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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28

白牙读后感600字(模板3篇)。

您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感想呢?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受益匪浅,心中拥有不少的想法,让我们的思想得以具象化的最好方式就是写一篇读后感。为满足你的需求,高分范文网特地编辑了“白牙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白牙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白牙》这一本书推荐。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只母狼生了一窝狼崽,其中,有一只很特别,别的狼崽都跟母狼一样是隐隐的红色,而它却跟公狼一样是灰色的,而且长着雪白的虎牙,它还有狗的血统,它的名字叫白牙。等它长得比较大时,有一天,就到森林里走了走,一不小心来到了印第安人的地盘了,它发现它母亲已经服从于印第安人了。这时,它就在这里碰上了它的第一位主人葛雷,但葛雷并不爱惜白牙,无视它被狗群欺负,后来还因为染上酒瘾卖掉了它。第二位主人整天叫它和别的狗群厮杀CpZ。有一次,在白牙生命垂危之时,士格特赎下了它,并精心照顾它,于是它那狗性被激活了。

在现实中,还有许多人会虐待小动物。有些,是动物主人把活的动物从高楼摔下去,残忍地结束了动物的生命。这种高空抛动物行为是十分危险,被扔下的动物还会***伤行人,做这种事真是太危险、太不人道了CpZ。

通过这故事,我知道了:我们要好好保护小动物,不能虐待它们。动物也是生命,和人一样,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保护它们,不能虐待它们,把它们当成好朋友。

白牙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篇3】

-1《白牙》读后感假期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白牙》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白牙是一只狼,它的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天天跟狗打斗,于是它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一只狗咬住了白牙的咽喉,白牙差点儿就死了,这时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它的生命有了温情。因为它的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斯科特先生的爸爸,斯科特法官的仇人来了,法官并不在乎。白牙把仇人杀死了。白牙还当爸爸了呢。它还跟一只小狗的鼻尖碰到了一起,于是小狗用温暖的小舌头,在它的脸上舔了几下,白牙也不由自主地伸出舌头,轻轻舔着小狗的脸颊,用他的父爱关怀着自己的孩子。从书中我懂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克服,才能获得很多幸福和美好的生活。2.《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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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难免会有新的想法,读后感必须是在读后的根底上发感想。那么怎样让自己写作品读后感时不感到烦恼呢?编辑特别编辑了“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1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但是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齐,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我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从文章中我们能够看出:其实不管是白玫瑰、红玫瑰和还是振保,他们当时的选取无疑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结局总是带着深深的遗憾和悲凉。从女性的角度来看,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一样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杯具。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完美的品质在受了西方礼貌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与乏味。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应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做出了越轨行为,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与烟鹂不一样,娇蕊是新礼貌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齐,她抛弃了一切,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的人。我很佩服那个之后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此刻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女人在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我争取自我,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之后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之后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持续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取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感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是另一个人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3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4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始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韧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得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5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6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7

当爱变得瞻前顾后时,便已不再纯粹。

振保,一个对爱自私的男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活在一个自己设定的圈子,无时不刻警戒着自己不能越过雷池,自己拼劲全力打下的一片天不能被爱给毁掉,以至于他虽然拥有过却从未感受到真正的爱。

在爱情上,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一个渣男,可是,对于家人朋友,他又是一个有孝心讲义气的好人。

娇蕊,那如红玫瑰花蕊般娇艳的女子,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不知爱是什么,游戏人间,行走在各色男人中间游刃有余。

却在不知不觉爱上了振保,她曾对振保说过:“你知道么?每天我坐在这里等你回来,听著电梯工东工东慢慢开上来,开过我们这层楼,一直开上去了,我就像把一颗心提了上去,放不下来。有时候,还没开到这层楼就停住了,我又像是半中间断了气。”

她对他爱得痴迷,他也诧异觉得这是一件麻烦事,却克制不住自己迷恋温柔乡中,他认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想脱身的时候便脱身,当娇蕊向王士洪坦白一切时,振保急到病了,这一切不是他掌控得了的事,他怕社会不答应,毁了自己打下的江山,这时,红玫瑰俨然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惹人厌烦。

