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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猫笑的日记》有感

发布时间:2023-04-09

【热】关于读《猫笑的日记》有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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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猫笑的日记》有感 篇1

《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是杨红樱阿姨《笑猫日记》丛书中的一本。我特喜欢看《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幸福的鸭子》等等,我都看过。每一本都很好看,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讲述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虎皮猫生下了四只小猫:胖头、二丫、三宝和小可怜。笑猫、虎皮猫、杜真子、马小跳和“熊猫表哥”都精心地呵护着小猫们,期盼他们快快长大。然而,无论他们怎样努力,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还是夺去了小可怜的生命。小可怜是四胞胎中的老四,瘦弱多病,虎皮猫在她的身上倾注的爱最多,睡觉时将她抱在怀里,行动时将她衔在嘴里,和她片刻不离,唯恐小可怜活不过这个冬天。当突如其来的寒流气势汹汹地经过时,虎皮猫叼着小可怜进了暖房,可是小可怜还是死在虎皮猫的怀里。虎皮猫一直把小可怜抱在怀里,拼命用她的身体去温暖小可怜,她不肯相信,小可怜已经死了。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心头肉,妈妈宁愿所有的厄运都降临在自己头上,也不愿孩子有任何闪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母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没有谁的爱能胜过妈妈的爱,也没有谁的思念能胜过妈妈对孩子的思念。

关于读《猫笑的日记》有感 篇2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是杨红樱写反应大地震的。看完后,我留下了滚滚热泪……

一个下午的2点28分,望龙山区(马小跳奶奶住的那个村子)发生了0.8级大地震。地震后,发生了许多感人的事:郑美丽老师保护同学逃离教室,可自己确葬身废墟。妈妈为了保护婴儿,把婴儿放在自己身体下面,婴儿活了,妈妈死了。羊妈妈为了生下小羊……

这些感人的事迹我也经历过,那是一个晚上……

当时我还小,我小时候很爱生病。还不是那种普通的感冒啊什么的,都是发烧之类的。有一次我住院了,爸爸出差了,只有妈妈照顾我。晚上睡觉时,“恶魔”来袭,我突然发烧到39度8。当时我冷的要命,旁边没有值班护士。妈妈就用自己的身躯温暖着我,让我喝药,我烧才渐渐的退了下来。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这件事。

每个人都要抱一颗感恩的心对但别人。在感恩面前,人人平等。

关于读《猫笑的日记》有感 篇3

读书使人心明眼亮,更加智慧。进入高新二小以后,我便养成了良好的阅读习惯,深深地爱上了阅读。

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书中主要讲的是2008年5月12日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笑猫的记忆中,地震把笑猫一家震散了。笑猫和老老鼠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走过一片又一片废墟......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多次不由自主地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一位母亲,在无比黑暗的废墟下,用自己瘦小的身体尽力撑着即将倒塌的房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孩子,为孩子腾出空间。当救生人员找到她时,她已经死去了,可脸上还挂着温暖的笑容。此时的孩子在妈妈的怀里安然地睡着了。当人们轻轻地抱走孩子时,发现孩子脖子上挂着一部手机,手机上有一条短信:“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下来,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还有搜救犬公爵为救人,被钢筋刮破肚皮,训导员为了不让公爵痛苦,忍痛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爱犬,然后失声痛哭......

读完这本书,我冲到妈妈怀里大哭起来!“妈妈我以后一定好好听你的话,再也不犟嘴了。”妈妈轻轻地摸着我的头,说:“好,我知道你最乖!”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漂亮的插图,但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体会到要热爱生活,珍爱生命!

延伸阅读

关于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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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1)

在那个资本主义的脚步踏响,逐渐开始物欲横流的时代,作为哈佛大学毕业生,美国著名作家、思想家、自然主义者,19世纪超验主义(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强调直觉的重要性)的著名代表人物梭罗任性地扛起了一把斧头,住进了瓦尔登湖旁的一座小木屋。瓦尔登湖是美国一个小镇上的一条普通的小湖,因为卢梭成为一处万人瞩目的神圣之地。仿佛只要去了那里就能感受到卢梭书中描写的那份恬静和自在。生活太过复杂,《瓦尔登湖》涵盖的东西非常的丰富,很多人将它奉为“生活的圣经”,因为他们向往却很难做到,那到底是一条怎样的湖呢?经历不同,价值观不同,信仰不同……这些会让我们有不同的看见,我也只能拣其一二言之,仅代表个人的拙见。

一、梭罗的“瓦尔登湖”

