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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妖喀喀莎》有感

发布时间:2023-04-20

读《水妖喀喀莎》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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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妖喀喀莎》有感 篇1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几个疑问:水妖?这难道是一个妖魔鬼怪祸害人间的故事?封面中的这个小女孩和水妖之间又有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呢?在阅读之前,我就带着这几个疑问激发起自己的阅读期待,于是,故事开始了……

在这本书中,土豆和喀喀莎是故事的主要人物,也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先来说说喀喀莎。我们知道,故事开头就告诉大家,喀喀莎是所有水妖中最脆弱的一个水妖,弱不禁风,能力也要仅次于她的姐妹们;于是,我们在阅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时常会猜想到,喀喀莎估计会拔掉牙齿,她的姐妹们可能更后;可作者就是如此巧妙设计,故事扭转,喀喀莎却是最能坚持到底、最有毅力、最坚强的那个!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旁人如何劝说,她对噗噜噜湖的热爱依然未曾减退,她对噗噜噜湖能够重生的信念从未消失,她对要回到噗噜噜湖的执着从未改变!难得!太难得了!原来,坚定的信念是会使一切开花结果的;原来,执着的等待是会迎来新的希望的;原来,永恒的热爱是会感化身边的每一个人的。当看到喀喀莎被牙疼折磨得那么痛苦时,我的内心似乎都在劝说她放弃吧!等了那么久,一百年了,身边的人都已经离去,噗噜噜湖估计是不会重生了!对比于自己,觉得自己需要学习这种坚持,需要学习这种毅力,很多时候,就需要我们的再坚持一分钟,而我们往往在快要到达成功的彼岸时就已放弃,就这一分钟,往往最难的就是这份最后的坚持!既然选择了远方,那便不顾风雨兼程,只顾勇往直前!我想,这是喀喀莎身上最难得的东西!每一个人都会惧怕别人异样的目光,当喀喀莎容颜已逝,一天比一天孤独衰老,她依然不会惧怕,她的心态很平和,因为她不在乎外人对她的看法,她心中只有让噗噜噜湖重生的信念。

再来说说土豆吧。土豆,是这本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如果没有土豆,可能喀喀莎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快乐和陪伴;噗噜噜湖也不会那么快被召唤回来;喀喀莎不可能完成那艰巨的任务和使命。因此,土豆在一开始出现就是与众不同的!在所有的人都把喀喀莎当怪婆婆的时候,土豆心里其实也很害怕,凑巧要去捡风筝,于是鼓起勇气走近那件黑暗的屋子……土豆的天真打破了她内心的害怕,她的真诚和信任给了喀喀莎一丝人情的温暖;这个小女孩的信任无法改变身边人的偏执看法,但我猜测,那颗蓝牙的出现,是土豆的信任给唤醒的!总觉得故事的安排就是这样,得等到一个人的无比信任后,那颗牙齿才会变蓝,要等到人情的温暖后,那颗牙齿才会变蓝!也就是说,人情温暖可以让某些食物发生改变,纵观我们的生活常态,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汤汤设计的童话来源于生活常态,也必然是要超于生活常态的!

总之,这本书看完后,我被喀喀莎的坚持和土豆的真诚所打动!为她们的友谊而震撼!

读《水妖喀喀莎》有感 篇2

童年的善与美——《水妖喀喀莎》读后感1000字:

这世界上不是有很多人都像拔了牙齿的水妖吗?他们曾经内心清澈、目光笃定,怀着美好的情怀和梦想踏上人生之路,可是在现实生活的磨砺和侵蚀里,他们渐渐忍受不住追求路上的孤独和辛苦,于是放弃了、遗忘了,慢慢过起了最庸常的日子,就像拔了牙齿的水妖忘记了噗噜噜湖。

《水妖喀喀莎》是近一周时间被和和读了两遍的书,见缝插针地又在“喜马拉雅”听了一遍,他似乎很痴迷这个故事。我问他这本书讲了什么,是亲情还是友爱,可能我给他限制了这两个关键词,他说这本书的主题是友爱。

昨晚我翻看书的序,后记和书封,才发现这本书在讲一个信念和坚守的故事。今天花了一点时间把故事读了一遍,心中有很多感触。郑渊洁说:“好的童话是一把锁,能锁住孩子们的想象力。”我却觉得好的童话故事不仅能丰富孩子的想象力,还在于让孩子的情感体验更加多元。

说回这本书,《水妖喀喀莎》中的每个水妖都有个既拗口又诗意的名字,咕滴答的意思是“勇敢”,她做的事就如名字一般——变身一粒沙子寄身于蚌壳之中,不见天日,日复一日地吟唱歌谣,只为干涸的“噗噜噜”湖能重生,让离散的水妖早一天回归;水妖喀喀莎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呢?告诉你吧,是——泪水。这是一个悲伤的词,但喀喀莎却用一百多年的坚守、用无数次疼痛时流下的眼泪赋予了这个词另外一种含义,那就是——悲壮——哪怕最后她的命运也如名字的寓意一样,变成了一滴汇入“永恒的湖”的水滴,融入,消失,直到“永远”。