当娇蕊放下以往的架子,低声下气地哀求他,告诉他自己不会耽误他,不会连累他,她会改变,她无法离开他。

可是,他对她说:“娇蕊,你看怎样,等他来了,你就说是同他闹著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

那天病房里,娇蕊哭干了眼泪,伤透了心,最后一语不发便走了。

我想,既然没有未来,为什么要相逢,很不幸,相逢了,既然不能大胆爱,无法摆脱世俗,为什么一开始就忍不住诱惑去招惹呢!或许,很多时候,人都是犯贱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没有满足过,得到了,那朵红玫瑰便成了大海里的一粒沙,无所谓你在不在。

若干年后,他与她再次相遇,当年的娇艳不复存在,如今只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手抱一个孩子,红玫瑰活成了白玫瑰,她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所以她学会了爱,爱得幸福,她明白爱要一直在,爱是双方一起共同经营,这样爱才能是好的。

于是收起以往的性子,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变成了娴雅从容的白玫瑰。

本以为见了面,娇蕊会哭,却不然,振保捂着脸,两行泪痕,或许他在悲哀自己竟不如被他抛弃的人,他连爱都没有了,也不知爱是什么,以前爱自己的红玫瑰如今却爱的不是自己,更惊讶的是红玫瑰成了自己想要的白玫瑰。

即便他身边有不少朋友、女人,却每天带着一副好人面具,内心却是空虚寂寞,无所寄托,看到别人的都是好的,我想,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没了红玫瑰,他娶了适合做妻子如“床前明月光”的白玫瑰。

孟烟鹂,就如那朵白玫瑰,家世清白,娴雅端庄,拿得出手,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传统女人。她爱他,只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然而,她在这爱中迷失自我,我想,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会让别人爱上她呢?

她木讷寡言,也不爱运动,不解风情,情商不在线,常常得不到别人的喜爱与尊重,没有红玫瑰的风情万种,也没有红玫瑰的明艳委婉,久而久之,平淡无味的白玫瑰成了衣服上的饭粘子,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成了心口处的一颗朱砂痣。

以至于满足不了振保的猎艳心,所以他隔三差五瞒着家人四处留情开房。当某天他回家时,发现白玫瑰和一个其貌不扬、低等的裁缝偷奸,振保心里懊怒却不点破,他怕社会嘲笑他,他依旧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于是变本加厉光明正大嫖娼,掩盖自己内心的空虚,即便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不能夺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他选择逃避,选择放飞自我,选择假装不知道。

可是,这种放飞终究没有突破局限,他活在社会下,迎合社会,他依旧在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剧本里生活着,睡醒之后,依旧还是个好人,当不成坏人,他依旧不会爱别人,他依旧屈服于社会。

或许红玫瑰娇艳,却不懂得在最美好的年华绽放最美的光彩,遇见对的他。

白玫瑰纯洁,却不懂人间温情,一点墨便依附,而后成了一生的污点。

或许很多人都想要同时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吃着碗里的还在想着锅里,可是梦想很丰满的,现实很骨感,当你选择其中一个,你就得舍弃另一个来成全自己。

别人的总是最好的,以至于很多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可是,当你用心去爱时,你会发现,红玫瑰亦可以成为白玫瑰,白玫瑰摇身一变也成了红玫瑰。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珍惜爱你的人,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不要以为别人的都是好的,或许你在羡慕别人的红玫瑰的时候,别人也在羡慕你的白玫瑰!

