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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初一

发布时间:2023-04-29

读后感作文初一通用。

在美好校园时光中作文非常重要重要,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好作文练习是非常重要的,要怎样达到好作文的标准?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后感作文初一通用”,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1)

1936年6月,埃德加·斯诺穿过国民党的防线,进入华北地区的红色区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采访红军的西方记者。作为记者,他想去那是自由地探寻真相。在这片他逐渐了解并热爱的土地上,他目睹了中国饥荒爆发和腐败的人地社会现象。

要前往西北的苏区,他必须穿过蒋介石政权的重重封所锁,这段旅程因而险象环生。但是斯诺有非常多的问题他想要找到答案——中国共D是一些什么?他们的目标是什么?他们真的准备和蒋介石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他们运用的是怎样的军事战术?没有任何人确切地知道答案,所以斯诺为了解答他和其他人心中的疑惑,不畏险阻进入了苏区。

斯诺为我们展示了一群有血有肉的红军战士和那些伟大仔领袖人物。他描述他们的言谈举止,追溯他们的家庭环境和青少年时代,试图从其出身和他成长经历中,找寻他们成为共D人的原因。通过访谈与对话,他还搜集到大量有关长征的第一手资料,并在这个作品中描述了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经过,向全世界全面报道了这一举世无双的军事壮举。此外,他还深入红军战和根据地老百姓之中,对共D的基本政策、军事策略、和红军战士们的生活,和陕北根据地的社会制度,教育等情况做了广泛的调查,让全世界知道了为什么红军没有任何军事物资却能继续生存并扩大队伍。

这正如“红星”这个字其含义:中国共D及其领导的红色革命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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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初一(篇2)

假如有一天,你突然被抛弃到一片你走不出去、别人进不来的大森林里,这里危机四伏,时刻都可能遭到野兽的袭击,你只能靠吃野果或野兽充饥,一个人能挣扎着活五十四天吗?

布莱思能!

就在几个小时前,十多岁的布莱思还身在纽约,刚和妈妈在机场告别--妈妈和爸爸离婚了,他坐一架单引擎的小丛林机去加拿大油田看爸爸。可是在半路,飞行员因心脏病而猝死,他操纵丛林机,好不容易载进了原始森林的一个湖里。这样,一个没有任何野外生存经验的城里孩子,突然就被丢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

他饥寒交迫地站了起来。满眼都是杂草和灌木丛。除了数不清的鸟,还有那几只河狸,还能抓什么,还能烤什么?就算能抓一只活物,他也没有火柴,没火柴怎么生火他哭过,绝望过,害怕过,在梦里喊过爸爸、妈妈,但没用,没人能伸出援手,他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自救。我只能靠我自己,我必须自己行动

还好,上飞机前妈妈送了布莱思一把手斧,他一直把它挂在腰带上。想不到这把手斧救了他的命!他用他凿火,用它砍树,用它搭房子,用他制造武器

他还和黑熊抢吃覆盆子,吞过难吃的乌龟蛋,遭遇过狼,差一点被驼鹿撞死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最后,他发现自己重生了。他感觉到心中燃起了新的希望不是希望被救走,他已经不想这些了,他的希望源于知识,他心存希望,因为他善于学习,学会了生存,学会了照顾自己。不屈不挠,心存希望他一晚上都在想这个:对!我要不屈不挠,心存希望

当然,和大多冒险小说一样,布莱思后来也获救了,只是获救的那一幕非常戏剧化,让你不知道是笑好还是哭好。

那天,也就是布莱思遇险后的第五十四天,他把救生包从飞机里掏出来,里面食物之多,让他觉得自己真的可以吃到地老天荒,他熬了一锅牛肉饭和蜜桃蛋奶,可是还没来得及享用这美味大餐,一架丛林机就来救他了