好的故事之所以感人,无非是因为和读者的情感能产生共鸣。读完书,我问八岁的和和:“你觉得喀喀莎最后消失在噗噜噜湖里值得吗?”他想了一会儿才说“值得”,我追问为什么,他几乎把故事的梗概又讲了一遍后说“噗噜噜湖是她的宝贝,所以她和湖在一起了。”我又追问:“那是什么宝贝?”和和几乎是脱口而出说:“价值连城的宝贝。”探讨似乎还可以继续,比如怎么看待放弃牙齿的水妖,读后感.那个有着神秘力量的湖灵,还有可爱纯真没被世俗洗涤的小土豆……可是我却放弃了,因为我觉得自己犯了个语文老师才会犯的错误,总想让孩子说出个中心思想,谈谈自己明白的道理。可是,每个个体读到同一个故事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对于孩子而言,他认为哪怕喀喀莎失去生命也要守护“宝贝”很值,认为水妖们之间,水妖与土豆之间很“友爱”,那就这样吧,孩子的感受是真实的就ok。

和孩子一起读书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有时候会有偷懒的想法,觉得孩子都八岁了,自己独立阅读也是可以的,妈妈刚好能歇歇,可是和孩子共读一本书后的交流所带来的愉悦感却因此失去了,那又很可惜。所以啊,生活中能和孩子在一起读书的日子都值得铭记,值得回味。

最后用书中的一句话结束今天的记录——你有多么相信,希望就有多大。

读《水妖喀喀莎》有感 篇3

《水妖喀喀莎》,作者汤汤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信念、坚守与舍己为人的故事,而喀喀莎,正是这三种美德的来源。

一、信念

在水妖们上岸后,她们去了一个小县城适应人类的生活。起先她们还生活得好好的,用自己的手艺辛苦劳作。但七年后,水妖们闹起了牙疼,那痛苦从离开噗噜噜湖之后就长出来的一颗牙齿开始,一点点传遍全身,到后一天太阳发出光芒时才结束。

在一次水妖聚会上,首领帕帕提道出了离开前湖灵嘱咐她的秘密:如果忍不住牙疼,就把牙齿拔了,但如果拔了牙,会把关于水妖的一切全部忘光。而且在生命即将结束的那天,会在夜晚重新变回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在姐姐们交相称赞这个解脱的办法时,喀喀莎却鼓起勇气,对着所有人大声说:不!忘记就是很大的坏处!但是没人听她的。很快,帕帕提拔掉了牙齿,接着是咚咚嘎、嘭铃铃

这样过了十多年,参与聚会的只剩下两只水妖了。在牙疼的夜晚,喀喀莎和喃喃咕一起打滚呻吟,约好要一起等到噗噜噜湖重新盈满的那一天。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她们的皮肤变得又黑又糙,喃喃咕忍不住拔掉了牙齿,留下喀喀莎一个,在每个月夜里呻吟。喀喀莎坚守着信念,每天只吃些水草维持生计作文[迷你句子网 wwW.jzd365.COm]

二、坚守

在小村庄中,喀喀莎认识了一个叫土豆的女孩。土豆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每天都来探望她。在一个风雨夜,喀喀莎又牙疼了。土豆看着满地打滚、痛苦呻吟的喀喀莎,一次次劝她把牙齿拔了,可又一次次被喀喀莎回绝了。为了不让她太痛苦,土豆说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谜语,转移喀喀莎的注意力就这样过了几个月,喀喀莎的牙齿有了异样从底部开始一滴滴冰凉蓝色染了上去,渐渐地布满了整颗牙齿。喀喀莎连忙叫上土豆回到了噗噜噜湖,却被告之必须要把其他水妖都给找回来。喀喀莎依旧没有放弃,她的决心依旧没有动摇。

三、舍己为人

到了县城,喀喀莎用自己脖子后面的鳞片把帕帕提、咚咚嘎她们的记忆都给找了回来。中途生变,为了让嘤嘤当和喃喃咕恢复记忆,喀喀莎把那片跟心脏一样重要的鳞片都拔了下来。于是她在伙伴们面前、在土豆的怀里,化成了一颗小水珠。

在这个动人的故事里,喀喀莎的坚守信念,和她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因为她的牺牲,噗噜噜湖才得以重生。因为她,咕滴答才不会在冰冷孤寂的蚌壳中待一辈子。她的信念,强大到无人可比!我要向喀喀莎学习,做一件事,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轻言放弃,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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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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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3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5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6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慧。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很难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多么的无聊!

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类:第一类是侦探方面的书,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本书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侦探方法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深爱着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读着一个个的片段时,我感觉我正在和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现场,和他一起分析案情、侦破案件、追踪凶狠狡诈的凶手。我很佩服福尔摩斯遇见案情后的大胆、冷静和勇敢,他的博学多才、思维慎密和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随着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维越来越严谨、考虑事情也越来越周到了。我的学习也更上一层楼了!在家中,我帮爸爸妈妈考虑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小大人’了!

