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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24

[优质读后感] 天狼读书心得之三。

读书常常可以增加我们与他人的共情感,结识到更多好朋友。作者写的作品蕴含深刻的思想。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投入自己的真情实感。你在写作品时有哪些思考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优质读后感] 天狼读书心得之三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延伸阅读

热门读后感:《小公主和矮爸爸》读后感之三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而要从中吸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提起作者,大家一定都读过其所写的作品吧,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应该如何撰写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热门读后感:《小公主和矮爸爸》读后感之三,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大家好!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字叫《小公主和矮爸爸》。 《小公主和矮爸爸》里写的是女孩丝丝的故事。早慧、天真的女孩丝丝,原本过着“小公主”般的生活,是个幸运儿。可是突然袭来的

一场厄运,让她从高贵的“小公主”变成了孤独的“灰姑娘”。坚强而善良的丝丝在好朋友——爸爸留下的智能小熊忧米的陪伴下,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并始终坚守着对生活的希望,最终度过了她生命中最灰暗的日子,成为众人心目中真正的小公主。 《小公主和矮爸爸》以“爱和勇气”为灵魂的小说,可以唤醒每一个幽闭在女孩内心深处的公主。《小公主和矮爸爸》告诉我们,当我们具备那些最美好天然的女孩品质:勇敢、善良、天真、富有幻想?那么无论你身处破陋的木屋,还是华丽的别墅,都可以是一个公主,用想象滋养内心的生活,在起伏的境遇里不卑不亢,荣辱不惊,最终得到属于你的真正的完满。在《小公主和矮爸爸》这本书中,阳光姐姐送了我们一句话:“要想像公主一样高贵,就要有一颗公主一样高尚的心。”这句话虽然简洁,却富有着深刻的含义,在这本书中,让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情节跌宕起伏、非常好看的传奇故事,还有美德在童真中引发的光辉,以及人类永远不会舍弃的美好心灵。

[读后感推荐] 小学读书心得其六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读了作品,其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值得反思。当我们对一个好的作品产生认可时,往往可以通过读后感的方式书写下来。那么,你会不会写作品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后感推荐] 小学读书心得其六》,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热搜读后感: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400字


阅读过后我们的脑海中会不由产生自己的思考和感想,作品用不同的方式给大家一种新的阅读体验,写读后感要先学会概括作品的主要内容。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热搜读后感: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400字”,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永不灭的精神之灯

读《老人与海》有感

四(4)沈缘

著名美国作家海明威写了《过河入林》、《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等著作。他写的《老人与海》是我最近看的。

故事是讲一位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不泄气,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把它杀死了放在船舷,回归时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到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老人能赶走鲨鱼,是因为一个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如果我能像那位老人那样,永不怕失败地去做每一件事,就终会成功的。

以后,我在学习中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要想起《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不怕失败,和鲨鱼拼搏时的情景。也要像他那样,不能败北,攻克难题。我坚信,只要不怕失败,无论什么事都会做好的。

你说,我怎么能不记住老人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呢?

点评:

不错,不错。你那简洁明了的语言,让人一读就懂。你成功地从书的内容,读后感受和立下誓言这三方面把文章写得不错。但是,如果再多加一点带有修辞手法的句子的话就更好了。加油!

评价人:张之瑞

点评:

文章写得不错,但是太短了。我欣赏你简洁的语言,但是修辞手法太少了,还需要多加努力,加油!

评价人:盛沈豪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9篇


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第一次读完作品后,我们会被书中的情节惊艳到,震撼到,读后感通过分析文章的内容让人感觉内心的感受是有依据的。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高分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及感悟500字:

自从我开始看《三国演义》,我知道了许多有趣、热血的故事。比如:桃园结义、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关羽单刀赴会、卧龙出山、长坂坡之战,以及曹操三笑引伏兵等等的故事。它也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有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因为它,我才知道许多英雄:刘备、关羽、张飞、赵云、曹操、司马懿、张辽、孙权、孙策等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汉族,名本,字贯中。别以为他很厉害,他其实是个磨墨的……他的老师乃施耐庵,他写了《水浒传》。罗贯中其他小说有:《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等等,还有话剧《赵太祖龙虎风云会》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卧龙出山”:当年蔡瑁设刀斧手埋伏,要杀刘备。伊籍告密此事,刘备一听,急忙奔逃。路上遇一抚琴老人,曰水镜先生(即司马徽),他先带刘备去了草堂,告诉刘备:“卧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这一夜,刘备兴奋得不得了。读后感·心想:若有才华堪比张良、姜子牙的人来辅佐自己,当年的誓言便可完成。次日,刘关张三兄弟初顾卧龙山庄,听农夫之言,知道了诸葛亮在卧龙岗,便骑马飞奔去了那。

第一次,只见到了诸葛亮的好友崔州平;第二次,见到了诸葛亮弟弟诸葛均和叔父黄承彦;第三次终于见到了气吐不凡、出口成章的诸葛亮。

《三国演义》乃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一生必读书目。你们大家也可看哦。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2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经常想:《三国演义》里,到底谁是英雄?

曹操是英雄吗?爸爸说他有雄才大略,善于打仗,以弱胜强,打败了袁绍,平定了北方。爸爸常把他那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挂在嘴边,说他是个大诗人。可我觉得曹操不是好人。曹操诡计多端,不讲义气。一次,曹操去他朋友家避难,听见门外传来“嚓嚓”的磨刀声,就以为朋友的家人要杀他,他便冲出门把朋友的家人全杀了,直到看见墙角捆着一头猪,他才知道他们是要磨刀杀猪。后来,他见朋友回来了,怕朋友发现自己的所为,他把朋友也杀了。曹操常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大家说,曹操坏不坏?

周瑜心胸狭窄,几次要害诸葛亮。孙权今天和刘备要好,明天又联合曹操打刘备,“桃园结义”的三兄弟都死在他手下……

妈妈说:“那关羽呢?”我想了想说:“关羽在无奈的情况下降了曹操,但曹操给他的金银绸缎他全不接受,最后他还离开曹操,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去寻找他的大哥。关羽真算得上是英雄好汉!”