梭罗说:“我到树林子去,是因为我希望自己有目的地生活,仅仅面对生活中的基本事实,看看我能不能学会生活要教给我的东西,免得我在弥留之际觉得自己虚度了一生。我不希望自己与世无争,除非出于万般无奈。我想深入地生活,汲取生活中的全部精髓,要坚强地生活,像斯巴达人一样,摒弃所有一切算不上生活的东西,开辟一块又宽又长的地,精心地侍候着,让生活处于区区一隅,使生活条件降到最低限度,如果说它被证明是毫无价值,那么就要闹清楚整个毫无价值的真相,随后昭告世人;或者如果说它是崇高的,那就以亲身经历去了解它,在我的下次出游时能对它作出真实的描述。”我们以为卢梭会像老子一般远离尘世的“小国寡民”。可是,他的“瓦尔登湖”不是。他的“瓦尔登湖”与世俗有着很直接的关系。他任性地离开是为了寻找生活的真谛,让我们学会如何生活。到底我们为什么要为生活如此打拼?这样子做对生活本身有没有意义?如果我们稍微放松一点,“偷懒一点”会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很糟糕?你看他的生活,整修房子,为解决额外开支开垦土地,除此之外,也就是看书、访友、亲近自然,不愿意被任何事,任何思想缠累,你不同意他,他还会说出一大堆有理有据的理由来堵住你的口。他像个固执的老头,走在瓦尔登湖旁边,负气一般的告诉所有人,你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多么无知,只是花了一个人生命中最宝贵的一部分来赚钱,为了在最不宝贵的一部分时间里享受一些可疑的自由。这些观念和想法对当今的人来说,就像一碗美味无比的“鸡汤”,掳走了所有人的心。可是生活方式本身并不是卢梭的“瓦尔登湖”,卢梭是要我们有内心的”瓦尔登湖”。你可以努力地赚钱,但是心里必须是坦然的,就像卢梭的打扮房屋,种植农作物,只是一种责任和必须,让生活更好,或者带给人内心的一种美好,并不是为了钱本身。你可以行善,但必须先确认自己是一个完全的“好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内心要回归“瓦尔登湖”的平静、纯洁、无牵无挂。

二、社会的“瓦尔登湖”

卢梭写作的那个时代,其实已经注定了《瓦尔登湖》的长久不衰。农耕社会的淳朴已经逝去,人人都在“急吼吼”的干活,因为身边也许有很多人趁着经济的大潮,过上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可是100多年过去了,这种恐怖丝毫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严重。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在说着金钱可以买来好床,但是买不来精致的睡眠的名言,可是你不会发觉人们已经开始用有价的金钱来衡量一切东西。社会就是《瓦尔登湖》中被那条被起了怪名字的湖,它已经被有钱人保养,而我们都希望有主宰的能力。在冬季的“瓦尔登湖”,有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猎人和狐狸展开了拉锯战,

甚至狐狸还会不时地调戏一下身后的猎犬,然后借着瓦尔登湖隐藏起来,而“我”和闯进领地的各种小动物也会有一场场不小的“酣战”。可是,战争中没有血腥,没有地位的悬殊,一切看起来再美好不过了。我想这也许是没有骄傲的结果。社会当中各种“仇富”“仇官”心理,无非都是骄傲带来的。你看,我比你有钱,我的社会地位比你高,你就一定要把我说的话当成神的话,也可以用各种方法践踏你的自尊,而社会也恰巧认可这种骄傲,所以不追求的人才会被认为是笨蛋和无知。卢梭在瓦尔登湖里做了一件看似有点意思,其实很无聊的事,那就是测量湖的深度,而且还用了挺多的文字。他说:即使最深的湖,跟他们的水域相比,也没有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么深,而且,要是把湖水排干,再来看一看,也不会成为深不可测的谷底。它们不想群山之间的杯状物;而瓦尔登湖从它的面积来说,确实深的出奇,但从湖中心的垂直剖面来看,也不过像一只浅盘子那么深。然后我又想到,很多时候别人的骄傲是我们自己惯的,我们总是在臆想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一定有着非人之处,也就心生敬佩,给了他们骄傲的可能。不妨我们慢慢接触,说不定你也会发现他不过像一只”浅盘子”那么深。

三、上帝的“瓦尔登湖”

说着说着,我们仿佛已经忘了这个大自然是谁的?没错,这是上帝的美好创造物。卢梭在书的开始就信誓旦旦地说要为人类试验出最好的生活心理。其实,读着读着,我就想到了始祖生活的伊甸园。虽然在《圣经》的描述里,那时很多的生活细节还是得靠想象。可我觉得,卢梭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伊甸园的生活心理是最好的。你看,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所有的,他才是主人,你是不是就不会随意破坏?你想,每个人都把所有的美好归给神,每日赞美神,那是不是就不会有骄傲,不会有骄傲是不是就不会有纷争?那么没有了这些,生活是不是就变得很单纯?因为罪恶,我们无法回归,可是我们是不是得有这有的追求呢?这真是一本挺好的书,有美妙的风景可以欣赏,有很多现实的问题可以思考,卢梭的语言也是这般的语重心长。虽然字数多到看起来有点费劲,而且文中的“子曰”引用高超到让大部分中国人汗颜,有时间还是可以再看看。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2)

