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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灵鸡汤有感

发布时间:2024-03-18

读心灵鸡汤有感精选(4篇)。

领导经常会让员工处理大量的文档,我们可以在写之前,多看一些范文模板,范文可以带我们避免踩“坑”。那么优秀的范文的构成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读心灵鸡汤有感精选(4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读心灵鸡汤有感【篇1】

篇一:读《心灵鸡汤》有感

哎!家庭作业真烦人。每年暑假我都得完成作业。不,暑假已经过了一半,但七分之三的作业都写了。真烦人!于是,我又扔下笔,捧起《心灵鸡汤》读了起来。

突然,见到一文章名字是《遇鬼》,我一边猜想着内容一边又读了下去。这篇文章讲的是:某地区闹鬼传闻颇多。

一天,一个男人半夜回家。他经过一个墓地,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新挖的坟墓里。坑很深,他爬不出来。说来真巧,又有一个人摔进坑里,也未能爬上去。先进坑的人说:

”你爬不出去的。”想不到后进坑的人被吓了一跳,还以为遇见了鬼,两三下就爬了出去。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到做作业。每次,我总感觉作业多,把作业拖到不能再拖的地步,加急去做,往往就是一个晚上的工作量,却被我拖了一天又一天。事情很少有做不成的,之所以做不成,与其说是条件不够,不如说是决心不够。

就像文章中的第二个人,你可以爬出来,但是为什么你第一次没有成功呢?因为他第一次没有下定决心。

在生活中,似乎有许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在一年之内把几本世界名著读完啊,在钢琴上学习弹奏一首难度很高的曲子啊,在几年之内把自己开的小公司扩大等等。

这些事情看起来非常难,觉得自己这不行,那不行,没有潜能。实际上,无论您做什么,都可以凭决心去做,因为潜力=决心!

以后,我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事情,我一定要下决心做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拼搏,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我相信: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会尽力做好每件事,因为我是又决心的!

有决心就有潜能,潜能=决心!

篇二:读《心灵鸡汤》有感

孙鑫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以不知为知非知,以不知为不知非不知矣国!”当时我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苏格拉底说的话都是人生真理。通过看了一本书,名叫《心灵鸡汤》,这个谜终于揭开了。

《心灵鸡汤》就像一碗鸡汤,喝了它,力量无穷,让我沉浸在心灵的殿堂。

这本书有一个深刻的真理。翻开一页被不朽感动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王少毅。

他们以其独到的眼光遴选了这些貌似平凡却让人读来回肠荡气的小短文,它们来自于普通的生活琐事,携带着毫无矫饰的朴素率真之美,用能够相互触探的真实感和赤诚相对的亲切感,营造着白云出岫般凌空于具善美之上的极致情境。虽然,由于不同的国情和社会文化背景,这些价值观中有些并不适合中国,但相信读者会认同它们。但是,这本《心灵鸡汤》中关于人类相互亲爱的真情和执着追求的精神内涵,同样是现代社会的中国人所祈盼渴求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需要的一个要素。

《心灵鸡汤》是一本让人受益终生的书。它是由感人和智慧的故事组成的。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我觉得《心灵鸡汤》就像是一道精美的精神粮食,读完之后,犹如品味了一道丰盛的智慧大餐。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敢于思考,却不敢做;敢于思考,也努力去做,能遇到小困难就放弃;有些甚至连想都不敢想。我们能做什么? 总是会有一些绊脚石。 如果遇到困难是我们对自己失去信心,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大家都要向郑华龙学习,学习他敢于思考、敢于行动的勇气,学习他顽强的毅力。

那么,我们的终点必将是成功。

篇三:读《心灵鸡汤》有感

我读过一本书,书名叫《心灵鸡汤》,这是一本可以摸透你心灵的书,这本书内容很丰富,我觉得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认为一本好书就是能够引领读者饶有兴趣地**下去。

这本书有七大主题,包括:爱的力量、学习爱你自己、教养之道,论学习、让梦想成真、克服障碍、处世智慧,内容是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虽然简朴,却发人深省。

一天,我闲来无事,就随手拿了一本《心灵鸡汤》来看,第一页上,有一篇很短的故事——《幸福在**》,文章的标题吸引我往下面看,幸福是什么?一只小狮子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想知道幸福在**?

母狮子便告诉他:”幸福就在你的尾巴上。”小狮子听后便不断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但始终咬不着。

母狮子看着天真的孩子,笑道说:”傻瓜,幸福不是这样得到的,只要你昂首向前走,幸福就会一直跟在你身后。”

读心灵鸡汤有感【篇2】

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感动青少年的勇敢。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欲望越小人生就越幸福》,讲述了一个人叫皮克,他一直很快乐。有一天他捡到了99块金币,于是他又想攒齐100块金币。他开始讨钱。就这样,渐渐地,皮克脸上失去了笑容,最后死了。一个游僧知道了这件事,叹了口气,说:“因为他有了99块金币,就会希望有100块金币。这就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贪欲,贪欲赶走了他的快乐。”从这篇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能没有欲望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但人却不能有贪欲,因为贪欲是无底洞,你永远也填不满。对付贪欲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知足常乐。