另一类是动手实验的书,《让孩子着迷的77X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我很喜欢,书里讲了很多个科学游戏,让我们来动手实验。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实验,杯子倒立不漏水、纸杯不着火、易拉罐自动变扁等,你们相信吗?我也不信,于是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强烈的好奇心在这本书的带领下去验证书中一个个实验,结果让我目瞪口呆,它们竟然都成功了。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自然科学的神奇,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坚定了我多读书的决心。

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积累知识,激发灵感,让我的思维之泉永不枯竭,永远流淌,使我的梦想插上翅膀,飞向知识的天堂!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7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8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9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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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1】

本月重读福楼拜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十多年前读的是李健吾先生的译本,这次选了上海译文周克希的译本。与李健吾的版本相比,周克希的语言翻译更具有中国味儿,读起来顺畅很多,但意境方面还是李健吾的译本更胜一筹。

福楼拜的语言很简练,这一点从李健吾的译本中更能体会到。他写的句子干净利落,多用短句,一点也不拖沓。寥寥几笔就把人物形象和周遭环境刻画得生动深刻。而我认为,这种简练的语言恰好跟他在本书中塑造的女主人公爱玛的性格特点形成鲜明的对比。爱玛出身小农家庭,母亲早逝,父亲很疼爱她。她在宗教学校读过几年书,生性爱好浪漫,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嫁给为人拘谨、木讷的包法利后,面对味如嚼蜡的婚姻和不解风情的丈夫,她原本对爱情的美好幻想被粉碎,而对幸福的渴求却更加强烈。她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些才子佳人的小说,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遇到风度翩翩、爱她如命的男子。她不断纵容自己的情欲,以天真而愚蠢的献身换取卑微的爱情。在福楼拜笔下,爱玛从两次婚外情中获得的片刻欢愉和幸福总是短暂而不安的,让读者无法对她产生单一的情感。

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爱玛)的自私、虚荣、愚蠢、庸俗、势利,会让人对这样一个女人怀有极大的厌恶,那她面对爱情时的天真,面对欲望时的软弱,和面对厄运时的无力又让人不由得对她有一种悲哀的惋惜与同情。福楼拜塑造这个人物的成功之处也在于他把包法利夫人身上那种矛盾和对抗刻画得入木三分,让读者看到的是一个集单纯与复杂、可恨与可悲于一身的有血有肉的女性角色。

有人在读完《包法利夫人》后说,爱玛的悲剧完全是由于她欲望太多。但我却认为她的悲剧恰恰是因为她的欲望太单一。书中写道“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仅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她必须从事务得到某种好处。凡是无助于她感情发泄的,她皆看成无用之物,弃置不顾。正因为天性多感,远在艺术爱好之上。读后感·她寻找的是情绪,并非风景。”她把这单一的欲望(情绪)寄托在男人身上,渴望他们能带给她浪漫的爱恋和肉体的愉悦,却不曾想到,自己的热情无法淹没那两个男人(罗多尔夫、莱昂)的理智。令人头晕目眩的强烈之爱过后,男人们的理性占了上风。他们知道如何满足自己其他的欲望,甚至不惜甩掉包法利夫人来成全自己生活的其余部分。而包法利夫人却始终陷在对幸福的虚空幻想中,从狂喜跌至失望。

包法利夫人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这样的悲惨不但将她和她的丈夫包法利先生拖进了坟墓,也让她的女儿承受了原本不该承受的一切。全书的结尾写着:“家产全部变卖抵债了,最后还剩十二法郎七十五生丁,这笔钱给包法利小姐作了去祖母家的路费。可老太太当年就去世了;鲁奥老爹瘫痪在床,一位姨妈收养了她。后来这位姨妈经济拮据,迫于生计就把她送进了一家棉纺厂。”我们不知道后来这位包法利小姐的命运如何,是不是会“遗传”她母亲的敏感多情?但棉纺厂童工的日子想必不会给她太多的情绪和幻想吧。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2】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爱玛——一个无法忍受中产阶级生活的中产阶级妇女。

爱玛的早年生活影响了她的整个生活方式。她生来就有多愁善感的倾向,比起现实世界,她更喜欢梦幻世界。她没有在日常生活的现实中长大,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了修道院,在那里她沉溺于白日梦和对生活的感伤。在修道院,她开始阅读影响了她一生的爱情小说。在宗教中,她寻找的是不寻常的、神秘的和美丽的东西,而不是教会的真正本质。由此可以看出她基本上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把时间都花在渴望和叹息古老的城堡、秘密会议和阴谋诡计上,而对现实世界闭上眼睛,试图迫使生活与她的浪漫小说相符。

