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高分范文网 >范文大全 >导航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发布时间:2023-05-01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精选。

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需要越来越频繁地写文档,范文可以帮我们的大忙。范文可以有效地解决我们写作时遇到的难题。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篇1

由此,使我想到七月里发生的一切,多重原因,并未如愿以偿,理想的破灭固然使人心如刀割。多想回到过去,让时间停止,改变残酷的结局,但一切都太迟了如今,我已走上一条自己选的路,它蜿蜒而漫长。路上也许有拌脚的石块,一路也许阴晴不定,也许路的前方已有大大小小的山坡和丘陵等待着我。过去的毕竟成了历史,不乐观地走出阴影,怎能看见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人生亦是如此,你无法准确地知道其中有多少磨难,而它往往不定时地出现在途中,不少人选择退缩或逃避,结果是被磨难所征服,成为不折不扣的弱者。

何不选择放开胸怀,大胆地尝试再次拼搏?正如恽代英所说:能力愈运用愈大,困难愈奋斗愈小。别忘了谁是人生真正的主宰者,是你!就是你!你该是征服磨难的人。朋友,请不要一味地活在过去里,前方的路还很长过去,是你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你能够去创造的。所以,请清醒地面对现实,珍惜你拥有的,把握你脚下的!作者以平和的语言告诉我们:人生少不了坎坷,磨难,犹如玫瑰带有荆棘。坦然面对,生活将掀开新的一页,或许它很美。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篇2

故事讲述了美国妇女珊德拉在遭遇流产,丈夫失业后,一度埋怨上天对她的不公,偶然在感恩节那天,在花店中结识了一位与她有着类似经历的女店员。她在挫折面前的勇敢,对待顾客的真诚,以及对人生的深入诠释,无不感染着。

由此,使我想到七月里发生的一切,多重原因,并未如愿以偿,理想的破灭固然使人心如刀割。多想回到过去,让时间停止,改变残酷的结局,但一切都太迟了如今,我已走上一条自己选的路,它蜿蜒而漫长。路上也许有拌脚的石块,一路也许阴晴不定,也许路的前方已有大大小小的山坡和丘陵等待着我。过去的毕竟成了历史,不乐观地走出阴影,怎能看见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人生亦是如此,你无法准确地知道其中有多少磨难,而它往往不定时地出现在途中,不少人选择退缩或逃避,结果是被磨难所征服,成为不折不扣的弱者。

何不选择放开胸怀,大胆地尝试再次拼搏?正如恽代英所说:能力愈运用愈大,困难愈奋斗愈小。别忘了谁是人生真正的主宰者,是你!就是你!你该是征服磨难的人。朋友,请不要一味地活在过去里,前方的路还很长过去,是你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你能够去创造的。所以,请清醒地面对现实,珍惜你拥有的,把握你脚下的!作者以平和的语言告诉我们:人生少不了坎坷,磨难,犹如玫瑰带有荆棘。坦然面对,生活将掀开新的一页,或许它很美。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篇3

2005-4-25故事讲述了美国妇女珊德拉在遭遇流产,丈夫失业后,一度埋怨上天对她的不公,偶然在感恩节那天,在花店中结识了一位与她有着类似经历的女店员。她在挫折面前的勇敢,对待顾客的真诚,以及对人生的深入诠释,无不感染着珊德拉那颗破碎的心,并使她学会坚强地面对生活。故事的情节可能并不使人“眼前一亮”,但女店员从朴实的话语中道出的感悟,不禁令人深思。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在重创后未必有再次站起的勇气,而女店员却做到了。她对生活不仅充满希望,还给予顾客鼓励与开导,这是她与众不同的可贵之处。正如她所说:“我一直都在享受生活中的‘花朵’,但是,荆棘使我明白了上帝的安慰是多么美好。”在花店的经营中,女店员同样结识了不少像珊德拉那样的顾客。她有个习惯,在感恩节时,向他们赠送一束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为让彼此珍惜眼前的幸福。女店主的形象一直浮现于我脑海,她的言行告诉人们“荆棘”能够将“玫瑰”衬托得更宝贵。“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此句耳熟能详,可为何人要被生活主宰呢?不如在未失去之时,就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由此,使我想到七月里发生的一切,多重原因,并未如愿以偿,理想的破灭固然使人心如刀割。多想回到过去,让时间停止,改变残酷的结局,但一切都太迟了……如今,我已走上一条自己选的路,它蜿蜒而漫长。路上也许有拌脚的石块,一路也许阴晴不定,也许路的前方已有大大小小的山坡和丘陵等待着我。过去的毕竟成了“历史”,不乐观地走出阴影,怎能看见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人生亦是如此,你无法准确地知道其中有多少磨难,而它往往不定时地出现在途中,不少人选择退缩或逃避,结果是被磨难所征服,成为不折不扣的弱者。何不选择放开胸怀,大胆地尝试再次拼搏?正如恽代英所说:“能力愈运用愈大,困难愈奋斗愈小。”别忘了谁是人生真正的主宰者,是你!就是你!你该是征服磨难的人。朋友,请不要一味地活在过去里,前方的路还很长……过去,是你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你能够去创造的。所以,请清醒地面对现实,珍惜你拥有的,把握你脚下的!作者以平和的语言告诉我们:人生少不了坎坷,磨难,犹如玫瑰带有荆棘。坦然面对,生活将掀开新的一页,或许它很美。(高冠华)

