱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面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到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己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笑谈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该是“不可能会”。

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啦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去人之长,补己之短。误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俯卧“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之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作为21世纪这个款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8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那就是我们的历史名著《三国演义》。我们语文这个单元也上了其中的一个经典故事《三顾茅庐》。也正是通过这篇课文让我对三国中发生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中有很多耳熟能详的故事,其中就有我最喜欢“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这一段充分说明了关羽的武功盖世,英雄了得。你看他自告奋勇:“小将愿去取华雄人头,献于帐下。”这时的关羽身份低微。但是曹操却说:“此人敢出此打言,想必有勇略,不妨让他出阵,如不能取胜,再责不迟。”曹操命人斟了一杯热酒,让关羽喝了酒再去杀敌。关羽接了酒杯,放在桌上道:“等我斩了华雄的头,再饮不迟。”说完,提刀出账,飞身上马。只听外面鼓声大起,喊声连天,一会儿工夫,关羽就取了华雄的人头回来,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那酒还冒着热气呢!

这就是关羽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让关羽一战成名。也足以说明了关羽歼敌神速啊!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9

读完了《三国演义》,我心的满腔热血忍不住爆发出来。这一本流传古今、震惊中华的历史小说,让我真正学到许多英雄气概。在这200多个人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人就应是刘备了。

刘备身为皇家后裔,但他一点权利也没有,就是以卖草鞋为饭碗。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他认识了关羽、张飞,并三人结义,一齐干出一片事业。“不求同年同月生,只求同年同月死。”这是英雄气概们的声音。之后刘备又得诸葛亮、庞统、赵云、马超、黄忠、魏延等能人。一下子摇身一变成为君主。他统领的蜀国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富强。这就是刘备,一个会用人、有理想、有抱负、为老百姓着想的英雄。

比起刘备,他的儿子刘禅可就窝囊得多。刘备死后,诸葛亮接下大权。过了好几年,诸葛亮也死了。蜀国在刘禅的手下日日夜夜的衰退。老百姓们的生活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没有哪一个人是不叫苦不迭的。而刘禅只是在宫里吃喝玩乐,享尽酒色。最终,蜀国投降于魏国。刘禅也身败名裂了。所以大家说他是无可救药的阿斗太子。

这一组鲜明的父子比较,更能显示刘备的英雄气概。

再说关羽,他为人忠义。“只降汉,不降曹”是他在曹操的蛊惑下说出来的话,尽管曹操摆弄酒色来诱惑他。可他就是没上当。本来曹操是想用赤兔马来收买他,他也没上当,也只是把它当做寻找刘备和张飞的工具。尽管他斩颜良、文丑已经报答了曹操。可在华容道,他又因为过五关,斩六将给曹操造成巨大损失,又放了曹操,造成曹操并没死于赤壁的后果。我认为关羽是讲义的英雄。

相反,吕布这个人虽然武艺十分了得,但见利忘义,一看到董卓给他赤兔马,看到给他的金银珠宝和绝色美女,他就忘记了丁原对他的养育之恩,一刀便刺死了自己的养父,投随董卓。并帮忙董卓胡乱天下,颠倒是非,一有对董卓谋反得人,他必杀死他。最终,他获得了应有的下场。

曹操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位汉奸,阴险狡诈成为他的惯例。可他在我的心中,也是一名英雄。

[精华读后感] 寄小读者读书笔记其五


读后感,一般是指看完某一篇或者某一本书后的心得体会。作品这部作品他为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假设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对于读后感的写作技巧,你是否了解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精华读后感] 寄小读者读书笔记其五,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寄小读者》这一本书以日记的格式,给我们展现了冰心奶奶小时候发生的事情。

《寄小读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母爱。想起冰心奶奶在火车上遇见一对母女,那女儿要水喝,母亲却面目蔼然,和他说话的态度,似爱怜,又似斥责,这让冰心奶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于是在一旁暗暗哭泣。

是啊,这一件事情让我深受启发,我们在生活中离不开母爱,当我回想起过去:妈妈从不让我一个人过马路,一定要牵着我的手,不让我一个人回家,这些小事中处处充满了母爱,在过去的5年里,妈妈为了让我学得更好,从象山调到宁波,把我也带到了宁波,独自一人照顾我,给我做饭、洗衣,还每天都帮我背书包,从一楼背到7楼,难道她不累吗?不,她很累,那她为什么不让我自己背呢?因为她不想让我累,在这一次次的反问中,我感受到的母爱是多么伟大,母亲是多么重要,妈妈每天做好了自己的事情,还要来管我学习上的事情,还要陪我做作业,如果我没有妈妈,我的学习会降下许多。如果没有妈妈,我的生活不知过得怎么样。

可是冰心奶奶却从小失去母亲,但是她却没有被打倒,反而站了起来,写出了一本本、一首首的好书、好诗。

感谢冰心奶奶,他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以外的东西。

[读后感范文] 四年级西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你在写作品时有哪些思考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 四年级西游记读书笔记5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游记》是吴承恩写的唐僧师徒五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五人分别为唐僧、孙悟空、白龙马、猪悟能、沙悟净。

这五人里孙悟空武力最强。唐僧善良一心向佛,猪悟能贪吃、好色,沙悟净宽厚、老实。

小说里讲了孙悟空出世以后成为了美猴王并拜师学艺大闹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足有五百年被唐僧救出并拜其为师傅一同西天取经一路上遇到小白龙、猪悟能、沙悟净、也收其为徒弟,谁知一些妖怪听说吃了唐僧的肉便可长生不老纷纷捉唐僧来吃可幸好有孙悟空在,他想各种办法救出唐僧与师弟,唐僧一心向善每遇到别人有难也叫来孙悟空帮忙,将别人的困难分为自己一半来为别人分忧,便是唐僧一直做的,也要求徒弟们做的。

到了西天因受难不够而再加一难,使圣经落水,最后功德圆满,孙悟空成为斗战胜佛,唐僧为旃檀功德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白龙马则复为龙身,为八部天龙。

这本书给了我们无限的幻想与坚持的信念。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模板


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读作品,让我们的脸上焕发光彩。读后感要弄懂原作,要认真思考。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盗墓笔记》的读后感模板,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2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3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