当然,梭罗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隐士,而我们却从他那里发现许多的光亮。他在《阅读篇》中写到:“一个人如果不能相信每一天都有一个比亵渎过的更早,更神圣的曙光时晨,他一定是已经对于生命失望的了,正在摸索着一条降入黑暗的道路。”在《春天》中他又说:“我们需要看到我们突破自己的限度,需要在一些我们从未漂泊过的牧场上自由地生活。”好像他在给我们众生指明道路,“那末,走你自己的路吧。”梭罗好像对生活有一种妙悟,是的,一种真正的人生妙悟。这种妙悟不是从天而降,而是从瓦尔登湖那里思得来的。诚如他在书中的《结论》指出那样:“至少我是从实验中了解到:一个人若能自信地向他梦想的方向行进,努力经营他所期望的生活,他是可以获得通常还意想不到的成功的。”

如果有谁认为梭罗仅仅是个隐士,那他便忽视了他还是位抨击时弊的演说家和诲人不倦的.教师;如果有谁妄想从《瓦尔登湖》里获得亲近泥土的捷径,那么就借问牧童和鹧鸪。

当代著名散文家苇岸在《我与梭罗》一文中,这样的推崇梭罗:“最终导致我从诗歌转向散文的,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当我初读这本举世无双的书时,我幸福地感到我对它的喜爱超过了任何诗歌”。敬仰之情可见。“梭罗的散文也未丧失俊美的‘诗意’,而我因为倾心梭罗这种自由,自意,像土地一样开放的文字方式。”的确,在他的散文《大地上的事情》里我们可以读出这样的诗意来。

在这之前,我没有读过如此的令我着迷的书,她也让我一度不安的心在这里找到了真正的家,我的心灵之家。里面蕴涵无限丰富的内含,而我的笔在这里显得多么的掘劣,我恨我自己。我恨,但我没有忧伤,我反而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正是在这个时候,我遇上了她。或许这是一种宿命。是的,宿命。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的喜欢她,那么我可以毫无夸张的说,我在她身上发现了我自己。

“在白昼的繁忙生活之中,我有时读它还读不进去,似乎我异常喜欢的在本书忽然又不那么可爱可喜了,似乎觉得它什么好处也没有,甚至变得将信将疑起来。可是黄昏以后,心情渐渐的寂寞和恬静下来,再读此书,则忽然又颇有味,而看的就是白天看不出来辨不出来味道的章节,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心肺,动我哀肠。到了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这《瓦尔登湖》毫不晦涩,清澈见底,吟诵之下,不禁为之神往了。” 徐迟在《译序》中这样的道出了读此书的真谛。白天,黄昏,夜深人静,在这三种不同的时间读书,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得到的味道自然也是不同的了。我当然没有这样的读过这本书,但我能体会到个中的滋味。好像我要说的话都被他说尽了一样。而我又能说什么呢。唉唉,恨不能相见。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3)

“我步入森林,是因为我想过真正的生活。”

第一次接触到梭罗的《瓦尔登湖》是在我们自编自导自演话剧“死亡诗社”中。当时就被这句从容而坚定不移的话语触动了。到家便买了本《瓦尔登湖》。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第一遍读的时候,并未读进多少。这本书的语言实在晦涩且篇幅很长。但开始读第二遍时,已经发现了不同。梭罗一个人独居时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

查阅了网络资料,这本书写于十九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正在喧嚣发展的时期。在这样一个喧嚣的环境中,他毅然步入沉寂的森林,用心描写出孤独。他澄澈的内心让人心生尊敬,甚至让人向往。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能做些什么?这本书实际上就解决了这么一个问题。作者独居在瓦尔登湖畔的木屋中,思考真理。他试图鼓励他人,简化生活,将不多的时间投入到对更高层次的价值观的思考中去。他提倡简朴生活,但并不是当我们粗茶淡饭,而是想让我们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正确的事上。这也许就是为人的正确方式:清澈、恬静,没有虚荣造作。