编辑推荐

读孔乙己有感精选


工作中文档必不可少,写作遇到瓶颈时可以多看看范文。梳理优秀范文精华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那么关于范文我们怎么撰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读孔乙己有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孔乙己有感(篇1)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读孔乙己有感(篇2)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读孔乙己有感(篇3)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读孔乙己有感(篇4)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读福尔摩斯有感精选


办公室工作上班难免不了要处理文档,在处理这些文档之前,就需要运用到相关范文。范文向我们指示了写作的方向,如何才能写出一篇很有水平的范文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读福尔摩斯有感精选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3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5

这是一本推理、悬疑、惊险并重的侦探类的书,它的作者是阿 . 柯南道尔,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 “ 侦探小说之父 ”的 他塑造的小说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福尔摩斯对音乐也很感兴趣。

福尔摩斯破获的案件成千上万,我最喜欢的一案时《铜山毛榉案》,这个案件仅是一位叫维奥莱特.亨特的女人是否应邀为家庭女教师而已,没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竟有不可告人的因由,我之所以喜欢这篇故事,是因为这篇案例不仅刺激,惊险,而且历经波折,才使真相浮出水面,福尔摩斯在这个案件中,细致的观察与严密的思考使福尔摩斯又一次塑造了他那英勇的形象。除了此类案件,还有身份案,血字研究,三k党等案件,一件件惊险的案子,一段段离奇的故事,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用他们的智慧穿破了一个又一个惊天阴谋!

你可能会说,这么优秀的人应当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吧?我不得告诉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侦探的结局大致是,福尔摩斯与罪犯莫里亚蒂博斗中,坠入悬崖身亡。在前言里,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当年,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殉职。有许多狂热的崇拜者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中,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

由此可见,夏洛克.福尔摩斯在读者心中的位置。合起书本,惊险的情节仍记忆犹新,我想《冒险系》恐怕是最精彩的部分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形象,我永远会记住这位伟大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6

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增长智慧。书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很难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多么的无聊!

我最喜欢的书有两类:第一类是侦探方面的书,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本书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侦探方法和鲜明的人物形象,让我深爱着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读着一个个的片段时,我感觉我正在和福尔摩斯一起来到了现场,和他一起分析案情、侦破案件、追踪凶狠狡诈的凶手。我很佩服福尔摩斯遇见案情后的大胆、冷静和勇敢,他的博学多才、思维慎密和超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随着和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维越来越严谨、考虑事情也越来越周到了。我的学习也更上一层楼了!在家中,我帮爸爸妈妈考虑事情,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小大人’了!

另一类是动手实验的书,《让孩子着迷的77X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我很喜欢,书里讲了很多个科学游戏,让我们来动手实验。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实验,杯子倒立不漏水、纸杯不着火、易拉罐自动变扁等,你们相信吗?我也不信,于是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和强烈的好奇心在这本书的带领下去验证书中一个个实验,结果让我目瞪口呆,它们竟然都成功了。这本书让我领略到了自然科学的神奇,增强了我的动手能力,更加坚定了我多读书的决心。

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不断积累知识,激发灵感,让我的思维之泉永不枯竭,永远流淌,使我的梦想插上翅膀,飞向知识的天堂!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7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8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9

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新奇的体验和非同寻常的收获,而这个过程比任何简单的假设都要有用的多。——摘自封面

这系列书被科幻作家杨鹏看过,被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点评过,被托马斯波·布热齐纳赞赏过,被文学家罗曼·罗兰抬举过。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机警、勇敢,不惧凶手的威胁,巧妙的应用推理,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看起来错综复杂、毫无头绪的疑案。福尔摩斯能运用一些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常识,打开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最终顺藤摸瓜,查出真相,揪出幕后真凶。在《第二块血迹》中,他通过血迹位置的变化,终于成功查出真相,找出了秘密信件,挽救了一场危机。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众不同,他去勘查现场格外细致。案发现场的所有东西的所有特征,他都能谨记于心。他专业知识极其丰富,他常常能从烟灰辨别出是什么烟,从土粒辨别出是哪里的土,从轮印推论出时间,从脚印推断出身高

此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一个任真做事的人得出的结论往往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有些人的粗性大意而导致答案的一些错误,所以使他魅力高涨。这句话是我从《最后一案》中分析出来的。我身上也发生过类事。

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精选


通常写文档是既费时又费力,使用范文的频率越来越高。借鉴范文有利于更好的创作文章,今天栏目小编为您提供读《包法利夫人》有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1】

本月重读福楼拜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十多年前读的是李健吾先生的译本,这次选了上海译文周克希的译本。与李健吾的版本相比,周克希的语言翻译更具有中国味儿,读起来顺畅很多,但意境方面还是李健吾的译本更胜一筹。

福楼拜的语言很简练,这一点从李健吾的译本中更能体会到。他写的句子干净利落,多用短句,一点也不拖沓。寥寥几笔就把人物形象和周遭环境刻画得生动深刻。而我认为,这种简练的语言恰好跟他在本书中塑造的女主人公爱玛的性格特点形成鲜明的对比。爱玛出身小农家庭,母亲早逝,父亲很疼爱她。她在宗教学校读过几年书,生性爱好浪漫,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在嫁给为人拘谨、木讷的包法利后,面对味如嚼蜡的婚姻和不解风情的丈夫,她原本对爱情的美好幻想被粉碎,而对幸福的渴求却更加强烈。她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些才子佳人的小说,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遇到风度翩翩、爱她如命的男子。她不断纵容自己的情欲,以天真而愚蠢的献身换取卑微的爱情。在福楼拜笔下,爱玛从两次婚外情中获得的片刻欢愉和幸福总是短暂而不安的,让读者无法对她产生单一的情感。