再想想诸葛亮,他知恩图报,鞠躬尽瘁,足智多谋,神机妙算,料事如神;他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司马面前摆空城,威震八方,“真乃神人也”。所以,诸葛亮也是个大英雄。

其实,在《三国演义》里的英雄不止关羽和诸葛亮,但是,如果用我的标准来衡量,我认为《三国演义》里的杰出英雄也只有关羽和诸葛亮了。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读到了三国演义的第三回《八方剿董卓三英战吕布》,这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因为全部诸侯都不服董卓的管理,所以都联合在一起,准备齐心协力攻打董卓。可是在董卓的手下有一位猛将,那叫吕布。一次,他们出兵迎战吕布,可是一位将领被杀,吕布杀进军队里,好像进入无人之境一般,左厮右杀,如取探囊之物一般。下次,公孙瓒不服,亲自出马,可是被吕布杀了回来,正当方天画戟要刺到公孙瓒的时候,张飞大喝一声,和吕布大战起来,关羽和刘备都一起围着吕布厮杀,八方诸侯都看呆了。

吕布招架不住,只好逃回阵去。

读了这一篇文章我知道,做人不能十分胆小,刘关张就不是如此,他们明明知道吕布有万夫不可敌之勇,却偏偏不选择退缩,而是选择勇敢一战。而其他的将领呢?一个个在军营里对将士们又打又骂,在上战场的时候就像缩头乌龟一样。而我呢和那些将领也差不多,在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提出的一个问题,我明明可以打得起的,可是因为自己心里害怕,就不站起来发言,连班上那么多个人,却没有一个人会像我这样的。所以,我以后不应该那么胆小,应该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

这本书能交给我们许多的知识,我希望你们都一起来阅读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长江岸边,在神州大地上,在2000年前的中国,这片神圣的土地经历了什么呢?三国时期。虽然民不聊生,却趣事连连;虽然连年战乱,却英雄辈出;虽然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长江、黄河,但是他们的事迹、这个年代的历史却永远流淌在我们心中,就像血液是热的,更是充满色彩的。我从小就看三国,6岁时,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的书摆在了我的书架上,怀着充满期望的情绪翻开了这本书,书中的资料竟一下子吸引了我,我钻进了这本充满魔力的书,直到此刻,我还在研究三国。

这本书记载的是东汉末年,由农民起义到群雄割据的一系列故事。这个时期没有谁是王者,没有皇帝,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个个秣兵厉马,个个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个性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老大,都有无数的兵马,无限的魅力,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八十多年后,最后决出了胜负,胜者不是魏、蜀、吴,而是新的势力晋,这个搞笑的结局为三国画上了“!”,或是个“?”。

三国时期,不仅仅有血肉横飞,猛将如云的战场,还有在战场后方,无数出谋划策、运筹帷幄的“战场”。有像吕布、赵云这样的猛将,有像诸葛亮、周瑜这样的不用刀枪却胜过刀枪的谋士。更有像刘备、曹操这样的王者。从这些英雄与历史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三国世界个个王者最终的目标无非是当上皇上,他们充满野心,自以为是,恨不得一步登天,但是最后却谁也没能得逞。做人就不要这样,野心越大,输得就越惨。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只有踏实的做事,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才能取得最终的成功。如果一口吃个胖子是绝对吃不下的。虽然一开始你可能像刘备一样渺小,但是只要努力,踏踏实实的来攀登生活的这个梯子,当爬到梯子顶端时,你会看到自我脚印,看到下面的世界那么美丽。成功需要努力,只有心还不够,除了有心还要有行动。滴水能把石穿透,万事功到自然成。看看袁绍这样的人,只是充满了野心,却不付出努力,一颗心是到达了成功,但是透过实际行动走的路,他还远没有走完。

这三国这个乱世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曹操告诉我们做人务必有心计,刘备说想成功就必须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慈爱的心。诸葛亮扇动羽扇,告诉我们只有时刻谨慎、细心才能成大事。关羽满脸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这样得不到什么好的结局”。吕布来了,赵云来了,董卓来了,他们都来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讲述他们的人生。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6

寒假里,我利用课余时间,完完整整地把《三国演义》看了一遍,《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东汉政权瓦解后三个国家三足鼎立,相互牵制并发生战争,最终司马昭结束三国分裂状态,统一中国。在这本书里,有很多人物都是人中龙凤,聪明并且骁勇善战,但是,我最佩服和欣赏的人是诸葛亮。我对他真是赞叹不已。

诸葛亮是个将才,在军队中起到很好的领导作用。有一次他带着五千骑兵去送粮草,突然斥候赶来报道说,司马懿带领了15万大军,向西城蜂拥而来。诸葛亮身边没有可用之大将,只有2500名老弱残兵驻守城中。他身边的几位文官听到这样的紧急军情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但是诸葛亮却传令:“将旌旗尽皆隐匿,打开四个方向的城门,每个城门里派20名老兵打扮成农民的样子打扫街道。”他自己便携带着古琴和两位琴童,微笑着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的军队来到城门前,看见大门敞开,反而起了疑心,怀疑诸葛亮是诱敌深入,不敢进城,他们担心城内有埋伏,于是反而退兵40里地。这就是著名的三十六计之一——“空城计”。“空城计”是诸葛亮利用司马懿多疑的性格特征,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重要的是,这次空城计考验了诸葛亮和司马懿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诸葛亮完胜司马懿。

诸葛亮不仅聪明,而且还非常忠诚。《三国演义》中白帝城托孤这段故事说的是当时刘备病危,召诸葛亮和李严托孤。名为托孤,实为禅让,君王之位有德者得之。诸葛亮哭着说发:“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这里展示了诸葛亮对刘备以及他儿子忠贞不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在我看来,诸葛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一统天下的人才,但是他没有野心去取代刘禅,反而是一心一意地辅佐刘禅,他的忠心日月可鉴,这让我非常佩服。