学会爱,珍惜爱,你可以是白玫瑰,也可以是红玫瑰。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8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这里,青春是不希罕的。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著异性的爱,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一点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倾城之恋》

――先分享几句我摘录的张爱玲的经典语录,在还没有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前就听说过那句经典“也许每个男人都会有过这样两个女人……”那时的我还无法理解,读完小说之后,我也只能肤浅的得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相比我还是比较喜欢结局好的《倾城之恋》。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 篇9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春》朱自清读后感600字(模板5篇)


高分范文网精选专题推荐:“《春》朱自清读后感”。

因为读书的人阅历与经历的不同,所以读书之后的感悟也会有所不同。每个人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内心都有不一样的感悟,老师让写的读后感一是让看书思考养成习惯,那么如何写才能起到警醒的作用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春》朱自清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春》朱自清读后感 篇1

最近我们学习了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春》。

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中,春天不仅代表着希望,代表着生机,更代表着他对童年的怀念,对母亲的怀念。在朱自清的记忆中,春天来临时,母亲都会带着他和兄弟姐妹们养蚕,卖出蚕丝,用蚕粪做枕头,依靠着这些钱来供朱自清和他的兄弟姐妹们读书上学。

时光匆匆,它不肯放慢脚步看看我们,看看沿路的风景,也许到那个时候,时光才会发现,它竟错过了那么多,可它不会,这让我们既无助又无奈,它带走了岁月,带走了容颜,带走了那个春天,那个童年。

记得也是在一个春天,妈妈对着受了挫折的我说;“没有过不去的明天,只有回不去的昨天,你在春天把希望种下,秋天就能结出丰硕的果实,但如果你懒惰,不肯在春天种下希望,那你就只能一事无成,当然,在希望成长的过程过程中,你一定要灌溉辛勤的汗水,否则希望就会枯死了。”我把这句话镌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那个春天,我受益匪浅。

《春》朱自清读后感 篇2

冬悄悄地去了,正如他轻悄悄地来。我爱冬天,我爱老舍笔下济南的冬天,我爱柳宗元笔下的“天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秋天,我爱《冰雪奇缘》魔幻的冰雪世界。但是,我更爱朱自清笔下的《春》。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不错的,杨柳在风的鼓励下,终于跳起了婀娜多姿的舞蹈。鸟儿眼看春天来了,唱起了犹如天籁之音的乐曲。春姑娘看见大家如此地欢迎她,感动极了。小河是她感动时流下的眼沮,她又看到了迎春花对她微笑,太阳此时也更热情了,小鸟的歌声更宛转了。

小草听说春姑娘来了,赶紧洗了个澡,用了吃奶的劲儿钻出了大地,果然。一个个全身绿油油的,绿得发亮。点头哈腰地向春姑娘打招呼。

不一会儿,春雨来了。一下就是两三天,这不,春雨可贪玩儿呢,一来他就要高兴地回去。下了的雨,像松针,像水晶,像毛线,都下来给万物洗澡。

人家中那调皮的小孩,知道春雨来了,还仰着头,张着嘴,想尝一尝这雨是咸是甜。挖坑种树的工人们,更卖力地种树,生怕小树长不高。

当春姑娘路过公园时,就连平时在冬天睡觉的果树们也争先恐后地长。可惜,平时在冬天忘记准备了,只可以长出几个花骨朵儿,但他们卖力的样了,却十分可爱。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来,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神。

春天像像迷路的小孩,到哪儿都可爱。

春天像懂事的孩子,谁见了都喜欢。

春天像一根棒棒糖,谁吃都甜。

《春》朱自清读后感 篇3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 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

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来吧,让我们一起抓紧这大好春光,去耕耘,去播种!

《春》朱自清读后感 篇4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名篇《春》,可以说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是一曲动人的春之赞歌。

学习这篇诗意盎然的抒情散文,可以从五个方面入手。

把握一条线索。全文围绕一个“春”字,写了盼春、绘春、赞春三个部分,字里行间淋漓尽致地流淌着作者对春天的无比热爱和热情赞颂的深沉感情。

学习两种笔法。一是粗笔勾勒法。作者用粗笔先为我们勾勒了春景的轮廓:春回大地,春山朗朗,春水涣涣,春日融融。二是工笔细描法。作者用他那细致的笔触浓墨重彩地为我们描绘了富有特色的春景:草在报春,花在争春,风在唱春,雨在润春,人在迎春。

领会三种意象。颂春时用三个比喻,把春天比作“新生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分布排列,先后有序,不落俗套,形象地点明了春天的成长进程。富有表现力的意象,蕴藉深厚,耐人寻味。