这本书在一八五四年时第一次出版。何怀宏先生说过这么一段话:“这本书在一八五四年出版时是寂寞的,它不仅没有引起大众的注意。甚至连一些本来应该亲近它的人也不理解,对之冷落甚或讥评。它永远不会引起轰动和喧嚣,在它成为一部世界名著之后它也仍然是寂寞的,它的读者虽然比较固定,但始终不会很多,而这些读者大概也是心底深处寂寞的人。而就连这些寂寞的人大概也只有在寂寞的时候读它才能悟出深味,就像徐迟先生所说,在繁忙的白昼他有时会将信将疑,觉得它并没有什么好处,直到黄昏,心情渐渐寂寞和恬静下来,才觉得“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而到万籁俱寂之时,就更为之神往了。”

读瓦尔登湖有感精选(篇4)

梭罗是现实的,瓦尔登湖也不是一个理想国。看完这本书也许这样的概括最能体现我的感受了。梭罗追求的是自己的生活“每条道路都是命运之路,唯独你自己的不是,既然如此请继续走你自己的路吧”他之所以来了然后有又离开其原因用他的话说“或许是因为我认为还有好几种生活等着我去体验,而且无法匀出更多的时间给那一种生活”梭罗是有信仰的,信仰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正如电影《等风来》上的那句话:“人活着,总得信点什么”但不幸的是现在我们很多人都已不知自己还有什么信仰。终于明白了为什梭罗把那个“总是颂扬上帝,贬低烦人,反正他的头脑里只有这些崇高的思想”的哲学家视为贵客了。

湖是风景中最美丽,最富于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观看它的人也可衡量自身天性的深度。瓦尔登湖在梭罗眼中并不仅仅是一个湖,而是一个充满着性情的湖,是一个心灵的归所。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这块地方可能并不是我们现在正在匍匐的地方,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出发去寻找它,它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所,也是我们心灵的故乡,精神的家园;它给我们活力,给我们灵感,给我们安宁,更是给了我们信仰,我们可能终老于此,也可能离开它,即使离开,我们也会像安泰需要大地一样时常需要它。

写的无拘无束,没有一点迂腐和胭脂气,为必要表达什么看法,只传达一种温馨的氛围。梭罗用质朴的声音,欢快自信的语调告诫我们,一亿人当中才能有一个人生活的诗意而神圣。

读金锁记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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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有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张爱玲《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七巧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金钱利欲的驱使,致使两个阶层截然不同家庭组合在一起,使她始终忍受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上重重的打击,导致她人格扭曲,行为变得乖戾,最终带着重重的枷锁走完了自己悲惨的一生,亲生儿女也都变成她的牺牲品,过着与她一样的不幸生活。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小说《金锁记》一开始,从两个丫头小双与凤萧的对话中引出了女主人公曹七巧,并申明了她卑微的身份: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嫁给了姜公馆有残疾的二少爷,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凤萧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的!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

七巧是小商贩家的女儿,小时候过着平常百姓的生活,有着平常人情感上的需求。然而金钱利益的诱惑使她由小商贩的女儿摇身变成了姜家的二奶奶,从此披金戴银,吃喝不愁,还可以使奴唤婢,可谓是拥有了一世的荣华富贵,却因此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从此,她每天都要面对她丈夫那如同没有生命的肉体,低三下四的忍受着姜家上上下下的所有人的歧视,连同丫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姜家二少爷得的是软骨病,整天躺着,“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哪!’她嫂子一时想不出去劝慰的话,三个人都愣住了”。此时的七巧欲哭无泪,心里的痛无处倾诉。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文中极少有的描写七巧平静喜悦的句子。她渴望与正常人一样的爱情与生活,渴望别人的理解。然而梦想被残酷的现实燃成灰烬,她自己被重重的枷锁压在肩上,压得透不过气来,总是在绝望中挣扎,孤苦无依,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的,即靠不得婆家又靠不得娘家,别无选择。

“只等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等到分家时,七巧便熬出了头!”“七巧虽然不满意分家方案,虽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可终究曹七巧还是自己做主了!“她带着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另租了一幢屋子住下来,和姜家很少来往。”本该从此过上安静的日子。然而,金钱的诱惑与长期的精神压抑扭曲了她的灵魂,不幸的婚姻毁掉了她的幸福。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报复身边的人,以致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放过。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亲手扼杀儿子的婚姻,又亲手毁掉了亲生女儿的幸福。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他知道儿子女儿恨透了她,她婆家人恨透了她。她娘家人恨透了她。”七巧被金钱利欲的驱使,加上长年累月的病态心理,将她的内心摧残的人不人鬼不鬼。对自己的变态心理早就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人生在世,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生命结束了,可怜又可恨的她悲催、绝望的一生中,始终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本该拥有平常人的爱情与生活。她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然而如果挑中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将过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平常人该有的平淡的日子。

一切皆为虚妄,随它去吧!三十年前的人已经死了!三十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读孔乙己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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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篇1)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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