最后,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让我大开眼界。古代没有汽车飞机可以快速运输各类军需用品,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书上木牛流马的介绍: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着于腹,载多而行少。从书上的叙述来看,木牛是相当于发动机的设备,流马只是个装载东西的设备,相当于汽车的车厢。在蜀地行路难的实际地理环境中,木牛流马为蜀军运输粮草做出了很多贡献。诸葛亮还自己设计了诸葛连弩,平常的弓箭只能一次射1支箭,诸葛亮改装设计后的连弩,可以连续发射10支箭,大大提高了蜀军的战斗力。

诸葛亮聪明又忠诚,而且有很强的统帅指挥本领,他是千古以来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流芳百世,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7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无双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三国演义》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他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红脸大汗,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颇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写的是忠勇无双的关于。小说多处描写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轻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东驾着小船,经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

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么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上一个大铁环。把手臂塞在铁环立,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刮开皮肉,刮开骨头上箭毒,在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柱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面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到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己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笑谈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该是“不可能会”。

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啦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去人之长,补己之短。误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俯卧“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之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作为21世纪这个款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8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那就是我们的历史名著《三国演义》。我们语文这个单元也上了其中的一个经典故事《三顾茅庐》。也正是通过这篇课文让我对三国中发生的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中有很多耳熟能详的故事,其中就有我最喜欢“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这一段充分说明了关羽的武功盖世,英雄了得。你看他自告奋勇:“小将愿去取华雄人头,献于帐下。”这时的关羽身份低微。但是曹操却说:“此人敢出此打言,想必有勇略,不妨让他出阵,如不能取胜,再责不迟。”曹操命人斟了一杯热酒,让关羽喝了酒再去杀敌。关羽接了酒杯,放在桌上道:“等我斩了华雄的头,再饮不迟。”说完,提刀出账,飞身上马。只听外面鼓声大起,喊声连天,一会儿工夫,关羽就取了华雄的人头回来,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那酒还冒着热气呢!

这就是关羽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让关羽一战成名。也足以说明了关羽歼敌神速啊!

三国演义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9

读完了《三国演义》,我心的满腔热血忍不住爆发出来。这一本流传古今、震惊中华的历史小说,让我真正学到许多英雄气概。在这200多个人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人就应是刘备了。

刘备身为皇家后裔,但他一点权利也没有,就是以卖草鞋为饭碗。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他认识了关羽、张飞,并三人结义,一齐干出一片事业。“不求同年同月生,只求同年同月死。”这是英雄气概们的声音。之后刘备又得诸葛亮、庞统、赵云、马超、黄忠、魏延等能人。一下子摇身一变成为君主。他统领的蜀国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富强。这就是刘备,一个会用人、有理想、有抱负、为老百姓着想的英雄。

比起刘备,他的儿子刘禅可就窝囊得多。刘备死后,诸葛亮接下大权。过了好几年,诸葛亮也死了。蜀国在刘禅的手下日日夜夜的衰退。老百姓们的生活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没有哪一个人是不叫苦不迭的。而刘禅只是在宫里吃喝玩乐,享尽酒色。最终,蜀国投降于魏国。刘禅也身败名裂了。所以大家说他是无可救药的阿斗太子。

这一组鲜明的父子比较,更能显示刘备的英雄气概。

再说关羽,他为人忠义。“只降汉,不降曹”是他在曹操的蛊惑下说出来的话,尽管曹操摆弄酒色来诱惑他。可他就是没上当。本来曹操是想用赤兔马来收买他,他也没上当,也只是把它当做寻找刘备和张飞的工具。尽管他斩颜良、文丑已经报答了曹操。可在华容道,他又因为过五关,斩六将给曹操造成巨大损失,又放了曹操,造成曹操并没死于赤壁的后果。我认为关羽是讲义的英雄。

相反,吕布这个人虽然武艺十分了得,但见利忘义,一看到董卓给他赤兔马,看到给他的金银珠宝和绝色美女,他就忘记了丁原对他的养育之恩,一刀便刺死了自己的养父,投随董卓。并帮忙董卓胡乱天下,颠倒是非,一有对董卓谋反得人,他必杀死他。最终,他获得了应有的下场。

曹操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位汉奸,阴险狡诈成为他的惯例。可他在我的心中,也是一名英雄。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精选8篇)


翻阅一本好书是繁忙工作中慢下来的美好,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面对作品挑出重点句子,把书中出现的故事做一下叙述,写出感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的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有请阅读高分范文网的编辑为你编辑的狼王梦读后感左右,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1】

暑假一开始,好朋友xx借给我一本书,我一看就爱不释手,连看了好多遍。这是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它带我走进了狼的世界,学习了狼的精神和狼的梦想。

故事由一只陷入困境的狼妈妈开始。在饥寒交迫之际,为了获得生下小宝贝的体力,狼妈妈迫不得已单枪匹马闯入了人类的养鹿场,想获得新鲜的食物,能够生下健康的小浪;然后狼妈妈又在千钧一发之际逃过了猎狗的追踪,终于生了五只小狼崽,活下来三只小公狼和一只小母狼,开始了执着追求狼王梦的生涯。狼的世界很残酷,只有最厉害的狼才能获得最好的生活条件,成为狼王是每一只公狼的梦想。但成为狼王不容易,三只小公狼在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困难,最终都没有成功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狼王的梦想不会死,新的一代小狼又出生了,继续开始不断拼搏,不断努力的狼王梦。

我也有我的梦想,我希望能将中国最好的商品推广到全世界,让中国制造的东西成为大家公认的高质量产品,妈妈曾经告诉过我一个故事,她有一个同事去德国,一个卖皮带的德国人为了推销他的商品说,这是德国制造的,不是中国制造的,所以质量肯定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觉得很脸红,我想让中国人也都能用上最高质量的东西,“中国制造”能在不久的将来也能被外国人称赞一声质量真好。我知道实现梦想不容易,要创造出高质量的东西,需要认真细心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而我在这方面还很不够,数学老是没得一百,就是粗心大意惹得祸,我以前一直觉得没关系。但是我突然发现不好的产品往往就是这些粗心大意的态度造成的。要实现我的伟大梦想就一定要克服自己的毛病,从现在开始养成细致认真的态度,我相信,只要像狼一样认准目标,坚持下去,就算失败了也要站起来,继续奋斗,总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实现,让全世界重新认识“中国制造”,让大家都称赞“中国制造”。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2】