研究四种安排。写春草,从正面和侧面两个角度入手;写春花,从树上、花下和遍地三个层次入手;写春风,从触觉、嗅觉、听觉三个角度入手;写春雨,从形、状、景三个角度入手。同为写景,四种安排,匠心独运,不落窠臼。

欣赏五幅图画。春草图,春草勃发,惹人爱;春花图,争芳吐艳,逗人喜;春风图,赏心悦目,使人欢;春雨图,和平安静,唤诗情;迎春图,积极向上,激人志。

尝试运用以上五种趣味数字阅读《春》,你定会收获匪浅。

《春》朱自清读后感 篇5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吹面不寒杨柳风。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界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2023读后感: 《茶经》读后感


读的书多了,自然就懂得多了,博学广之也就是这个道理。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的用心程度此时可以写篇读后感阐述下所阅读的内容以及阅读过后的一些感悟。有没有值得我们参考的作品读后感?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2023读后感: 《茶经》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一直就喜欢喝茶。周围的朋友对于我爱喝茶的习惯很不理解,他们喜欢喝饮料,什么雪碧,可乐之类的,因为那是甜的,好喝。我恰恰相反,选择了一个很苦的东西来解渴。

我喜欢喝茶,其实也仅仅只是一个习惯,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原因。虽然喝茶,但不懂茶,虽然吃茶,但不品茶,只不过这些年喝茶耳濡目染,对茶的一些文化也渐渐有了兴趣,有意识开始接触一下关于茶的文化!

这本《茶经》,应该是我看的第一本完整性的关于茶的书,之前看过一些文章,听过一些关于茶的讲座,对于茶的了解零星点点。这本书通过十个部分,把古代的茶文化从外而内大致介绍了一遍,很广泛,但不是很详细,一本关于茶文化的启蒙之作。中国古代的茶文化系统非常庞大,绝不是只言片语能讲得清的。

之前有个朋友知道我最近在看这本书,很不理解,的确,茶的文化很深,而茶传到现在,虽然已经平民化,每个人都能喝得到茶,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喝得透茶,我相信现在每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对于如何品茶,如何制茶,如何烹茶,如何泡茶……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是完全不懂。大多数人和我一样,买来茶,抓点放入杯子,倒水,盖住,片刻,喝茶!

但正是因为不懂,所以想去了解,正是因为喜欢,所以愿意接触。学习一点茶文化,不是为了让自己喝得懂茶,仅仅只是因为自己对于茶的那种兴趣所致。真正能品出茶的人,不一定真正喜欢喝茶,真正了解茶的人,不一定真正愿意喝茶。茶,之所以被流传至今,绝不是因为那些条条框框的禁锢所致,而是它作为一种饮品,是自由的,是随性的。不能说不懂茶就不能碰茶。

“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茶”,茶,是大俗也是大雅,懂茶之人品茶,品出茶中韵味,悟了世间百态,不懂之人喝茶,喝出苦尽回甘,饮来困消神起。

天堂读后感600字


书籍中的大千世界,足以让人类解放思想,收获新思维。认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内心都会有所总结,当很多感动在我们脑海中凝聚时,我们就应该写一份读后感。那我们要怎么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天堂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天堂读后感(篇1)

《鸟的天堂》这篇课文讲的是在美丽的南国,有一株茂盛的大榕树,人们把它称为 “鸟的天堂”,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小鸟住在那株美丽的大榕树上。在阳光照耀的早晨,你可以听见许多优美动听的鸟鸣,看见形态各异的鸟影,大的、小的、花的、黑的,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这就是鸟的天堂。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自己仿佛就在观看鸟的天堂,那里的景色真美啊!小鸟自由的飞翔,画眉鸟快乐地唱歌。在我家的前面,原来也有一排茂盛的树木,树上住着许多小鸟,每天清晨,我刚起床,就可以听见鸟儿们清脆的声音,好像在告诉人们清早飞行的快乐,透过窗户,可以清楚的看到小鸟从这棵树上飞到那棵树上,又从那棵树上飞到远处的电线杆上,真快乐,真幸福!伴着鸟儿的歌声,我大声的读起书来,然后又背起书包,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去上学。可是去年来了一些人,把那一排茂盛的大树砍光了,从此再也没有鸟声,每天清晨我再也听不见鸟儿快乐的歌声了。偶尔还有几只小鸟从这里掠过,“唧唧”的叫几声,好象在说:“树妈妈,你在哪里呀!”