延安育才红军小学六年级刘雨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4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5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6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

文:洛翼寒。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来,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来。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章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来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山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山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7

其实很久之前就接触到了这书,第一本书第一册,第二本是第六册,总之就是乱序的那种,因为是在书店站着看的,也没有钱买(觉得老妈不太愿意给我买这种小说),书店有全套的但是有的拆封了有的还是没有拆封的,所以只能哪本拆封看哪本,看得乱七八糟的。最寒假回家心血来潮在这里搜索,于是便开始重新阅览,痴迷多天。很精彩,不过有些谜团还是没有解开,我喜欢小哥,喜欢胖子,喜欢天真,喜欢铁三角。闷油瓶,这个酷冷的小哥,颜值在线,安全感担当,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就好像嘿嘿小哥是男朋友的那种感觉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我知道会有很多情敌哈哈哈),然后最搞笑的是胖子,简直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有趣的胖子啦,这家伙是欢乐源泉,尤其是和天真在一起的时候。而吴邪,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中的一个,很真实,很相像。我不知道我说这些是在干嘛,但是我很想念他们后来,想看看十年之后,我还是怀念小哥(喜欢他啊),怀念胖子和天真,我的铁三角啊啊啊。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讲,三叔写的很不错呀。有很多话,有很多的意蕴。后续可能会再看其他相关的几本书,不过最近追这个实在是拖了很多单词没背,生物钟也全乱了,极不规律,极度放纵。明天重新开始,认真生活。再见。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8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9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0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1

当你把盗墓笔记五部从头看到尾,然后再追寻着三叔不断的更新,就会发现,这本书吸引人的是悬疑,而留给你的是感动。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每个角色都异常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 篇12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必备」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没有阅读的人生是枯燥无味的,对于作者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在作品中,作品中那些让人耳目一新的话语是时候展现出来了。那么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样才能更好地贴合原文呢?高分范文网的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1

从小便听人说《红楼梦》乃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文学独一无二的经典,听得多了,便渐渐产生了好奇,初中时,从图书馆借来阅读,怎奈才疏学浅,却无法弄懂其中意味。经过几年的学习,终于又有机会与它再续前缘,心中实在有些激动。

其实也不敢谈什么读后感,只是断章取义罢了。单单就《林黛玉进贾府》这一回来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泼皮破落户王熙凤。虽然在这一回中,她并不算是主要人物,但这是她的第一次出场,实在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王熙凤出场时,曹雪芹通过黛玉的心理活动,写出了王熙凤的与众不同:这些人个个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在那个男尊女卑,三纲五常的封建社会,王熙凤的形象无疑是不合乎那个时代的要求的,但这也正是她的独特之处。她敢于突破常规,张扬个性,也许,这也是曹雪芹想要表达出的一种愿望。其实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曹雪芹对丫鬟晴雯的描写中看出来虽然晴雯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但她敢于表达出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喜怒哀乐,真正的把自己当做一个独立的人,而不再只是主人使用的工具。虽然她最后病死在自己家中,十分凄凉,但她至少得到了宝玉她的主人最真挚的关心和爱护,她也最终为自己争取到了真正的人格。不过,我觉得王熙凤和晴雯还有所不同,虽然她们都是追求个性,但王熙凤是有强大的后台作支撑的:宠爱她的贾母,亲姑母王夫人,甚至贾宝玉也是十分敬爱她,所以她不怕,而晴雯什么都没有。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王熙凤并不是真正的要挑战世俗,可以说,她这么做只是因为恃宠而骄罢了。但王熙凤虽然泼辣,却始终把握了一个度,即在老太太喜欢的范围之内,并以适度的调皮让贾母更加喜欢她,这也体现出她真的是十分聪明。

王熙凤的聪明还表现在逢迎附和上。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当她初见林黛玉时,虽然她也许与林黛玉并没有什么感情,但还是应景地拉着林黛玉的手,为她的不幸落泪哭泣,当听到贾母说:快再休提前话。她马上转悲为喜,说着:该打,该打。正是这样的应声附和让她在人前笑语逢迎,左右逢源,也博得了老祖宗的喜爱。但这却让人们感到,她每次的热心关怀,甜言蜜语都显得不是十分真诚。

王熙凤十分聪明,有着一般女人所没有的管理才能,堪称荣国府的总经理,她生性爱张罗,喜欢在人前展示自己的才干。林黛玉进贾府后,她忙前忙后,一面问黛玉需要什么,一面又招呼婆子们,一会茶果上来,她又亲为奉果奉茶一切人想不到的,她全都安排准备的妥妥当当。在后几回中,她协理宁国府,更是风风火火,将原先懒懒惰惰的下人们组织得井井有条,将丧事办得十分圆满。这时她越发骄纵了,却也为她日后的悲惨下场埋下了祸根。

王熙凤真的十分聪明,也因她的聪明在贾府中荣耀一时,但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虽然王熙凤的结局无从考证,但从曹雪芹在前几回一从二令三人木的暗示中可以推断出,她最终被休妻,也许下场十分悲惨。87版《红楼梦》中,王熙凤死后只用了一层草席裹着,就扔出去埋了,这不禁令人唏嘘,曾经多么辉煌不可一世,最后却只落得如此下场,真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王熙凤这一辈子机关算尽,她为了自身利益,逼死尤二姐,拿着贾府钱财干些不可见人的勾当,这一切,都最终使她聪明反被聪明误,白白送了性命。

王熙凤的一生也是贾府的一个缩影,王熙凤最得意时,也是贾府无限繁华之时,当贾府最终走向没落,王熙凤便也奄奄一息,这似乎在说明,世间万物,当走向最繁盛之时,也正是在走向灭亡。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2

《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古代小说,选入中学课本的《林黛玉进贾府》一文是小说的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节选。我们可以对比的方法来学习这篇课文,一窥红楼梦的伟大成就。

丫环数量的对比

林黛玉进贾府的时候,带了两个人: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雪雁。而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如此算来,迎春等人,每人至少有十二个仆人,是黛玉的六倍。王熙凤出场时,是被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再从全书看,当时荣府上下大小主子有十四人(加惜春),总人口约有四百人,主子与仆人之比达到了1∶25.而从她们的家世看,贾林两家都是世袭王公贵族。贾赦,时袭一等将军;贾政,时任工部员外郎。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兰台寺大夫,钦点巡盐御史,林如海父亲以上曾四代袭过列侯。家世相当,门第相当,豪侈之气则有天壤之别,贾府安能不败?结局安能不惨?