结婚后,爱玛继续寻找刺激。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婚姻,因为它不符合她所读到的虚构的描述。她错过了她希望在婚姻中找到的幸福、狂喜和激情。她不愿献身于生活,不愿面对现实,而是把自己隐藏在梦想中,把所有的精力消耗在毫无意义的渴望中。

因此,由于生活不符合她的浪漫形象,爱玛开始在各种事情之间周而复始,希望她未实现的渴望能够得到满足。她重新装修了房子,开始读书、订阅巴黎杂志、做慈善工作、织毛衣、画画、弹钢琴......但每尝试一件事,她很快就厌倦了。这种对刺激的疯狂追求使她疲惫不堪,直到她感到身体不适。

查理的自满和迟钝肯定是满足不了爱玛的,因此,当她遇到莱昂时,她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错把莱昂的肤浅当成了深奥,两个人还成为了柏拉图式的朋友。再之后,爱玛遇到了罗多尔夫,她一直渴望有这样一个人:“通晓一切,擅长各种活动”,能让她“领略各种激情的力量,领略各种生活的优雅”,让她“探索一切奥秘”。因此,当罗多尔夫出现,并开始他那口是心非般的“激情和爱的呼喊”时,爱玛相信他是帮助自己实现梦想的那个人,她第一次感到现在的生活充满了她所读过的浪漫小说里那种“激情、狂喜和谵妄”。在她从罗多尔夫的背叛中恢复过来后,爱玛再次遇到了莱昂,毫不犹豫地再次倾注全部的热情,她仍在寻找那种高尚的激情。

由此我认为爱玛是一个无法忍受中产阶级生活的中产阶级妇女。她一生都在试图通过梦想、风流韵事和虚伪的装腔作势来逃避这种中产阶级的生活。庆幸的是,尽管理想可能是肤浅的,但她能意识到,还有比她所处的中产阶级环境更伟大的感情。尽管她不忠,但她没有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而卖淫。她始终忠于自己的梦想,并为梦想而死。所以,她试图靠自己的梦想生活,当梦想破灭时,她就这样死去,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更伟大的梦想。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3】

看完包法利夫人想到一句话:人生而自由,却又不所不在枷锁中。

包法利夫人向往那种体面,刺激的生活,为此不断去和有钱的男人勾搭,去满足她心中对爱情的美好遐想,那些男人或许真的爱她,但到后面,一旦涉及到钱财问题,就把包法利夫人甩得远远的,包法利夫人以为自己是别人的真爱,可并没有想到她只是他鱼塘里的一条鱼。

除此之外,包法利夫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断地借债,而勒乐不断地引诱她不断地借钱,最终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要剩下的钱款,最终包法利夫人债台高筑,还不起了,没人愿意帮她,以自杀去世,而包法利看见她和别人往来的情书,郁郁而终,也以自杀离世。

整个社会的浮夸风起,纸醉金迷的生活,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在这部小说都被一一批判和讽刺,是啊,在一个资本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连结都不再那么紧密,炽热的外表下埋着一颗老谋深算的心。

从前的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如今,一切都变了。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4】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糊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三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三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么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么,她那么漂亮、又聪明,怎么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么都得有个度。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5】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1000字的高中生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欢迎大家分享。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从小,艾玛的父母就送她去修道院学习,修道院是禁欲的,可艾玛却对世界充满好奇。当别人都读圣经时,她正津津有味的看言情小说,品味男女主人公浪漫曲折的爱情故事,向往温柔的骑士和富丽的宫廷。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多才多艺,但并不真心喜欢音乐和艺术,她寻求的只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这一切反映了艾玛的内心是丰富的,她渴望自由,渴望爱。但现实却没有给她快乐成长的土壤,所以她需要去寻找另一片天空,可以给她自由呼吸的清新空气。

当包法利先生出现时,艾玛以为幸福来临了,以为丘比特的神箭射来了,爱来了,浪漫主义小说让她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她将踏入婚姻殿堂视作摆脱枯燥生活,实现憧憬的一个契机。于是她嫁给了包法利先生。但他们的婚姻毕竟不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爱慕的基础上,所以从一开始就布下了危险的陷阱。

很多人都觉得包法利先生最无辜,最受委屈,但我想说的是,包法利先生的'确和艾玛不合适,即使艾玛不出轨,他们也不会白头偕老。包法利先生虽然对艾玛百依百顺,关怀备至,但都是浅层次的物质满足,他几乎没有深入了解艾玛到底喜欢什么,真正需要什么,他们缺少交流和沟通。当艾玛把对白马王子最美好的光环放在包法利先生的头上时,包法利先生本身平庸木讷,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刻板无趣等性格,和艾玛充满热情与幻想,浪漫与天真的性格显得格格不入,一个缺乏生活情趣、智力平庸、感觉迟钝的男人,与艾玛的期望值形成了强大的反差,艾玛困惑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我的一生就这样度过吗?我们读者一直强调包法利先生为艾玛的牺牲与宽容,却忽视了艾玛的内心世界,何尝不是承受着煎熬?记得小说有个情节,是写包法利先生的眼睛像一条皮鞭抽打着艾玛,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包法利先生用用爱和仁慈的名义在抽打艾玛的心灵。

