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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娘》有感

发布时间:2023-04-17

读《疯娘》有感(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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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老师让我们看了一个疯娘的故事,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看了以后我感动地哭了。

故事讲的是:有一个老婆婆收留了一个疯女子,这个疯女子后来成了作者的母亲。有一次,奶奶让她给作者往学校送饭时,她为了给孩子摘几个桃子吃,失足掉下了悬崖。等第二天,找到母亲时,发现母亲已经死去多时,怀里还抱着一个被鲜血染红的桃子。

听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妈妈。记的有一次,天气变冷了,但是我的被子还没有来得及换厚被子,正当我担心的时候,妈妈给老师打来了电话,问我穿的怎么样,晚上睡觉冷不冷,病好点了没有?”听着妈妈那一句句的问候,我感觉很幸福,心里很温暖。

现在我知道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我的妈妈对我也特别好,虽然妈妈以前很唠叨,但是我还是觉的妈妈对我是很关心的。妈妈对我这么好,我要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考上清华大学,不让爸爸妈妈为我而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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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尔基童年》有感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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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1

月光透过窗格,投下四方信笺似的光影,唤起我所有被深埋的记忆。

自爷爷去世,老房子归他人,我就再也没有回到那里。那片像糖纸般包裹着我几乎整个童年的土地,是否还存留有我童年的痕迹?

那片广阔的棉花田还在吧?童年的我,一步一跳地跟在爷爷身后,突然被那么一片开着白色黄花朵的植物所吸引。爷爷说那叫棉花。呵呵,好温暖的名字!站在它们中间,摘下一朵。源于相信每一朵花就是一座宫殿,而那贪吃的虫子就是童话中的拇指姑娘。将花紧贴脸,又好似用脸去贴近花。感受到,那如密一样绵软的丝滑,我感觉自己里美更近了。有谁能告诉我,那些被我用稚嫩小手抚摸过的棉花,在近十轮风雨冰霜后,花瓣是否还留存我掌心的温度?

那条小河还是同样的清澈吗?酷热的盛夏,它曾是我天然的空调。坐在散发着浓香的青草芳香的岸边,让双脚接受溪水的抚摸、让双脚在水中荡漾,激起细小的水花,不时与水中鱼儿打个照面。拔根小草,学着村头那灵巧的妇人编小虫,却怎么也学不上,也不恼,再来一次。许多个静谧的下午,便在双脚荡起波纹的推助下,与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中悄然溜走,只留下一个惬意悠闲的身影镶嵌在飞逝的时光画册中。有谁可以告诉我,那片因为我而荡起波纹的小溪水,在风吹冰封后是否还有一圈属于我的涟漪?

那个旧墙角的秘密还没有被发现吧?总在几经确定无人之后,将自己的小宝贝埋在那个旧墙角,仿佛害怕被别人拿走自己的一切。让我想想,里面应该有几片彩色的玻璃纸、一个酒瓶盖、一片扇形的树叶、一张写有毛笔字的小纸片写着爷爷教我的第一个字,还应该有几颗从粮罐里偷出来准备喂小山羊的花生米谁能告诉我,那个可怜的居于阴暗之处的墙角,在铁锹与砖石的洗礼后是否还能一样不少地保留我的收藏?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2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开了《童年》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

高尔基的小名叫阿廖沙。他四岁那一年,父亲就去世了。从那以后,他每一天都生活在他外祖父家中。在那里,他每天都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他的舅父们为了家产争吵斗殴,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等等。不久以后,他母亲也不幸去世了,但万幸的是,外祖母一直疼爱他,保护他,给他讲故事。而他也从中得到了些许安慰,外祖母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让他勇敢的面对这个社会、对未来生活有美好的向往。

对比我,这使我感到羞愧。妈妈一直给我买书,我也很喜欢看书,可是我看书不仔细,总是一目十行,过一会儿就忘了。有一次,数学老师布置了一些较难的思考题。我回家一看,题目比较麻烦,我想也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可我觉得无所谓,又振振有词的回答道:“不懂,就不能装懂呀。”

这又让我想起了不久以前,我有要捐书的意愿。其实,世界上还有许多像高尔基一样贫苦而又有才能的人,只有你伸出援手,只有你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就一定可以发掘他们。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要以高尔基为榜样,顽强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3

就在放假的第六天,也就是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个印章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了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的时候,母亲改嫁和继父生活。但母亲后来死亡了,过了不久,阿廖沙被外祖父遗弃了,最终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结识到了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给了阿廖沙帮助和力量,使他逐渐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他慈祥的外祖母很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文中阿廖沙的性格我很喜欢,他富有正义感,有着仁爱的同情心,好学上进,热情向上。但阿廖沙的童年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没有被那么狠的打过,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看到这里,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甚至不用考虑挣钱。我们就像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但我们却并不知足,总是想有新玩具,新零食,新衣服……。我们总是奢求更多。