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爱玛)的自私、虚荣、愚蠢、庸俗、势利,会让人对这样一个女人怀有极大的厌恶,那她面对爱情时的天真,面对欲望时的软弱,和面对厄运时的无力又让人不由得对她有一种悲哀的惋惜与同情。福楼拜塑造这个人物的成功之处也在于他把包法利夫人身上那种矛盾和对抗刻画得入木三分,让读者看到的是一个集单纯与复杂、可恨与可悲于一身的有血有肉的女性角色。

有人在读完《包法利夫人》后说,爱玛的悲剧完全是由于她欲望太多。但我却认为她的悲剧恰恰是因为她的欲望太单一。书中写道“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仅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她必须从事务得到某种好处。凡是无助于她感情发泄的,她皆看成无用之物,弃置不顾。正因为天性多感,远在艺术爱好之上。读后感·她寻找的是情绪,并非风景。”她把这单一的欲望(情绪)寄托在男人身上,渴望他们能带给她浪漫的爱恋和肉体的愉悦,却不曾想到,自己的热情无法淹没那两个男人(罗多尔夫、莱昂)的理智。令人头晕目眩的强烈之爱过后,男人们的理性占了上风。他们知道如何满足自己其他的欲望,甚至不惜甩掉包法利夫人来成全自己生活的其余部分。而包法利夫人却始终陷在对幸福的虚空幻想中,从狂喜跌至失望。

包法利夫人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这样的悲惨不但将她和她的丈夫包法利先生拖进了坟墓,也让她的女儿承受了原本不该承受的一切。全书的结尾写着:“家产全部变卖抵债了,最后还剩十二法郎七十五生丁,这笔钱给包法利小姐作了去祖母家的路费。可老太太当年就去世了;鲁奥老爹瘫痪在床,一位姨妈收养了她。后来这位姨妈经济拮据,迫于生计就把她送进了一家棉纺厂。”我们不知道后来这位包法利小姐的命运如何,是不是会“遗传”她母亲的敏感多情?但棉纺厂童工的日子想必不会给她太多的情绪和幻想吧。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2】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爱玛——一个无法忍受中产阶级生活的中产阶级妇女。

爱玛的早年生活影响了她的整个生活方式。她生来就有多愁善感的倾向,比起现实世界,她更喜欢梦幻世界。她没有在日常生活的现实中长大,而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了修道院,在那里她沉溺于白日梦和对生活的感伤。在修道院,她开始阅读影响了她一生的爱情小说。在宗教中,她寻找的是不寻常的、神秘的和美丽的东西,而不是教会的真正本质。由此可以看出她基本上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把时间都花在渴望和叹息古老的城堡、秘密会议和阴谋诡计上,而对现实世界闭上眼睛,试图迫使生活与她的浪漫小说相符。

结婚后,爱玛继续寻找刺激。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婚姻,因为它不符合她所读到的虚构的描述。她错过了她希望在婚姻中找到的幸福、狂喜和激情。她不愿献身于生活,不愿面对现实,而是把自己隐藏在梦想中,把所有的精力消耗在毫无意义的渴望中。

因此,由于生活不符合她的浪漫形象,爱玛开始在各种事情之间周而复始,希望她未实现的渴望能够得到满足。她重新装修了房子,开始读书、订阅巴黎杂志、做慈善工作、织毛衣、画画、弹钢琴......但每尝试一件事,她很快就厌倦了。这种对刺激的疯狂追求使她疲惫不堪,直到她感到身体不适。

查理的自满和迟钝肯定是满足不了爱玛的,因此,当她遇到莱昂时,她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错把莱昂的肤浅当成了深奥,两个人还成为了柏拉图式的朋友。再之后,爱玛遇到了罗多尔夫,她一直渴望有这样一个人:“通晓一切,擅长各种活动”,能让她“领略各种激情的力量,领略各种生活的优雅”,让她“探索一切奥秘”。因此,当罗多尔夫出现,并开始他那口是心非般的“激情和爱的呼喊”时,爱玛相信他是帮助自己实现梦想的那个人,她第一次感到现在的生活充满了她所读过的浪漫小说里那种“激情、狂喜和谵妄”。在她从罗多尔夫的背叛中恢复过来后,爱玛再次遇到了莱昂,毫不犹豫地再次倾注全部的热情,她仍在寻找那种高尚的激情。

由此我认为爱玛是一个无法忍受中产阶级生活的中产阶级妇女。她一生都在试图通过梦想、风流韵事和虚伪的装腔作势来逃避这种中产阶级的生活。庆幸的是,尽管理想可能是肤浅的,但她能意识到,还有比她所处的中产阶级环境更伟大的感情。尽管她不忠,但她没有为了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而卖淫。她始终忠于自己的梦想,并为梦想而死。所以,她试图靠自己的梦想生活,当梦想破灭时,她就这样死去,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更伟大的梦想。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3】

看完包法利夫人想到一句话:人生而自由,却又不所不在枷锁中。

包法利夫人向往那种体面,刺激的生活,为此不断去和有钱的男人勾搭,去满足她心中对爱情的美好遐想,那些男人或许真的爱她,但到后面,一旦涉及到钱财问题,就把包法利夫人甩得远远的,包法利夫人以为自己是别人的真爱,可并没有想到她只是他鱼塘里的一条鱼。