爱,不是问别人有没有爱自己,还要问自己有没有爱别人。仔细聆听,你就会听到成功的声音。别让你的心灵荒芜,种下友爱的种子,用美味的心灵鸡汤来浇灌它,使它茁壮成长。去读读这本书吧,他会让你从头到脚的改变。

读心灵鸡汤有感【篇3】

在愉快而又漫长的暑假中,我一口气阅读了好几本书籍。这些书籍犹如精神粮食,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增长了我的课外知识。《心灵鸡汤》就是其中一本。

《心灵鸡汤》这本书就像是一碗有营养的鸡汤,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在人生漫长而又充满挑战的旅途中,总会出现一些出乎我们意料的.困难,这会使我们失去信心,变得胆怯。这时我们应该重新调整心态,让心灵得到新的洗礼,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与热情。《心灵鸡汤》这本书可以令你变得坚强,自信,帮助你做出正确的选择!它将会是你人生前进道路上的一位良友!

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可以感动每一颗纯真的心灵,可以唤醒每一个人善良的天性。《心灵鸡汤》这本书收录了数百个精彩动人的故事,内容涉及了心态、感恩、做人、友谊、善良、宽容等人生重大课程。它能给你带来前所未有的心灵感动和智慧启迪。

虽然,《心灵鸡汤》这本书并没有像古代名著那样富有哲理,也不像诗歌集那样语言优美,但是却指引了无数的人走上正确的道路,让无数的人的人走向成功!在我的心里,《心灵鸡汤》这本书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道路。

读心灵鸡汤有感【篇4】

读心灵鸡汤有感3篇

读心灵鸡汤有感(一)

前几天,我读了《心灵鸡汤》这本书,读完后感受颇深,这本书的三百多个故事,每一个都蕴含了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学会去疼爱他人,充满信心的去迎接生活的挑战,在我面临和失意时,它会使我得到和慰藉,在我面临时,它又会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它将成为我一生中永远的良师益友。

“我们过着尘埃喧嚣的生活,心灵太多的负累,渴望夜晚的明灯照耀在这温暖的书页上,让我们沉醉于每个故事中,一点一滴的感动”这是《心灵鸡汤》封面上的一段话就如同一弯清泉干冽的清泉,流入人的内心深处,让我们能够清明透彻的去感受我们身边的一切。

一个人的世界,总是从内心深处开始的,每一个人,从懵懂的少年步入花样青春,都会对这个世界感到新奇又兴奋,同时又充满困惑或而成长就是一扇打开心扉,面向新世界的门,打开这扇门的就是心灵智慧心灵鸡汤给了我感受,心动、沉思心灵智慧,它告诉我:爱是温暖心灵的阳光,从伟大无私的亲情,到心心相惜的友情,再到陌生人之间的帮助,爱就像太阳一样,温暖照耀着每一个熟悉和陌生,柔弱或稚嫩或沧桑的心动,让那心灵的世界,不再受到黑暗的沾污。

好的心态是快乐的密码,品德决定我能走多远,智慧铺平人生道路,有才有未来……

在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会不自觉的想要将它介绍给别人,和她们一起分享这份温馨,这份甜美,这份天使不经意间掉落在人间的礼物,没有惊天动地的不切实际,没有令所有人都倒胃口的谆谆教条,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在平凡的事情中找到不平凡的生活真谛,他们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唤醒,引导我们以一种全新独特的眼光从新看待身边的人事物:它们好无遗漏的剖析自己,和我们共同去挖掘生活中内心处所隐藏的真爱美,使我们明白什么才是中最重要的。

《心灵鸡汤》就是这样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好书。

读心灵鸡汤有感(二)

俗话说,心灵美才是真的美。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心灵的书,叫《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收录了近千则非常经典的故事,以通俗的评议和活泼的方式还原了本来简单的人生真谛和深刻道理。读《心灵鸡汤》,让心灵喝上美味的鸡汤,就像花儿吸收甘甜的雨露,孩子投进父母的怀抱,小树得到悉心的培育,鸽子在天空自由翱翔。读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心灵鸡汤》这本书的内容有很多,有九个章节。第一个章节求知探索,告诉我们环境和条件不是学习的决定因素,只有人的内因最重要;第二个章节智慧之花,告诉我们要敢于超越自己,使自己获得最后的`成功;第三个章节辉煌旅程,告诉我们要把握机遇,才能把握成功;第四个章节掌控命运,告诉我们不要为我们的遭遇埋怨命运的不公,要对自己有信心;第五个章节心灵泡澡,告诉我们人要学会知足,才会快乐;第六个章节生活果实,告诉我们一切毫无实际根据的忧虑是不必要的,它只能使人们自寻烦恼,陷入颓废和混乱的精神状态;第七个章节为人处世,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用诚实,谦虚的态度去对待知识,对待别人;第八个章节友谊长存,告诉我们在人们的交往中,应该以诚相见,真正的友谊必须用真诚的心来换取;第九个章节爱满人间,告诉我们在别人需要的时候伸出你的援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和温馨。读《心灵鸡汤》,领悟深刻的人生哲理,与其说它是一本书,我觉得它更像是一位良师益友,一盏明灯,为我指明方向,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做事,让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勇往直前不退缩,避免走弯路。