的确,艾玛堕落了,她从一个美丽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只令人害怕的贪婪的猛虎,她在对奢华的追求中慢慢丧失了金钱,在对自由的向往中慢慢丧失了尊严,在对爱情的追逐中慢慢丧失了爱的能力,我们可以批判她,可以鄙视她,可以认为她的死亡是咎由自取,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艾玛的悲剧不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是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时代的悲剧。

西方文化宣传"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是要犯错的,所以每个人都需要自我约束,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人性的脆弱、贪婪、乖戾、残忍和人性的坚强、美好、善良、高贵一样,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就隐藏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当时机发酵成熟,它们就会像古希腊神话的潘多拉之盒一样,被欲望好奇的心打开,吞噬人的灵魂。我们看了艾玛堕落的故事,不是要幸灾乐祸的看着她死,而是要深入的剖析她为什么会堕落。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我们创作文学的目的不是谴责艾玛的出轨,而是解释她如何成了出轨的女人,同情她出轨的遭遇,认识她存在的价值。毕竟,文学如果没了同情和怜悯之心,就不是文学了。

这是一个个人奋斗与社会约束力的关系问题。一个下层平民女孩向往贵族的生活,合不合理;一个女人要求追求真正的爱情的权利,合不合理;一个美貌多才的女子不甘心嫁一个平庸木讷的丈夫,合不合理;一个人坚决拒绝平凡的生活,合不合理;一个心怀人生美好梦想的人最后堕落自杀,合不合理;一个浪漫主义者对残酷现实的无声反抗,合不合理。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当然,我们看待文学,应该是学习有利于人生营养的东西,应该盼望获得振奋人心的东西,而《包法利夫人》无疑是一个令人痛惜的小说,可我们衡量一部小说,不能拒绝它的悲剧性,因为好的小说从来不粉饰生活,美化人生,以此来满足读者小小的心理安慰。好的小说应该是提供一种人生的某种片段,留足空间,让人看见世界有多大,人性有多少可能的发展,就像张承志曾经说过的"不要因为在和平的环境,才说出我爱世界的话语,而要在了解生活的黑暗,肮脏,邪恶,丑陋之后,依然相信生活,相信美好、温暖、信任、尊严这样的字眼"。

记得小说的结尾,包法利先生给艾玛的墓志铭写的是"不要践踏一位贤妻",这里对"贤妻"的定义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贤妻应该不是单指艾玛一个人,应该是象征一种为了自由、为了梦想而不断追求的人性。而这种人性,我们不诋毁,不嘲讽,不亵渎,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人性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光明的一尘不染。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6】

包法利似乎在小说中一直以碌碌无为、平庸怯懦的形象出现,唯一做出富有勇气的事情是娶了爱玛。书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描写,就是查理因为爱玛的原因经常去拜尔托,杜比克夫人(也就是包法利的第一人夫人)是如何指责包法利的,“啊,因为那边有一个人儿、一位能说会道的人儿、一位刺绣家、一位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小姐。”再到“查理朦胧却又深沉地从爱玛的性格中体味到一种五彩缤纷的美,一种雍容华贵,一种梦幻般的冷峻高雅,一种诗意和浪漫情调。”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包法利夫人和包法利在婚姻之内的生活场景中其实是共享着同一种生活方式的。作文爱玛画素描、弹钢琴、料理家务、烧精致的饭菜、装饰家里和打扮自己,这些都增加了原本以禁欲者形象出现的查理•包法利的官能享受,包法利本人不是不追求和享受这些美好的一切,从他迎娶爱玛开始,其实他心中也是蛰伏着享受的欲望的,再到包法利经爱玛怂恿就开始以为自己能够通过跛足手术换来名扬四海,生活稳定,太太永远爱他就可以看出。爱玛对自己奢侈、对情夫们奢侈,在包法利面前虽然会藏着、收敛着,但是肯定也不会允许包法利像以前一样破破烂烂随随便便。这种纵欲的享受对包法利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包法利欠下一千二百五十法郎的时候,苦恼了几次,后面越想越不愉快,也就丢开不想了。建立在经济务实之上的人一掉进官能主义享受的漩涡之中也逃脱不了挥霍和悲惨的命运。

如果说查理前期是禁欲,迎娶爱玛以后开始追求官能享受,那么包法利夫人就是完完全全的纵欲。而爱玛纵欲的原因,正是浪漫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合谋。浪漫主义在这本小说里是全然抽空了筋骨,沦为情感剩余价值的情调和赏花听雨的风雅,变成一种属于城市资产阶级的生活时尚。那些关于城堡,关于贵妇人和骑士,关于星星和湖泊、充满了阴暗的树林……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的浪漫主义读物,是爱玛的最爱,是爱玛的精神支柱,但实际上,这种书已经类似于我们今天说的“消费性读物”,是女性休闲产品。一直以来,吸引爱玛的是子爵家的舞会,是贵妇人浪漫的恋爱,是被城市的奢侈品充斥的嘉年华的迷人韵味,是报纸媒介对于大都市的不真实的虚假的建构。