人物描写的对比

王熙凤和众人之比王熙凤出场时,作者采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作手法,正当贾母说多配一料丸药时,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有曾迎接远客!。而其它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在林黛玉看来,此人实在是放诞无礼。但这恰恰突出了王熙凤在贾府中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刻划出她性格中泼辣的一面。她深受贾母的宠信,除了贾宝玉,合府再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如此说笑。正因为万千宠爱集一身,所以才敢如此恣行无忌。

王熙凤和贾氏三姐妹之比贾氏三姐妹出场时,只有轮廓描写: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而王熙凤呢,这个人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庆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一略一详,一简洁一铺陈,一高贵一庸俗,写出了贾氏三姐妹的神韵和高贵气质,暗示了王熙凤的贪婪及俗气,侧面反映出她内心世界的空虚。

王熙凤和王夫人之比黛玉去拜见贾政时,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到了吃饭时,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一携一拉,一亲切一热情,一稳重一猛浪。作者在这里突现了王熙凤的热情,而这种热情无非是一种表演,是以取悦贾母为最终目的的,体现了王熙凤的精明和狡诈。

林黛玉和贾宝玉之比宝黛相见时,两人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一个是寄人篱下,一个是混世魔王;一个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一个是率性而为,心直口快。所以尽管感觉相同,但一个只是深隐内心,另一个则是赤裸裸地表达出来。这样的描写,使环境和人物达到了完美的融合。

林黛玉对贾宝玉认识之比林黛玉从王夫人口中得知贾宝玉是一个孽胎祸根,是一个混世魔王,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所以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心想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结果一见之下,却是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何等眼熟到如此!心有灵犀,立即站到了贾宝玉一边。成为背叛封建家长、背叛封建社会的坚定同盟者。欲扬先抑,突出了林黛玉对贾宝玉的认同感。

贾宝玉和封建学士之比文中说黛玉亦常听得母亲说过,二舅母生的有个表兄,乃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这在众封建学士看来实在是荒唐之举,所以西江月中批道: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湛肖无双。宝玉无意于功名利禄,厌《四书》而喜《西厢》,避功名而趋闺房,自为封建家长所不容,也必遭封建统治者所唾弃,所以才会屡屡遭贾政责打。西江月似贬实裹,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统治阶级叛逆者的光辉形象。

通过对比,我们能一窥贾府败落的原因;通过对比,我们能一睹人物的风采,黛玉的细心谨慎、娇弱风流,宝玉的似傻如狂、离经叛道,凤姐的庸俗泼辣、张狂精明;通过对比,我们可一叹曹雪芹的笔力,人物的出场,先后适宜,详略得当,虚实兼用,不但笔法变化多姿,而且在众多人物中可使描写的重点突出。加深对文章的理解,加深对红楼梦的了解。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3

林黛玉进贾府》向我们第一次展现了贾府。贾府的环境,有着丰富文化内涵,透过院落建筑与服饰仪节,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了贾府的特点,像贾母在贾府至高无上一样,贾府透示给黛玉的是骨子里的王尊王贵,它是封建大家庭的一个样板,是一个封建上层统治者的生活写照。

对黛玉的描写,处处表现她的“步步留心时时在意”,谨小慎微的态度表现她“寄人篱下”的心境,黛玉“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只好依傍外祖母,”她有很强的自尊心,也有很强的自卑感。

凤姐一出场,满屋子全是她一个人在说话,别人都成了陪衬,她夸黛玉标致,叹黛玉命苦,对黛玉关怀备至,一切都依着贾母的心思行事,一切为了讨得贾母的欢心。她善解人意,巧手逢迎,乖巧机灵的性格和在贾府的实权地位都表现出来了。

贾宝玉生活在封建贵族家庭,处在封建正统势力的重重包围之中,这个家庭使他“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这对贾宝玉是沉重的压力,他的“愁”和“恨”正是欲求摆脱而不得的苦闷心情的表现,他的“傻”和“狂”正是在痛苦中寻求新的生活和理想,却又找不到出路。以致陷于失望和迷惘的精神状态。

最后,我们要感谢作者曹雪芹,是他一手策划了我们这次穿越时间隧道的“故园神游”。

虽是短短几页课文,却让我们得出了一个答案:《红楼梦》的:“千红一哭(窟),万艳同悲(杯)”昭示着封建制度的必然衰败,它的成功也不仅仅在于其文学价值。

想着曾在哪一回中所见的文字,我空吟着“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吾谁与逝,与吾从,渺涉茫茫,归彼大荒。”我不再只醉心于词句的优美了,而是对那个时代的悲哀有了重新认识。

了解了颦儿“孤高自许,目下无尘”背后的无奈,渐渐了解了宝玉“富贵闲人”中隐藏的叛逆。了解了那个终日以泪洗面,输掉了钗黛之争,在凄凉中香消玉殒的黛玉,如果说悲愁是东方古典女性的特点,那么黛玉无疑是悲秋的集大成者。

穿越了时空,打破了历史的界限,似乎见了她初到贾府的处处小心,步步留神,似乎望到了那个削瘦背影整日封存在那些封建礼教与各种人际的束缚中,无法理解,无法承受,尽力的躲避与应付。

她也承载了,搭上了这贾府的列车,开向了前方,不知到下一次在拿起你时,不知你是否还在前行。

《红楼梦》的真正开端应当是第三回后半部分《林黛玉抛父进京都》节其中,作者不但借黛玉之眼对贾府概状、上下人等作了一一的描述,更为其在贾府中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