这本书每个章节都有很多小故事,内容虽短小却寓语深刻,读后回味无穷。如爱满人间中的《护子心切》故事感人至深,()在这个故事终因保护子女而失去生命的主角是一条鳝鱼。让我们来看看鳝鱼是怎么保护自己的子女的:从前,有一个读书人叫周豫,他很爱吃鳝鱼,有一天,朋友送了他几条鳝鱼,他就立刻下锅,想吃鳝鱼,喝鳝鱼汤。可在煮熟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有一条鳝鱼的腹部向上弓起,只留头部跟尾巴在沸水之中,一直到死,都把腹部露在外面而不倒下。他好奇剖开才发现,那条鳝鱼的腹部装满了鱼卵。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深受感动,鳝鱼都懂得母爱,它至死也保护自己的子女!我从这个故事明白了,在任何母亲的眼中,孩子是最重要的,她们始终都是一颗大树,任凭风吹雨打,酷暑严寒,都毫不犹豫,心甘情愿地庇护自己的孩子。回想过来,孩子却不一定体会到母亲那伟大的爱……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深受感动。

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孝敬父母,报答父母!

这本书不愧是一条沟通心灵的桥梁!

读心灵鸡汤有感(三)

前两周的一个下午,我到学校图书室去找书看,刘老师向我推荐了一本《心灵鸡汤》,她还告诉我老年人看看这样的书对身心有好处。因此,我二话没说,翻开书便读得津津有味。

《心灵鸡汤》这本书的内容大部分是日常生活中的平凡故事,但非常温馨,也发人思省,饱含朴素率真之美。读了这本书,它将让你在紧张的工作中可以静下心来沉淀自己,关爱自己,将会使你激情满怀,爱得深沉博大;会使你更加自信地去追逐内心的憧憬与梦想;当你感到痛苦、惶惑和失落时,它将给你以慰籍;在遭到打击、挫折时,它将给你以力量和智慧。

当我一遍遍的细细品味着其中的每一个故事,就像啜引一杯陈年老酒。我边读边思考着每个故事所蕴含的生活哲理,总的感觉就是无论哪个故事都充满着一个字“爱”,那是一种博大精深的爱。我是一位教师,爱学生是我的天职。教学中,我不能因为即将退休而马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我是一个班主任,更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尤其是那些有缺项的学生。本期,我对新插班的张铁林同学更是关心备至,他不会拼音,我为他借来一年级的拼音书,教他一个一个地拼读,他作文不会动笔,课后我单独辅导,他天生一个耳朵听不见,我把他的座位排在第一位。正因为老师的爱影响了他,因此,张铁林也十分爱我们的班级,早上来后,自觉把卫生角的劳动工具摆放得整整齐齐。

我想: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而如何培养孩子的爱心,确实是一门艺术,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须努力探究的方向。我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多一点宽容,那么世上就会少一份争吵,多一份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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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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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1)

在那个资本主义的脚步踏响,逐渐开始物欲横流的时代,作为哈佛大学毕业生,美国著名作家、思想家、自然主义者,19世纪超验主义(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强调直觉的重要性)的著名代表人物梭罗任性地扛起了一把斧头,住进了瓦尔登湖旁的一座小木屋。瓦尔登湖是美国一个小镇上的一条普通的小湖,因为卢梭成为一处万人瞩目的神圣之地。仿佛只要去了那里就能感受到卢梭书中描写的那份恬静和自在。生活太过复杂,《瓦尔登湖》涵盖的东西非常的丰富,很多人将它奉为“生活的圣经”,因为他们向往却很难做到,那到底是一条怎样的湖呢?经历不同,价值观不同,信仰不同……这些会让我们有不同的看见,我也只能拣其一二言之,仅代表个人的拙见。

一、梭罗的“瓦尔登湖”

梭罗说:“我到树林子去,是因为我希望自己有目的地生活,仅仅面对生活中的基本事实,看看我能不能学会生活要教给我的东西,免得我在弥留之际觉得自己虚度了一生。我不希望自己与世无争,除非出于万般无奈。我想深入地生活,汲取生活中的全部精髓,要坚强地生活,像斯巴达人一样,摒弃所有一切算不上生活的东西,开辟一块又宽又长的地,精心地侍候着,让生活处于区区一隅,使生活条件降到最低限度,如果说它被证明是毫无价值,那么就要闹清楚整个毫无价值的真相,随后昭告世人;或者如果说它是崇高的,那就以亲身经历去了解它,在我的下次出游时能对它作出真实的描述。”我们以为卢梭会像老子一般远离尘世的“小国寡民”。可是,他的“瓦尔登湖”不是。他的“瓦尔登湖”与世俗有着很直接的关系。他任性地离开是为了寻找生活的真谛,让我们学会如何生活。到底我们为什么要为生活如此打拼?这样子做对生活本身有没有意义?如果我们稍微放松一点,“偷懒一点”会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很糟糕?你看他的生活,整修房子,为解决额外开支开垦土地,除此之外,也就是看书、访友、亲近自然,不愿意被任何事,任何思想缠累,你不同意他,他还会说出一大堆有理有据的理由来堵住你的口。他像个固执的老头,走在瓦尔登湖旁边,负气一般的告诉所有人,你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多么无知,只是花了一个人生命中最宝贵的一部分来赚钱,为了在最不宝贵的一部分时间里享受一些可疑的自由。这些观念和想法对当今的人来说,就像一碗美味无比的“鸡汤”,掳走了所有人的心。可是生活方式本身并不是卢梭的“瓦尔登湖”,卢梭是要我们有内心的”瓦尔登湖”。你可以努力地赚钱,但是心里必须是坦然的,就像卢梭的打扮房屋,种植农作物,只是一种责任和必须,让生活更好,或者带给人内心的一种美好,并不是为了钱本身。你可以行善,但必须先确认自己是一个完全的“好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内心要回归“瓦尔登湖”的平静、纯洁、无牵无挂。