除此之外,包法利夫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断地借债,而勒乐不断地引诱她不断地借钱,最终在一个合适的时机要剩下的钱款,最终包法利夫人债台高筑,还不起了,没人愿意帮她,以自杀去世,而包法利看见她和别人往来的情书,郁郁而终,也以自杀离世。

整个社会的浮夸风起,纸醉金迷的生活,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在这部小说都被一一批判和讽刺,是啊,在一个资本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连结都不再那么紧密,炽热的外表下埋着一颗老谋深算的心。

从前的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如今,一切都变了。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4】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糊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三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三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么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么,她那么漂亮、又聪明,怎么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么都得有个度。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5】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1000字的高中生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欢迎大家分享。

前段时间读法国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主人公艾玛不断地追求爱情,屡次出轨而导致家破人亡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是如何一步步堕落,一步步走向死亡。是虚荣?是叛逆?是放荡?回忆小说情节,艾玛是一个爱幻想爱做梦的女人,当包法利先生向艾玛的父亲提起婚事的时候,听到的回答是"我不能马上回答你,你今晚在楼下等半个时辰,如果看见窗户的灯是亮的,就表示艾玛同意了",没有深入了解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因为艾玛还未成熟,她期待美好的爱恋。但事与愿违,包法利先生是一个平庸的人,固执木讷,没有浪漫,没有激情。"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一直等待着发生什么事。就像沉了船的水手,遥望着天边的朦胧雾色,希望看到一张白帆,她睁大了绝望的眼睛,在她生活的寂寞中到处搜寻"。

他们在乡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可艾玛的精神生活却非常空虚,平淡的婚姻生活并不像她想象的美好。新婚之后的寂寞,迷茫,无聊,使她对感情生活的向往,对自己婚姻的某种悔恨和生不逢时的想法时刻迸发,如小说写的"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只在充满诗意的万里长空的灿烂光辉中飞翔;可是现在,她也不能想象,这样平静的生活,就是她从前朝思暮想的幸福。"

于是,当莱昂赶着马车来到小镇时,艾玛动心了,莱昂不俗的谈吐,绅士的风度,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打动了艾玛,他们努力寻找共同语言,从文学,从音乐,一步步相互试探,就像是精神式的柏拉图的恋爱,他们都保持着道德的原则,不敢越界。本以为艾玛就这么和莱昂发展下去,可镇里的议论纷纷,莱昂家里的催促,莱昂走了。只剩下艾玛的郁郁寡欢与等待。

如果将艾玛对爱情的追求看做一只风筝,那么莱昂就是牵着风筝飞翔的人,当莱昂离开,风筝断线,摔在地上,艾玛的心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更加努力寻找飞翔的快乐,她渴望飞的更高,飞的更远!欲望就是这样慢慢积累的,就像给饥饿的人一口面包,结果只能是想要的越来越多。

命运好像给了艾玛一次机遇,罗多尔夫的到来,给了艾玛希望。罗多尔夫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流连于众多女人中间,他看中了艾玛的年轻美貌,艾玛看中了他的英俊潇洒,甜言蜜语。小说有个很讽刺的情节,他们挑选的约会地点不是罗多尔夫的木屋,也不是艾玛喜欢散步的树林和花园,而是一次农业展览会的会议厅里。其间,罗多尔夫对爱玛的甜言蜜语式的语言攻势一直被大会主席的讲话所打断。虚伪的爱情誓言和表白就和令人发笑的"公牛""种子""奖章""粪池"一类的话语完全并列在一起。从此以后,艾玛偷偷与情人约会,甚至为了准备约会的服装,饰品,礼物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负债累累,最后在悔恨中自杀。

我第一次看这部小说时,很讨厌艾玛,觉得她属于红杏出墙的类型,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但是,随着我对西方文化的慢慢了解,对人性的逐渐探究,现在,可以很释怀的谈起艾玛的故事,甚至可以站在艾玛的角度,重新审视《包法利夫人》。

从小,艾玛的父母就送她去修道院学习,修道院是禁欲的,可艾玛却对世界充满好奇。当别人都读圣经时,她正津津有味的看言情小说,品味男女主人公浪漫曲折的爱情故事,向往温柔的骑士和富丽的宫廷。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她多才多艺,但并不真心喜欢音乐和艺术,她寻求的只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这一切反映了艾玛的内心是丰富的,她渴望自由,渴望爱。但现实却没有给她快乐成长的土壤,所以她需要去寻找另一片天空,可以给她自由呼吸的清新空气。

当包法利先生出现时,艾玛以为幸福来临了,以为丘比特的神箭射来了,爱来了,浪漫主义小说让她对美好生活充满憧憬,她将踏入婚姻殿堂视作摆脱枯燥生活,实现憧憬的一个契机。于是她嫁给了包法利先生。但他们的婚姻毕竟不是建立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爱慕的基础上,所以从一开始就布下了危险的陷阱。

很多人都觉得包法利先生最无辜,最受委屈,但我想说的是,包法利先生的'确和艾玛不合适,即使艾玛不出轨,他们也不会白头偕老。包法利先生虽然对艾玛百依百顺,关怀备至,但都是浅层次的物质满足,他几乎没有深入了解艾玛到底喜欢什么,真正需要什么,他们缺少交流和沟通。当艾玛把对白马王子最美好的光环放在包法利先生的头上时,包法利先生本身平庸木讷,不善言辞,不苟言笑,刻板无趣等性格,和艾玛充满热情与幻想,浪漫与天真的性格显得格格不入,一个缺乏生活情趣、智力平庸、感觉迟钝的男人,与艾玛的期望值形成了强大的反差,艾玛困惑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我的一生就这样度过吗?我们读者一直强调包法利先生为艾玛的牺牲与宽容,却忽视了艾玛的内心世界,何尝不是承受着煎熬?记得小说有个情节,是写包法利先生的眼睛像一条皮鞭抽打着艾玛,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包法利先生用用爱和仁慈的名义在抽打艾玛的心灵。