小鸟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它们是我们的朋友,请大家不要伤害鸟儿,不要乱砍树木,这样小鸟就不会无家可归,到处都是鸟的天堂!

天堂读后感(篇2)

最近,我看了一本常新港著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王猫》。这本书里讲:主人公——可来,他希望有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理他。他只好在自己的“新家”与天王猫说说心里话,与“惊叹号”聊聊心中事,与“哑巴公鸡”倾诉烦恼,与一大群蚂蚁谈谈学校中发生的事情。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那只“惊叹号”、“哑巴公鸡”、天王猫在一次可来和妈妈认为爸爸失踪的晚上,带着可来和妈妈把爸爸从一个即大又深的坑里挽救出来。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缤纷的世界。面对孤独,我们决不要退缩。打开心扉,让心与心相撞,孤独自然会从这个缤纷的世界里离开。名师点评:读后感或观后感,既要写“读”或“观”的内容,如读某篇文章、某本书等,又要写读后或观后的“感想”,重点不是读或观,应该是“感”。

天堂读后感(篇3)

遥远的天堂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在长篇小说《我在天堂等你》的后记中,裘山山写道:“无论时代怎样变迁、社会怎样发展,我都敬重那些有着坚定信仰、并为之付出毕生努力的人,敬重那些始终如一为理想而奋斗的人,敬重那些重情义重责任重生命质量的人,敬重那些以生命为旗、以灵魂为足终生行走的人。”这份敬重在今天愈加深厚,到了这部长篇散文中,已经分明化成了真切的相融。由此想到,了解、理解、敬重、关切和爱他们,也应该不仅仅是一般军人和军旅作家的事情。我们不一定是教徒和英雄,但不能没有信念,不能不去把握人与自然、生活和责任的分寸,亲近在天路历程上最接近太阳的人,心灵可以得到洗礼和提升。作者用生活的脚步丈量着神性的海拔,她所见证的人们犹如守护安宁的天使,翅膀的方向牵动着我们的心神,总是往天亮的地方飞,眼神所及和心灵所系的地方是天堂般的阳光之家。《遥远的天堂》让我们看到了戍边军人的白天黑夜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殊异,那真可谓天壤之别。献身这里的人们以强者不一样的呼吸、心跳和站姿,引领着人间安稳、祥和、欢悦的雅乐。作者仿佛肩负着特有的常驻高原的官兵的感受、心情和使命的重量,这里确有“我”之所感,但那是一个“小我”糅进了“大我”的特殊的“高原反应”——诚挚的仰望和真切的相融……

天堂读后感(篇4)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今天,听了女儿读第三课《鸟的天堂》,非常有感触。当听第一遍的时候,就找出来去年我们一起去厦门的照片。打算让女儿带到学校,让同学们看一看真正的榕树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作者会分不清到底是几株树?当第二遍听的时候,觉得文中的修辞很讲究,用词非常的生动形象,理解了为什么选择它编入教材。开始读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停下了手里活计,边听边猜,这会是哪位作家的手笔呢?冰心?不对,文风不够细腻,更显得理性些。朱自清?不对,不够超俗洒脱,多了些许的硬朗。不知不觉,女儿已经在读第四遍了。这篇课文很长,女儿显得有些累了。吐字的速度慢了下来,却更符合了课文的意境。我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找出了《英才教程》。看看作者到底是谁?哦,原来是巴金先生。真不愧为是大家,较之他的其他大作来说,这篇课文当然属于短小的了。但仍然是那么挺拔,大气。让人不得不大赞:大家就大家女儿已经读得非常好了,索性让女儿喝口水……

天堂读后感(篇5)

