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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岁月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13

青葱岁月读后感集锦(4篇)。

您抓住了作品的读后感的哪些精髓呢?每个人在阅读作品时,都会有独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 在读后感中,我们应该表达出我们对书籍的深入思考和认识,或许你需要"青葱岁月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希望您能经常光顾我们的网站以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青葱岁月读后感(篇1)

激流的青葱岁月

——读《激流三部曲》有感

《家》、《春》、《秋》三部长篇**,又合称《激流三部曲》,是巴金老先生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巨著!

记得第一次接触是在初一的时候,在某次考试中收到语文老师的奖赏——一套有几年“书龄”的《激流三部曲》。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巴金先生的作品。

**时期的大公馆,高高的院墙,考究的家具,开满鲜花的庭院,灯红酒绿的生活……从表面上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事实上处处充满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巴金老先生用颇具魅力的笔墨真实地描写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由兴到衰,腐烂、溃败的历史,带我们走进了高家人悲剧的漩涡,走进了逾一个世纪前的那些充满活力的美丽心灵。

尽管这部**是围绕着高家公馆展开的,但是这样的“高家公馆”在当时的中国比比皆是,而高觉新,高觉民,高觉慧这样的人物也是随处可见。封建礼教的荼毒,逐渐消亡;新生力量的反抗,成长壮大。

第一部《家》是以觉慧为代表的一股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民主主义力量,他不同于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信念单纯的他夸大的将改造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扛在自己肩上,不为世俗所羁绊,因幼稚不成熟而不能对周遭事物作出科学分析的他认为高公馆已经是“无法挽救”的了。与婢女鸣凤的相爱,却使其被逼投湖自尽,让觉慧对高公馆更加“无感情”,他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前途,在大哥觉新的帮助下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摆脱了高公馆,成为这个大家庭第一个出走者,但始终失去了人生颇有色彩的爱情。巴金老先生用觉慧写出**时期革命潮流在知识分子心中的激荡,代表着新生力量的成长,用他来对觉新的作揖懦弱作出批判和同情,但是抛开其他不说,觉慧的行动对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对当代大学生有着积极的影响。

觉新觉民在激流三部曲中扮演着两个性格相反的重要角色,相比其他角色,巴金老先生在塑造觉新这个人物形象时所花笔墨颇多,作为当时高公馆的大少爷,样貌清秀,才华横溢,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屈服了,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没有主见,一味迁就别人,成全别人成了他唯一的缺点,无可否认,也是最为致命的,在一步步断送自己人生的同时,也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推向坟墓,在巴金老先生笔下,觉新就是当时卫道士的缩影,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上进心未死,看着周围亲人的一个个逝去离开,觉新终于有了反抗思想反抗行为,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觉新没有亡,他在最后一刻爆发了,连最后的卫道士都开始反抗,那还有什么可以阻挡革命的到来!

高觉民,高公馆的二少爷,拥有进步思想,但立场不坚定,在守旧与进步之间徘徊,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家族中的第一位反抗者,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觉新和三弟觉慧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时代女性。爱情使他鼓起勇气和毅力,与高老爷抗争,与包办的旧婚姻抗争,最终取得了胜利。觉民与觉慧的反抗形式不同,觉民的反抗更趋向于缓和,或者说他对封建礼教还存有幻想,而觉慧的反抗是很彻底的,极端的,鸣凤的自杀,梅表姐的死,大嫂的死,让他对封建礼教彻底崩溃。

在《秋》部分,觉民与琴一起接替了觉慧留下的事业和延续他在这里的工作,成长为坚决的封建礼教的反抗者和斗争者。可以说他,是三兄弟中最幸运的一个,他们这一对,是整个高公馆仅存的一对爱侣,尽管爱情之路坎坷,但这是革命者的爱情,苦尽甘来,有情人终成眷属!

整部《激流三部曲》中,女性主角的命运无外乎逼婚,抑郁,跳井跳河,她们没有寻找幸福的权利,最后依然难逃一死。16岁的女仆鸣凤(ming feng)知道自己无法逃脱不幸,把年轻的生命献给了宁静的湖水和她心爱的第三任少爷觉慧(jeehui)。15岁的女孩淑贞,在无数悲惨命运的重担下耍花招,让自己永远睡在深井的水里;天真聪慧的少女蕙,在自己父亲蛮横的决定下抱恨而终……她们没有反抗的能力,更加没有反抗的权利,她们的命运就是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降临,然后解脱。当然,淑华和琴这两个角色则不同,淑华性格直率,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说,又关心别人,这在高家女性中是少有的;琴,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如同救世主一般,她给别人以动力与勇气,不论是周家还是高家的年轻人都能从她那里得到信心与生活的希望。

巴金先生用自己的笔向我们讲述了女性的悲剧,同时也暗含和批判了不公平的时代。只有结束这个时代,消除一切不平等,赋予妇女寻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在后代中重演。

读完《激流三部曲》总会给人一种压抑、沉闷、窒息的感觉,记得曾看过巴老对《激流三部曲》的自述**,他说:本来给《秋》预定了一个灰色的结局,想用觉新的自杀和觉民的**收场。拜读完整部巨著,我觉得我们应该庆幸巴老当时没有按照预设的结局写……如今,我们身边的“家”,或许每天都会上演一些小插曲,争争吵吵闹闹,但却是刻苦铭心的家人的爱!

生活在新社会的我们无法感知旧社会的礼教荼毒,新旧潮流的对撞,思想上的水火不容,生活爱情的命途多舛,但作为一名当今大学生,我们应该学习“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的觉民,救世主一般给予人温暖勇气的琴,有着自己的思想,不墨守成规,敢反抗的觉慧,法律只有在不断的修订后才能得到完善,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在不断的改革之后才能得到发展,进步。

家:青春就是美丽的

春:春天是属于我们的

秋:秋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激流奔腾的岁月,永远属于我们这些有思想、有创新的人。即使青春不再存在,岁月也将永存!

青葱岁月读后感(篇2)

有感“八零回忆上的青葱岁月,依旧色彩满注。换来的痕迹,留下的烙印,流淌的青涩岁月。”

最近听过一部《青葱岁月》的20集的广播剧,感触还是颇多的,不说不快。首先说说这部广播剧的大概剧情:一群青年人因各奔前程而失去联络,机缘巧合下,十年后,这群青年人在一家快餐店重遇,并开始各自追溯中学时期未完结的恩怨爱恨和误会。

(主要的人物介绍和常细情节在跟着那贴中介绍)刚听这部广播剧时,由于人物太多,而且时空跨度也给人一种飘拂不定的感觉,有时是现在发生的,有时是回忆,有点搞不清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突然又转到另外一件事,给少点耐心都不行(终于发觉自己原来是一个比较有耐心的人)。

接着听下去时,发觉这还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平凡之中见道理吧,觉得很多情节都能作为一种借鉴。而且还勾起自己很多以前的回忆,当然啦,剧中的内容肯定和我不同,只是觉得这部剧有一种亲和力,会把你吸引住的。因为这是一部以记忆为主的广播剧,当然,里面充满了许多复杂的人物情节。

这出戏巧妙地通过不同人物的记忆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听的时候,确实有意种模糊的感觉,你听的越多,你就会越清楚,也许这就是作者打算一直延续你的思维的缘因)。

这出戏中的一个误会导致许多人的关系破裂,多年的朋友变成了陌生人。现代人,有时不是这样,小小的误会,往往成为仇恨的根源。所以呢,做人有时候就不要太过表面化,事情往往有另外的一面,为什么会有人懂得珍惜,因为当你失去的某些东西的时候,你会感到莫名的惆怅,为什么当初没有好好去把握,没有察觉他的重要。

这部剧所贯彻的一点,主要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所以呢,当你还能掌握的时候,好好把握,不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的可贵。

最后,建议你们都听听这部广播剧,因为每个人都有过青葱岁月。

青葱岁月读后感(二)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东西,在其他时代是不可比拟和不可替代的。若非如此,又怎会有“代沟”一说?