黛玉到贾府来,身份是孤女投靠亲眷。因此,她为自己立下的行为宗旨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去”。这一准则在本回中即得到充分表现。作者在字里行间,无不表现了林黛玉的敏锐小心、对一切都细细观察、行为恭谨。例如在邢夫人处一节、王夫人处一节、喝茶一节,还有与宝玉相会一节。试看宝黛相会,宝玉一见她便猫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而黛玉见到宝玉时虽然也有同感,但只是“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后面的宝黛问答,黛玉只是问一答一,绝不多说一句话,并且当宝玉问“妹妹可曾读书时”,她说“不曾读...些须认得几个字”。这与前文贾母问她时她回答“只刚念了《四书》”区别何其大也。她前后不一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迎春姊妹们只“认得两个字”罢了。宝玉的痴狂与黛玉的谨慎形成强烈对比,这也为他们在后文中的爱情悲剧埋下了伏笔。

黛玉在贾府内的命运,还通过“一个翻头和尚”(即茫茫大士)的俄语有所预兆。茫茫大士说她的病“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生”。“不许见哭声”预示她“泪尽而死”的结局,而所谓“外姓亲友”自然是指她母族贾家了。但是黛玉概不听劝,孤身人了贾家,其前途可以想见。首先是她在贾家的地位。试看她进荣国府时.“却不进正门,只进了西边角门”,进门后,又是几个婆子扶她出轿,走了许多路,方到正房,冷冷清清等着的是儿个“穿红着绿的丫头”。只有贾母才给了她一点温暖,被“一把接入怀中”。贾母疼她,为的是她身世的可怜;而熙风等人跟她亲热,所为只是贾母。至于贾赦、贾政等,则都托故徽得见她。试与后文中宝钗进府相比,就可见黛玉处境之艰难了。

由此可见,黛玉在贾府中处于一个特殊而微妙的地位。一方而.由于贾母的疼爱,她得以与宝玉并肩,高出“迎探惜”之上;另一方面,她无亲无友,无财无势,为人所孤立。她特殊敏感之性格的形成,正是由她的处境所决定的。也正是因为此,方有了后文的一出出悲剧,有了这一册“伤金悼玉的《红楼梦》”。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4

虽是短短几页课文,却让我们得出了一个答案:《红楼梦》的:“千红一哭(窟),万艳同悲(杯)”昭示着封建制度的必然衰败,它的成功也不仅仅在于其文学价值。

想着曾在哪一回中所见的文字,我空吟着“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吾谁与逝,与吾从,渺涉茫茫,归彼大荒。”我不再只醉心于词句的优美了,而是对那个时代的悲哀有了重新认识。

了解了颦儿“孤高自许,目下无尘”背后的无奈,渐渐了解了宝玉“富贵闲人”中隐藏的叛逆。了解了那个终日以泪洗面,输掉了钗黛之争,在凄凉中香消玉殒的黛玉,如果说悲愁是东方古典女性的特点,那么黛玉无疑是悲秋的集大成者。

穿越了时空,打破了历史的界限,似乎见了她初到贾府的处处小心,步步留神,似乎望到了那个削瘦背影整日封存在那些封建礼教与各种人际的束缚中,无法理解,无法承受,尽力的躲避与应付。

她也承载了,搭上了这贾府的列车,开向了前方,不知到下一次在拿起你时,不知你是否还在前行。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5

《红楼梦》的真正开端应当是第三回后半部分《林黛玉抛父进京都》节其中,作者不但借黛玉之眼对贾府概状、上下人等作了一一的描述,更为其在贾府中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

黛玉到贾府来,身份是孤女投靠亲眷。因此,她为自己立下的行为宗旨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去。这一准则在本回中即得到充分表现。作者在字里行间,无不表现了林黛玉的敏锐小心、对一切都细细观察、行为恭谨。例如在邢夫人处一节、王夫人处一节、喝茶一节,还有与宝玉相会一节。试看宝黛相会,宝玉一见她便猫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而黛玉见到宝玉时虽然也有同感,但只是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后面的宝黛问答,黛玉只是问一答一,绝不多说一句话,并且当宝玉问妹妹可曾读书时,她说不曾读些须认得几个字。这与前文贾母问她时她回答只刚念了《四书》区别何其大也。她前后不一的原因,不过是为了迎春姊妹们只认得两个字罢了。宝玉的痴狂与黛玉的谨慎形成强烈对比,这也为他们在后文中的爱情悲剧埋下了伏笔。

黛玉在贾府内的命运,还通过一个翻头和尚(即茫茫大士)的俄语有所预兆。茫茫大士说她的病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生。不许见哭声预示她泪尽而死的结局,而所谓外姓亲友自然是指她母族贾家了。但是黛玉概不听劝,孤身人了贾家,其前途可以想见。首先是她在贾家的地位。试看她进荣国府时。却不进正门,只进了西边角门,进门后,又是几个婆子扶她出轿,走了许多路,方到正房,冷冷清清等着的是儿个穿红着绿的丫头。只有贾母才给了她一点温暖,被一把接入怀中。贾母疼她,为的是她身世的可怜;而熙风等人跟她亲热,所为只是贾母。至于贾赦、贾政等,则都托故徽得见她。试与后文中宝钗进府相比,就可见黛玉处境之艰难了。

由此可见,黛玉在贾府中处于一个特殊而微妙的地位。一方而。由于贾母的疼爱,她得以与宝玉并肩,高出迎探惜之上;另一方面,她无亲无友,无财无势,为人所孤立。她特殊敏感之性格的形成,正是由她的处境所决定的。也正是因为此,方有了后文的一出出悲剧,有了这一册伤金悼玉的《红楼梦》。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6

机关算尽太聪明——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王熙凤其人,城府极深。林黛玉初进贾府,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泼辣的凤姐给林黛玉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从而彰显了王熙凤在贾府的特殊地位。王熙凤爱极了名和利,她在初登场时将宝髻、珠钗、璎珞圈、玫瑰佩等首饰全部戴在身上,穿得极尽奢华富贵。也正是她内心空虚的表现。人们往往会炫耀自己所缺少的东西,而王熙凤对自己财富地位的炫耀,也突出了她对金钱名利如无底洞般的渴望。