布莱思,他在五十四天里,害怕过、痛哭过、懊恼过、发泄过,但从来没有放弃过!他用手斧赶跑豪猪,自己做了木筏和弓箭,捕获鸵鹿在泪水、鲜血、绝望和孤独中,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们要学习他能灵活运用生活常识,更要学他有颗勇敢的心,独立的精神。我们不做温室中的小花朵,要做经得起风吹雨打的松树。

手斧男孩布莱思在书屋里教会了我们一条最重要的生存法则,那就是:怨天尤人毫无用处还有就是要记住:哪怕没有手斧,你也还有勇气!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3)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那么美好,那么幸福。但在过去的年代里,许多人感受不到童年的快乐。他们的童年充满着痛苦和悲伤……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深深为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悲惨的遭遇而痛心,又为他的坚强而感动。

故事主人公叫阿廖沙,他三岁时一场大病后失去了父亲。于是跟随着悲痛欲绝的母亲投奔外祖父。暴戾、专横外祖父经营着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在外祖父家生活,并不如意。阿廖沙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两个自私、贪得无厌,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也歧视他。他还要承受表哥们的欺负和责骂,同学们的异样眼光……在这样恶劣、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艰难地生存着。

之后,阿廖沙离开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坚强地熬过来了。有诗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阿廖沙虽然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但却把苦难当作一种人生的磨砺,锤炼了自己。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痛苦的,和他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彩色,幸福的。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幸福生活,我们没有烦恼,生活无忧无虑。有的还是“小皇帝”、“小公主”,只要生活中稍有点不顺心、不开心,就会让父母等长辈忙活一阵子。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却忘了要学会自己长大。是《童年》呼醒了我,教会了我。我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使自己茁壮成长。回首往事,我要摈弃任性自私,珍惜现在,我要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要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4)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与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与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凄清的结局,但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因此,推荐沈从文老师的《边城》给大家,它的文字清新,明快,没有华丽的词藻,每个字却又像是经过精雕细琢,丝毫没有文字的堆砌,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曾用了一星期的时间,每个词、句都没漏下,中间没有停顿,很尽兴地读完,爱不释手,也激发了我读更多书的欲望。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更多感触,更多启发。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5)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考究档次的少年长篇小说。著作写了男孩桑桑铭肌镂骨,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日子。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高雅,残疾男孩对庄严的固执据守,年迈老人在最终一瞬所闪烁的品格光荣,在逝世体会中对生命的殷切而美丽的领会,大人们之间错综复杂且又充溢画中有诗的情感纠葛……

《草房子》是一个夸姣的地点,她让咱们想起浪漫、温馨、悠远,想起浪漫的神话。当咱们走近曹文轩为咱们搭的《草房子》时,咱们的确被这样一种气味所充满。作者以美丽的文笔,写了离咱们已远去的小学日子,这种看似往常实则并不简略的日子,咱们的年代未必阅历过,但无疑咱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神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定。男孩桑桑铭肌镂骨的阅历,不幸少年与厄运反抗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庄严的据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错综复杂地演出,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乃至催人泪下。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6)

在本学期中,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一书,其主要内容是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等五个优秀少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秃鹤。他本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但因为他那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大家嘲笑。因此,秃鹤变的倔强,自尊心强。但在一次表演上,秃鹤不怕大家嘲笑,扮演了一个坏蛋的角色,为学校增添了荣誉是他又一次融入了这个大集体。是的,秃鹤虽然有着丑陋的外表,但他却有一颗热爱集体的心。因此,曹文轩在描写秃鹤的最后一段中写道:“纯净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桑桑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调皮、捣蛋,但却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当纸月被别人欺负时,桑桑勇敢的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们钦佩;当秦大奶奶孤单的时候,也是他陪在秦大奶奶的身边,是她不再孤单。桑桑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还是一个善良、勇敢、活泼、可爱的男孩子呀!所以,桑桑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久不衰,那就是美。