的确,艾玛堕落了,她从一个美丽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只令人害怕的贪婪的猛虎,她在对奢华的追求中慢慢丧失了金钱,在对自由的向往中慢慢丧失了尊严,在对爱情的追逐中慢慢丧失了爱的能力,我们可以批判她,可以鄙视她,可以认为她的死亡是咎由自取,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艾玛的悲剧不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是整个社会乃至整个时代的悲剧。

西方文化宣传"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是要犯错的,所以每个人都需要自我约束,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人性的脆弱、贪婪、乖戾、残忍和人性的坚强、美好、善良、高贵一样,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就隐藏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当时机发酵成熟,它们就会像古希腊神话的潘多拉之盒一样,被欲望好奇的心打开,吞噬人的灵魂。我们看了艾玛堕落的故事,不是要幸灾乐祸的看着她死,而是要深入的剖析她为什么会堕落。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我们创作文学的目的不是谴责艾玛的出轨,而是解释她如何成了出轨的女人,同情她出轨的遭遇,认识她存在的价值。毕竟,文学如果没了同情和怜悯之心,就不是文学了。

这是一个个人奋斗与社会约束力的关系问题。一个下层平民女孩向往贵族的生活,合不合理;一个女人要求追求真正的爱情的权利,合不合理;一个美貌多才的女子不甘心嫁一个平庸木讷的丈夫,合不合理;一个人坚决拒绝平凡的生活,合不合理;一个心怀人生美好梦想的人最后堕落自杀,合不合理;一个浪漫主义者对残酷现实的无声反抗,合不合理。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当然,我们看待文学,应该是学习有利于人生营养的东西,应该盼望获得振奋人心的东西,而《包法利夫人》无疑是一个令人痛惜的小说,可我们衡量一部小说,不能拒绝它的悲剧性,因为好的小说从来不粉饰生活,美化人生,以此来满足读者小小的心理安慰。好的小说应该是提供一种人生的某种片段,留足空间,让人看见世界有多大,人性有多少可能的发展,就像张承志曾经说过的"不要因为在和平的环境,才说出我爱世界的话语,而要在了解生活的黑暗,肮脏,邪恶,丑陋之后,依然相信生活,相信美好、温暖、信任、尊严这样的字眼"。

记得小说的结尾,包法利先生给艾玛的墓志铭写的是"不要践踏一位贤妻",这里对"贤妻"的定义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贤妻应该不是单指艾玛一个人,应该是象征一种为了自由、为了梦想而不断追求的人性。而这种人性,我们不诋毁,不嘲讽,不亵渎,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在我们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人性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光明的一尘不染。

读《包法利夫人》有感【篇6】

包法利似乎在小说中一直以碌碌无为、平庸怯懦的形象出现,唯一做出富有勇气的事情是娶了爱玛。书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描写,就是查理因为爱玛的原因经常去拜尔托,杜比克夫人(也就是包法利的第一人夫人)是如何指责包法利的,“啊,因为那边有一个人儿、一位能说会道的人儿、一位刺绣家、一位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小姐。”再到“查理朦胧却又深沉地从爱玛的性格中体味到一种五彩缤纷的美,一种雍容华贵,一种梦幻般的冷峻高雅,一种诗意和浪漫情调。”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包法利夫人和包法利在婚姻之内的生活场景中其实是共享着同一种生活方式的。作文爱玛画素描、弹钢琴、料理家务、烧精致的饭菜、装饰家里和打扮自己,这些都增加了原本以禁欲者形象出现的查理•包法利的官能享受,包法利本人不是不追求和享受这些美好的一切,从他迎娶爱玛开始,其实他心中也是蛰伏着享受的欲望的,再到包法利经爱玛怂恿就开始以为自己能够通过跛足手术换来名扬四海,生活稳定,太太永远爱他就可以看出。爱玛对自己奢侈、对情夫们奢侈,在包法利面前虽然会藏着、收敛着,但是肯定也不会允许包法利像以前一样破破烂烂随随便便。这种纵欲的享受对包法利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包法利欠下一千二百五十法郎的时候,苦恼了几次,后面越想越不愉快,也就丢开不想了。建立在经济务实之上的人一掉进官能主义享受的漩涡之中也逃脱不了挥霍和悲惨的命运。

如果说查理前期是禁欲,迎娶爱玛以后开始追求官能享受,那么包法利夫人就是完完全全的纵欲。而爱玛纵欲的原因,正是浪漫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合谋。浪漫主义在这本小说里是全然抽空了筋骨,沦为情感剩余价值的情调和赏花听雨的风雅,变成一种属于城市资产阶级的生活时尚。那些关于城堡,关于贵妇人和骑士,关于星星和湖泊、充满了阴暗的树林……月下的小船,林中的夜莺的浪漫主义读物,是爱玛的最爱,是爱玛的精神支柱,但实际上,这种书已经类似于我们今天说的“消费性读物”,是女性休闲产品。一直以来,吸引爱玛的是子爵家的舞会,是贵妇人浪漫的恋爱,是被城市的奢侈品充斥的嘉年华的迷人韵味,是报纸媒介对于大都市的不真实的虚假的建构。