王熙凤极擅言辞,黛玉初进贾府时,她道:“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甥女,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寥寥数语,拉拢了在场的一派人。又道:“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在贾母笑骂时,她又立刻转悲为喜。先是喜悦,再又悲伤可怜黛玉,在贾母笑骂后又忙转悲为喜,真心的情绪转变哪有那么快,王熙凤的一颦一笑倒像是一场戏,一场为讨好贾母做的戏,贾母喜爱黛玉,她便夸赞黛玉,贾母笑骂,她便转悲为喜。一言一语又拉拢在场众人,机关算尽,圆滑世故由此可见。

心较比干多一窍——林黛玉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之聪慧毋庸置疑,初进贾府时,黛玉察言观色,初见王熙凤时,黛玉只通过王熙凤的举止便推测出她在贾府的地位不凡,邢夫人留黛玉吃饭时,黛玉婉言谢绝,一番言辞有理有据又不至于让邢夫人难堪……

最值得称道的还是黛玉二谈读书,当贾母第一次谈及读书时,黛玉回答:“读过四书。”然而当黛玉问到贾府四位小姐的读书情况时,贾母只回答她们不过识得几个字罢了。黛玉听闻此言,第二次被问到读书时,便改了口,只道自己读过一年书,识得几个字。

黛玉的七窍玲珑可见一斑。其实,黛玉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寄人篱下的一种表现,人在他乡,事事小心,时时谨慎。黛玉父母早逝,无依无靠,内心的孤独落寞可想而知。贾府众人簇拥,随贾母一起来欢迎黛玉的人数不胜数,可真正关心黛玉的少之又少。王熙凤又悲又喜,好似对黛玉十分关心,却是为了讨好高高在上的贾母。满堂上下,各怀心思,黛玉丧了父母,寄人篱下,自然小心谨慎,事事顺着贾府的来,仔细琢磨贾府的规矩。黛玉孤高自许,不愿表露自己的弱势,便只得事事小心,不动声色地观察。

行为偏僻性乖张——贾宝玉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西江月》一词中对宝玉极尽批判。王夫人只道孽根祸胎混世魔王,众人的印象也只有顽劣异常极恶读书。就连《西江月》中也道“潦倒不通世故,愚顽怕读文章。”

难道宝玉就真纨绔无能,浑噩度日吗?在探春指出宝玉杜撰之后,宝玉笑道:“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偏只我是杜撰不成。”可以看出宝玉对于传统思想的不屑,对世俗观念的不认同。

古人常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宝玉偏就:“潦倒不通事务,愚顽怕读文章”;古人认为男尊女卑,宝玉偏就同姊妹一处;古人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宝玉便混迹风花雪月,不学无术。

宝玉的种种行为完全颠覆了人们的传统观念,以至于《西江月》中写道;“寄言纨绔与膏粱,莫笑此儿形状!”为封建传统礼教所不齿。

宝玉正是曹雪芹对封建世俗不满的体现,他是对传统礼教的颠覆。

历史的长河中,“叛逆者”很多,在人人都信仰地心说的时候,哥白尼便是“叛逆者”,在人们都相信人是由上帝所创造的时候,达尔文也是“叛逆者”,在全国被暴政统治之时,揭竿起义之人,都是“叛逆者”……叛逆精神尤为可贵,敢于质疑,敢于提出异议,能促使我们不断前进。

宝玉的叛逆,又何尝不是他看到了封建礼教的污秽之处?读书,读的是四书五经,为的是科举求仕;人生而平等,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却给人直接划分的尊卑等级……

人类在“反叛”中不断进步,宝玉的反叛精神,是封建礼教逐步衰落的体现,同时也寄托着作者对不为功名利禄,人人平等社会的向往。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7

《林黛玉进贾府》向我们第一次展现了贾府。贾府的环境,有着丰富文化内涵,透过院落建筑与服饰仪节,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了贾府的特点,像贾母在贾府至高无上一样,贾府透示给黛玉的是骨子里的王尊王贵,它是封建大家庭的一个样板,是一个封建上层统治者的生活写照。

对黛玉的描写,处处表现她的步步留心时时在意,谨小慎微的态度表现她寄人篱下的心境,黛玉上无亲母教养,下无姊妹兄弟扶持,只好依傍外祖母,她有很强的自尊心,也有很强的自卑感。

凤姐一出场,满屋子全是她一个人在说话,别人都成了陪衬,她夸黛玉标致,叹黛玉命苦,对黛玉关怀备至,一切都依着贾母的心思行事,一切为了讨得贾母的欢心。她善解人意,巧手逢迎,乖巧机灵的性格和在贾府的实权地位都表现出来了。

贾宝玉生活在封建贵族家庭,处在封建正统势力的重重包围之中,这个家庭使他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这对贾宝玉是沉重的压力,他的愁和恨正是欲求摆脱而不得的苦闷心情的表现,他的傻和狂正是在痛苦中寻求新的生活和理想,却又找不到出路。以致陷于失望和迷惘的精神状态。

最后,我们要感谢作者曹雪芹,是他一手策划了我们这次穿越时间隧道的故园神游。

林黛玉进贾府读后感 篇8

黛玉母亲去世,抛父进京,《林黛玉进贾府》即通过黛玉的眼睛观察到贾府方方面面的人物。

首先出场的自然是林黛玉。作者对黛玉容貌的描写共有三处:黛玉进府后,众人眼中的黛玉体弱、有自然的风流态度;王熙凤夸她“标致、气派”;宝玉眼中的黛玉美貌多情。

弃舟登岸后,黛玉乘轿来到荣国府,先到贾母房中拜见,此时贾母登场。贾母是宁荣二府备份最高的老人,因此首先介绍。之后见了邢夫人、王夫人、李纨,这几人都是略写。之后在贾母的吩咐下,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登场,作者介绍了这三人的容貌,然而因不是主要人物,故也是略写,而且是群体描写。

