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高分范文网 >合同范本 >导航

顾问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23-04-28

顾问服务合同(集锦11篇)。

现今大家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不管是进行何种交易,双方少不了都会签订一份合同,合同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大家撰写合同的时候有什么共同的问题呢?相信你应该喜欢高分范文网的编辑整理的顾问服务合同,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顾问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媒体顾问咨询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媒体咨询服务,并指定_________为媒体顾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媒体顾问服务范围:

1、负责参与制定甲方全年媒体战略规划,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2、负责为甲方进行媒体策划,媒体公关,媒体协调及提供危机公关处理方案等;

3、负责为甲方撰写相关媒体宣传稿;

4、负责为甲方在主流媒体上联系、沟通并发表篇企业形象报道或人物专访;

5、负责为甲方解答媒体传播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建议;

6、负责为甲方收集媒体市场信息以及行业媒体资料,并对此提供点对点的市场咨询;

7、受甲方委托,召开媒体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等;

8、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在媒体媒体上推广企业品牌,宣传企业形象;

9、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进行媒体媒体协调和职能部门协调;

10、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商务谈判;

11、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媒体顾问工作相关事务。

第三条 服务期间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一年;

2、乙方通过现场指导、电话、邮件、传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时服务;

3、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一般仅限双休日或节假日,工作日仅接收邮件,如因甲方事项紧急,乙方应在不晚于收到邮件次日予以回复。

第四条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知名专家学者,各企业,顾问单位和媒体要员共同参与的团拜会或座谈会(目前确定的为媒体团拜和经济学家拜访各一次,其他有需要另行商议)。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媒体顾问费为_____万元/年,媒体顾问费分2次提前支付,在签定协议时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支付第一个半年度的费用____万元,六个月后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支付第二个半年度的费用_____万元。

第六条凡是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服务超过乙方承诺范围的,乙方有权另行收费,费用另议;在与媒体沟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与第三方结算。

顾问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顾问,协助甲方联络洽谈办理合作的相关服务和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等。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为甲方在参与______________发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进行咨询、联络等,协助甲方投标工作。

2.甲方中标后,协助甲方与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的沟通与交流,促成工程合同签订。

3.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方付款事宜。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项目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书)或备忘录后,本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资金方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的居间服务费(佣金)时终止[项目分若干期工程进行都按此合同执行]。

三、双方责任

1.乙方以合法方式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项目方的认可。

2.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在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4.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会的情况下与乙方安排的项目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谈判,并不得将谈判结果对乙方进行隐瞒;[如果必须变更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同意并补充协议后进行]。

5.恪守诚信,不论甲方以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形式单方面与乙方代为联络的项目方达成合作,甲方在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

四、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现金支付给乙方;

3、上述居间服务费(佣金)为税后款项,所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罚金与本合同项下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同时支付。

若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不合法的行为方式导致工程合同无效,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元(或甲方投入此项目的各项成本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恢复通知对方能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居间服务费(佣金)的履行,以项目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

2.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有约束力。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全部付清项目的居间咨询服务费用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自动终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在履行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相关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3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顾问服务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编号:

委托方: (集团)深圳地产公司

受委托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日期: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大厦

受委托方: (简称乙方)

地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

2.1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所需之完整资料及各阶段园林景观设计要求任务书及设计调整意见书),并对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进度表及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2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

2.3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

2.5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2.6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7提供乙方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场所,以便解决现场图纸修改及联系情况;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三、乙方责任:

3.1乙方在完成本合约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

3.2乙方未获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及资料交于第三者或其他项目使用;

3.3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面负责;

3.4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参加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针对设计图纸作必要的阐释;

3.5为配合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定期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及时解决与设计相关的问题;

3.6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7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师, 为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的负责人, 为该项目主要联系人;

3.8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岐时,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修改所产生的效果、延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的增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9乙方各阶段的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其中建设性意见做为景观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

四、乙方工作范围:

4.1具体设计部位:

4.1.1场地的保持与改造;

4.1.2各栋建筑外围软硬景观设计;

4.1.3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泳池的软硬景观设计;

4.1.4建筑住宅体内平台花园、私家花园设计(各三款);

4.1.5架空层环境设计及架空层墙面、天花的设计;

4.1.6红线外的市政用地的景观设计。

4.2具体设计内容:

4.2.1各主、次入口、小区围墙、大门及广场;

4.2.2道路及小径等的铺砌设计;

4.2.3车道、停车场、人行区的景观布局及修饰规划(硬景观);

4.2.4工地与护坡的饰面坡度及表面排水;

4.2.5园林景观的花盆、景墙、梯阶、栏杆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由土木工程师负责);

4.2.6水景、喷泉和游泳池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与专业公司负责。)

4.2.7小区背景音乐的布点设置及造型(背景音乐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8小区各类环境灯光照明系统的布局设计(环境灯光由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9种植土壤要求规范与植物品种的选择;

4.2.10室外家具如花盆、长凳、垃圾桶、地面陈设品等的选用及配置;

4.2.11雕塑品及艺术品(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2健身设施(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3灌溉布点设计(供水量计算、管道之排放及嵌接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五、乙方服务不包括之工作范围:

5.1园林景观部分(包括亭、桥、景墙、泳池、球场、健身设施等)的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5.2自动灌溉系统设计;

5.3防水层之设计规范书(由建筑师提供);

5.4申报或送审有关图则之事宜;

5.5效果图

5.6所有工程用料的品质验收;

5.7专业艺术之模型制作;

5.8标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计制作;

5.9室内大堂装饰设计;

六、设计阶段及其内容

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1.1场地调查与配合建筑师总体设计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取设计费定金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1.1调查场地现状,分析研究景观、坡道、日照、采光、通风、设计功能等。

1.1.2研究场地的植被、地方材料、历史等。

1.1.3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及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沟通会议,相互交换意见(包括甲方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及乙方给予甲方和建筑设计公司关于总体规划和景观相结合的建议等)。

1.2概念设计

1.2.1设计时间:从乙方收齐设计所需之资料及甲方通知后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2.2设计成果:

a.初步概念设计阶段:

(1)用地特征及景观现状分析图

(2)小区交通分析图(表达车、人、节点与绿地的关系)

(3)彩色总体平面图

(4)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5)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6)视线分析图

(7)场地空间分析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和a3图册五套作为方案介绍。

b.最终概念设计阶段:

(1)修改之总体彩色平面图

(2)修改之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3)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4)手绘局部景观透视图(a3图3-5幅)

(5)设计说明书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c.方案深化阶段

(1)景观设计完整的总平面图

(2)各细部景观设计的平立面图包括:庭院、架空层、车库、社区入口、围墙等。

(3)植物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品种的选择

(4)主要景点、小品的透视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第二阶段:扩初设计发展

2.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概念设计方案,乙方进行深化扩初方案设计。

2.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概念方案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2.3 硬质设计成果:(1)深化方案彩色平面图(含架空层)

(2)扩初深化设计各景观(包括硬景、软景)

(3)标高图

(4)水景、喷泉方案概念

(5)铺地、台阶方案概念

(6)材料示意图

(7)局部重要景观剖、立面图

(8)提供主要景观材料样板及材料图片

(9)初步工程成本概算表

(10)材料供应商资料

(11)施工承包商推荐名单

以上图纸提供一式四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2.4 软质设计成果:(1)扩初(方向性)植物布置平面图(乔木、灌木、草坪位置)

(2)植物目录表

(3)植物组合意象图片

(4)土壤造型概念平面图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3.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方案及扩初设计,乙方进行施工图制作。

3.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扩初阶段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3.3 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 硬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a2):(1)总体平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2)详图指引图(含架空层部分)

(3)定位图

(4)标高、排水图

(5)剖/立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6)灌溉给水图

(7)材料示意图

(8)园林照明图

(9)背景音乐布点设置图

细部图(a3):(10)铺地/台阶详图

(11)岗亭/台阶详图

(12)水景/喷泉详图

(13)泳池/戏水池详图

(14)栏杆/花架详图

(15)其他园建(活动场地或构筑物处理设计)的详图

(16)照明灯具图片及有关资料

(17)修改的材料样板

(18)艺术小品示意图片与清单

以上内容图纸提供一式八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3.3.2 软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1)乔木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2)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3)土壤造型详图及效果意念图片

(4)软景规范说明及植物保养说明

细部图:(5)乔木种植详图

(6)灌木种植详图

(7)草坪边缘分隔详图

(8)地下排水图

4、第四阶段:园景施工阶段跟踪工作:

4.1 跟踪时间:该项目园林景观施工阶段

4.2 此阶段包括:a、

协助甲方解决现场景观施工的技术性问题,在每次工地服务之后就工程的质量改良、或工地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b、协助甲方控制效果,对承建商预备之硬质及种植材料进行考察和核验;

c、乙方应就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或甲方提出的现场要求在3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书面回复。如逾期则处以每天1000元的罚款;

d、参加工程验收。

注:以上各阶段设计,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各阶段确认书后,乙方才可进行下一阶段之设计工作。

七、其它约定:

1、红线内外的景观应整体进行方案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可分步进行。

2、甲方对乙方呈交的所有设计方案,如没有异议(小调整不属此异议范围)应及时在《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在呈交设计方案之日起15天内提出(每阶段讨论时间不包括乙方各阶段设计时间),否则视为符合设计要求,

3、如甲方需要对甲、乙双方最后确认之方案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不在此范围;

4、工程施工进行中所有乙方设计方案之现场修改或变更,必须经乙方核准并由甲乙双方签订修改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对设计的质量和效果或者因此引起的施工和工程安全不负责任;乙方也将不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后,甲方必须负责安排及选定具备该类工程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若甲方聘请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严重影响本项目的设计效果,乙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本合同所指之乙方责任;

6、如果实际设计工作超过本合同第一项所定总用地面积及第三项所指职责之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需双方另定协议,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

7、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私家花园及平台花园各三款,若超出三款,收费标准为私家花园每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平台花园每款人民币玖仟元整,深度到施工图与现场跟踪服务;

8、乙方提供给甲方施工图纸共十二套,如甲方需要增加份数,则另行收取工本费。

9、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合同自然中止。

八、设计费付款方式:

1、按本合同之工作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人民 元整(¥ 元);

①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即付总设计费的10%的定金

——即¥ 元;

② 初步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③ 最终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④ 扩初设计完成50%,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⑤ 扩初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⑥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完成50%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⑦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⑧ 本合同设计费的20%余款按该项目景观施工进度比例支付

——即¥ 元。

2、以上费用已包括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前往深圳工作之 20 次差旅,若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则乙方到深圳的人员工资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由贵司承担,其差旅费收费为: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费(住宿为三星级酒店标准)。

3、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同时进行或分期设计,经双方协商后,设计费按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按各阶段完成情况提交设计费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而甲方需于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有关款项予乙方。

九、设计批示:

1、甲方委派和认可一名人员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乙方应认可甲方所派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阶段前传真的设计要求书应作为乙方进行工作的依据。

3、硬景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软景施工图的正式出图前,乙方应提交四份完整的设计图纸供甲方进行审阅,之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达到甲方的要求后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图纸。而甲方修改设计内容是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设计方案,均应当按照违约履行所设计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30天,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若结束工程或终止合约,解决方法可依下列几点处理:

(1)若终止合约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将负担乙方前阶段的费用;

(2)终止本约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职责所引起的话,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费用。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关之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设计版权应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国际网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顾问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经一家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非独立法人服务机构,负责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及企业股权社会化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协助甲方分析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的需求,提出完善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1、委派富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人员履行根据本协议所定的业务,如该等人员不能与甲方良好合作,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继续履行本协议;

2、对甲方负绝对诚信的责任,保证在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时确信提交给甲方付诸实施的方案不存在任何蓄意危害甲方利益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

3、对甲方的技术项目负保密责任,保证在与外界企业接触中不透露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不得外泄的部分;

三、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在甲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中的私募融资项目,乙方有第一选择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30天内应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第一选择权;

3、每月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用,其他实际发生费用经甲方事先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包括不限于差旅费等);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支付乙方不低于甲方项目收入30%的部分作为顾问费用;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

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

。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双方

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

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

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

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

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

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

,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

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

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顾问服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顾问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财务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为甲方提供财务核算方面的参考意见,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三、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______天内答复。

五、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顾问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 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 篇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质量、法律责任,甲乙双方遵照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税顾问的权利: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三、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

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财税顾问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财税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2、甲方遇有紧急涉税事宜,可随时与财税顾问联系处理,并有责任向财税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六、顾问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顾问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元/年;

2、服务费用在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的重大的财务、税务事宜,如甲方委托从事重大税务筹划、会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税务审计鉴定、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湖南省物价局有关事务所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八折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