爱玛毫不犹豫地给罗道而弗买了根价值14个金币的“银头镀金马鞭”,因为这样他才更像浪漫小说中的“骑士”。为了出门时更好看、更像个贵妇人,勒合给艾玛送来了“一块十二米的黑妮子”,做了件长袍。在莱昂眼中,艾玛“吃得讲究,穿得花哨,眼睛脉脉含情”。她的美丽和性感背后,实际上是商品和时尚消费品精致的组合。他们在里昂的爱巢,“房间温暖如春……壁炉栏杆上的箭头,圆铜花饰和大铜球要阳光一照进来,都会闪闪发亮。壁炉上两个烛台之间,放着两个玫瑰色的大螺壳,俯身侧耳一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澎湃声。”爱玛的这种消费完全符合鲍德里亚意义上的消费,消费不仅仅是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消耗,也就是说,消费不仅仅是对物的功能之确认,而且也包括精神的抑或文化的方面。

符号消费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吃饱穿暖,它其实是一种“自我实现”,或者为了体现“自我价值”的消费。爱玛消费一件物品首先并不在于消耗掉其物质性构成,而在于这一消费行为所指向的物质之外的观念、意义等想象性的成分。正是这种对物质之外的想象性观念的介入,消费便指向了情感和审美空间的创造。商品消费就不再是物质性的,而是审美性的、符号性的。也正如彼得•墨菲的看法:“当某物被出售时,被出售的不仅仅是这个东西本身——一件产品或商品,购买它还意味着加入到物品拥有者的想象性集体中去。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的天才体现在廉价地、大量地供应各种东西、物品或商品来引发许许多多人的共鸣。”这正如现代商业为产品赋值的观念一样,给钻石赋予永恒,给香水赋予优雅,给护肤品赋予女性应该对自己好一点的审美化实质一样。消费一种商品不过是在一种虚假的想象中臣服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机制而已。包法利夫人的困境难题正如我们当代信用卡透支消费的当代女性。

小说的尾声,“情书里的人,却不是现实的男人,她自己也最终意识到这一点,情书里的那个人,是另外一个男人,一个由她最亲热的回忆、最美丽的读物、最强烈的欲望交织而成的幻象。”爱玛的爱情是一种自己的乌托邦的建构性幻想,她的纵欲消费也是一种符号式消费,这两者相互合谋,让爱玛迷失了自我,失去了思考力和反抗力,失去了生的希望,但最后真正拿起这把匕首的是——如宗教般无处而不在的金钱。虽然爱玛已经死了,但是如何在禁欲与纵欲之间获得一种微妙的平衡,这个问题依旧困扰着我们。

水孩子有感600字通用


日常文案的写作耗去我们大量的精力,在正式写作之前,会先参考很多范文。范文值得我们借鉴的就是其结构和框架,书写范文具体要落实到什么层面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水孩子有感600字通用”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水孩子有感(篇1)

这是一个快乐的星期,因为我每天傍晚都可以看一会儿神奇的童话书——《水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査尔斯·金斯利。

这本书主要说了一个扫烟囱的男孩汤姆从脏孩子变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水孩子的故事。他开始胆小顽皮,后来却成了一个真正勇敢、孝顺、懂事、听话、聪明、诚实守信的小男子汉。

今天是星期日,也就是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又到了傍晚,我轻轻地打开这本书,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水孩子汤姆因为太粗心了,而找不到其他水孩子。其实我有时候也和汤姆一样,虽然要找的东西就在眼皮底下,但却总也找不到。

通过阅读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自己的缺点,还知道做人要心地善良、知足常乐,不然,你最终一定要后悔的。

在朦胧的月色下,我轻轻地合上书本,望着那皎洁的月亮。那月亮上仿佛显示出了水孩子汤姆正在用脚拍打水面的画面。直到睡觉时,我的心还没有从水孩子这本书上移开,因为他太好看了!