这个寒假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下子就被书里的精彩情节给吸引住了,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完后很受启发。

在许多人的眼里,狼是一只残暴、冷酷、凶残、狡猾的动物,但在沈石溪的笔下,狼却是十分聪明、温柔、可爱的。

这本书写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将要分娩的时候和一只大狗做生死拼搏,终于赶跑了大狗。然后生下了四匹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双毛、媚媚。在这一群小狼中,黑仔十分成熟、机智。于是紫岚就想让黑仔去争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中了人类的奸计,被猎人的铁夹给夹住了。

为了不让猎人的奸计得逞,紫岚只好咬死了蓝魂儿。双毛又在争夺王位时被狼王给咬死了。紫岚只能让媚媚生下自己的子孙再来争夺王位。就在紫岚衰老的时候和金雕展开了一场殊死拼搏。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狼王梦》这本书里的紫岚有目标,有毅力,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于是她精心培养自己的儿子,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但紫岚一直没有放弃。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作业写不好就不写,题目不会做就不做,遇到困难就退缩。爸爸妈妈十分辛苦,就是希望我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所以,我应该加油,争取实现自己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3】

最近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一开始我觉得只不过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书而已,可后来我感觉越读越有意思。

故事里的情节平静的时候,我的心情也在平静,故事里的情节紧张的时候,我的心情也如同坐过山车一般跌宕起伏。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我觉得紫岚是一匹很伟大的母狼。它在失去丈夫黑桑的时候怀孕了,坚强的选择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抚养。后来我觉得它有些偏向黑仔,甚至觉得它有些坏,不能因为黑仔和他失去的丈夫很像,就更加关爱黑仔,另外黑仔死了之后,他对蓝魂儿的训练也令人痛心。紫岚都没给蓝魂儿、双毛、媚媚这些狼崽喝够奶,凭什么那么严格要求蓝魂儿?令我最气愤的是它和媚媚欺负双毛,把双毛先发现的小水洼里的水喝光,凭什么?凭什么把双毛先发现的小水洼的水喝光,那是人家先发现的,假如你很饿的时候发现一只草兔,或者是你最喜欢吃的被别人抢去了你会怎么想?是不是该上去狠狠揍他一顿,后来双毛终于出手,把紫岚打成跛脚狼了,我很解气。

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后代同金雕搏斗而死,我似乎明白了紫岚的良苦用心,它为了磨炼每个孩子的意志力,为了让孩子能够成为狼王呕心沥血,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我索性把这本书又读了一遍,越读越能理解紫岚作为母亲的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4】

在这几天,我又重温了一回《狼王梦》,它那生动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像天上的星星一般数也数不清。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片段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紫岚的一个儿子“蓝魂儿”,带着狼群四处觅食,突然,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只死糕羊,它的皮已经破了,血不停地在流着,狼群见了都直流口水,却不敢冲上去叼羊,它们害怕这是人类做的陷阱。蓝魂儿见了第一个冲上去叼住羊,突然,一个捕兽夹夹住了它半个身子,它惨叫了一声,那声音是多么凄惨,悠长的声音引来了人类,随着一声声狗吠声向这边“冲”来,狼们的心也随着紧张起来。

作为蓝魂儿的母亲(紫岚)它第一个冲上去,用狼牙向捕兽夹咬去,但根本无济于事,蓝魂儿口中喷出了白沫,还发出了轻轻的叫声,紫岚伤心极了,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众狼们要等不及了,随着狼王们一声令下狼们都走了,只有紫岚留在这里,最终它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

许多人认为狼是无情的,可我却不这么认为,狼也是有感情的,紫岚咬死自己的儿子也是有原因的,我想:它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受到猎狼和猎人的嘲笑,就算是死也要死得伟大,长痛不如短痛,不可以在别人的讽刺下死去,而且紫岚在咬蓝魂儿时自己的心又何尝不痛呢!“她”作为一个母亲我相信,“她”当时一定有百般的无奈,可是现实是无情的,不留一点情面的。所以,我认为狼像人一样是有感情、有梦想的,只是不能像我们这样表达出来而已……

我的母亲也是如此,哪一点不是为了我着想,在我生病时着急的总是她;在我摔倒时将我扶起的也依然是她……。她为我做得太多了。我想紫岚与我母亲一样无论风吹雨打也要保护孩子,将最好的给孩子,她会变成一把火炬给孩子温暖与光明,还有勇气和力量。

母爱,多么伟大,从母狼紫岚的身上,我看到了我当下的父母,无偿付出一切,甘愿赴汤蹈火,母爱,往往很平凡,旺旺又很伟大,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真正感受到母爱的无私与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5】

这本书名叫《狼王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激情动物小说,这本书我在上学时看过几章故事,但仍然没有看完,趁着暑假的时间,我己经把这本书看完了,也正是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感想。

老师您曾说过,看一本书只看一遍是不够的,要想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看三遍以上。在读《狼王梦》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写的特别好,但是还有一些好词好句是要理解出来的,于是我便把书细读了五六遍,果真如此,我找到了许多小小的细节,也正是这些小小的细节,才构成了本书的大致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它叫紫岚,是一匹智慧、美丽的母狼,它的丈夫叫黑桑,他每天勤学苦练,希望得到狼王的宝座,紫岚想助黑桑一臂之力,但黑桑却是暴死鬼谷。紫岚希望她的孩子们能完成黑桑的遗愿。在一次绝境分娩中她生出五只小狼,但是当时的天阴沉沉的,下着大雨,时不时还会卷起一阵阵狂风,当时她被天敌大白狗逼到了离家好几公里之外,现在虽然赶走了大白狗,但把狼仔送回家成了问题,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狼仔,就这样,她一次次往返跑着,有时她已没力气了,不停的在喘气,但紫岚坚定的信念告诉她,要迎难而上,坚持下去。终于,她送回家的狼仔有四只了,但不幸的是,最后一只狼仔已经冻死在山坡上了。她悲痛欲绝,但想把孩子培育成狼王的欲望太强烈了,带走了紫岚的悲伤。第二天,紫岚给她自己的狼仔取名,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第三个也是唯一的母狼,紫岚给她取名叫媚媚,第四只叫双毛。