这篇文章读起来是悲哀的,让我们感受到在悲剧的氛围中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值得我们学习。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4

关于高尔基童年的读后感范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尔基童年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5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的部《童年》。读了这本书后,心情久久平静,为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而感到震动和同情。

《童年》这本书描述了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随勤劳、干事利索的母亲糊口在外祖父家。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糊口,善总会战胜恶,外祖父脾气急躁、爱财如命。阿廖沙的舅舅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奁而争吵、斗欧。在家里,阿廖沙看见人与人弥漫着仇恨之雾。母亲不堪忍受家庭,便丢下他,离开了家庭。不久,母亲回来,而后再婚,可她的婚后糊口是不幸福的,她常挨后父打。不久,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安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餬口了。

读了这本书后,心久久平静。我敬佩高而基,他童年糊口是悲惨,亲人接二连三地死去,他却能够顽强地糊口下去,在同情,我清醒得熟悉到高而基童年糊口的时代恰是社会走向衰败的,在衰败的社会,大多数糊口在社会底层的劳动,的糊口都很低,高而基当时的家庭糊口和悲惨的童年只不外是千千万万穷苦家庭的缩影,痛苦童年的孩子何止高而基人啊!是没落的,是无情的社会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辛酸的糊口也磨炼了意志。

我之敬佩和同情高尔基,是高尔基身处动荡社会和贫困家庭,他也气馁,对糊口丧失决心信念,他领悟了生命的宝贵。

岂非这引起的思索么?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6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这本书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写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阿廖沙童年的故事。

在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和外祖母带他去外祖父家生活,在这里,家庭成员经常为了占点小便宜而发生争斗。几年后外祖父破产,将外祖母、阿廖沙和母亲从家中驱逐了出去,靠阿廖沙捡垃圾,外祖母给别人做针线活儿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谋生。这本书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一想起阿廖沙那勇敢顽强的样子,我就感觉惭愧不已,我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学会骑自行车,全都是因胆小而造成的,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后面我就不学了,就是因为胆小,那天晚上,我和妈妈吃完饭就下楼去转转,路上碰到一辆开了锁的共享自行车,妈妈兴奋的说:我来教你骑自行车吧.可我骑上自行车后,总是把握不住平衡,妈妈一松手,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在地上,之后我就害怕起来,无论妈妈怎么鼓励、威吓!就是不愿继续骑,天快黑了,我们只好悻悻地回家了。

阿廖沙的勇敢和顽强值得我们学习。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7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作品。主要说了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阿廖沙早年丧父,跟随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性格粗暴,很自私,自己的染坊将要破产,阿廖沙的两个舅舅和外祖父一样粗暴自私。他们经常打阿廖沙,有一次竟然把阿廖沙打昏了。他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童年,不过他遇到了小茨冈和老长工,他们让年纪不大的阿廖沙看到了光明与希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又忧伤又气愤,忧伤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气愤当时如此丑陋的社会。我想对主人公阿廖沙说:“别气馁,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寒冷一定会过去的。”

比起阿廖沙,我的童年可就幸福多了,整天吃香的,喝辣的,穿贵的,玩好的,有那么多人的疼爱,却依然不满足。一进超市便嚷嚷要这要那;走三两步便撒娇的对爷爷说:“好爷爷,我腿走酸了,你背我嘛。”出去吃饭便点最贵最好的。这本书中的阿廖沙如果有更多人的疼爱,就不会整天遭受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的毒打,如果有很多好的,营养的食物,他或许就不会大病一场。

阿廖沙勇敢正直,面对命运的不幸,不气馁,勇往直前的高贵品质值得让我们学习。我们也要反思,当我们像阿廖沙一样的时候,是否能勇往直前,不向命运低头,而是和它做顽强抗战,阿廖沙做到了,他向我证明,命运是掌握在自已手中的,我也要做像阿廖沙那样勇于面对自已命运的人,握住自已的命运。

读《高尔基童年》有感 篇8

高尔基出身贫苦,亲自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克扣与压迫,《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小说,好像整篇都是十分沉重的故事,但是“我”却用童真的眼睛、纯挚的思惟去看,去思索,去叙述。

《童年》中有一段描写“我”的父亲死去的片断:“在幽暗的小屋里,我父亲躺在窗下地板上,他穿戴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的,他的光脚板的脚指头,希奇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脯上,手指也是弯曲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牢牢地闭住,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的和善的面孔发黑,丢脸地龇着牙恐吓我。”在“我”——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鬼”眼里,由于对死没有概念,所以在父亲死了的时候,“我”居然一点也没有哭,甚至认为父亲在逗“我”玩。父亲对“我”来说真长短常亲近、重要的人,所以“我”的描述里父亲是“可亲”、“快乐”的人。父亲死后“我”家失去了一根顶梁柱,只能去投靠外祖父。这么一个大变化是“我”的童年真正的开始。