二、社会的“瓦尔登湖”

卢梭写作的那个时代,其实已经注定了《瓦尔登湖》的长久不衰。农耕社会的淳朴已经逝去,人人都在“急吼吼”的干活,因为身边也许有很多人趁着经济的大潮,过上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可是100多年过去了,这种恐怖丝毫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严重。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在说着金钱可以买来好床,但是买不来精致的睡眠的名言,可是你不会发觉人们已经开始用有价的金钱来衡量一切东西。社会就是《瓦尔登湖》中被那条被起了怪名字的湖,它已经被有钱人保养,而我们都希望有主宰的能力。在冬季的“瓦尔登湖”,有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猎人和狐狸展开了拉锯战,

甚至狐狸还会不时地调戏一下身后的猎犬,然后借着瓦尔登湖隐藏起来,而“我”和闯进领地的各种小动物也会有一场场不小的“酣战”。可是,战争中没有血腥,没有地位的悬殊,一切看起来再美好不过了。我想这也许是没有骄傲的结果。社会当中各种“仇富”“仇官”心理,无非都是骄傲带来的。你看,我比你有钱,我的社会地位比你高,你就一定要把我说的话当成神的话,也可以用各种方法践踏你的自尊,而社会也恰巧认可这种骄傲,所以不追求的人才会被认为是笨蛋和无知。卢梭在瓦尔登湖里做了一件看似有点意思,其实很无聊的事,那就是测量湖的深度,而且还用了挺多的文字。他说:即使最深的湖,跟他们的水域相比,也没有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么深,而且,要是把湖水排干,再来看一看,也不会成为深不可测的谷底。它们不想群山之间的杯状物;而瓦尔登湖从它的面积来说,确实深的出奇,但从湖中心的垂直剖面来看,也不过像一只浅盘子那么深。然后我又想到,很多时候别人的骄傲是我们自己惯的,我们总是在臆想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一定有着非人之处,也就心生敬佩,给了他们骄傲的可能。不妨我们慢慢接触,说不定你也会发现他不过像一只”浅盘子”那么深。

三、上帝的“瓦尔登湖”

说着说着,我们仿佛已经忘了这个大自然是谁的?没错,这是上帝的美好创造物。卢梭在书的开始就信誓旦旦地说要为人类试验出最好的生活心理。其实,读着读着,我就想到了始祖生活的伊甸园。虽然在《圣经》的描述里,那时很多的生活细节还是得靠想象。可我觉得,卢梭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伊甸园的生活心理是最好的。你看,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所有的,他才是主人,你是不是就不会随意破坏?你想,每个人都把所有的美好归给神,每日赞美神,那是不是就不会有骄傲,不会有骄傲是不是就不会有纷争?那么没有了这些,生活是不是就变得很单纯?因为罪恶,我们无法回归,可是我们是不是得有这有的追求呢?这真是一本挺好的书,有美妙的风景可以欣赏,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可以思考,卢梭的语言也是这般的语重心长。虽然字数多到看起来有点费劲,而且文中的“子曰”引用高超到让大部分中国人汗颜,有时间还是可以再看看。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2)

当然,梭罗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隐士,而我们却从他那里发现许多的光亮。他在《阅读篇》中写到:“一个人如果不能相信每一天都有一个比亵渎过的更早,更神圣的曙光时晨,他一定是已经对于生命失望的了,正在摸索着一条降入黑暗的道路。”在《春天》中他又说:“我们需要看到我们突破自己的限度,需要在一些我们从未漂泊过的牧场上自由地生活。”好像他在给我们众生指明道路,“那末,走你自己的路吧。”梭罗好像对生活有一种妙悟,是的,一种真正的人生妙悟。这种妙悟不是从天而降,而是从瓦尔登湖那里思得来的。诚如他在书中的《结论》指出那样:“至少我是从实验中了解到: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期望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通常还意想不到的成功的。”

如果有谁认为梭罗仅仅是个隐士,那他便忽视了他还是位抨击时弊的演说家和诲人不倦的.教师;如果有谁妄想从《瓦尔登湖》里获得亲近泥土的捷径,那么就借问牧童和鹧鸪。

当代著名散文家苇岸在《我与梭罗》一文中,这样的推崇梭罗:“最终导致我从诗歌转向散文的,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当我初读这本举世无双的书时,我幸福地感到我对它的喜爱超过了任何诗歌”。敬仰之情可见。“梭罗的散文也未丧失俊美的‘诗意’,而我因为倾心梭罗这种自由,自意,像土地一样开放的文字方式。”的确,在他的散文《大地上的事情》里我们可以读出这样的诗意来。