水孩子有感(篇2)

我最喜爱的经典是《水孩子》,在这本书里,我们不仅能与汤姆一起到海底尽情玩乐,也可以品悟到从中的奥妙。

汤姆原本是个普普通通扫烟囱的孩子,因他的师傅太粗暴,便被迫出逃。

当汤姆已是个水孩子时,他还是调皮、捣蛋,时常捉弄海底的动物,还撒过谎。读到这里,我脸红了。记得一、二年级时,我在课外参加兴趣班,每当看到人家带了钱,去活动中心买吃的、喝的,我就会羡慕不已。但我知道,妈妈是绝对不可能给我钱,她认为我在活动中心是学习,不是吃东西。有一天,我有些忍不住了,去妈妈包里偷偷拿了十元钱,去活动中心买了些吃的。一天吃晚饭,妈妈说包里好像少了十元钱,问爸爸有没有拿,爸爸摇摇头,便把目光转向我,我感到脸微微发热,但我还是说:“没有。”爸爸妈妈也不再追问。事情过去了好几个星期,而我心中这个结却仍然打不开。终于有一天,我一定决心,向妈妈认错。妈妈亲切地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没关系。”我的心便平静了许多。是啊!“只要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这句话深深地刻在我脑海里。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不撒谎。

汤姆是个极富同情心的孩子,这我就该向他学习,“只有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善待你”,汤姆将以前他师傅对他的粗暴统统洗刷掉,劝告师傅能过上美好的生活。是啊!哪怕只是大街上一个乞丐,你给了他一点儿施舍,他就会感谢你。希望我们能帮助别人,那你将更加快乐!

汤姆很幸福,仙女姐姐时常关心他,呵护他。这不正像我们的爸爸妈妈吗?同学们,让我们感恩我们的父母吧!让我们与、汤姆同行,一起探索人生中的奥秘!!

水孩子有感(篇3)

《水孩子》是一本励志类小说,作者查尔斯金斯利把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描写地非常生动逼真。故事的主人公汤姆被仙女们变成了一个一直生活在水中的水孩子。水中的生活让汤姆变得坚强勇敢。无论他遇到什么挫折,什么困难,他都会将他们克服,即便是在最危险的情况之中,他都能化险为夷,并结交了许多朋友。书中汤姆的种种经历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坚韧:坚韧就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冷静并耐心去解决问题的一种品质,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退缩,而是勇往直前,努力克服,而汤姆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完《水孩子》这本书后,我发现我身边的同学包括我,每个人都有一份坚韧的品格。

记得那一次,老师布置了许多作业,我认为这是小菜一碟,可我做着做着,啊!遇到难题了,怎么办,我左思右想,就是做不出,怎么办,我脑海里浮现出的不是问题的答案,而是一连串问号。大家都把作业交到老师那了,可我却还有一题没做完呢!我很着急……我是一个不喜欢求别人的人,请求别人的事我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做的。于是我傻愣着看着问题好久好久。我翻书翻作业本,希望上面有类似的题目,可我找了又找,翻了又翻,就是找不到。我心跳加速。

于是我只能随便写了个答案,慢慢地把它写到了纸上。我一片茫然的走到讲台上把纸递到老师手里,这道题目被老师画了个大叉叉。我眉头紧锁,一边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边思考着这问题。我又想出了第二个答案,满怀信心的走到讲台上,但依然被退了下来,重蹈覆辙,错错错!我坚持不去问人家,要自己想出答案,我一直提醒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但都不如愿。直到第四次下来,我实在是吃不消了,心想不如抄一下别人的答案吧。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毕竟这不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到的答案。最后就只能好硬着头皮,去请教同学,接着自己想一想,很快,我就有了答案。虽然我几乎是最后一个交的,但我很庆幸我终于对了。

我不仅觉得自己有时候会有点像水孩子,而且我觉得我周围的同学有时也都是“水孩子”。

记得那次,在美术课上,老师要求我们画一幅肖像,要逼真一些!大家都动笔开始画了,唯独她,一脸的忧愁。她画画不是很好,有时连画一座桥都要画上半天,更别说是肖像了,她百感交集了很久,后来终于去请教了老师。经过老师的指导,她又开始耐心的画画了,虽然最后一个,但她画的肖像栩栩如生。老师还夸奖她是个有韧性好闻爱学的好学生呢!

生活中会遇到许多诸如此类的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学会坚持,像水孩子一样,不轻易言败,成功就属于你!

水孩子有感(篇4)

今天在家里,我认真的读了《水孩子》这篇文章,我看的很有兴趣,因为这篇文章里讲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家庭住着奇先生、奇太太、还有他的儿子奇小洁,因为奇小洁很爱干净,所以才叫奇小洁。

他们一家都很爱干净,他们的家一尘不染。后来,他们家又来了一个孩子,名字叫奇小淘,因为他很淘气,所以才起了这个奇小淘的名字。奇小淘很喜欢水,有时候弄的家满屋都是水。

奇太太和奇先生感觉家里总是不干净,就想离开这个大别墅,因为爸爸妈妈可能要搬走,奇小淘非常不开心。后来爸爸妈妈还是搬走了,奇小淘就自己住在一个别墅里了。再后来,别墅里的水管破裂了,奇小淘又去找工作,没找到好工作,最后又来到了爸爸妈妈身边了。

有一天的夜晚忽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警报声,奇小淘赶紧冲出去一看,原来是一幢大楼着火了,奇小淘把消防员的水管子一抬,一阵浪花铺满了天空,于是奇小淘就把水管子朝高楼顶上喷去,不一会儿大火就灭了,人人都夸他,奇小淘很高兴,很兴奋,而且成了最英勇的市民。