《草房子》的主人公名叫桑桑。桑桑其实就是曹文轩小时候的自己。《草房子》讲的是桑桑有滋有味的六年小学生活。虽然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但是他却是个调皮蛋,常常会做出一些好笑的事情。一个片段令我十分难忘:一天,桑桑想改善一下鸽子们的住处,他看中了家中的碗柜,找来了啊恕,把碗柜改成高级鸽子笼。四条腿没用,砍了;玻璃门没用,敲了;没有隔板,装上去。晚上,母亲看到一个残废的碗柜高高地挂在西墙上,成了鸽子的新家时,她把桑桑狠狠地揍了一顿。我最喜欢桑桑,他虽然很调皮,但他的作文写得很好,还喜欢打抱不平。一天,天还蒙蒙亮,桑桑就跑到板仓村,要去解开纸月迟到之谜。刚好碰到绰号“豁嘴大茶壶”的刘一水和他的两个跟屁虫正拿纸月开心呢!这时桑桑站了出来,他要为纸月打抱不平,让纸月先跑走了,自己与刘一水等人干了一架,被打出了鼻血。最后,桑乔校长联系地方政府,对刘一水他们发出最后警告:“如果再有欺负纸月的现象,后果不堪设想!”

从此,纸月上学再也没迟到了。从这段故事中我想到了一件事情:以前午自习,我总是东张西望,不会利用时间。但是,我慢慢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午自习开始读书,写作业。。。。。。因此,我还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不写好作业绝不玩。

读后感作文初一(篇7)

我去过法国,看到过巴黎圣母院,但是没有进去。我学习法语,很早就听说过巴黎圣母院的大名,也知道这么一部著名的小说,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看完这本小说。还是断断续续的,今天一章,明天一节的拼凑着看完的。

我在看书之前就知道小说的结局,知道丑陋的卡西莫多最后会把“邪恶”的副主教推下钟楼。这也许会让我失去了一些看这本小说的乐趣。看的时候我的心里已经知道会有这样一个结局,也多少有一些期待这样的结局早点到来。但是这本小说仍然很吸引我。

小说从格兰古瓦这个在我看来有些荒诞的人的“圣迹剧”开篇。格兰古瓦是一个爱空想的哲学家,有一点点才华,创作了“圣迹剧”的剧本,尽管没人对他的“圣迹剧”真正的感兴趣,但是他仍然为之感到骄傲,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作家都觉得自己的作品是最好的。他又是一个穷酸的书生,因为没钱而不知道该怎么度过寒冷的夜晚,被自己的贪念诱导跟踪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最后落入聚集的流浪汉手中,差点被流浪汉们处死,幸而鬼使神差,被艾丝美拉达救下,还得以和美丽的艾丝美拉达成亲。格兰古瓦跟所有的男人一样有着好色之心,想要以丈夫的身份占有艾丝美拉达,但被艾丝美拉达以匕首相威胁之后就放弃了非分之想。为了生计,和艾丝美拉达一起卖艺,用牙齿顶椅子。最后在副主教的唆使之下煽动流浪汉氓打巴黎圣母院,最终导致艾丝美拉达被绞死在绞刑架上。他的结局在小说的主要人物中算是比较好的,靠创作悲剧为生。他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恶人”,但他是一个没有任何立场,没有原则,有些懦弱和迂腐的人。他有哲学家的空想,又很现实,为了活命什么都能接受,什么原则都能放弃。他不会直接伤害别人,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却能给别人带来伤害。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荒诞”的人,不会有人喜欢他,但是也不能说出为什么要恨他,他的所作所为,也是出于一个人保命的本能。