紫岚最想培育的是黑仔,这是因为黑仔无论是体表还是魄力都与黑桑特别相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但黑仔却被一只可恶的金雕给吃了,于是她准备把蓝魂儿培育成狼王,蓝魂儿与他死去的哥哥黑仔也是有的一拼的,渐渐的,蓝魂儿长大了,他每次捕猎时都不要命的冲在第一个,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捕兽夹,也正是这一断魂捕兽夹,取走了他的性命。最后一只公狼是双毛,虽然紫岚把他培育的特别强大,但双毛还是没有胆魄,在狼王的决斗中输给了对手。紫岚开始绝望后代,她特别的无耐,心灰意冷,这时紫岚看见了当年杀吃黑仔的那只金雕,便要跟他同归于尽,她被金雕抓到了天上,紫岚用尽全身的力气给金雕最后一击,金雕死了,紫岚也随之从天空坠落山涯,在最后一瞬间,她期盼着自己女儿媚媚的孩子里面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里面最吸引我的是紫岚,在她做的每一件事情里都能体现岀她的坚持,就比如绝境分娩时,她刚生完狼仔就不停的把小狼仔往家里送,因为她明白狼仔很快就会被狂风和洪水吞噬。所以她一刻都不停,在她没有任何力气时是她自己坚定的信念告诉自己要坚持,于是她奇迹般的站了起来,继续赶路。还有如果没有紫岚坚持的精神,她又怎么可能一次次的教狼仔们本领,让狼仔们成为强大的公狼呢?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在生活中也是一样,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当然,在学习中,越遇到问题应该认真思考,努力不懈,而不是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我也要告诉大家,遇到问题要对自己说"我能行"!对待困难需要学会坚持,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只有坚持才可能会成功!

《狼王梦》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道理,让我感受甚多,希望大家有时间能去看一看这本书!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6】

今天,一向喜欢沈石溪作品的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讲述了主角狼母亲——紫岚的故事。母狼紫岚绝境分娩,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有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想把这三只公狼崽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实现死去伴侣黑桑的梦想。但命运似乎一直在跟它作对:最喜爱的长子黑仔命丧金雕爪下,次子蓝魂儿魂断捕兽夹,就连紫岚用跛脚代价换来的双毛也死在了自卑的脚下。紫岚很不服气,但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它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它承载了狼母紫岚的全部哀伤与不甘,还有那对自己的后代的那种深沉的爱。这种爱,它不是溺爱,而是母亲对孩子的那种爱,说不清楚的爱,既有鼓励,又有教训。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让孩子们成为狼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金雕玉石俱焚。而且,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不再是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凶残、讨厌。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7】

在疫情期间,我们在家要上网课,而且要在空余时间来阅读。

我在读《狼王梦》,听名字我就可以感受到这是一本有理想含义的书。当打开它的第一页时,每一个字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珠,像水一样合在了一起。首先人物有紫岚、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吊吊、大鲁鲁、黄妮、黄犊……

开始讲正题,故事一开始一只就快分娩的母狼,也就是说紫岚,要生了。它在生的过程令人难以接受,在森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孩子,本来就是一件难事,更何况,还在敌人面前分娩,这不是难上加难吗?

生下来以后,我得知黑仔是紫岚最疼爱的。到这儿,我为其他三只幼狼感到不平,紫岚太偏心了,结果被金雕吃了。在那时,已经是晚上一点多了,在我既为黑仔伤心也解气时,时间也不知不觉地溜走了。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被带有魔力的《狼王梦》吸引了,连早饭也没顾得吃。

紫岚因失子而伤心,不过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来担任狼王之位,蓝魂儿能从熊洞里安全出来。但是蓝魂儿它在一次捕兽夹中无法出来,妈妈将它一下子“安乐死”。最后,只剩下三儿双毛了,不过最后也死得只剩下白骨了。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明白了狼,了解它们。我也有一个疑问,媚媚生下来的狼,成王了吗?我觉得《狼王梦》告诉我那是梦。

老师作文点评:

史老师想表达三个意思:

1.史老师衷心为贺贺的进步感到高兴。相比于前两次周记,贺贺这次是用心写了。对所阅读的书籍有自己的理解,这非常好!

2.关于狼的儿童小说还有很多。贾平凹的《怀念狼》,姜戎的《狼图腾:小狼小狼》,西顿的《狼王洛波》等等,这些主题相同,风格不一的作品,值得贺贺进行主题阅读。

3.不管最后谁成了狼王,不管这个梦有没有实现。梦想总是要有的。马云说了,万一实现了呢!把追逐梦想的过程视为一种幸福吧!

加油!

狼王梦读后感左右【篇8】

在大多数的眼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冷血、无情的象征。然而,事实上狼也是有伟大的、充满智慧与梦想,不服输,坚韧顽强、坚持不懈的积极向上的精神的。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作者就为我们勾勒出这样一匹有着积极向上的精神的母狼的形象。

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被一只大白狗追捕的情况下,先后产出了四只幼崽和一只死幼崽。这件事让人不得不感叹紫岚的坚韧顽强以及历经风雨也要生下孩子的伟大母爱。四个活着的狼崽分别是三公一母,其中最受紫岚宠爱的就是黑仔。

因为黑仔长的和他的父亲黑桑实在是太像了,他简直就是黑桑的转世,代黑桑成为狼王的存在。由于紫岚极度的宠爱,黑仔长的要比同龄狼健壮大胆许多。——这也是悲剧的源头,半岁多的黑仔在紫岚外出狩猎时,因为大胆,在石洞外追松鼠,因此被一只金雕猎杀,对于这场悲剧,我认为多半是紫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果。紫岚固然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可她到底还是太急功近利了,毕竟黑仔只是一只并不具备独自在外的能力的狼崽,怎么能随便外出活动呢?