《青葱岁月》是70后的青春故事,带着明显的70后烙印,讲述的是1990年前后的事(那早已是上个世纪、上个千年的陈年旧事了)。

但,人性总是相通的,无论是1000年以前,或是1000年以后。人类基因组计划揭示的人类生命起源的研究结果告诉我们,全世界的人类都起源于一对夫妇(亚当和夏娃)。我们的基因是在一条血脉中遗传的,所以我们可以通婚并相互理解。所以,尽管是70后的故事,对现今的时代而言,仍然十分具有可借鉴的意义。

我是学中医出身的,中华文化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浸润着我的血液和骨髓,那就是:凡事不走极端,柔和中庸,允执厥中。**《青葱岁月》也是如此,用的是极朴实的话语、极简单的场景,但这些话语和场景背后所要表达的理念、所希冀读者明白的道理却不那么浅显和直白(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如果把一部部的**比作一道道的菜品,那么《青葱岁月》的口味是极清淡的,就像开胃菜一样,开启的是你的食欲,激发的是你的味蕾(人生的起步阶段,本不该浸染太浓烈的世俗气息,当然也不应生活在象牙塔内)。之所以这样来写这部**,是盼望读者能像吃快餐或吃番菜那样,比较容易地读完此书,并且潜移默化地被中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所融合融化(中华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润物细无声,她甚至能以美学代替神学)。

在此,特别真诚鸣谢编辑程歌,感谢她的慧眼识英才!

程大小姐以其敏锐的目光和独到的见解,在汗牛充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海量原创**堆里一眼就看到了这部**(当时这部**是第一天在网上贴出,同时该**也刚刚赠与给了远在数万里之遥的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群青年朋友们)。其后,有

《青葱岁月》就像玛格丽特·米切尔所着的《飘》(影片《乱世佳人》)一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而我,就是一个票友,兴趣所致,随便写写。起因是——看到很多自杀的青年、颓废的青年、狠毒的青年、痛苦的青年,深感应试教育的彻底失败。应试教育培养了许多会做程序题的人,却培养不出一个能全面发展的人。

因此,站出来,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写部**、说几句话,或许对当代青年稍有裨益,不妨听听老人言,但不听也无所谓,继续走你自己的路,毕竟“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是一个真理,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有的东西。

青葱岁月读后感(篇3)

有感八零回忆上的青葱岁月,依旧色彩满注。交换痕迹,留下的烙印,流走的青葱岁月。

最近听过一部《青葱岁月》的20集的广播剧,感触还是颇多的,不说不快。首先说说这部广播剧的大概剧情:一群青年人因各奔前程而失去联络,机缘巧合下,十年后,这群青年人在一家快餐店重遇,并开始各自追溯中学时期未完结的恩怨爱恨和误会。(主要的人物介绍和常细情节在跟着那贴中介绍)刚听这部广播剧时,由于人物太多,而且时空跨度也给人一种飘拂不定的感觉,有时是现在发生的,有时是回忆,有点搞不清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突然又转到另外一件事,给少点耐心都不行(终于发觉自己原来是一个比较有耐心的人,^_^)。

接着听下去时,发觉这还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平凡之中见道理吧,觉得很多情节都能作为一种借鉴。而且还勾起自己很多以前的回忆,当然啦,剧中的内容肯定和我不同,只是觉得这部剧有一种亲和力,会把你吸引住的。既然是一部以回忆为主的广播剧,当然贯串了很多人物错综复杂的情节。这部剧就巧妙通过不同人物的片段回忆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当开始听时,真的有种模模糊的感觉,越听下去就越清晰,可能这是作者有意把你的思索一直延续下去的缘故)。

剧中的一个误会,导致很多人关系决裂,多年的朋友变成陌路人。现代的人,有时何尝又不是这样,一个小小的误会,往往会变成仇恨的源头。所以呢,做人有时候就不要太过表面化,事情往往有另外的一面,为什么会有人懂得珍惜,因为当你失去的某些东西的时候,你会感到莫名的惆怅,为什么当初没有好好去把握,没有察觉他的重要。

这部剧所贯彻的一点,主要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所以呢,当你还能掌握的时候,好好把握,不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的可贵。

最后,建议你们都听听这部广播剧,因为每个人都有过青葱岁月。

青葱岁月读后感(篇4)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有的东西,那是其他时代无可比拟、无可替代的。若非如此,又怎会有代沟一说?

《青葱岁月》是70后的青春故事,带着明显的70后烙印,讲述的是1990年前后的事(那早已是上个世纪、上个千年的陈年旧事了)。

但,人性总是相通的,无论是1000年以前,或是1000年以后。人类基因组计划揭示出的人类生命起源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全世界的人类都起源于一对夫妻(亚当、夏娃),我们的基因是一脉传承的,故此可以通婚,也可以彼此理解。所以,尽管是70后的故事,对现今的时代而言,仍然十分具有可借鉴的意义。

我是学中医出身的,中华文化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浸润着我的血液和骨髓,那就是:凡事不走极端,柔和中庸,允执厥中。小说《青葱岁月》也是如此,用的是极朴实的话语、极简单的场景,但这些话语和场景背后所要表达的理念、所希冀读者明白的道理却不那么浅显和直白(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如果把一部部的小说比作一道道的菜品,那么《青葱岁月》的口味是极清淡的,就像开胃菜一样,开启的是你的食欲,激发的是你的味蕾(人生的起步阶段,本不该浸染太浓烈的世俗气息,当然也不应生活在象牙塔内)。之所以这样来写这部小说,是盼望读者能像吃快餐或吃番菜那样,比较容易地读完此书,并且潜移默化地被中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法论所融合融化(中华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润物细无声,她甚至能以美学代替神学)。

在此,特别真诚鸣谢编辑程歌,感谢她的慧眼识英才!