在这之前,我没有读过如此的令我着迷的书,她也让我一度不安的心在这里找到了真正的家,我的心灵之家。里面蕴涵无限丰富的内含,而我的笔在这里显得多么的掘劣,我恨我自己。我恨,但我没有忧伤,我反而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正是在这个时候,我遇上了她。或许这是一种宿命。是的,宿命。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的喜欢她,那么我可以毫无夸张的说,我在她身上发现了我自己。

“在白昼的繁忙生活之中,我有时读它还读不进去,似乎我异常喜欢的在本书忽然又不那么可爱可喜了,似乎觉得它什么好处也没有,甚至变得将信将疑起来。可是黄昏以后,心情渐渐的寂寞和恬静下来,再读此书,则忽然又颇有味,而看的就是白天看不出来辨不出来味道的章节,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心肺,动我哀肠。到了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这《瓦尔登湖》毫不晦涩,清澈见底,吟诵之下,不禁为之神往了。” 徐迟在《译序》中这样的道出了读此书的真谛。白天,黄昏,夜深人静,在这三种不同的时间读书,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得到的味道自然也是不同的了。我当然没有这样的读过这本书,但我能体会到个中的滋味。好像我要说的话都被他说尽了一样。而我又能说什么呢。唉唉,恨不能相见。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3)

“我步入森林,是因为我想过真正的生活。”

第一次接触到梭罗的《瓦尔登湖》是在我们自编自导自演话剧“死亡诗社”中。当时就被这句从容而坚定不移的话语触动了。到家便买了本《瓦尔登湖》。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第一遍读的时候,并未读进多少。这本书的语言实在晦涩且篇幅很长。但开始读第二遍时,已经发现了不同。梭罗一个人独居时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

查阅了网络资料,这本书写于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正在喧嚣发展的时期。在这样一个喧嚣的环境中,他毅然步入沉寂的森林,用心描写出孤独。他澄澈的内心让人心生尊敬,甚至让人向往。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能做些什么?这本书实际上就解决了这么一个问题。作者独居在瓦尔登湖畔的木屋中,思考真理。他试图鼓励他人,简化生活,将不多的时间投入到对更高层次的价值观的思考中去。他提倡简朴生活,但并不是当我们粗茶淡饭,而是想让我们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正确的事上。这也许就是为人的正确方式:清澈、恬静,没有虚荣造作。

这本书在一八五四年时第一次出版。何怀宏先生说过这么一段话:“这本书在一八五四年出版时是寂寞的,它不仅没有引起大众的注意。甚至连一些本来应该亲近它的人也不理解,对之冷落甚或讥评。它永远不会引起轰动和喧嚣,在它成为一部世界名著之后它也仍然是寂寞的,它的读者虽然比较固定,但始终不会很多,而这些读者大概也是心底深处寂寞的人。而就连这些寂寞的人大概也只有在寂寞的时候读它才能悟出深味,就像徐迟先生所说,在繁忙的白昼他有时会将信将疑,觉得它并没有什么好处,直到黄昏,心情渐渐寂寞和恬静下来,才觉得“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而到万籁俱寂之时,就更为之神往了。”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4)

梭罗是现实的,瓦尔登湖也不是一个理想国。看完这本书也许这样的概括最能体现我的感受了。梭罗追求的是自己的生活“每条道路都是命运之路,唯独你自己的不是,既然如此请继续走你自己的路吧”他之所以来了然后有又离开其原因用他的话说“或许是因为我认为还有好几种生活等着我去体验,而且无法匀出更多的时间给那一种生活”梭罗是有信仰的,信仰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正如电影《等风来》上的那句话:“人活着,总得信点什么”但不幸的是现在我们很多人都已不知自己还有什么信仰。终于明白了为什梭罗把那个“总是颂扬上帝,贬低烦人,反正他的头脑里只有这些崇高的思想”的哲学家视为贵客了。

湖是风景中最美丽,最富于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观看它的人也可衡量自身天性的深度。瓦尔登湖在梭罗眼中并不仅仅是一个湖,而是一个充满着性情的湖,是一个心灵的归所。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这块地方可能并不是我们现在正在匍匐的地方,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出发去寻找它,它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所,也是我们心灵的故乡,精神的家园;它给我们活力,给我们灵感,给我们安宁,更是给了我们信仰,我们可能终老于此,也可能离开它,即使离开,我们也会像安泰需要大地一样时常需要它。

写的无拘无束,没有一点迂腐和胭脂气,为必要表达什么看法,只传达一种温馨的氛围。梭罗用质朴的声音,欢快自信的语调告诫我们,一亿人当中才能有一个人生活的诗意而神圣。

读孔乙己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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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篇1)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读福尔摩斯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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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3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5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6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慧。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很难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多么的无聊!

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类:第一类是侦探方面的书,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本书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侦探方法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深爱着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读着一个个的片段时,我感觉我正在和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现场,和他一起分析案情、侦破案件、追踪凶狠狡诈的凶手。我很佩服福尔摩斯遇见案情后的大胆、冷静和勇敢,他的博学多才、思维慎密和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随着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维越来越严谨、考虑事情也越来越周到了。我的学习也更上一层楼了!在家中,我帮爸爸妈妈考虑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小大人’了!