之后出场的是本回的主要人物--王熙凤。作者为王熙凤的出场精心设计,巧妙安排。首先,在王熙凤出场之前,黛玉已经和众人见过了面,知道贾母身边人物的状态,即“恭肃严整”,之后王熙凤“大笑”着出场,一下子烘托出王熙凤在贾母面前的特殊地位。正因为她地位高,身份特殊,所以敢采用这种“放诞无礼”的出场方式。之后作者不惜笔墨,铺排形容王熙凤的衣着和容貌。王熙凤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反映了她精神上追求不高,俗不可耐,不懂高雅;喜欢聚财敛财,人前炫耀。外貌描写中最能体现作者对王熙凤性格定位的便是“丹凤三角眼,柳叶吊稍眉”。因为在麻衣相法中,“三角眼”、“吊稍眉”是“刁钻”、“狡猾”、“淫邪”之人的特点,作者故意这样写,恰恰是为体现王熙凤刁钻、狡猾的性格。之后王熙凤对黛玉的语言描写体现了她的机变逢迎,表面上夸赞黛玉,实际上又阿谀了贾母,安慰了迎春三姐妹。她的又哭又笑也反映了她见风使舵的特点。回王夫人的语言描写,体现了她的精明能干。

之后黛玉去见贾赦、贾政,作者对此二人采用了虚写,因为这二人并未正面出场。这样处理,避免了叙述上的重复。

最后是宝玉出场,在宝玉出场前,作者已对其进行了侧面描写,通过王夫人和林黛玉母亲的描述先点出众人眼中宝玉的特点“混世魔王”、“顽劣异常”,然后宝玉正式登场,作者再铺排描述宝玉的衣着及容貌,点出黛玉眼中的宝玉“最是极好”,表现了宝玉与黛玉之间惺惺相惜,此一见面,黛玉便将前番听众人所述的宝玉其人的特点彻底推翻。

《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古代小说,选入中学课本的《林黛玉进贾府》一文是小说的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节选。我们可以对比的方法来学习这篇课文,一窥红楼梦的伟大成就。

丫环数量的对比

林黛玉进贾府的时候,带了两个人: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雪雁。而“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如此算来,迎春等人,每人至少有十二个仆人,是黛玉的六倍。王熙凤出场时,是被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再从全书看,当时荣府上下大小主子有十四人(加惜春),总人口约有四百人,主子与仆人之比达到了1∶25.而从她们的家世看,贾林两家都是世袭王公贵族。贾赦,时袭一等将军;贾政,时任工部员外郎。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兰台寺大夫,钦点巡盐御史,林如海父亲以上曾四代袭过列侯。家世相当,门第相当,豪侈之气则有天壤之别,贾府安能不败?结局安能不惨?

人物描写的对比

王熙凤和众人之比王熙凤出场时,作者采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作手法,正当贾母说多配一料丸药时,“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有曾迎接远客!’”。而其它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在林黛玉看来,此人实在是放诞无礼。但这恰恰突出了王熙凤在贾府中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刻划出她性格中泼辣的一面。她深受贾母的宠信,除了贾宝玉,合府再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如此说笑。正因为万千宠爱集一身,所以才敢如此恣行无忌。

王熙凤和贾氏三姐妹之比贾氏三姐妹出场时,只有轮廓描写:“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而王熙凤呢,“这个人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庆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一略一详,一简洁一铺陈,一高贵一庸俗,写出了贾氏三姐妹的神韵和高贵气质,暗示了王熙凤的贪婪及俗气,侧面反映出她内心世界的空虚。

王熙凤和王夫人之比黛玉去拜见贾政时,“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到了吃饭时,“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一“携”一“拉”,一亲切一热情,一稳重一猛浪。作者在这里突现了王熙凤的热情,而这种热情无非是一种表演,是以取悦贾母为最终目的的,体现了王熙凤的精明和狡诈。

林黛玉和贾宝玉之比宝黛相见时,两人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黛玉一见,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看罢,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一个是寄人篱下,一个是混世魔王;一个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一个是率性而为,心直口快。所以尽管感觉相同,但一个只是深隐内心,另一个则是赤裸裸地表达出来。这样的描写,使环境和人物达到了完美的融合。

林黛玉对贾宝玉认识之比林黛玉从王夫人口中得知贾宝玉是一个孽胎祸根,是一个混世魔王,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所以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心想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结果一见之下,却是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何等眼熟到如此!心有灵犀,立即站到了贾宝玉一边。成为背叛封建家长、背叛封建社会的坚定同盟者。欲扬先抑,突出了林黛玉对贾宝玉的认同感。

贾宝玉和封建学士之比文中说“黛玉亦常听得母亲说过,二舅母生的有个表兄,乃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这在众封建学士看来实在是荒唐之举,所以西江月中批道: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湛肖无双。宝玉无意于功名利禄,厌《四书》而喜《西厢》,避功名而趋闺房,自为封建家长所不容,也必遭封建统治者所唾弃,所以才会屡屡遭贾政责打。西江月似贬实裹,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统治阶级叛逆者的光辉形象。

通过对比,我们能一窥贾府败落的原因;通过对比,我们能一睹人物的风采,黛玉的细心谨慎、娇弱风流,宝玉的似傻如狂、离经叛道,凤姐的庸俗泼辣、张狂精明;通过对比,我们可一叹曹雪芹的笔力,人物的出场,先后适宜,详略得当,虚实兼用,不但笔法变化多姿,而且在众多人物中可使描写的重点突出。加深对文章的理解,加深对红楼梦的了解。

读书有感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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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曹文轩伯伯写的《草房子》,使我受益良多,书中既有好笑的内容,也有让人感伤和思考的内容。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我觉得他实在太可爱了,我也要像他一样聪明、勇敢。打针的时候我再也不哭了。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多看到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这就是真正的美。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教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你也一定会有所感悟和收获的。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2

半亩方塘一鉴开,

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这就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一首充满哲理、流传千古的诗——《观书有感》。

这首诗,乍一看是从景到景引发的问题,实则是给人诸多启示的诗篇,寓意深远,引人深思。

朱熹在此诗中用了暗喻的手法,把人的心灵比作那清澈见底的方形水塘,把人们从书中源源不断得到的新知识比作活水,如此绝妙的比喻令人不禁拍案叫绝!