程大小姐以其敏锐的目光和独到的见解,在汗牛充栋、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海量原创小说堆里一眼就看到了这部小说(当时这部小说是第一天在网上贴出,同时该小说也刚刚赠与给了远在数万里之遥的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群青年朋友们)。其后,有七、八个知名网站的编辑都联络我、要求签约,并或约稿或邀我做驻站作者(待遇优厚),但我都婉言谢绝了,一则是一女不二嫁,签约给搜狐了就严格遵守约定;二则是我不准备再写第二部作品。

《青葱岁月》就像玛格丽特米切尔所着的《飘》(影片《乱世佳人》)一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而我,就是一个票友,兴趣所致,随便写写。起因是看到很多自杀的青年、颓废的青年、狠毒的青年、痛苦的青年,深感应试教育的彻底失败。应试教育培养出了很多会做程式题目的人,却培养不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把中国的下一代、下下一代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实在令人痛惜不已。因此,站出来,用自己的真实经历,写部小说、说几句话,或许对当代青年稍有裨益,不妨听听老人言,但不听也无所谓,继续走你自己的路,毕竟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是一个真理,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特有的东西。

最后,给青年们一句忠告:要想实现我的理想,先要做理想的我。希望年轻一代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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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传读后感(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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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传读后感(篇1)

从法国作家罗曼61罗兰的《名人传》中,我了解到了俄国伟大的文学家托尔斯泰的生平事迹。他关注民间疾苦,挚爱文学,善于观察总结,精益求精著书立说的品德深深地打动了我。

他出身显赫,长于贵族之家,从小锦衣玉食,但是却不像其他有钱人那样残酷剥削平民。成年后,他曾经到村子里把食物分给农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树林分给农民管理,并取消了对农奴的体罚。在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是完全对立的阶级。他能够为农民的利益考虑,就说明他痛恨腐朽的贵族生活,要和他的家族划清界限。

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当祖国发生战事时,他挺身而出,毅然参军入伍。在1854年,英法对俄宣战,克里米亚战争全面爆发。托尔斯泰来到了塞瓦斯托波尔前线。战斗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冲锋陷阵,由于表现突出,被授予奖章。按说应该得到更高的奖赏,但是他并不看重这些,这说明他是一个淡泊名利的君子。人家没有想着升职,也没有想着丰厚的物质奖励。他的心里一定是这样想的:保家卫国是我的责任,能够为国效力我感到无上荣光。他更看重的是战争中结识的朋友,大家在炮火纷飞中生死与共,患难之交情谊自当深厚。这说明他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

他在文学创作中严谨认真,精益求精。《安娜61卡列尼娜》的构思开始于1870年,小说的初步创作不过仅用了50天时间,但是托尔斯泰不满意,花费数十倍时间不断修正,经历了12次大的改动,4年后才正式出版。这时,小说废弃稿高达一米多!事实胜于雄辩,从托尔斯泰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位文学巨匠不辞辛苦,不怕麻烦,一丝不苟著书立说的品格。他这人不骄傲,没有孤芳自赏觉得自己水平很高,不需要太过认真,而是严于律己,一遍遍修改直到满意为止。他尊重自己的每一处表达,尊重每一位读者。“玉不琢不成器”,不反复雕琢,就无法把最完美的著作流传后世。可见,写作是多么耗费心血,多么艰苦卓绝的一件事,不但要用心斟字酌句,还要注意细节,不断完善。小到一篇文章大到一部书都凝结了作者无数汗水和智慧。

托尔斯泰不愧是名闻中外的文学大师,他的一生是奋斗不息的一生,境界崇高的一生!

托尔斯泰传读后感(篇2)

他是一个强健、精力抖擞的老人。他常常活动,并连结了一颗担当奇怪事物的心。他面貌表面粗犷,好像任何一个下地干活的农夫,任何一个墟落贵族,任何一个军官,任何一个猎人。除了他那能戳穿统统谎话的眼睛和主教似的大胡子,他的面貌面貌便是一个平凡的俄国男人。托尔斯泰作为一个艺术家倒是一丝不苟的。他会由于一个不适当的比喻让印刷工人重新印刷。只为了完善无瑕的作品。托尔斯泰的作品具备一种特质:完全真实。正由于云云,他才成为了文坛的大家,成为了统统人类中最有人性的人。

终于把这本旨灵的列传读完了,我分外敬佩作者茨威格老师,他能把别人的心灵分析的云云正确,我信赖他也是一个大家。我想成为一个想列夫?托尔斯泰一样的精力和身材上都坚不行摧的人,做一个真实平凡巨大的人。

合上这本书,我不想再把它投入黑暗的箱子里,也不在诉苦它不是一本真正的列传,他让我更深的相识了托尔斯泰。我会不停把它生存在书架的最顶层,时时去打开它,大概会有新的感悟

托尔斯泰传读后感(篇3)

今天,终于到了看书的时间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的内容是托尔斯泰传的第二篇《从喀山到高加索》。从这篇文章之中我知道了托尔斯泰一开始并不像我幻想的那样学习多么名列前茅,而是成绩十分平庸。在他的青年时期中,托尔斯泰一直重新觅得并试练种种与他适当的学说。

他把自己分析、分析……这无休止的分析,使他容易陷于空虚,但同时这也是他的艺术的最珍贵的源泉。托尔斯泰厌倦了优秀阶级,他去、借款,彻底的放荡。1851年他避往高加索,混入军队中,在他的哥哥尼古拉那里。但在高加索他醒悟了,开始初吐它初期的花苞:《童年时代》、《一个绅士的早晨》、《侵略》、《少年时代》、《高加索人》、《十二月党人》等陆续写出。尤其是《童年时代》,它对托尔斯泰的成名很有帮助,但他却对这部文学作品十分挑剔,“这是糟透了,”他和比鲁科夫说“这部书缺少文学的诚实!”不过,有这种看法的只有他一人。

我很想知道托尔斯泰的军旅生活是怎样的。

托尔斯泰传读后感(篇4)

他留下了许多鸿篇巨制,对世界文学有着深刻的影响;他出身贵族,却长着一张典型的俄罗斯农民面孔;他拥有无与伦比的生命力,六十年创作生活不知疲倦。他就是十九世纪最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在两岁时的感官领域状态就十分清醒,令人无法不惊叹:他能够用看、闻、听、抚摸来感知生活。歌德和司汤达都是勉强清楚地回忆到八岁。而托尔斯泰却能回忆到两岁,且始终事实清晰,脉络鲜明。这也就不难解释他为何在文学上有如此高的造诣了。

不光如此,他总是直面地对待自己的缺点,他在致鲁沙诺夫的信中曾写道:“认识自己的生活,就意味着认识我们自己。”在他自己的老年日记中他也依旧学下了骂自己的话:“胆怯,恶劣,迟钝。”这在一个世俗的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人们总是在回避,甚至连谈也不愿谈起,而他却深知自己的不足,时刻鞭策着自己。

这让我自形惭愧。五年级上册时,班里进行了“读书大王”的竞选。当时的我自命不凡,自以为是。只草草写了一份竞选文章,便敷衍了事。可第二天,我才发现我的骄傲是我的愚蠢,我的自命不凡也更是天大的笑话。结果,我输了。它像一盆冷水,淋醒了我的头脑,打破了我的白日梦。使我清醒,让我觉悟。我多么期望当时我也能这么清醒啊!