另一类是动手实验的书,《让孩子着迷的77X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我很喜欢,书里讲了很多个科学游戏,让我们来动手实验。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实验,杯子倒立不漏水、纸杯不着火、易拉罐自动变扁等,你们相信吗?我也不信,于是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强烈的好奇心在这本书的带领下去验证书中一个个实验,结果让我目瞪口呆,它们竟然都成功了。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自然科学的神奇,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坚定了我多读书的决心。

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积累知识,激发灵感,让我的思维之泉永不枯竭,永远流淌,使我的梦想插上翅膀,飞向知识的天堂!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7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8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9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荐]读《目送》有感精选(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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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1

从《目送》这本书中我领悟到成长与挫折、冷寞与温柔、悲伤与离别。

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的困苦与磨难,但正因为有它的出现才会使我们的羽翼更加的丰满,更加的有力,更加的坚强?我们的一生也会经历许多的离别,也正因如此我们才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成长是场孤独的旅行只能自己走,跌倒了要自己站起来、失败了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哭泣了要自己拭去眼角的泪水。也许你会感到愁怅,你会感到无奈,你会感到悲伤,甚至会感到痛苦,但是别放弃别忧伤,回头看看那双饱含深情的双眼,它永远会给你温暖与希望。

我从来没有认真的注视过母亲目送我时的双眼,直到那天。我和母亲踏上去往车站的道路,一路上寒风刺骨,它肆意的打在我和母亲的脸上,从身边呼啸而过,吹得脸生疼。母亲的头发变得凌乱在空中飞舞,昏暗的灯光打在母亲的发梢泛起点点银丝。以前我从未像现在那样觉得母亲竟如比的苍老,瘦弱像冬季的一颗老树,仿佛风一吹便有往下坠的危险,母亲用双手拥住我前行并连连问道:“冷不冷?”顿时,只觉得鼻尖一酸,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一颗一颗的往下坠,我不敢看向母亲便将脸背过去并连声答到:“不冷不冷!”

到了车站天早已大亮,母亲急忙的穿过人群去询问是否还有车票,迅速的掏出钱买好车票直径向我走来,将我手里的衣物接过放在座位上,买了热气腾腾的包子塞在我的手里。随后从包里拿出一百元放在我的手心并叮嘱道:“孩子,好好照顾自己,天冷多穿衣,别感冒了,好好学习。”看着母亲手上的道道裂口、层层老茧,我那不争气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我连忙擦去泪水说:“不用了,够用的。”将母亲的手推了回去。

车子慢慢的启动,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母亲,认真的注视着她的双眼,温暖而深情,饱含了太多的祝福与希冀!日子只需轻轻一晃,十九年的时光就这样流逝,在您的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慢慢长大!

在《目送》这本书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一种情感便是这血浓于水的亲情。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2

“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门里。”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每天接送我上学,目送我离开都是一种幸福,她会久久地伫立在那里,凝望着你,即使你没有再回头望她一眼,即使你留给她的只是背影,她也毫不在乎,那是不可替代的爱与牵挂。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必追。它道出里多少人的心声呢?想想自己的父母,是否他们也会有这样的滋味呢?虽不必追,又能隐忍多少对孩子的牵绊呢?从小到大,经历了多少次的目送,虽然有些时候会不耐烦,但每一次流露的都是无声的爱。

作者对自己孩子的目送,等待着孩子的回头一瞥“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在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虽然孩子没有回头看一眼父母,但他们也不会喊住孩子。所谓父母,就是那些不断对着背影既欣喜又悲伤,想追回拥抱又不敢声张的人。

在这个世上,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没有人能够代替的。他们从来不向我们抱怨,也不要求我们回报什么。见了这么多人,他们是唯一心甘情愿为我们付出一切的人。所以,当我们在父母的目光下渐行渐远时,不要忘记回应他们,哪怕是回头一瞥,他们也就满足。

每个亲人给予我们的爱,我们只能享受这一次,虽长久,却也短暂。错过就是错过,不再拥有,懂得每个亲人对我们的付出,不要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3