爱玛毫不犹豫地给罗道而弗买了根价值14个金币的“银头镀金马鞭”,因为这样他才更像浪漫小说中的“骑士”。为了出门时更好看、更像个贵妇人,勒合给艾玛送来了“一块十二米的黑妮子”,做了件长袍。在莱昂眼中,艾玛“吃得讲究,穿得花哨,眼睛脉脉含情”。她的美丽和性感背后,实际上是商品和时尚消费品精致的组合。他们在里昂的爱巢,“房间温暖如春……壁炉栏杆上的箭头,圆铜花饰和大铜球要阳光一照进来,都会闪闪发亮。壁炉上两个烛台之间,放着两个玫瑰色的大螺壳,俯身侧耳一听,还可以听到海浪的澎湃声。”爱玛的这种消费完全符合鲍德里亚意义上的消费,消费不仅仅是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消耗,也就是说,消费不仅仅是对物的功能之确认,而且也包括精神的抑或文化的方面。

符号消费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吃饱穿暖,它其实是一种“自我实现”,或者为了体现“自我价值”的消费。爱玛消费一件物品首先并不在于消耗掉其物质性构成,而在于这一消费行为所指向的物质之外的观念、意义等想象性的成分。正是这种对物质之外的想象性观念的介入,消费便指向了情感和审美空间的创造。商品消费就不再是物质性的,而是审美性的、符号性的。也正如彼得•墨菲的看法:“当某物被出售时,被出售的不仅仅是这个东西本身——一件产品或商品,购买它还意味着加入到物品拥有者的想象性集体中去。换句话说,资本主义的天才体现在廉价地、大量地供应各种东西、物品或商品来引发许许多多人的共鸣。”这正如现代商业为产品赋值的观念一样,给钻石赋予永恒,给香水赋予优雅,给护肤品赋予女性应该对自己好一点的审美化实质一样。消费一种商品不过是在一种虚假的想象中臣服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机制而已。包法利夫人的困境难题正如我们当代信用卡透支消费的当代女性。

小说的尾声,“情书里的人,却不是现实的男人,她自己也最终意识到这一点,情书里的那个人,是另外一个男人,一个由她最亲热的回忆、最美丽的读物、最强烈的欲望交织而成的幻象。”爱玛的爱情是一种自己的乌托邦的建构性幻想,她的纵欲消费也是一种符号式消费,这两者相互合谋,让爱玛迷失了自我,失去了思考力和反抗力,失去了生的希望,但最后真正拿起这把匕首的是——如宗教般无处而不在的金钱。虽然爱玛已经死了,但是如何在禁欲与纵欲之间获得一种微妙的平衡,这个问题依旧困扰着我们。

读《愚公移山的》有感合集


高分范文网精选栏目推选:“读《愚公移山的》有感”。

我们的日常工作离不开各种文字工作,写作能力的提升,与借鉴范文的关系十分密切。范文可以快速打开我们的写作思路和想法,优秀的范文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呢?高分范文网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愚公移山的》有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读《愚公移山的》有感 篇1

曾经听过大人讲愚公移山,记得当时我对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还和家长争辩,固执的认为老愚公率领子孙一起移山,实在是太愚蠢了,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

上了六年级,还像三年级那样“学着玩”。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置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又重新读了《愚公移山》。

也许是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素使我对文章内容的理解透了。

与老愚公相比,我就失败在梦想不费力气,不必刻苦努力,就可以取得好成绩;就在与没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学习的困难就像太行、王屋两座大山,使人“出入之迂也”,学习就像搬走这两座大山一样,本来就是苦差事。我这次失败,正因为潜意识中不自觉地企图绕开困难,这不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吗?

我还深深地认识到,小到一个人,大至一个民族,“愚公精神”至今仍是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的。如果安于现状,不敢冒失败的危险,就不会尝到胜利的喜悦,事业也不会有所发展。

由此看来;“愚公精神”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它正激励我们克服困难,夺取胜利。

读《愚公移山的》有感 篇2

我觉得杨红樱阿姨有一颗童真的心,看来她的童年回忆,很深刻呀?我都饿坏了啊。桌子上被画得乱七八糟,个别课桌的堂板掉了,有时也会出现乱丢垃圾的现象。我都看花了眼;弟弟往旁边一看,哇,这两人有病啊。

故事是这样讲的:从前,有一名老人名叫愚公,有90多岁了,他家门口有两座大山,一座太行山,一座王层山,人们进进出出很不方便。

一天,愚公召集全家,说“两座大山挡住了我们的出路,出门时要走许多冤枉路。咱们不如把这两座大山移开,看怎么样?”