感知生活,深知不足,清醒人生。

英雄故事读后感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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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故事读后感【篇1】

当五星红旗在广场上空冉冉升起时;当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你是否想起了那些为国牺牲的英雄们?今天,我就读了《邱少云的故事》。读着读着,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邱少云忍着疼痛一动不动的样子。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想:邱少云真棒,为了不使战友暴露,为了不使整个计划毁灭,不顾自己即将被火烧伤的危险,仍然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也不向后面的水沟滚去,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也应该这样吗?上课坐端正,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呀!就拿我来说吧,一到上课就不安分,坐在那儿动来动去,一枝笔,一本书,一个水瓶,都是我的玩具,而且,有时我不光自己玩,还要影响他人,这给老师带来了多大的不便啊!

所以,我一定要向邱少云学习,做个上课认真听讲的孩子!以后上课我要坐得端端正正的,注意力也自然集中,上课认真听讲这学习起来可就轻松多了!

让我们像邱少云一样,不管身边有多么诱人的玩具,也决不去看它,下课再去玩吧!

英雄故事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吃狼奶的羊》,这只英雄羊的行为令我深受感动。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它的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是一只令人敬佩的羊,这是一只为群体利益着想的羊流火云。

流火云是一只智慧出众的羊。有一回,羊群们下山喝水吃草时,一只黑狗熊从森林中跑出来,要捉羊,许多羊都跑上了山顶,但有一只小羊却未上山,就在小羊命在旦夕时,流火云运用智慧救出了小羊,经历了这件事之后,羊们便更加拥护流火云了,这就是智慧和爱的力量。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还有好多好多要改进的地方,比如:有时为了个人利益而不能想到班级,有时不能运用智慧为班级出一份力,有时讲话不考虑同学们的接受程度,想怎么讲怎么讲,让小伙伴伤心难过哎,我还不如一只羊!

从今以后,我要多多为班级着想,多多为班级出力。在学校争着打扫卫生、擦黑板,在家里主动拖地、刷碗,我要努力让生活多一些和谐,少一些纷争。

英雄故事读后感【篇3】

严肃庄重的捧起这本书,是这样的沉重,仿佛是重担!纸上印有邱少云-------这位英雄的故事。故事主要讲了,邱少云与队友在攻打“三九一”高地时,敌机投下的汽油弹在他身后爆炸,汽油溅到了他身上披着的伪装服上,伪装服马上着起了火,他身后就是一条小沟,他只要滚进去或踢掉伪装服火就会灭掉,可是他为了不让敌人发现,咬着牙坚持着,忍受烈火烧身的痛苦,直到最后光荣牺牲了,而队友们则成功地攻占了“三九一”高地。邱少云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有一位专家在做一个实验,他去到各个小学找三名互不相识的学生,把三个乒乓球分别用线栓起来放进瓶子里,他往瓶子中倒水,在水倒满之前要将三个球全部拉出来,他去了很多学校,都没有成功,心灰意冷的他决定最后做一次实验,但这次成功了!成功源于一位女孩的一个决定:“你第一,他第二,我第三!”当专家问她:“为什么自己要当最后?”她回答:“我要把危险留给自己!”当时,所有人都震撼了。

现实生活中,小女孩失去了当第一的荣誉,使实验获得成功,而邱少云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使战争最终取得胜利。“死有轻如鸿毛,有重如泰山。”邱少云用自己年仅26岁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独一无二的血色赞歌!

英雄故事读后感【篇4】

妈妈上学期给我买了一本《英雄人物故事书》,我看完以后受益匪浅。

这些英雄人物的以及爱国精神让我为之震撼,其中最让我震撼的是宁死不屈的刘胡兰。

刘胡兰是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农民孩子。她十岁是就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团。1996年6月,十四岁的刘胡兰关荣地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候补党员。

1947年的1月12日,敌人突袭云周西村,封锁了村子所有的路口,将村民们集中在大庙前。因为叛徒的出卖,刘胡兰不幸被捕了。敌人在抓捕过程中,残忍地殴打想要保护她的村民,刘胡兰见状,大声说道“走开,我自己走。”

闫军军官从叛徒口中得知刘胡兰是共产党员,区干部,就让她供出更多的情报,而刘胡兰却不屈服,敌人就当着她的面铡死了六位同志。刘胡兰怒不可遏,痛斥敌人道:“要杀就杀,要砍就砍,我死也不投降,共产党员是杀不尽的,革命烈火是扑不灭的,你们的末日不远了!”

说完,刘胡兰就昂首挺胸地走向铡刀,面不改色地从容就义了。那时,她还不满十五岁。

毛主席曾经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是对她短暂一生的精辟概括。在革命战争年代,像她这样的英雄多的不计其数,如李大钊,向警予,瞿秋白,__,赵一曼,江姐等,那些有名无名的革命先烈们,在被敌人逮捕后宁死不屈,至死也不改变他们的革命信仰,他们为革命,为祖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历史不会忘记他们,人民不会忘记他们,他们将名垂千古,。反之,那些叛徒们由于贪生怕死,抵挡不了金钱地位的诱惑而叛变革命,出卖同志,他们不仅最终没有好下场,而且在历史的长河中也将遗臭万年。

同学们,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做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好好学习,掌握本领,将来把这个建设的更加美好,更加强大,以告慰先烈的英灵,让先烈的英灵自豪地惊叹:啊,这就是我的中华,这就是我有志的中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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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社会

对比今日的电影,本部电影,画质不算清晰、颜色不算鲜艳,可是黑色的背景反映的也正是那个黑暗的社会。那个黑灰色的背景,似乎让人永远看不见太阳;那个黑暗腐朽的时代,似乎让人永远看不到希望。

本部电影中,有一个片段是许多拉车夫在茶馆里议论当时的懒散的政府与被压迫的人民。车夫是当时比较底层的职业,也是受到不公平待遇比较多的一个集体。通过他们口中的不满,观众知道当时的政府贪婪、凶残、不公,他们的眼中只有钱和权。这时进来一位衣衫褴褛的老车夫——老马。他刚坐下,还没坐稳就突然晕倒在地,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过后,祥子给他买了十个馒头,给老马和他的小孙子吃。可是祥子解决了他们这顿饭,那下一顿呢?这真的是不让穷人活的时代。

那时的穷人只不过是能过一天是一天,从不会想自己的明天会怎样。

自私的人心

在祥子再次准备攒钱买车时,他又一次遭遇了不幸。孙侦探看祥子老实好骗,让祥子拿钱买命,抢到钱后只留下伤心欲绝的祥子。

在那个时候,杀一个像祥子一样的人,就跟捏死一个臭虫一样。

人的命在他们眼中就是那样的低贱与卑微。只有让自己乖乖听话,才是普通老百姓的活路。同是生命,为什么要分三六九等?

祥子的泪水再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他的血汗钱就这样又一次落空。祥子再次经历了不公的打击,他只能回到车厂去和虎妞过日子。

说到车厂,就不得不提提这位刘四爷。他的自私与狠心活活逼死了自己的女儿。

虎妞与祥子结婚后,商量着快没钱的时候去找刘四爷认个错搬回去再过好日子。结果,等到虎妞到了车厂,刘四爷买了车厂带着钱去别的地方逍遥去了。可气!直到虎妞难产死后,祥子再怎么讨厌虎妞也绝不告诉他虎妞葬在哪里,因为8他不配知道。就是这样一个自私的人群构成了一个自私的社会,让的人葬身“火海”。

被泯灭的期待

祥子经历了两场失败的爱情后,他看不到希望,也丢弃掉自己的努力,坠入无限的黑暗之中。哎,终究是一个不让穷人活的时代!