不过,紫岚并不服输,她把暗含期盼的目光投向了二儿子蓝魂儿。在她的精心培养下,蓝魂儿很快成为同龄狼中的佼佼者,然而最后蓝魂儿还是死了,因为一直冲在狼群的最前面,所以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可她不灰心、不气馁,为了实现狼王梦,她开始训练从小被欺负的双毛。

终于紫岚以一条腿为代价将双毛培养了起来,可老天像是专门跟她过不去似的,双毛在与狼王洛嘎的战斗中怯懦了,最后被狼群给分食了。读到这里,读后感.我不由得为紫岚感到悲凉,费尽心血培养的三个“狼王”都死了,连一个能登上狼王宝座的都没有,同时我也为紫岚为梦想坚持不懈,奋力拼搏的精神由衷的赞叹。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的子女,也是她自己的孙子孙女能够平安,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这一举动再一次震撼了我的内心,在那个弱肉强食的种族中,竟有这样一个为了血脉亲情,为了梦想而献身的伟大存在。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谁又知,在日曲卡雪山下的尕玛尔草原上演过这样一部让人震惊的影像,存在过这样一个渺小却又伟大的灵魂!

读书有感读后感(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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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1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曹文轩伯伯写的《草房子》,使我受益良多,书中既有好笑的内容,也有让人感伤和思考的内容。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平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我觉得他实在太可爱了,我也要像他一样聪明、勇敢。打针的时候我再也不哭了。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多看到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这就是真正的美。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教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你也一定会有所感悟和收获的。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2

半亩方塘一鉴开,

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这就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一首充满哲理、流传千古的诗——《观书有感》。

这首诗,乍一看是从景到景引发的问题,实则是给人诸多启示的诗篇,寓意深远,引人深思。

朱熹在此诗中用了暗喻的手法,把人的心灵比作那清澈见底的方形水塘,把人们从书中源源不断得到的新知识比作活水,如此绝妙的比喻令人不禁拍案叫绝!

读书,尤其是读好书,对人有益无害,这一点人尽皆知,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敢自称是“读尽天下好书”,原因是世界上的各类大大小小书籍难以计数,即使是那些为后人所敬仰的一代名家们,他们所读的书也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古人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只有源源不断地获取新的知识,才能使自己的新思想跟上时代的脚步,否则思想就会变得腐朽,就像一潭死水一样。

那么,我就听取朱熹给我们的启示,多读一些好书,让自己的思想永远活泼,才思不绝,情操高雅吧!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3

这,是一部让人心痛、让人流泪的书。

故事的结局是悲惨的,却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仅仅因为历史的真实,它告诫我们:珍爱草原上那些可爱的生命,珍爱自然,因为那等于珍爱人类自己的家园。

漫天黄沙如滔天巨浪般狂啸而来,脖颈里裤脚里,刺骨的寒风顺着每一处缝隙拼命往身体里灌,如刀子从骨头上剐肉一般生疼。在无限辽阔的然而又让人窒息的沙漠里,人就像一株孤零零的草或一棵小树,随时可能被吞噬,生命在这里是何其弱小,就像一只掌心里的蚂蚁,稍稍用力,生命便会在一瞬间消失,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是一个生命的禁区。

而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时代,你能否想像到这里曾是怎样欢乐的景象,风和日丽,成群的藏羚羊在绿野上奔跑,惊起阵阵飞鸟。不远处的一条河流,清澈见底,成群的牦牛在河边饮水、嬉戏……

当人类的贪念不断膨胀时,厄运便降临了,一只只藏羚羊倒伏在罪恶的枪口下,油滑的皮被剥下,肉和骨头成了人的美餐,草原的和谐荡然无存,它在咩咩,它在哭泣……

草原上的血性男儿愤怒了。日泰,草原的儿子,一位正直的汉子,在他心中,草原和藏羚羊是天的恩赐,是神的恩赐,任何人敢违抗神,必将受到神的惩罚。于是,日泰带领一帮汉子组成巡逻队,穿行在沙漠中,顺着偷猎者留下的痕迹追踪。追踪的日子异常艰险,但没有人退缩,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抓住偷猎者,还藏羚羊一个公道。

在追捕中,一个又一个生命消逝了,只有孤零零的汽车见证了这些生命最后无力的挣扎……

最后,日泰队长和记者在雪山脚下与偷猎者不期而遇,日泰蕴藏已久的夙愿终于要了结了。然而,正义的力量面对那一个个黑洞洞的枪口却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日泰队长被冲锋枪扫过,记者因为不是日泰的队员才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

然而,事情的最后出现了转机,记者在逃回北京后,写出一篇惊世骇俗的报道,所有有良知的人都被震惊了,震惊于巡逻队员的舍生忘死,震惊于偷猎者的罪不容诛,震惊于命悬一线的藏羚羊们,震惊于最后一片绿地。

茫茫草原上,藏羚羊的数量渐渐回升,一群群、一队队,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然而,这段刻骨铭心的历史将在草原上永远地传唱下去,告诫后人:珍爱生命,珍爱自然!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4

近日得友人赠书一本,看着那醒目的题目,我忍不住开始猜测其。活着?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难道只是简单的表示一种存在一种生活吗?带着疑惑我怀着虔诚的心阅读下去,才发现书的没有我想的那么肤浅,从书中我感受到的是:活着不易,生活不易,尽管不易,但依然要活下去。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活着就是胜利。