《目送》是一本散文集共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是为一本情感性的文集。书中,作者写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衰老和失智;写对父母的怜惜和体恤,写兄弟携手共行,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写自己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以及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等。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正如作者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构成《目送》华章的部分,也就是写自己父母的那些——"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所包含的篇章,父母,是长辈,但是大家都明白老人即孩子的道理,过了一定年龄的父母,就是孩子,就是晚辈。文中无论是《雨儿》中所叙述的每天跟妈妈通一次电话、给妈妈耐心解释自己就是她的女儿、去看望妈妈陪她睡陪她聊天,带妈妈泡温泉、给妈妈拍照,还是《明白》里面记录的那张红色的的"银行证明",墙壁上的大字报,还是《散步》里帮妈妈穿上最暖和的衣服、牵着妈妈的手进行的那场凌晨的散步等等,这一切,都是作者奉送给自己父母的浓浓的慈和孝。另一方面,作者通过《目送》中孩子上小学那天,看着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的背影,通过《母亲节》里儿子送给母亲的节日礼物——一段母亲对儿子一番冗长却极尽重复的关心的对话等,无一不体现着母亲对儿女那份倾其所有的关切之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目送》表达了对于生命,面对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远去,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且行且珍惜而已。读的过程总有想流泪,想立马拿起电话跟也已逐年老去的父母多说一些话的冲动,心中被不舍和无奈充斥着,更多还是愧从中来。我还未生儿育女,但父母却是一天天在衰老,他们虽尚没有作者笔下母亲的老年痴呆症状,却疾病缠身,身体每年况下,而我也没有作者笔下为年迈父母奉送的点点滴滴的慈与孝。甚至曾几何时,也如《母亲节》中的儿子一般,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对于过多关切的眼神和询问的话语总以不耐烦的神情挡回,超过5分钟的电话问候,就赶紧搬出"工作""事多"等让他们无法对抗的理由来止住关爱。读完目送,从未去设想过亲情正在远去,熟悉的家若没了最亲的人是何感受,不懂珍惜、不知细细奉送和回报父母关爱的我,满心悔疚!《论语》有云,于父母的孝是唯其疾之忧;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是说对于父母的孝顺不能只是养,要尊敬,要关心其疾病,病痛;而自身还要无危,无病,即子女不让父母担忧,让自己无病痛也是一种孝。如果说目送是父母眼底止不住的泪珠,那回望就是替他们拭去泪痕的双手;如果说目送是父母心底无声的呜咽,那回望便是使他们释怀的安慰。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以此,时刻提醒自己光阴短暂,趁离去的背影还未走得太远,时刻记得为人子女该尽的心力——父母养我长大,我陪他们变老。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4

《目送》中一共有散文七十二篇,主要是对亲情和作者周边人物的感悟,写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老去,各种真实的情感。

已是不惑之年,再来读《目送》,颇有共鸣感,经历的事情多了,感悟也多了。我最喜欢《目送》中的一句话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路的另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想起孩子第一次上幼儿园时自己走向教室那小小的身影,上一年级时那大大的书包几乎能把孩子带到,到现在,孩子却不愿依赖你了,独立,她成了少年。

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是多少次这样目送孩子的离去。父母的日渐老去,我对父母的依恋依旧继续着。岁月的流逝匆匆,心里更加深深地体会着父母情,子女情,父母子女这世世代代的轮回,上苍早已安排好了一切,没有人能改变上苍的决定。而我们能做的,仅仅是陪着父母老去,陪着父母,一直走下去……

龙应台《目送》读后感5

读《目送》,会让我又一次地感受到与父母分别时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时隔几年,千里迢迢去看望父母时,二老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

就在去年春节,全家要去苏州看望父母,准备过一个团圆年。但天公不作美,动身出发的夜里下了一场大雪,早晨路上厚厚的积雪让出远门的全家做了难,车票已买好,路又不好走,怎么办?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的电话早早就打了过来,天冷路滑,安全第一,就不要来了,以后还有机会。但,想要见父母的念头太强烈了,克服种种困难,还是踏上了看望父母的路。

等踏进家门,见到父母的一瞬间,所有的辛苦都烟消云散,父母老了,真的显老了,不争气的眼泪夺眶而出,一下子紧紧和父母相拥在一起……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5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这一评价确实很贴切。

中学读朱自清的《背影》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可能是那时年纪太小,也可能和朱自清生活的时代隔的太远,总之,朱对父亲的那种感情,在当时的我的心中没有产生太大的共鸣。

可《目送》不同,因为80后的我们开始准备成家立业,准备担起责任,父母能为我们做的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开始思考怎么让他们安度晚年。所以,读她的故事仿佛可以看到10年后的自己。

龙应台,从她的文字中感受到这是个坚强的女人。精通英法德多国语言,在政坛中叱诧,可光鲜的背后她也是个普通人,为人子,为人母。面对中风最后离她而去的父亲,面对老年痴呆的母亲,面对在法国的孩子,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这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的辛酸和温情。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回头才开始明白《目送》这个名字的意义。一家人的悲欢离合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目送。小时候,总是父母目送我们离开,那种目光出现在学校校门口前,出现火车月台上,出现在机场安检口,我们总是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他们不能挽留,只希望自己的目光能在孩子的背影上多停留一秒。

现在,当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才发现父母正在渐渐走远,在我们的生命中。

想带着她看电影,电影院里的只有武打,恐怖,悬疑,充斥着荒唐的喜剧,适合老年人的柔和的电影少的可怜;劝她买几件新衣服,她说没有合适的,我不相信,拉着她走进百货商店,琳琅满目的服装,淑女装,男士专柜,儿童天地,唯独没有老年人。“老”,意味着不被关注,从人们的心中消失。

想为他们做很多事情,想留他们在身边,可每次回家看到他们变白的头发;看到忙碌的厨房里少了以前利落的身影,多了一些凌乱;看到手上的老年斑,心里就是一阵阵酸楚。岁月正清楚地告诉你,他们在离你远去,而你无能为力,唯有目送。这种折磨,是一种痛。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6

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

题记

《目送》这本书以散文的形式,为我们展示了漫漫长路中不可避免的跌倒。这本书中解析了人世间各种各样的感情,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别等等,描写深刻,感人肺腑,从人间真情而得出对生活和生命的冷静反思,打动人的心灵,触碰人内心深处最脆弱的地方,字里行间,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和推敲。从目送到不必追告诉我们应该珍爱拥有的一切,也应当正确面对失去的一切.