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对人有益无害,这一点人尽皆知,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敢自称是“读尽天下好书”,原因是世界上的各类大大小小书籍难以计数,即使是那些为后人所敬仰的一代名家们,他们所读的书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古人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只有源源不断地获取新的知识,才能使自己的新思想跟上时代的脚步,否则思想就会变得腐朽,就像一潭死水一样。

那么,我就听取朱熹给我们的启示,多读一些好书,让自己的思想永远活泼,才思不绝,情操高雅吧!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3

这,是一部让人心痛、让人流泪的书。

故事的结局是悲惨的,却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仅仅因为历史的真实,它告诫我们:珍爱草原上那些可爱的生命,珍爱自然,因为那等于珍爱人类自己的家园。

漫天黄沙如滔天巨浪般狂啸而来,脖颈里裤脚里,刺骨的寒风顺着每一处缝隙拼命往身体里灌,如刀子从骨头上剐肉一般生疼。在无限辽阔的然而又让人窒息的沙漠里,人就像一株孤零零的草或一棵小树,随时可能被吞噬,生命在这里是何其弱小,就像一只掌心里的蚂蚁,稍稍用力,生命便会在一瞬间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是一个生命的禁区。

而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你能否想像到这里曾是怎样欢乐的景象,风和日丽,成群的藏羚羊在绿野上奔跑,惊起阵阵飞鸟。不远处的一条河流,清澈见底,成群的牦牛在河边饮水、嬉戏……

当人类的贪念不断膨胀时,厄运便降临了,一只只藏羚羊倒伏在罪恶的枪口下,油滑的皮被剥下,肉和骨头成了人的美餐,草原的和谐荡然无存,它在咩咩,它在哭泣……

草原上的血性男儿愤怒了。日泰,草原的儿子,一位正直的汉子,在他心中,草原和藏羚羊是天的恩赐,是神的恩赐,任何人敢违抗神,必将受到神的惩罚。于是,日泰带领一帮汉子组成巡逻队,穿行在沙漠中,顺着偷猎者留下的痕迹追踪。追踪的日子异常艰险,但没有人退缩,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抓住偷猎者,还藏羚羊一个公道。

在追捕中,一个又一个生命消逝了,只有孤零零的汽车见证了这些生命最后无力的挣扎……

最后,日泰队长和记者在雪山脚下与偷猎者不期而遇,日泰蕴藏已久的夙愿终于要了结了。然而,正义的力量面对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却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日泰队长被冲锋枪扫过,记者因为不是日泰的队员才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

然而,事情的最后出现了转机,记者在逃回北京后,写出一篇惊世骇俗的报道,所有有良知的人都被震惊了,震惊于巡逻队员的舍生忘死,震惊于偷猎者的罪不容诛,震惊于命悬一线的藏羚羊们,震惊于最后一片绿地。

茫茫草原上,藏羚羊的数量渐渐回升,一群群、一队队,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然而,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将在草原上永远地传唱下去,告诫后人:珍爱生命,珍爱自然!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4

近日得友人赠书一本,看着那醒目的题目,我忍不住开始猜测其。活着?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难道只是简单的表示一种存在一种生活吗?带着疑惑我怀着虔诚的心阅读下去,才发现书的没有我想的那么肤浅,从书中我感受到的是:活着不易,生活不易,尽管不易,但依然要活下去。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活着就是胜利。

这是一本从旧时代中国地主时期跨越到改革开放的艰难时期,主人公的命运伴随着这一大段艰难的历史时期曲折变化,中间跨越了很多异常艰难的历史时期。主人公徐福贵是个嗜赌如命的地主家少爷,被人下套把家产赌光了,不敢回家,想在外边吊死。但一想在外边死还不如回家被老爹打死呢,就回去了。我觉得这一情节还是体现了活着的重要性,再大的打击还是要坚定的面对,就算前方的路有财狼虎豹,会生吞活剥了你也要顽强走下去。

书的开端是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对着他的老牛说话引起了“我”的好奇。书中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很令我感到温暖。福贵赌光了家产,以为他老爹徐老爷会打断他的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躲在房子里,他的女儿凤霞拉着他说:“爹,你快躲起来,爷爷要来揍你了。”女儿很小就知道护着他爹,这是父女之情。“

福贵啊,赌债也是债,自古以来没有不还债的道理,我把一百多亩地还有这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明天他们就会送铜钱来,我老了,你自己挑去还债吧。”这是徐老爷在福贵赌输了家产后对福贵说的话。大多数父母是很爱子女的,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凶很严厉。这是父子之情。输光家产后老丈人敲锣打鼓的来接妻子回去。福贵心里很难受,福贵母亲说:“家珍是你的女人,不是别人的,谁也抢不走。”这句话完美的概括了夫妻之情,果然,不久,家珍就抱着儿子回来了。这是夫妻之情。儿子有庆一天天长大,家里也有了两头羊,有庆很喜欢那两头羊,天天都跑去割草了之后才去上学,后来有了人民公社,羊充了公,有庆依然风雨无阻的喂草。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感情。

这些感情是书的精髓,全书都在围绕一个“情”字,一个“情”字表现了活着的意义,活着就是为了一个“情”字,有了“情”活着才更有意义。为了“情”才会努力的活下去。这是相辅相成的,我想这应该就是《活着》想要表达的意义。

跨越了几个历史时期,就注定了平凡人的平凡日子终究会变得不再平凡。这就出现了福贵的生活有着这样的现象:看似即将会幸福起来的生活会一波三折,等待幸福的心变得支离破碎。一个个看似即将步入幸福殿堂实际背后藏着人生悲剧的剧幕,苍老了福贵那颗颤抖的心。尽管悲剧但也有欢喜。本以为妻子家珍得了软骨,即将要离自己和女儿而去,因为妻子说话已经不太能被听到了,要靠她很近才听得到,昏睡的时间越来越久。棺材都已经打好了,但家珍又重新坐起来了,活到能抱外孙才因为女儿难产伤心过度而离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这体现了活着的意义,生命如此脆弱,但一颗想要活着的顽强的心是多么的强大,强大到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一点又一点的时间。

先是老爹的离去,然后是母亲的离去,然后是儿子的离去,然后是女儿的离去,然后是妻子的离去,只剩女婿外孙子和他,但是悲剧还没有停止,女婿在工地上离去,外孙子因为吃多了豆撑死了……身边的人都死了,正如福贵自己说的:“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句话是多么的悲凉和孤独,他的心该是有多么的冰冷和寂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句平静的自我安慰的话下隐藏着多少血泪和悲痛。