《鸟的天堂》是著名作家巴金先生的作品。作者记叙了两次经过鸟的天堂的所见所闻。具体描写了傍晚静态的大榕树和第二天早晨群鸟翻飞,百鸟欢腾的热闹景象。

作者第一次是在一个太阳落下了山坡,只留下一段灿烂的红霞在天边的傍晚。他没看见鸟,只见到高大,充满生机的大榕树。这部分重点写大榕树的美丽:先写远看榕树以为有许多株,再写近看榕树的根是那么庞大,枝干和叶是那么旺盛,勃勃生机。作者发出由衷的赞叹:这美丽的南国的树啊!

作者第二次来到大榕树,是在阳光灿烂的早晨,他见到了百鸟争鸣的热闹情景。文中写了鸟声,鸟影让人应接不暇;写了鸟的各种姿态扑飞,扑;最后,又专门写了一只歌声美妙的画眉鸟。展现了活泼可爱的小鸟在天堂自由、快乐生活的情景。作者赞美这棵美丽的大榕树啊,的确是鸟的天堂。

什么是天堂?天堂:比喻美好的生活环境,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天地,那地方如仙境一般。繁茂的大榕树给了小鸟一个舒适美丽的家。你看,生活在大榕树上的小鸟没有敌人,没有争吵。只有快乐、自在、幸福,就像生活在天堂一般。

我的家既舒适又漂亮。爸爸妈妈都很爱我,这里是我快乐幸福生活的天地!美丽的十一小有最先进的多媒体教室;有亲如妈妈的语文教师;有完美的学习环境,这里是我学习的天堂!

天堂读后感(篇6)

读了曹文轩的著作—《天堂的眼睛》,让我大有感触。主要讲的是:几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他们在一起生活,有开心的事、有悲惨的事……

这本著作有一处深深感动了我,让我不禁热泪盈眶。

这一处是:有一个初中学生,他家很穷,以种地为生,种地的钱有时候还不够家用呢,他家有一片水泥地,不能种菜,家人说:“买一头水牛羊,等到卖钱。”他看爸爸妈妈和奶奶腿脚都不方便,决定一个人独自去买海牛,但这里离海边有三百公里,这个决定他还没给家人说,有一天,他带着钱去买海牛,经过几天的奔波来到了海边,把钱交个买海牛的人,挑了一只海牛走了,尽管还牛是多么的调皮,但他还是把牛制服了,在为了制服牛,他把自己种的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上没剩下几块布,到处都是伤痕,连鞋子也不见了。最终把牛给拽了回来奶奶高兴地丢下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抱住孙子。

把这一小片读完了,我热泪盈眶,他不顾一切的把牛拽回来,冲着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不怕累、不怕吃苦、不怕困难、勇于承担和体贴家人的好孩子。

天堂读后感(篇7)

《天堂的眼睛》是曹文轩的作品,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是《海牛》。

“ 眼睛呈黑色,鼻孔喷出的气流冲倒了两旁的野草,一对如大象巨齿一般的犄角有力地伸向两侧,然后拐了个很优美的月牙儿,角质坚硬,闪着黑光,角尖锋利得叫人担忧,它的身体仿佛是金属的,用巨锤砸出来的……”

这就是孩子看中的海牛,牛群中最高、最大、最凶的一头海牛,他瘦高高的身躯能驾驭得了这样的海牛吗?男孩的耳边响起了瞎眼的老祖母的声音:“别怕!”当母亲死去时,祖母说:“别怕!”当他遇到困难,祖母对他说:“别怕!”牵着海牛回家时,路远,天黑,饥饿,暴风雨……残酷地考验着他,他坚持不懈,毫不畏惧,因为他的耳边总响着一个声音:“别怕!”祖母一次又一次叫道……