祥子只是一个代表,还有的像祥子一样的人在被压迫与苟且的活着。成为了街头上的地痞、乞丐,变成了自己比较不想成为的那种人。比较终走上车夫老马的那条穷困潦倒漫无目的的路。

《骆驼祥子》热门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一个像骆驼一样坚强、善良而又老实的好汉,为了自己永恒的理想——拉车,拼命的工作着,但他遭受了一次有一次的挫折后终于绝望了。

祥子是那时坛坛劳苦的典型例子。他从乡下来到北平,无依无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的身子和永恒的理想而努力着,他为了买车能付出一切,这是多么的不容易。他靠着自己强大的身子拉车挣钱,挣钱买车可他多次买了车,而又多次的丢失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遭遇不幸,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祥子有强大的身体可又因为他的善良老实而常常被人欺负,别人和他打架,用钱,用势力,用悲惨的命运来压他,他一生受煎,可却从来没有人来安慰过他,他的老婆虎妞骗祥子有了,祥子不能放弃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被迫娶了那个母夜叉。虎妞虽然给祥子带来了财富和祥子盼望以久的车,但她好吃懒做给祥子带来了不少麻烦,还不让祥子去拉车,最终虎妞难产而死。祥子看上了邻居小福子,小福子也愿意嫁给他,于是祥子又去拉车,他没有向以前的坚强,在外面他学会了吃喝嫖赌,跟虎妞一样懒惰。但他想起了小福子,为了她,他又坚持下去。祥子来到了曹府,看见了高妈他们回来了,心情放松了许多,曹先生又让小福子到他太太那工作,祥子更为高兴,回去找小福子,但了解。小福字的爹把她卖到了妓院,小福子受不住那种生活就上吊自杀了,这使祥子悲痛欲绝,在街上当起了混混。

祥子凄惨的结局,使我又一次认识到国家的卑微和渺小,因为这毕竟是我国近几年的历史。

《骆驼祥子》热门读后感 篇3

《骆驼祥子》是老舍笔下的代表作,以一个被人们称为“祥子”的车夫为线索,讲述了二十年代末期的平民生活。读完全书,可以体会到祥子的种种努力,但总在最后一刻因为人为,导致幻想破灭,一切都化为泡沫虚影。

我不仅为我现在所处的社会感到庆幸,当今的社会已然成为一个法治社会,那些仗势欺人、胡作非为的人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那个年代,官员们仿佛都是“见钱形事”。在这种不良风气的熏陶下,祥子成为了一个贪财之人,各种被世人唾弃的坏行为也相继出现在他的身上,甚至不惜背叛最关心他的曹先生。生活与阶级对他产生的压迫是他的双手沾满肮脏,内心充满了黑暗。政府的腐败无能,使国家的尊严与颜面消失殆尽,而此时,官员坐在家中享清福,山珍海味,荣华富贵。平民百姓却只得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儿皇帝”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不惜给侵略者做走狗!难道他不知道“百姓是衣食父母”吗?他有关心过百姓的疾苦吗?这样的人怎配当一朝之帝!我不禁感到心寒,在那个不堪受辱的年代,有多少人默默投入太平湖,走向了不归路……我们应当好好地掩卷沉思,这是历史的悲剧还是人类的悲剧?!我们不得不慨叹历史的曲折、人世的沧桑。

《骆驼祥子》揭露了那个年代社会的黑暗与政府的腐败,它能使人们更好地解读历史,清楚与改正当今社会的不足之处。这是一段血的教训,人们应当铭记这段屈辱历史!

《骆驼祥子》热门读后感 篇4

心欲似残枫,与秋日悲天悯人,化作昨夜泪落心伤!鮣鱼见剑鱼和旗鱼都不相信自己,急得在水里跳着,大声说:"我怎么会看错哩。本来考试为了检验学习成果,现在学习是为了考试成果。因为,学画画可以让我们培养想像能力和绘画能力;

有些花开的旺盛,但最终也不过是飘落于地。世人欣赏花儿开放时艳丽的外表,喜欢的是花儿的阵阵幽香;但谁又知这些花度过寒冬、挺过风雨,战胜一切险境,却败给一阵清风。险恶的环境中,花儿保持了自己烂漫与自信,拥有了坚毅不拔的毅力,可面对一阵吹拂而过的风,竟悄然飘落。

为什么就这样落了?是耐力被风雨冲刷尽了,是毅力被花儿吹散了,还是在不知不觉中心早已麻木。战胜了艰难,心却已是千疮百孔。开花的瞬间尝到了幸福的滋味,所以甘愿化为地上的一抹尘土。

花儿啊花儿,落地的花儿啊,你是早已失去了原先的那种决心和品性,对你而言亦胜亦败……

落花,还会想念当初的花蕾吗?

……

驮,一个需要力量的字。一匹马可以驮着主人的粮食行进,却无法驮起自己的命运。当它成为一匹家马起,草原就与他毫无关系,那只能成为一种牵挂。

马儿啊马儿,我是该说你愚还是忠。当他们用鞭子打你的时候,愤怒的情绪为何没有迫使你挣扎的离开?当你的泪水充眶地吃着枯黄的杂草时,你为何只是悲鸣诉苦,为而不是逃脱而去?马儿,你早已在痛苦中沦陷。现在,你失去了原本的性格,那傲然于世的神情不存在了,那炯炯有神的眼神不存在了。

驮着主人粮食的马,还会想念飞奔在草原之上的小马吗?

……

祥子,你是落花,是家马。你悲哀的生活在那个年代,你是这般从一个朴实善良的人沦为一个贪婪,麻木,狡猾,自暴自弃的小人。到底是那个年代害了你,亦或许是你自己放弃了自己。

落花,原本可以落地护花,可祥子呢?

家马,原本可以活出尊严,可祥子呢?

……

记忆深处的人早已远去,那心酸那无奈只能够融入五月底潮湿的空气中,蒸发不见。是的,一切都过去了。黑暗的年代变得光明,封建社会变得开明自主,而像祥子一样的人几乎不存在。

这个年代,人们一直在奋斗,却如同祥子一样悲哀,为何?落,驮,有错吗?

没错!没错!没错!我要落,我要驮,可我也要保持一颗无暇的心!