当时“我”的外祖父是一个粗暴的人,两个舅舅正在闹分家,家里笼罩着阴霾、争斗,这些对于初来乍到的“我”来说比较难适应,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抽”,于是“我”被雅科夫舅舅的孩子萨沙唆使,将过节用的白桌布染蓝,祖父将“我”打得失去了知觉。“我”做为一个很小的小孩子第一次尝到了“抽”的味道,固然现在的父母有显著的家长做派,但比拟“我”的外祖父来说,父母们远不及他的严肃。

高尔基与“我”良多的地方都可以重叠,也许就是由于高尔基经历了“我”的童年,所以成为了如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社会流动家。作文

读金锁记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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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锁记有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张爱玲《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七巧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金钱利欲的驱使,致使两个阶层截然不同家庭组合在一起,使她始终忍受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上重重的打击,导致她人格扭曲,行为变得乖戾,最终带着重重的枷锁走完了自己悲惨的一生,亲生儿女也都变成她的牺牲品,过着与她一样的不幸生活。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小说《金锁记》一开始,从两个丫头小双与凤萧的对话中引出了女主人公曹七巧,并申明了她卑微的身份: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嫁给了姜公馆有残疾的二少爷,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凤萧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的!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

七巧是小商贩家的女儿,小时候过着平常百姓的生活,有着平常人情感上的需求。然而金钱利益的诱惑使她由小商贩的女儿摇身变成了姜家的二奶奶,从此披金戴银,吃喝不愁,还可以使奴唤婢,可谓是拥有了一世的荣华富贵,却因此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从此,她每天都要面对她丈夫那如同没有生命的肉体,低三下四的忍受着姜家上上下下的所有人的歧视,连同丫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姜家二少爷得的是软骨病,整天躺着,“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哪!’她嫂子一时想不出去劝慰的话,三个人都愣住了”。此时的七巧欲哭无泪,心里的痛无处倾诉。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文中极少有的描写七巧平静喜悦的句子。她渴望与正常人一样的爱情与生活,渴望别人的理解。然而梦想被残酷的现实燃成灰烬,她自己被重重的枷锁压在肩上,压得透不过气来,总是在绝望中挣扎,孤苦无依,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的,即靠不得婆家又靠不得娘家,别无选择。

“只等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等到分家时,七巧便熬出了头!”“七巧虽然不满意分家方案,虽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可终究曹七巧还是自己做主了!“她带着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另租了一幢屋子住下来,和姜家很少来往。”本该从此过上安静的日子。然而,金钱的诱惑与长期的精神压抑扭曲了她的灵魂,不幸的婚姻毁掉了她的幸福。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报复身边的人,以致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放过。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亲手扼杀儿子的婚姻,又亲手毁掉了亲生女儿的幸福。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他知道儿子女儿恨透了她,她婆家人恨透了她。她娘家人恨透了她。”七巧被金钱利欲的驱使,加上长年累月的病态心理,将她的内心摧残的人不人鬼不鬼。对自己的变态心理早就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人生在世,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生命结束了,可怜又可恨的她悲催、绝望的一生中,始终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本该拥有平常人的爱情与生活。她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然而如果挑中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将过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平常人该有的平淡的日子。

一切皆为虚妄,随它去吧!三十年前的人已经死了!三十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读孔乙己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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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孔乙己有感(篇1)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读福尔摩斯有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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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3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5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6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慧。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很难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多么的无聊!

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类:第一类是侦探方面的书,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本书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侦探方法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深爱着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读着一个个的片段时,我感觉我正在和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现场,和他一起分析案情、侦破案件、追踪凶狠狡诈的凶手。我很佩服福尔摩斯遇见案情后的大胆、冷静和勇敢,他的博学多才、思维慎密和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随着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维越来越严谨、考虑事情也越来越周到了。我的学习也更上一层楼了!在家中,我帮爸爸妈妈考虑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小大人’了!

另一类是动手实验的书,《让孩子着迷的77X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我很喜欢,书里讲了很多个科学游戏,让我们来动手实验。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实验,杯子倒立不漏水、纸杯不着火、易拉罐自动变扁等,你们相信吗?我也不信,于是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强烈的好奇心在这本书的带领下去验证书中一个个实验,结果让我目瞪口呆,它们竟然都成功了。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自然科学的神奇,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坚定了我多读书的决心。

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积累知识,激发灵感,让我的思维之泉永不枯竭,永远流淌,使我的梦想插上翅膀,飞向知识的天堂!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7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8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9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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