合上书,这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凝为两个字“别怕!”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是个小小的吉他迷,回顾自己学弹吉他的过程,有胜利,有挫折,有欢乐,有忧伤……但是,我坚持下来了。起先,我对吉他着迷自然学得十分卖力,可是,慢慢地,越学越难了,曲谱越来越长,指法越来越复杂,我弹得手都疼了,旋律还是歌不成歌,调不成调。眼花了,五线谱难看得简直就是一本“天书”。我硬着头皮弹呀,弹呀,手指发红,发热,最后,那双手简直就是十根辣椒组合成的。我真想退缩,这么练,真是受罪呀!可是,“别怕!”在我耳边响起,我退缩的念头倏地缩了回去。

我继续刻苦练习着,突然,一不小心,弦把指尖给磨破了,殷红的血粒子滴下来,如殷红的小果子。我一边简易地包扎,一边默默对自己说:“别怕!”休息了一会儿,我又坚持练习,虽然挺痛的,可我忍着……过了几天,手指长好了,而且变结实了,弹着也不痛了。看着手指灵活地弹动,我为当时的坚持而高兴。

现在,我已经能娴熟地弹奏不少曲子了。我陶醉在美好的乐声中,陶醉在快乐里。

妈妈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竖起了大拇指:“了不起,吉他‘小达人’。”我知道,那是妈妈在鼓励我,要成为吉他达人,我要走的路还很长,前方更多困难等着我,但是,我不怕!

感谢你——《海牛》中老祖母声声的“别怕”,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我知道,有你相伴,所有的阻力将会化成动力。

天堂读后感(篇8)

有一首曲子,它的名字叫《天堂里的尖叫》……它没有音符,只是永久刺耳的尖叫。但是,它有自己的倾听者,角落里的蜘蛛,还有窗外的小鸟。别以为它是童话,它只是一个你从没经历过的少女故事……

——题记

你喜欢听声音吗?我这样问你,你一定会笑话我是一个文盲,你一定会捂着肚子说应该是音乐!这我知道,你们都喜欢听音乐,像周杰伦嘴里那样的蚊子叫。可你们听过那种声音吗?就是十分尖利的那种,它能穿透耳朵、心脏、脑袋……一切你想保护的东西,都将在他面前变成一张薄纸,而它是一把尖刀。而他们喜欢这声音……

也许你见过可怜的孩子,但你没感受过他们的悲伤。那是一个未知的世界,那里充斥着脏话,充斥着臭味,充斥着世上邪恶的一切!她,叫叶麦。她恨她的爸爸妈妈,所以从来不叫他们。也许是造化弄人,她反而和她班最富的人同桌,那女孩给它食物上的帮助,她不让女孩受欺负(那个环境中是她坚强)。她一生中最幸运的就是遇见了那个老师—赵老师,她永远都是班里最后一名,她早已自弃了,赵老师的出现,让她在黑暗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她也有过朋友:“蝗虫”、“大砖头”……她的朋友让她找到了通往“天堂”的钥匙、童年不可缺少的快乐,让她懂得生命的珍贵和有父母的幸福。所以到文章的最后她终于懂得了真、善、美。最后的最后,她为了自己的父母放弃了自己的前程。这,不是傻,是一种抉择、信念。

这样你明白了吧!这也是一种美的声音。这尖叫来自天堂……

武士读后感3篇


读后感,最重要的就是感受到这本书带给自己的感受,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让我们的阅读更有意义。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你也许需要"武士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武士读后感【篇1】

我这次写《猫武士》系列的第3部,这部写了雷族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原雷族族长代表背叛了,雷族代表换了,雷族族长精神瓦解了,等等。

一开始我来为大家介绍以为猫,这位猫事实火心的外甥,他原来在俩腿动物家里姐姐的大儿子,火心的姐姐叫公主,她因为听了火心说她在森林里的幸福,公主就把他的大儿子得火心从给了火心,让火心把他带到雷族去,到雷族后,族长蓝星接受了他,并且命名为云崽,这个名字很形象,因为他全身都是白的,跟云一样。

火心以为以后的生活会平平安安,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原族长代表虎掌正在密谋一项计划,那就是夺取雷族组长的位子,这件事被火心发现了,他第一时间告诉了蓝星,可她并不相信火心的话,没有在意,结果虎掌发起了进攻,蓝星这才意识到,最终虎掌的计划被识破了,蓝星把虎掌赶出来族群,这件事给蓝星的压力太大了,并且火心当上了组长代表

我读这部,我读懂了,人不能贪心,不能像虎掌一样,那样的话,下场会很惨!