福贵平静地说完了他的故事,领着他的老牛走了,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

那个年代活着不易,但那个年代的人们依然顽强的活着,更何况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平和的年代呢?还是要好好活着。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5

在刚刚过去的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做最快乐的读书人》这本书我尤其喜欢。

故事里的小明是一个喜欢阅读的小男生,读书的时候,他总是很快乐。但在成为班级读书角的擂主之后,他就陷入了保住擂主的怪圈中。他不停地阅读,弄得自己很累,甚至影响刷牙、洗脸、睡觉,成了一个书虫。最终,阅读没有了乐趣,也没有把书读透、读懂。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奶奶通过比赛的方式让他明白了,阅读的目的是让自己更快乐,所以他重新回到了快乐的阅读中来。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喜欢上了读书,无论是只有图画的漫画书,还是纯文字的故事书,我都喜欢。在书中,我跟随主人公的步伐,走过不同的国家和城市,了解了不同的风土人情,也学到了很多有趣的知识。老师说这叫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在书中,我感受着主人公的思想,故事好像发生在自己身上。有时候看到好玩的故事,我会不管别人的目光,自己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候看到主人公受了委屈和冤枉,我又会情不自禁地跟着流泪。那种全身心投入的感觉,真是令人着迷。但是自从上学期我被评为学校的阅读之星后,我的阅读就似乎带上了功利性,总是强迫自己多读一些书,多写一些阅读卡,还会因为担心看的书不够多而不肯按时睡觉,躲在床上偷偷看。读书的快乐不再来源于阅读本身,而是来自于多读书的成就感,来自于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笑容和老师的表扬。我也像小明一样失去了阅读的快乐!

直到看了《做最快乐的读书人》这本书,我才发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决定要像小明一样,回到快乐的阅读方式中来,在阅读中吸收知识,在阅读中丰富自己的思想,在阅读中得到快乐。于是我开始放慢读书的速度,只为快乐而读书,不再管自己是否能当上下一次的阅读之星了。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又爱上了读书本身。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古人说得真好,我们应该把书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高兴地和他们一起玩儿。为快乐而读书,我就是最快乐的读书人!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6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翅膀,帮助人们横渡理想的海洋;书是阳光,帮助人们照亮理想的道路。细细品味书籍,你将会得到不一样的收获。而分享好书,更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作为阳光姐姐伍美珍的小书迷,今天我就带大家走进她的短篇小说《不一样的爱》。

平行世界,原本只存在于人们梦中的一个世界却因磁场的波动从而在现实世界与幻想世界的交界处形成。平行世界里的人和现实世界里的人同名同姓,甚至连相貌都一模一样,但性格却截然相反。科学家多年的探索无果使人们渐渐忘了这件事,而偶然间,平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林小悠得到了一张可以穿梭于平行世界的磁卡,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悠来到了平行世界。在这里,小悠尝到了被爱的滋味,一句句关怀的话语令小悠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与此同时,现实世界的妈妈好像对小悠越发温柔与宽容起来,一改以往严厉的作风,甚至允许她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小悠在享受这份迟到的关爱的同时,也不免有些质疑:妈妈真的改变了吗?还是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呢?于是,出于种种疑虑和青春期的叛逆,她一次又一次地试着挑战妈妈的底线,而妈妈的耐心则在小悠的试探下被磨光了,冷战则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两人之间。心灰意冷之际,小悠又再次来到了平行世界,可她尽然发现,原来平行世界的妈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她真正的女儿,甚至拿到了她的磁卡。最终小悠还是回到了原本属于她的家。

小悠回到了家,后悔地找了妈妈,与她谈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在交流之中,母女俩才发现自己对对方的误会,一阵阵欢声笑语终于将一直隔在她们之间的那层纸给捅破了。

在现实之中,有许多这样的父母,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时不得已的严厉与苛刻也会伤透了孩子的心。但他们其实只是在乎你,哪怕方式不对,他们也还是爱你的。一个严厉但爱你的妈妈,一个放纵你却不在乎你的妈妈,作者巧妙地将她们进行对比,让我们明白了父母对你的爱并不是挂在嘴上的言语,而是对你苛刻又在暗地里心疼你,让你倍感温暖。

正因为父母们对我们的悉心教导,我们才更应该用自己可人的成绩来报答他们,令他们为你骄傲!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7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这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通过解读它,我们还能了解到当时英国社会的等级问题,经济和婚姻的关系,以及家庭和道德伦理引发的众多问题。在艰难困境之中,主人公依然敢于抗争,依然没有放弃追求平等和理想,所以说《简.爱》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世相小说,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问题,简.爱是在逆境中奋发向上、最终改变命运的伟大女性,《简.爱》这是一本现代女性觉醒启蒙之书。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从心里呐喊着,为了尊严和平等,她不屈不挠的坚持抗争、坚守善良和追求理想。简.爱在自幼父母双亡,寄养在舅妈家,受到舅妈、表哥、表妹的侮辱和谩骂、欺负也不能改变其善良的本性和追求自己理想生活的决心。

简.爱并没有因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就自暴自弃,相反她更加懂得了感恩,更加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情感,当她富有了,她没有忘记那些沿街乞讨帮助过她的人,她更是去贫困的村镇当教师,将自己的知识和善良传授给那里的孩子们,积极回报社会,她在哪里,哪里就充满阳光和温馨。在她落魄的时候,并没有放弃尊严和人格而去和有妻子的庄园主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

简.爱是充满个人魅力的一位女性,尽管地位卑微,但她敢于抗争不平等的社会,坚持追求心中理想的生活,简.爱为了争取平等地位、为了维护公道和个人尊严,而抗争、奋斗。最终不仅赢得罗切斯特的尊敬和收获甜美的爱情,也让简.爱成为世界文坛中最具魅力的女性和最经典的女性人物形象。

读了这本书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感悟爱情的伟大源于真诚、和对自由的渴望,爱情的幸福源于平等、互爱,而不是建立在金钱和权力基础上。暑假期间能读了这么多世界名著,特有种幸福获得感,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国,才能让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环境和幸福的学习生活,此时的我们正值青春,就如绚丽多姿的花朵在绽放,让我们珍惜美好的时光,努力奋斗、学习,让祖国的未来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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