愚公的孙子、儿子都赞同,只有愚公的妻子反对,说:“这么大的两座山,即使可以移一点,哪儿容得下这两座大山呢?”这引起了全家的疑问。最后,他们认为把这山扔到大海里去。

第二天,愚公一家开始搬山了。愚公一家的工具只有锄头和背篓,而大山与大海之间相距上千里,一个月干下来,大山看起来跟原来没什么两样。

一名叫智叟的人,为人处事很精明。他看见了觉得十分可笑,说“你这么大岁数了,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搬得掉两座大山?”愚公回答“我虽然快死了,但我还有儿子,儿子死了还有孙子,这样子子孙孙,一直传下去,总有一天会搬掉的。”智叟听了,无话可说。

这样,愚公一家人,不论酷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每天起早摸黑还不止呢。他们的所做所为感动了上帝,上帝派两名视仙去人间,搬走了这两座山,人们终于可以不用为进出不便而烦恼了。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道理,无论有什么困难的事情,只要有恒心,有信心、有毅力地做下去,不被失败打倒,就一定会成功。

读《愚公移山的》有感 篇3

《愚公移山》是一篇家喻户晓的名篇寓言故事,它有生动的故事情节,又带有神话色彩,篇幅短小,作为自读课文,学生通过自学基本上掌握这则语言的主要内容。12月15日,我在初三(3)班开了一节《愚公移山》的公开课,现结合本课的教学实践作如下反思:

《愚公移山》是篇传统的老课文,故事情节简单,大概的内容学生早知,经典的教法也有很多。我这次主要是结合我的小课题研究:激发学生学习文言文兴趣的方法来设计这节公开课。在准备上这篇课文之前,脑子里一直在思考如何使我的课堂教学对学生有吸引力,如何在教学中体现新课标的理念。具体做到了以下几点:

1、营造良好的气氛。在学习之前,我播放江涛所唱的“愚公移山”的歌曲,以此导入课文的学习中。几乎所有的同学能够马上进入状态,部分学生学生还慢慢伴唱。我觉得这一点能很好第激发学生学习这则寓言的兴趣。

2、采用小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在授课之前,我让学生做了很好的预习,主要是针对文言字词,梳理文章内容,尝试进行翻译。学生先结合文下注解独立学习,把不懂的问题做上记号,然后小组讨论,若还有疑难问题,则在课堂上向老师提出来,共同分析理解。我觉得这比单纯的老师串讲要好一些,可以调动学习的欲望。

3、采用提问教学法。教这篇课文时,我提出了几个问题。这则寓言一共写了哪些人物?老愚公有多大年纪了?智叟是个年轻人吗?那个“遗男”姓什么?有几岁了?他去移山,他的爸爸肯吗?参加移山的一共有多少人?“移山”这件事做起来困难吗?他们的劳动艰苦吗?这样的问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对文章既对重点字词做了强调,也对课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读《愚公移山的》有感 篇4

《愚公移山》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小故事。故事讲了一个老人移山的事情,这个老人就是愚公。传说愚公因为觉得门前的两座大山挡住了路,碍于出行,所以决定要把这两座山搬走。于是他就开始一筐筐地从山上挑土,不可是他们自我家,许多其他的人也过来帮忙。这时,黄河边住着的一个叫智叟的人听到这件事,就嘲笑他们:“你看,你们这不是白费力吗这山那么大,人移得走吗”可是愚公没有听智叟的话。最终,他们最终清除了那两座大山。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受启发。我觉得,虽然在故事中移山的老人被称作“愚公”,但我觉得他这是一种大智若愚,而文中的智叟呢,才是真正的愚公。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觉得愚公身上有一种精神,是它使他如此奋勇地向着自我的目标不懈地前进。这种力量,就是—他的信念!是啊,如果没有信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怎样可能会搬走一座大山呢正是这种信念,使得这个老人朝着自我伟大的目标前进!而智叟呢,却把老人这种可贵的精神看成是愚蠢,他们没有这种执着与信念,是最可悲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们不愿努力,当然感受不到那种经过自我的努力和汗水之后,获得成功的喜悦与宽慰。

对此,我有着深刻的体会。

记得那是一次期末考试前,这次考试我决定不要妈妈的帮忙,并且暗暗地在心里下定了决心:必须要考好!从此,我便开始了紧张的复习。虽有决心,可是复习也还是很辛苦的。有时在深夜的灯光下捧一本习题,久久地思索着;有时应对几道方程,冥思苦想;有时读者、背诵着英语课文,直到深夜……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想:这次考试,我必须要考好!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最终取得了好成绩!此时,我心里就像在三伏天的烈日下吃冰块一般,舒服极了。那种欢欣与喜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让我们都一齐来学习愚公的这种执着的精神,朝着自我的梦想努力吧!

读金锁记有感通用


下面由高分范文网帮大家编辑的《读金锁记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多数人在写文档时都无从下手不知怎么写,我们越来越离不开范文了,好的范文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

读金锁记有感 篇1

金锁记读后感1500字:

张爱玲《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是一个可怜又可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七巧的婚姻是不幸的,因为金钱利欲的驱使,致使两个阶层截然不同家庭组合在一起,使她始终忍受着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上重重的打击,导致她人格扭曲,行为变得乖戾,最终带着重重的枷锁走完了自己悲惨的一生,亲生儿女也都变成她的牺牲品,过着与她一样的不幸生活。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小说《金锁记》一开始,从两个丫头小双与凤萧的对话中引出了女主人公曹七巧,并申明了她卑微的身份:娘家是开麻油店的,嫁给了姜公馆有残疾的二少爷,做了姜家的二奶奶。“凤萧哟了一声道:‘开麻油店的!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是公侯人家的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