[荐]主角读后感分享(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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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1

《主角》读后感1500字:根据朋友推荐,看了陈彦写的《主角》,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字数挺多能把那么长篇章剧情,人物个性都描写细致挺不容易了。前几章看下来写作手笔和气势和那些历经历史沉淀的大家比如严歌苓的文字有点类似和韵味。

但是看着看着就缺失了厚重,前半部分还是写的很细腻深刻的,后面开始就浮了结构细节等等都不够了。尤其是后面有些为了交代清楚人物心理和活动细节有点拉杂,太多刻意安排,比如以孩子内心独白一个章节,比如以竞争对手内心活动为一章的描写,看似把人物心理交代得很清楚,其实有些过于清楚了反倒显得不够深邃,作者不是很善于通过事情,语言描写非主角的人物内心和性格。很像现在网络流行的连载剧一样的番外,这样感觉拉低了一些矛盾文学奖的层次了。

隔了半个月,很多东西想不起来了,感触最深的还是关于人,关于管理体制。我从一本写人物,写时代写艺术人生的书里,看到了管理,也说明我另辟蹊径。主角的名字叫啥差点忘了,忆秦娥,艺名。讲述了一个艺人的成长,经历的艰辛,别人的帮助,众多的伯乐,以及牺牲,牺牲了自己的家庭,未尽到为人母为人子女的责任。里面还讲述了为艺术而活的舅舅,不管是在监狱在什么情况下都很专注的敲鼓,为了敲鼓忘记一切也只追求敲鼓和秦腔的完美呈现。也可以看到,世间轮回,经典的东西永远经典,比如开始唱秦腔,一阵子唱革命样板戏不允许再排秦腔这种经典的戏曲,一直到十来年运动结束,革命样板戏没落,发现一代演员都丢失了传统戏曲唱念做打的基本功,忆秦娥在正需要学习的时候没有科班学习样板戏的机会,有的是勤奋,吃苦耐劳和好嗓子以及心思端正,所以被几个老艺人联合培养了。

那时候人的目标就是熬,干什么都是闹一阵,闹一阵之后过去了,一切就会好起来或者不再坏下去。放到现在是不是也一样,不过从闹各种斗争活动转化为各种经济活动。那时候的口头禅是,忍着忍着,过一阵子就好了。这是通俗的人生哲理,很多感情,很多事情,很多磨难,都是忍着忍着习惯了,改善了也就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忆秦娥出名之后,在一个集体大锅饭的剧团里,主角戏份高,拿得工资和配角以及龙套一个薪水,并且因为演的多特别容易出现演出失误,有一个人专门记录失误的,往往主角还被扣了更多的钱。忆秦娥是以“瓜”的内心出现的,别人争抢主角,她沉浸在能活下去,能吃饱有工资领,还能看孩子的生活里,一点也不羡慕,谁爱当主角谁去当好了,反正当不当主角都是那么多钱,她演出最累,每次白蛇包头武戏结束她都吐的天昏地暗。但是她的瓜也让她内心单纯的去品味戏曲,练功夫,人物表现都拿捏的最好,天生就是一个主角的材料,心思不够八面玲珑反倒让她在专业上独树一帜。但是剧团的管理又造成她挑了大梁相当于养活了全剧组的人,拿着最低的工资,不改革这种体制怎么能激发人的创造性呢?连忆秦娥都并不想演戏了。后面剧团改组,各自寻找出路下海她才真正的靠着自己的才艺养活了一家子人。那时候的管理忽略了人性,干与不干一个样,干的好不好还是一个样。

结果大家都不爱干最终是大家一起被淘汰剧团拍不出戏,没有演出,演出没有观众,不过多久市场自然淘汰。由此想到我们办公室,上班有唱戏的,聊天的,也有工作的,拿得工资差不多,奖金都是一个月,如果唱戏的工资高的话她奖金都还更高,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吭哧吭哧的干活?凭借着一腔热血?人都是学好不容易,学坏特别简单,如果都这样对比那么将来我们大家一起走向灭亡走向解散。但是现在没有人去管这些。因为有更差的典型大家都还觉得自己的违规是那么的高风亮节,因为永远有一个更差的在那边。

另外想到任正非写下一个倒下的会不会是华为的时候,一放面关注公司退休员工问题,同时也不能让退休员工的高福利拖死公司,这是一个企业发展不能意气用事,只考虑情感,贡献而不考虑现有价值。如果现在员工的积极性不能被激发,不能去创造,老的退休员工之前创造过价值的员工的福利并不能保障。公司不能没有人情味也不能是福利院,原来有贡献并不能享终生,世上并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难道之前的五年做了很多订单,有了很多销售额,后面五年可以闲着被当祖宗供着吗?人不能寻找自己当下的价值,就是虚无。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2

这本书因为获得今年的茅盾文学奖备受瞩目,于是也被我加进了书单里,都说这个文学奖是中国文学明珠中的明珠是没错的,我觉得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其中很多获奖作品都很像看电视剧。这部也不例外,加上作者陈彦的文笔非常幽默,生动,带点嘲讽,读起来虽然是大部头也不嫌长,感觉就像一位默契的好友陪你走完了一段挺长的路。

首先主角这家人的名字就挺有趣,大姐叫易招弟,二姐叫易来弟(她后面接受大师的意见改名叫易青娥,后来直接叫做忆秦娥,这预示着她以后得成就会很大),后来还真的有了个弟弟叫易存根。忆秦娥小时候最希望自己能放一辈子羊,包括她后来成了秦腔皇后,去过中南海,曼哈顿表演,仍然眷恋着家乡,回去仍然会回带着父亲留给她的小羊去山坡放羊。

原本我没好好看过任何一场戏,没听过完整的一段秦腔,但却在这部书中描写唱戏的场面中感受到秦腔最精彩的灵魂。

最初忆秦娥通过她舅的“走后门”到戏班当学徒,她舅虽然很关心她,在戏班敲的一手好鼓,但却是个爱惹事的货,因为失手用道具火炮把人炸死,进了局子。她就被送到了厨房当烧火丫头,虽然当时她对自己的挫折没有很深的感受,反而是她的两位老师很难过,告诉她不要放下了练戏。小忆秦娥反而很喜欢这样一个人的宽敞空间,而且虽然她其实不喜欢唱戏,但还是照着老师说的,对着火苗练习眼神动作,每天练棍子和腿功,比任同龄何人都有耐心,都有毅力,因为她比较一根筋,她终于等到了上台的机会。只见她把“烧火棍”往空中一抛,然后一个“吊毛儿”,一个“飞脚”,从身后将棍子稳稳接住,再然后又是一个“卧鱼”接一个“五龙绞柱”,让台下连连鼓掌叫好。所以布袋子是装不住锥子的,她接下来就会成为主角。

她的第一部主角戏是《白蛇传》,需要一段感情戏,而且对手戏就是团里和她最般配的封潇潇。她也很喜欢他,只是她有过被“糟蹋”的经历,所以总是和他保持着距离。不过这部戏还是为她夺得剧团的头筹,并且有了从乡下剧团去城里深造的机会。而且她还遇到一个总是缠着她的高干子弟刘红兵,他总是自以为是她的男朋友,而且封潇潇也信了。这让忆秦娥哭笑不得。

到了城里,忆秦娥名气越来越大,成了省城剧团的台柱子。她发现自己还是甩不掉刘红兵,即使用她的飞腿有次还打掉他的牙,他还是过了三天又来了,不管到哪里唱戏,他都跟着当保镖。有次乡下剧团的老师来看她,她问起封潇潇,没想到听说他已经变了个人,整天喝酒而且和另一个女人好上结婚了。刘红兵终于熬垮了他的情敌,他对忆秦娥的感情也从原来的征服欲变成后来的体贴无微不至,能容忍她的各种不配合不理会,最后她终于接受了刘红兵,和他结婚生子,然而这还只是这本书的一半,后面她的情感生活遇到很多波折。