这是一本从旧时代中国地主时期跨越到改革开放的艰难时期,主人公的命运伴随着这一大段艰难的历史时期曲折变化,中间跨越了很多异常艰难的历史时期。主人公徐福贵是个嗜赌如命的地主家少爷,被人下套把家产赌光了,不敢回家,想在外边吊死。但一想在外边死还不如回家被老爹打死呢,就回去了。我觉得这一情节还是体现了活着的重要性,再大的打击还是要坚定的面对,就算前方的路有财狼虎豹,会生吞活剥了你也要顽强走下去。

书的开端是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对着他的老牛说话引起了“我”的好奇。书中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很令我感到温暖。福贵赌光了家产,以为他老爹徐老爷会打断他的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躲在房子里,他的女儿凤霞拉着他说:“爹,你快躲起来,爷爷要来揍你了。”女儿很小就知道护着他爹,这是父女之情。“

福贵啊,赌债也是债,自古以来没有不还债的道理,我把一百多亩地还有这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明天他们就会送铜钱来,我老了,你自己挑去还债吧。”这是徐老爷在福贵赌输了家产后对福贵说的话。大多数父母是很爱子女的,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凶很严厉。这是父子之情。输光家产后老丈人敲锣打鼓的来接妻子回去。福贵心里很难受,福贵母亲说:“家珍是你的女人,不是别人的,谁也抢不走。”这句话完美的概括了夫妻之情,果然,不久,家珍就抱着儿子回来了。这是夫妻之情。儿子有庆一天天长大,家里也有了两头羊,有庆很喜欢那两头羊,天天都跑去割草了之后才去上学,后来有了人民公社,羊充了公,有庆依然风雨无阻的喂草。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感情。

这些感情是书的精髓,全书都在围绕一个“情”字,一个“情”字表现了活着的意义,活着就是为了一个“情”字,有了“情”活着才更有意义。为了“情”才会努力的活下去。这是相辅相成的,我想这应该就是《活着》想要表达的意义。

跨越了几个历史时期,就注定了平凡人的平凡日子终究会变得不再平凡。这就出现了福贵的生活有着这样的现象:看似即将会幸福起来的生活会一波三折,等待幸福的心变得支离破碎。一个个看似即将步入幸福殿堂实际背后藏着人生悲剧的剧幕,苍老了福贵那颗颤抖的心。尽管悲剧但也有欢喜。本以为妻子家珍得了软骨,即将要离自己和女儿而去,因为妻子说话已经不太能被听到了,要靠她很近才听得到,昏睡的时间越来越久。棺材都已经打好了,但家珍又重新坐起来了,活到能抱外孙才因为女儿难产伤心过度而离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这体现了活着的意义,生命如此脆弱,但一颗想要活着的顽强的心是多么的强大,强大到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一点又一点的时间。

先是老爹的离去,然后是母亲的离去,然后是儿子的离去,然后是女儿的离去,然后是妻子的离去,只剩女婿外孙子和他,但是悲剧还没有停止,女婿在工地上离去,外孙子因为吃多了豆撑死了……身边的人都死了,正如福贵自己说的:“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句话是多么的悲凉和孤独,他的心该是有多么的冰冷和寂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句平静的自我安慰的话下隐藏着多少血泪和悲痛。

福贵平静地说完了他的故事,领着他的老牛走了,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

那个年代活着不易,但那个年代的人们依然顽强的活着,更何况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平和的年代呢?还是要好好活着。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5

在刚刚过去的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做最快乐的读书人》这本书我尤其喜欢。

故事里的小明是一个喜欢阅读的小男生,读书的时候,他总是很快乐。但在成为班级读书角的擂主之后,他就陷入了保住擂主的怪圈中。他不停地阅读,弄得自己很累,甚至影响刷牙、洗脸、睡觉,成了一个书虫。最终,阅读没有了乐趣,也没有把书读透、读懂。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奶奶通过比赛的方式让他明白了,阅读的目的是让自己更快乐,所以他重新回到了快乐的阅读中来。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喜欢上了读书,无论是只有图画的漫画书,还是纯文字的故事书,我都喜欢。在书中,我跟随主人公的步伐,走过不同的国家和城市,了解了不同的风土人情,也学到了很多有趣的知识。老师说这叫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在书中,我感受着主人公的思想,故事好像发生在自己身上。有时候看到好玩的故事,我会不管别人的目光,自己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候看到主人公受了委屈和冤枉,我又会情不自禁地跟着流泪。那种全身心投入的感觉,真是令人着迷。但是自从上学期我被评为学校的阅读之星后,我的阅读就似乎带上了功利性,总是强迫自己多读一些书,多写一些阅读卡,还会因为担心看的书不够多而不肯按时睡觉,躲在床上偷偷看。读书的快乐不再来源于阅读本身,而是来自于多读书的成就感,来自于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笑容和老师的表扬。我也像小明一样失去了阅读的快乐!

直到看了《做最快乐的读书人》这本书,我才发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决定要像小明一样,回到快乐的阅读方式中来,在阅读中吸收知识,在阅读中丰富自己的思想,在阅读中得到快乐。于是我开始放慢读书的速度,只为快乐而读书,不再管自己是否能当上下一次的阅读之星了。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又爱上了读书本身。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古人说得真好,我们应该把书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高兴地和他们一起玩儿。为快乐而读书,我就是最快乐的读书人!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6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翅膀,帮助人们横渡理想的海洋;书是阳光,帮助人们照亮理想的道路。细细品味书籍,你将会得到不一样的收获。而分享好书,更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作为阳光姐姐伍美珍的小书迷,今天我就带大家走进她的短篇小说《不一样的爱》。