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性格很复杂。从小说一开始的描写来看,这是一个虔诚的、好学的教士,也是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他十分疼爱他的弟弟约翰弗罗洛,为了他的弟弟而收养了卡西莫多。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刻苦钻研神学,也正因为求知欲太强而沉迷于炼金术,乃至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怀疑。然而他却对艾丝美拉达产生了疯狂的欲念和占有欲,这跟他的教士身份产生了冲突,并最终毁灭了他。他为了得到艾丝美拉达不惜伤害他人的生命,使用卑劣的手段,陷害艾丝美拉达,使她被判处死刑。又在卡西莫多救了她并将她安置在钟楼的小屋里时想要强行占有她。在小说的末尾,他趁流浪汉攻击巴黎圣母院的混乱之际,将艾丝美拉达骗出钟楼,以向搜捕她的国王的告发相威胁,遭到拒绝。国王的最后抓住了艾丝美拉达并对她实施了绞刑。他最终毁灭了自己疯狂想占有的人。用作者的话来说,他得不到艾丝美拉达,就要毁灭她。而他本人,最后也被卡西莫多从栏杆推下而摔死。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认为他是“恶”的化身。他作了恶,既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他的恶源自他疯狂的欲望。但是他的欲望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欲望,只不过他的欲望跟他作为教士应该拥有的虔诚的信仰产生了强烈的冲突,这种欲望和冲突折磨着他,他承受不了这种痛苦,在这种痛苦的驱使之下,他不顾一切地毁掉了艾丝美拉达、他的弟弟约翰弗罗洛、卡西莫多,也毁了他自己。有人说他虚伪,我觉得这并不确切,他并不是刻意想要追求崇高的地位和声望、追求别人对他的尊重,他的虚伪很大程度上源于他教士的身份和他的疯狂欲望的冲突。

艾丝美拉达在小说中被塑造成一个美丽、天真、善良的少女。靠卖艺为生。因为被费比斯从卡西莫多手下救出而对费比斯产生了疯狂的爱恋。从流浪汉手中救下了格兰古瓦。又在卡西莫多遭受鞭刑时勇敢的给口渴的卡西莫多喂水。只可惜因为爱错了人,爱上的是一个虚有其表的好色之徒费比斯,而使自己被绞死在绞刑架上。当她在被自己的母亲认出并差点得意逃脱国王的的搜捕的时候,却因为对费比斯的爱恋而暴露,那一刻我真是觉得她太不理智,完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了,最后也连累了她自己的母亲。这一点让我对她始终不能有什么好感。仅靠外表就对费比斯产生热切的爱恋,而她也最终因为这种爱恋付出了代价。有人说她是“真善美”的化身,并且十分喜欢这个角色,但是我觉得,即使是“真善美”的化身,因为自己的狂热的感情,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并且连累了自己的母亲,这种角色实在不能让我有“喜欢”的感觉。

我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跟大多数人一样,是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卡西莫多被副主教收养,对副主教无比忠诚,充满了感恩、尊重、敬爱。他是一个可怜的人,有着各种身体上的缺陷,驼背,跛脚,独眼,耳聋,外表丑陋到令人畏惧。从小被副主教收养,在巴黎圣母院里长大,负责敲钟楼里的铜钟。因为外表丑陋而被人歧视,导致性格孤僻怪异。但是在他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情的心。这种温情既包括对副主教的感恩之情,更体现在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慕之情中。他虽然丑陋,但他也有爱美之心。他对艾丝美拉达不仅仅有爱美之心,还有对于她在自己受到鞭刑口渴难耐时勇敢地站出来给自己水喝的感激之情。他对艾丝美拉达的感情让他在艾丝美拉达遭受绞刑时勇敢地救下艾丝美拉达并将她带到教堂里避难,并让艾丝美拉达住在钟楼的小屋里,给她食物,在一旁保护她而没有想过占有她,并阻止了副主教强行占有艾丝美拉达。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感到配不上艾丝美拉达。在流浪汉氓打巴黎圣母院时机智勇敢地进行抵抗;亲手将副主教推下栏杆。最后在鹰山的尸骨堆中和艾丝美拉达的尸骨相拥死去。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当人们将它和它抱着的骨骼分开时,它瞬间变成了一堆骨灰。”这种夸张的写法,却能给人以触动。卡西莫多为艾丝美拉达付出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艾丝美拉达、卡西莫多、副主教最后都死了,悲剧往往都是这样的结局。或许,这样的结局最能给人以震撼。好的,坏的,善的,恶的,最后统统都变成了虚无。这是他们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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