记得那次挣班费,开始我们都很胆怯,可又想想:什么事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我便挪步走向一个大哥哥面前说:哥哥,看一下吧。可大哥哥却一手推开,给了我一个白眼,就这样,第一次的满怀希望的试探失败了。天空阴了下来,下起了蒙蒙小雨。伤口这时候疼了起来,哦,这才想起来是被传单划破了。冰凉的风肆意的吹着那几道伤口,雨无情地打在上面,疼,这才有了疼的知觉。此刻的天气像极了我的心情,我甚至知难而退,望而却步,不想继续下去了。

难道就这样狼狈的结束这次旅程?不,我不甘心!

不要放弃,一次跌倒算什么?一种来自心灵的声音唤醒了正在沉睡的勇气,它燃烧起来了!对,我要继续!我勇敢的迈向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姐姐,说:姐姐,看一下吧!我都没有想到自己说出这句话的声音竟如此温柔。姐姐对我温柔一笑,我们几乎同时说出了谢谢。那个姐姐的微笑,如同冬日的暖阳,点燃了我的自信之火。于是,我鼓起勇气,看到对面来了个人,我走近他身边,重复那句话。就这样,我在跌倒的地方重新站了起来。

人生的漫漫长路上,不管你幸运不幸运,你总会跌倒,总会失败,你无可避免。也许你会因为一次两次的失败而放弃努力,放弃一切成功的机会,你就像因噎废食,就像杯弓蛇影,你怕了所有,不敢去闯,害怕失败,害怕跌倒,害怕被人嘲笑。如此畏畏缩缩,躲在角落怨天尤人的你怎么可能会成功?所以,你不去尝试,又如何得到心的救赎?你终日迷茫度日,不知道自己一生要朝哪个方向前行。怕这个方向上荆棘太多,怕那个方向上不易成功,畏首畏尾,你想给自己找一条平坦的阳光大道,想轻而易举就获得成功,可是你忘了,成功要靠自己的实力,失败是成功之母,可你却站在十字路口的位置左右徘徊,进退两难,郁郁不得终。

也许你下定决心选了一条路,却又因为一次两次的失败而感觉这条路是错误的,你开始后悔,并且极力回头狂奔,但是等你跑累了,是不是才发现,这条路的起点早已消失,你再回不到当初,那个十字路口,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你只能选择向前,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算不知道道路的尽头在哪,又或是它根本没有尽头,你也应该不回头,勇往直前地走下去,不管结果如何,你已经没有后退的余地,你只能毫不犹豫地前进。

你也许会停在原地,等待命运召唤,这一生你也就这样了;也许,你会一条路走下去,但你已经失了当初那份热忱,你对跌倒和失败已经麻痹,虽然不会绝望,但也再找不到一丝希望,就这样,你自己一点一点掩埋了希望。你不肯相信一个道理,希望是自己给的,而不是外界。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不要为昨天的烦恼而忧愁,展望未来,给自己一份信念和力量,心态平和地去接受每一个挑战,怀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去挑战自我,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奇迹。我们无法计量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展它的宽度。每天给自己订一个小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方向,有了方向就有了希望,有了希望你才能触碰到成功的曙光。我们要心怀希望,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无限的价值。

书中所说:也许你在起点时拼命的学习如何成功冲刺一百米,但是没有人教过你,跌倒时,怎样跌的有尊严;你的膝盖破的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的无法忍受时,用什么表情去面对别人;你一头栽下时,怎么治疗内心淌血的创伤,怎么获得心灵深层的平静;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时,怎么收拾?

当然,有谁教过我们,在跌倒时,怎样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样的智慧才能度过?跌倒,是好事还是坏事?失败,为什么往往是人生修行的必经之路?

何以跌倒过的人,更深刻,更真诚?

作者:郗梦瑶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7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却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渐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但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它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读《目送》有感精选 篇8

“爸爸是我。喂——今天好吗?”

……

“今天好吗?你听见吗?你听见吗?说话呀——”

翻到这,我沉思了,为每一篇章前短短两三行的对话!

看着看着,我开始后怕,会不会什么时候,我的父母,再也听不到我说话?会不会再也不能作出回答?

我的父亲,常年不在家,一年也不过回来一两次,唯一的联系,也就是一通长途电话。而我,早过了与父亲腻着,撒着娇要东西的年纪,也过了什么事都要跟父亲说的年纪,我甚至觉得,父亲在电话里过于啰嗦。电话里,我显得很沉默,只不过是:

“作业写完了?”“恩。”“吃过了?”“恩。”“有没有什么想要我带回去的?”“没有。”“那,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没了。”

我们的对话永远是父亲在不停地想继续话题,而我在不停地结束话题。

在电话的那一头,他是不是总在尴尬?即便,这是父亲与女儿的对话?

龙应台面对父母的沉默,她心焦、恐慌却无奈,只能一遍遍无助追问,可总是一次次石沉大海。

这该是怎样的无助?一个人多少年后重回故地,满目陌生,物非人非;一个人走在荒漠,找不到绿洲,也看不到尽头。这样的无助是可以想象的。可,以往总伴在身边的亲人随时可能消失不见,再也不见。这样的无助我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

现在我开始后怕,我想不到,父亲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我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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