忆秦娥作为主角,名副其实,因为换做剧团里最妒忌她的演员都知道,这些苦自己是吃不了也不愿意吃的。而且她一个人撑起了来投靠她的亲戚好友和剧团人的花销,包括她那放出来的舅。她还收养了一个很像她年轻时那个“烧火丫头”的女孩,作为她的继承人。

最后的结局很感人,那个两次给她改名两次给她写剧本的著名剧作家秦八娃老师,这次分别给她和她的养女写了剧本。她记得小时候没读过书也不识多少字,还是秦八娃老师告诉她好歹要把她名字的这首诗记住,于是她一根筋的记住了李白的那首“忆秦娥”,还拼命看了很多八娃老师推荐给她的名著,并且现在也没忘记。

八娃老师给她写的剧本就叫“忆秦娥”,是她一生跌宕起伏的经历。有次她想唱点什么想喊点什么,突然记起八娃老师的一句话,“如果哪天你能自己吟唱出一阙属于自己的“忆秦娥”,那样你的戏就才算有意思了。”

这就是她后来的秦腔“忆秦娥:主角”的由来。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3

看完了这本《主角》,描写秦腔名伶大半生的兴衰际遇,起落沉浮。同时又从这一个人物的成长,把秦腔这门艺术的变更迭代与整个社会的前进发展都融合在里面了。作为一本小说,还是挺好看的,或者说,一口气看下来挺爽的。

可这本书是今年矛盾文学奖的得奖作品,总觉得能得到这样荣誉的作品,人物都应当饱满而充实。但是剧里的除了主角之外的其他人物,无论是人物性格塑造还是人物命运,都是为了塑造主角形象或是推动主角成长而设置,而没有自己独立的线,所以觉得这些人物略缺少自己的生命,无法真正打动人心。

就拿忆秦娥的第二任老公石怀玉举例吧,作为这样一个形象的艺术家,每次出场却几乎都只是为了忆秦娥而出现。到最后他吊死在他的画作旁边,作者对于死亡的描写也很到位,可看的时候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就好像是一个看到原本就不存在的小说人物死了而已,并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应有的震撼。

我觉得一本真正丰满的作品,可以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不断的堆叠情感,让感情不断积累,即使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都都能在某个合适的点爆发出能量,让人感动得沉郁钝锉,泪水不止,因为在读者心中,这个故事,这个人物,都是鲜活而真实的,且能发自内心地产生共情。

而这部小说,似乎就是缺乏这么一点戳人的点。如果是一本普通小说,我可能会打4星,但是作为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话,我就打3星吧。

主角读后感分享 篇4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集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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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英国作家约瑟夫艾迪生曾经写过,阅读之于心灵,就像锻炼之于身体一样。读完作品的感觉就是,狠狠被治愈了,触动我的地方真的很多。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也许以下内容“包法利夫人读后感-”合你胃口!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1

这是一出悲剧,在这场悲剧里最让人唏嘘的不是包法利夫人,而是他的丈夫。夏尔的命运比爱玛还要悲惨。从开篇他畏首畏尾的出场,就暗暗呼应了最终窝窝囊囊结束的一生。夏尔的一生,非但没有自己掌握过自己的命运,似乎连自己命运真正的样子都从来没看清楚过。他年少时在母亲的安排下成为了医生,随后娶了爱玛,却成为了她一生的仆人。他供养着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女人,直到她死后还在活在她的阴影之中。最后明白一切真相的时候,金钱和感情完全破产,精神崩溃而死。对于夏尔,福楼拜说:我相信性格决定命运:他用在夏尔身上的笔墨并不多,每次写到他,都是一付可怜兮兮的模样,最后毫不留情的扔给了他这个结局。福楼拜觉得这种人是不会拥有真正的幸福的。我跟作者不同,对这个角色,尽管他有他的懦弱,有其悲剧的原因,但我却实在不想再批评他什么。人的命运有时就是这样,如果当初他遇到的爱玛是一个纯真简单的农村姑娘,或许生活真的会像他以为的那样一直美好吧。

而爱玛的悲剧,根源是无知所导致。她渴望的不是人世间的爱情,而是书本里那些脱离了生活的卿卿我我。生活给了她一次又一次反思的机会,但她从来没有想明白过。和夏尔枯燥的日常生活使她厌烦,但她不知如何改变;被罗多尔夫欺骗之后,她选择了靠宗教来麻醉自己,但心里仍向往着那些侯爵子爵的生活;在和莱昂一起久了感到厌倦之后,却仍然没有勇气离开他。最后因为背上巨债无法偿还而只有一死,更是因为自己毫无生活经验,生活挥霍无度的结果。她似乎一辈子都活在梦中,梦中的她是爱情小说里幸福的女主角,不管经过多少磨难总会找到她的白马王子。但她的见识水平使她做的每一件事看上去都那么愚蠢和讨厌。她的骨子里头是极度自私和不负责任的,有时候我都奇怪福楼拜为什么要拿这么一个蠢妇来当主角。用再优美,再浪漫的文字来描写包法利夫人的爱情时,看着都让人觉得恶心。一旦看穿一个人的本性,外在的种种看似美丽的一言一行都不能再触动人。

但包法利夫人绝对不是个例,而是一个典型。书里面的人物始终绕不开的一个地方:巴黎。那里代表了浪漫,潮流,财富。在莱昂和爱玛的心里,巴黎的生活就是天堂一样的生活,巴黎人过的日子就是人生幸福的标准。这在哈代的《还乡》里也有提及。当时是十九世纪中,应该就是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行的中期,巴黎代表了当时城市的巅峰水平,那里有着很多地方难以想像的物质文明,我也相信那里会真如人们所讲那样,有开不停的舞会,俊男美女云集,上流社会的人扎堆。但正是这些所谓的名流给了大众很不好的引导,他们不事劳作,享受着工人和机器给他们提供一切日常所需,围绕在心上的就只剩情情爱爱,吃喝玩乐。巴黎从未在爱玛生活中出现,却影响了她一辈子。当她去羡慕那里的寄生虫过的生活时,就已经注定了生活中将充满了痛苦。无数像爱玛一样对巴黎心生向往的人,也会中了巴黎的毒,把自己生活变的空洞腐烂。

福楼拜对文字的运用真的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只要翻开小说,随便看两页都能发现描写的精致得不得了的文字。这里也不需要摘抄了,只要你去看,满地黄金,随处都能找到。透过作品能看到作者是个怎样的人,而在这一点上,我又认为福楼拜的人生格局比哈代还是低了点。福楼拜冷眼看着世上的男男女女,把他们写进了自己的书里,带着讽刺和一股不屑。他瞧不起爱玛,莱昂,夏尔,罗多尔夫,他用悲观的眼神看着这个世界,但他没想好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这个世界。而在哈代的小说里,尽管也是悲剧,却总能看到人性光辉的一面,裘德,菲洛特桑,苔丝,都是有勇气跟自己内心对话,敢跟这个世界对抗的人。相比之下,同为伟大的小说家,我觉得福楼拜是被世人稍稍高看了,而哈代则是被稍稍看低了。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2