武士读后感【篇2】

这个假期我读了英国艾琳亨特写的《猫武士》首部曲。这套书写的真是惊心动魄。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口气,把前四本的都看了。

第一本:书呼唤野性,讲述的是一只宠物猫回归原始森林的一件事。我觉得他的题目起的非常好。火心从一只宠物猫。变成了一只丛林的野猫。它对雷族忠心耿耿,为了雷族的生存而勇敢战斗。虽然它只是一只刚刚进入丛林的宠物猫。

第二本:寒冰烈火,讲述的是影族在断星的统治下。把风族赶出了自己久居的营地。雷族帮助影族把断星赶下台后。便不顾影族和河族的抗议把风族接回来。接回之后,影族和河族又联手把风族再一次赶出去,雷族及时出手相助。最终,救回了风族。泼皮猫断星带着他的同党袭击雷族营地。火星等众武士奋起反抗,赶走泼皮猫。这个故事。很有教育意义。里面包括每只猫的善良、正义、忠诚、勇敢。让我受益匪浅。

第三本:疑云重重,讲述的是火心一心想要揭开雷族前任副族长红尾的死亡真相,却意外发现了族长蓝星本的秘密。忠贞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信任变得遥不可及,这一切使火星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我觉得火星一直都是一个善良、正义、勇敢,对族群忠诚的一名武士。

第四本:风起云涌,它讲述的是,企图篡位的虎掌失败了,他被逐出了雷族,但火心知道他仍然潜伏在森林深处。等待复仇的机会。族长蓝星因为虎掌的背叛备受打击,一蹶不振。族里的大小事务都落在火心身上。他感到力不从心。与此同时,天气越来越热,每一位雷族成员都要勇敢地面对那场毁灭性的大火。火心在雷族,责任重大。他同时肩负族长和副族长的工作。经常累的四肢酸痛。但他从没有忘记星族给他的使命。他的强烈的责任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去学习的。

猫武士整套书引人入胜。孝敬、亲情、友情、团结、正义、邪恶、悬念。全部都融合在这一套书里。火心的忠诚,还有他和灰条的友谊。都是值得我去学习的。我觉得这一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知道。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要对国家忠诚。对朋友的友谊不能改变。你只要选择了一件事就要继续把它做下去,不能半途而废。

武士读后感【篇3】

《猫武士》这套诱人的小说,让我看得非常着迷,它好像打开了我脑袋中一片想象的天空,在脑海中上演了一支神奇的曲目,让我体会到猫界的无穷奥妙。

自从拉斯特这只猫踏入森林,猫的故事从此改写了……

火爪拉斯特走入森林,走入雷族,族长蓝星便对他刮目相看,但是其他的猫们却不以为然,对他十分冷漠,但万万没有想到最后他们都成了火爪的手下士兵,火爪的活泼好斗,见义勇为和乐于助人帮助他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友谊,也得到了许多敬佩。灰爪和乌爪都是他的好朋友,奸贼——虎掌野心勃勃想杀死乌爪,朋友火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其逃过了一劫;火爪和灰爪不畏艰难找回了被坏蛋断尾赶走的风族的战败的武士们;火爪从虎掌和断尾的手下挽救了雷族和他的族长;当他成了雷族的副族长后,把猎物常常白白送给弱小的河族;……

最后,在猎狗和虎掌的谋害下,族长蓝星为了解救年轻的火爪壮烈牺牲了,火爪成了雷族的族长。我想肯定因为火爪服人的品格才使族长蓝星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来维护它。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这一定是帮人的时候想不到的。我喜欢火爪调皮可爱,真诚执着,不畏困难,他一心一意为了雷族族群,惩恶助善,所以他成了当之无愧的'族长,他有一个领袖的优秀品质,让我看得为他紧张,为他不平,但最后我为他欢呼,为他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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