从此以后奇小淘就不玩水了,最后他当上了这个城市的市长,还为城市里修建了许多漂亮的喷泉。

这个故事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长处,我们要发挥自己的长处去为大家做好事。

水孩子有感(篇5)

我读了《水孩子》这部英国近代童话,书中讲述了小男孩汤姆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跟着师傅格兰姆斯去哈索沃庄园中扫烟囱时,一个偶然的遭遇让他变成了一个四英尺长,“死不了”的两栖孩子,水孩子。在仙女的指导下,他去了世外仙境,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历尽了各种奇怪事和重重考验,最终成为一个善良、可爱的孩子。仙女给汤姆的那句教导,我印象深刻:“你得一个人去,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嗅,自己雕的床来铺,自己玩火烧自己的指头。”意思是说,汤姆现在应该自立,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汤姆听后决定出发去寻找并尽量帮助自己的师傅兰格姆斯。

汤姆有一种精神,就是他那顽强不屈,笑对困难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那不怕困难,敢于和困难抗争的勇气也值得我们效仿。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总依赖别人,缺乏和困难抗争的勇气,做事一旦失败,便一蹶不振。然而,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应该向汤姆学习。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要爱护上苍给我们的东西,包括纯净的水,我们自己也要保持自身的纯净,做一个心灵纯洁的人。

水孩子有感(篇6)

《水孩子》是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写的一部童话。这部童话像一幅幅浓墨重彩的风景画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查尔斯·金斯利是一位著名的英国作家。他的许多文章都深受大家的喜爱。例如:《酵母》、《阿尔顿·洛克》、《向西去啊》、《海岸的奇迹》……他出生于达特木(英国西南部一荒野的丘陵地)附近的小镇荷恩·维卡里奇,但他的童年时光大多在芬县的巴纳克镇和德文郡的克洛夫莱镇度过,后来到英国皇家学院、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读书,学习法律。

在这部童话中,作者以亲切而风趣的语调,优美而简洁的文笔,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

读完这部童话我似乎明白了许多。我们要学会感谢,感谢小草,装点了世界;感谢阳光,带给了我们温暖;感谢父母,给了我们生命……

水孩子有感(篇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水孩子》的书,感受很深,这本书生动有趣,非常精彩,让我百看不厌。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孤儿,他在残忍、粗暴、狠毒的老板格利姆手下专干打扫烟囱的活,他经常被老板打骂,赚来的钱都被老板拿走了,他经常挨饿,穿的也很破烂,很可怜。有一次,老板带汤姆去一个富人家打扫烟囱,因为富人家的烟囱很多,也很长,汤姆迷了路。一不小心,掉进了富人的女儿艾莉的房间里,老保姆以为汤姆是小偷,就喊来了许多人捉他,汤姆拼命逃跑,在仙女的帮助下变成了水孩子。开始他在水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但生活的寂寞使汤姆不停的搞恶作剧,伤害水中的小动物。在屡次遭到教训之后,他和许多水生物成为了好朋友,并从它们身上学到了很多知识,他的志向也越来越大,准备向大海出发寻找其他水孩子。奇妙的大海之旅,使汤姆懂得了很多道理。在圣布兰顿仙岛上,他与水孩子相遇、玩耍,在仙女的感化教育下,汤姆不断地成长起来,改掉了身上的缺点和坏习惯,并且学会了独自面对艰难险阻,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诚实的好孩子,又成为了科学家,和艾莉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是充满智慧和幻想的一本书,它净化了我的心灵,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它告诉了我这样一个道理:要做诚实、善良、勇敢的人,与同学友好相处,面对艰难,要用自己的智慧勇于克服,还要正确地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改正,不断完善自己,成为国家有用的栋梁之才,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向最后的汤姆学习,做一个正直、心胸开阔、不怕困难、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成为国家有用的栋梁之才。

水孩子有感(篇8)

《水孩子》是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查尔斯·金斯利(1819一1875)写的一本著名童话,也是他的代表作。写成于1863年。

在这部童话中,作者以亲切而风趣的语调,优美而简洁的文笔,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

《水孩子》使得英国儿童文学从道德故事向一个较为轻松的崎岖小道。这部童话中有不少讽喻,包括劝诫的成分。但那决不是说教,而是寓于故事之中,寓教于乐,幽默风趣。其中寄托了作者对自己的孩子和所有孩子的希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汤姆听到的声音是:“下海去:下海去!”他得到的教导是:世界是如此的精彩,如果他想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话,就必须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他必须像每一个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一样,完全靠自己在外面闯。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闻,自己睡自己做的床,自己玩火就烫痛自己的手指头……另一方面,由于金斯莱平日爱好自然,同时也是个博物学家,所以本书关于自然界的描写都极其真实而且生动。可以说,这是一本根据十九世纪中叶科学成就写成的童话。

所以,《水孩子》不但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是一本真正有益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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