“他将占有她丰富的情感,智慧和想象力,但却不知道如何回应,他会白白浪费她。”

艾玛生性活泼,患有浪漫幻想的不治之症。渴望在现实中去品尝书中狂热,忘我,失去理智的爱情。生活空虚无聊,她追求刺激,渴望男性带她体会丰富的感情。一成不变的生活对她而言没有任何乐趣。

而夏尔生性木讷善良,没有生活情趣,没有志气。从一开始上学的描写便能看出他是个不起眼的,受人嘲笑的受气包形象。靠母亲的监督才勉强成为医生,能拥有艾玛这种美丽优雅的妻子,对他来说是已经是人生巅峰了。他对艾玛满意但未认清自己在艾玛心中的位置。婚后他自觉幸福,心里满足,对妻子有求必应。然而艾玛结婚没几天内心想的便是“我不爱他”,一潭死水的生活让她厌烦。

这样的结合,必定悲剧。

夏尔沉溺在巨大的幸福当中,对一切浑然不知。他认为她很幸福,岂知她不幸福,妻子的异常也只当是生病了。她心里恨他的愚钝,甚至也埋怨这种过于平静的幸福。

夏尔没做错什么,这样的结局令人唏嘘。

艾玛将生活不幸福的根源怪罪于夏尔,最终经受不住诱惑,被欲望控制,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两个家庭。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3

书的内容其他书友总结归纳分析得特别好,我就不再赘述了,来聊聊其他。

故事的主人公包法利夫人,爱玛

有人说,福楼拜塑造这个人物的意图就是为了批判爱玛身上的浪漫主义,批判她的不合时宜,她的虚荣她的任性和堕落。她的这些缺点书中有很明显的体现,但其实我似乎在书中隐约看到她的天真甚至是纯洁。比如,当她走上绝路时公证人将要和她发生关系作为帮助她的条件时,爱玛的表现是“满脸通红,惶恐地往后退着”,似乎完全不相信世上竟会有如此“下流”、“卑鄙”、“丧尽天良”的事情发生,然后惊叫到“您竟无耻到趁人之危,先生!我可怜,但不出卖自己!”最后她感到骄傲,“她从来没有这样敬重过自己和藐视过别人”…

这使我重新认识了爱玛以及她和几个情夫的关系:爱玛是爱他们的,他们身上似乎有她找寻的东西。她的爱热烈而单纯,与金钱一点边都不沾,只是爱,那么不顾一切。作者似乎通过写她的“堕落”而反衬出她的“纯洁”。所以她之前频频出轨也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是情有可原的甚至她还很享受。而她的情夫也是爱过她的,但是他们意识到爱玛的爱太疯狂了及时跳了出来,而并没有把那种虚无缥缈似乎很浪漫的感情当做生活的全部。

她想要的爱情没有柴米油盐,只有甜言蜜语、蓝天白云。这很不实际,她追求极致纯粹的浪漫(可能受她读过的那些书的影响),是个病态的完美主义者。从这方面说,爱玛最理想的情夫是不存在的,如果真的存在,我想那个人只能是子爵吧,这个全书只出现过两次的男人:第一次在一次舞会上,子爵邀请她跳舞,爱玛的欲望也是这时开始发芽;第二次在小说快结束时,失魂落魄的爱玛在绝境中差点撞上他的马车…他如同一个影子一样出场又像影子一样倏然离去,却在爱玛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形象。他那么美好,那么朦胧,那么虚幻。

据说作者在创作包法利夫人死的部分时曾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包法利夫人死了!”或许他本人也是带有浓重浪漫主义色彩的吧,但他知道在当下的社会中,这种纯粹浪漫是很难实现的,在生活逻辑、在现实面前,他不得不把她写死,所以他很难过,他失声痛哭。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他曾感慨“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对了,包法利,Bovary,有人说它含有“牛”的意思,这也正与包法利的性格对应:迟钝、憨愚。于是我立马打开查词软件搜索这个单词,然而,当我打到ovar时立刻跳出一个“ovarism”(浪漫人生观)这让我有点惊奇,于是继续把最后一个字母y拼完,却什么也没有查到。看着这两个单词,我想着,爱玛嫁给了一个貌似浪漫的人当夫人而过得并不浪漫,但实际上这又是浪漫的,只是这种浪漫太普通太简单,她心高气傲不喜欢。

写完了,好像有点乱七八糟,不知所云,不过,谢谢你看到最后。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 篇4

书柜里老早以前放着一本国外小说《包法利夫人》,最近取出细细品读,薄薄的一本书,我花了二周的时刻把它读完,虽谈不上喜爱,却也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位法国市井小民的人物形象,她就是包法利夫人,一位超级自恋狂、爱慕虚荣、自私、丑陋灵魂的女生,延伸至今,便是一位十足的“拜金女”。

包法利夫人原名叫“爱玛”,是19世纪法国的一名乡下女孩儿,她家境殷实,容貌娇好,以前受过贵族式的教育。然而造化弄人,爱玛嫁给了一位开着小诊所医术平庸无能的包法利先生,跟她自己理想的夫婿相差十万八千里。命运的作弄、现实的残酷,很快,爱玛的嫁妆消失殆尽,而感情混肴在衣、食、住、行中,结局往往是脆弱的,经不起岁月的磨练,偏偏爱玛又爱慕虚荣,生活之中极尽奢华之能,追求上流社会的物质刺激,原本无能的丈夫本没有多少的积蓄,生活顿时失去了原有的浪漫与热情,感情也随之黯然失色。爱玛最后移情别恋了,她爱上了一个同样拥有丑陋灵魂的有钱男生罗多尔夫,这个视女生为衣服的男生并不爱她,他只爱爱玛的身体,当他占有了爱玛之后却又狠狠地抛弃了她,而爱玛这个傻的可怜的女生,以为自己就要进入上流社会了,更加变本加厉的享受奢靡带来的“快感”,为此她欠下了一屁股债,更为可笑的是,罗多尔夫并未在她身上花了多少钱,而那位深爱着爱玛的“傻”丈夫对此事却浑然不知。当罗多尔夫这个卑鄙的男生抛弃了爱玛之后,爱玛大玩姐弟恋,与另一个道德败坏的年轻小伙子莱昂展开了一场畸形的恋爱,用这天的话讲就是“养二爷”,债务越欠越多,最后到了破产的那一天,这个思想堕落的“拜金女”破产了,以前说过天长地久的罗多尔夫、莱昂从爱玛的生活里彻底消失了,爱玛绝望了,走上了一条服毒自尽的不归路。

爱玛——包法利夫人年轻的生命终结了,这位“拜金女”命运是悲惨的,却不值得同情,甚至让读者憎恶她,感情是不能够用物质来交换的。放眼此刻,何尝没有像爱玛这样的“拜金”女孩儿呢?她们虚伪的面孔之下隐藏着一颗“拜金”的心,房子、车子、钞票一样不能少,更钟情于“海龟派”,难道钱是通向婚姻殿堂的绊脚石吗?亵渎感情就是亵渎自己的幸福,不好要求别人,而要充实自己,感情才会来得更加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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