平行世界,原本只存在于人们梦中的一个世界却因磁场的波动从而在现实世界与幻想世界的交界处形成。平行世界里的人和现实世界里的人同名同姓,甚至连相貌都一模一样,但性格却截然相反。科学家多年的探索无果使人们渐渐忘了这件事,而偶然间,平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林小悠得到了一张可以穿梭于平行世界的磁卡,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悠来到了平行世界。在这里,小悠尝到了被爱的滋味,一句句关怀的话语令小悠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与此同时,现实世界的妈妈好像对小悠越发温柔与宽容起来,一改以往严厉的作风,甚至允许她参加同学的生日宴会。小悠在享受这份迟到的关爱的同时,也不免有些质疑:妈妈真的改变了吗?还是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呢?于是,出于种种疑虑和青春期的叛逆,她一次又一次地试着挑战妈妈的底线,而妈妈的耐心则在小悠的试探下被磨光了,冷战则不可避免地发生在两人之间。心灰意冷之际,小悠又再次来到了平行世界,可她尽然发现,原来平行世界的妈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她真正的女儿,甚至拿到了她的磁卡。最终小悠还是回到了原本属于她的家。

小悠回到了家,后悔地找了妈妈,与她谈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在交流之中,母女俩才发现自己对对方的误会,一阵阵欢声笑语终于将一直隔在她们之间的那层纸给捅破了。

在现实之中,有许多这样的父母,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时不得已的严厉与苛刻也会伤透了孩子的心。但他们其实只是在乎你,哪怕方式不对,他们也还是爱你的。一个严厉但爱你的妈妈,一个放纵你却不在乎你的妈妈,作者巧妙地将她们进行对比,让我们明白了父母对你的爱并不是挂在嘴上的言语,而是对你苛刻又在暗地里心疼你,让你倍感温暖。

正因为父母们对我们的悉心教导,我们才更应该用自己可人的成绩来报答他们,令他们为你骄傲!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7

看到这个书名,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书名吧。因为,这是由三个篇章合在一起的书。它们都出自于一个作家的笔下,那就是高尔基,他出过许多名著,比如:《海燕》。《母亲》等,我非常喜欢高尔基写的书。

这本书分为三段,一段是“童年”,一段是“在人间”,最后一段是“我的大学”。

第一段讲了主人公的父亲死后,主人公跟随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在外祖父的家里,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我”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所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后来主人公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并和他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自己的我行我素而备受人排挤。这种现实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的差异在主人公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人间讲述了主人公在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主人公无法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进社会独立谋生。读到这儿我被主人公独立谋生的坚决态度深深感动了。不过,他的打工生活也不怎么顺利,他先后在鞋店打工,在圣像工作坊当学徒,也在轮船上打工,他饱尝了人间痛苦,后来,主人公认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

在主人公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怀着理想只身去了一个地方求学。但现实并不像他想的一样,以他的条件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以后主人公又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平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尝尽了人间疾苦。之后,他与古里·普列特尼的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主人公投身进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对人生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比起书中的主人公来,我真是太幸福了。首先,我的童年就生活在无比温暖的天堂里。从妈妈把我生下来到上幼儿园和小学二年级,一直在深圳爸爸妈妈身边长大,上学放学都是爸爸开着豪华轿车接送,不用走一步路,知道吗,当我七岁的时候还在吃高级奶粉呢,过的简直是少爷的生活。

读三年级时,我有点长大了,由于某种原因父母把我送回了老家,和爷爷奶奶以及姐姐一起生活。现在我已经12岁了,迈步踏进了少年时代。在这三年时间里,爷爷对我的要求同爸爸妈妈绝然不同。双休日回家,要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从洗自己的鞋子、袜子、短裤和红领巾开始,到家里搞卫生,认真完成课外作业上的要求有时苛刻得让我受不了。每到寒暑假早上六点不到爷爷就带领我和姐姐去跑步4公里,在暑假还专门安排教我学游泳。他说不经风浪的孩子是不成气候的,我现在真正的感受到了爷爷的用心良苦。特别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从小就要独立自强,懂事一点,别让父母为我担心,这就是我的少年。

读完“我的大学”这一篇章,我心里非常难受,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材生,而且“无论如何都要进入喀山的大学读书”,决心之大,还一心想做个“文化人”。由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家庭的极其贫困,他只有面对现实,踏进社会,成为社会大学的一员,满心希望却成了一枕黄粱。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发挥书中主人公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大学生,独自飞向蓝色广阔的天空……

读书有感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这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通过解读它,我们还能了解到当时英国社会的等级问题,经济和婚姻的关系,以及家庭和道德伦理引发的众多问题。在艰难困境之中,主人公依然敢于抗争,依然没有放弃追求平等和理想,所以说《简.爱》不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世相小说,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问题,简.爱是在逆境中奋发向上、最终改变命运的伟大女性,《简.爱》这是一本现代女性觉醒启蒙之书。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从心里呐喊着,为了尊严和平等,她不屈不挠的坚持抗争、坚守善良和追求理想。简.爱在自幼父母双亡,寄养在舅妈家,受到舅妈、表哥、表妹的侮辱和谩骂、欺负也不能改变其善良的本性和追求自己理想生活的决心。

简.爱并没有因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就自暴自弃,相反她更加懂得了感恩,更加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情感,当她富有了,她没有忘记那些沿街乞讨帮助过她的人,她更是去贫困的村镇当教师,将自己的知识和善良传授给那里的孩子们,积极回报社会,她在哪里,哪里就充满阳光和温馨。在她落魄的时候,并没有放弃尊严和人格而去和有妻子的庄园主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

简.爱是充满个人魅力的一位女性,尽管地位卑微,但她敢于抗争不平等的社会,坚持追求心中理想的生活,简.爱为了争取平等地位、为了维护公道和个人尊严,而抗争、奋斗。最终不仅赢得罗切斯特的尊敬和收获甜美的爱情,也让简.爱成为世界文坛中最具魅力的女性和最经典的女性人物形象。

读了这本书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感悟爱情的伟大源于真诚、和对自由的渴望,爱情的幸福源于平等、互爱,而不是建立在金钱和权力基础上。暑假期间能读了这么多世界名著,特有种幸福获得感,感谢我们伟大的祖国,才能让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环境和幸福的学习生活,此时的我们正值青春,就如绚丽多姿的花朵在绽放,让我们珍惜美好的时光,努力奋斗、学习,让祖国的未来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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