七巧是小商贩家的女儿,小时候过着平常百姓的生活,有着平常人情感上的需求。然而金钱利益的诱惑使她由小商贩的女儿摇身变成了姜家的二奶奶,从此披金戴银,吃喝不愁,还可以使奴唤婢,可谓是拥有了一世的荣华富贵,却因此戴上了沉重的枷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从此,她每天都要面对她丈夫那如同没有生命的肉体,低三下四的忍受着姜家上上下下的所有人的歧视,连同丫鬟都不把她放在眼里;姜家二少爷得的是软骨病,整天躺着,“七巧哧哧的笑了起来道:‘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哪!’她嫂子一时想不出去劝慰的话,三个人都愣住了”。此时的七巧欲哭无泪,心里的痛无处倾诉。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文中极少有的描写七巧平静喜悦的句子。她渴望与正常人一样的爱情与生活,渴望别人的理解。然而梦想被残酷的现实燃成灰烬,她自己被重重的枷锁压在肩上,压得透不过气来,总是在绝望中挣扎,孤苦无依,没有一个人能靠得住的,即靠不得婆家又靠不得娘家,别无选择。

“只等丈夫和婆婆先后去世,等到分家时,七巧便熬出了头!”“七巧虽然不满意分家方案,虽然孤儿寡母还是被欺负了。”可终究曹七巧还是自己做主了!“她带着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另租了一幢屋子住下来,和姜家很少来往。”本该从此过上安静的日子。然而,金钱的诱惑与长期的精神压抑扭曲了她的灵魂,不幸的婚姻毁掉了她的幸福。她不再相信任何人,她开始变本加厉的报复身边的人,以致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放过。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亲手扼杀儿子的婚姻,又亲手毁掉了亲生女儿的幸福。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他知道儿子女儿恨透了她,她婆家人恨透了她。她娘家人恨透了她。”七巧被金钱利欲的驱使,加上长年累月的病态心理,将她的内心摧残的人不人鬼不鬼。对自己的变态心理早就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人生在世,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究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生命结束了,可怜又可恨的她悲催、绝望的一生中,始终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七巧本该拥有平常人的爱情与生活。她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然而如果挑中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将过着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平常人该有的平淡的日子。

一切皆为虚妄,随它去吧!三十年前的人已经死了!三十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薄夏的午后,静静坐着,捧一杯香茗,读一个故事,那幽幽的笔,诉说着一世的沧桑,淡淡的馨香化为苦涩的氲气弥散开来

《金锁记》是张爱玲早期的作品,完成时她不过23岁,这个早熟,执着,凉薄却富有才情的女子,她在本书中空前深刻的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曹七巧,曾被称为张爱玲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在之前所读的小说中似乎从未有遇到类似角色,那么疯狂,那么变态,那么神经质,那么难以置信,像一个孤魂野鬼。然而,你又会觉得她是可怜的,觉得她的悲剧是注定的,她命当如此,她是一个疯狂的凶手,可你却不忍心判她一个凌迟处死或五马分尸。你会感到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即使你唾弃她。她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年代,她的生命从一开始就被加上了诅咒。她是一个恐怖的幽灵,更是一个失控的木偶。

她疯狂忘我的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人性的恶在那一刻达到了极致。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她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了一旁的我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呢?

或许是被锁住的欲望所产生的破坏性,这种破坏性是极大的,它毁了曹七巧的爱情,儿女。当欲望本身被压制到一定的程度,它就会以另一种力量与之势均力敌的形式出现,那就是复仇;而当复仇的对象无法成为一个具体的可捕捉的对象时,复仇的对象便转化成了自身,也就是以自残的形式出现。其实,就大多数的个体来说,相对于生存外部环境而言的物质需求与来自人内部的情欲几乎是同时,并以同等的能量出现在生命中的,当物质与情欲可以相互转换彼此补足时,人将处于一种非常平衡且幸福的状态;就如我们所熟悉的王子与公主的美丽童话,便是以物质欲望的完美结合所呈现出来的。但若这两者发生了冲突,比如《金锁记》里的故事,那么这两方的斗争就只能是以残骸自身作为唯一的结局。

张爱玲的文字让我纠结,曹七巧的人生让我惊悚,人性恶的发展扑朔迷离捉摸不清,却吸引着我一遍又一遍去观察思考它。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罪恶的种子,让它孕育发芽成长需要营养和土壤,它会长成什么样子取决于你给了它什么。曹七巧那朵恶之花凋零的时候,又有多少罪恶的种子正在一片温热的土壤中蠢蠢欲动。正像张爱玲篇末所言: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阖上书本,依稀稠稠密密的思绪涌上,反反复复。

抿一口茶,聆听半世沧桑。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金锁记》通过描写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折射出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攀附权贵。七巧出身卑微,嫁到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高兴的,而可怜的七巧以身相许的却是一个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三岁孩子高的残疾人,即使这样公侯姜家老小上下全然不待见她,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抑着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的病态人性和悲催的命运深埋下伏笔。

多舛的生活熬过十年后,糟糕的丈夫和强势的姜老太太相继过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属于自己些许的物质上的补偿,但却没有换来被压抑情欲的解放。身体结实的小叔子精心设制骗局,通过爱情阴谋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当她明白一切后,万箭穿心,“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于是她对钱财狂热地膜拜,为了得到金钱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枷锁的奴隶。

继而,七巧走向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不仅她做了情欲的俘虏又疯狂转型成了情欲的刽子手,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毁掉一双儿女的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

“三十年后,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唉……家本是心灵的港湾,母亲又是家庭温馨气息的重要制造者,可七巧做主的家里处处充斥着她的抱怨、不满及无尽的欲望,拧结成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亲人窒息,家庭支离破碎。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苍凉。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人呀,时代变迁,命运归己,境遇无常,向上希望犹在,向下深渊莫测,一上一下注定幸福与悲催。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