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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23-04-24

家的读后感作文800字汇总。

作文是学生们都要接触的一门学问,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当我们提高了写作的兴趣,自然就能写出一篇好作文。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家的读后感作文"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1)

《远离芝家哥的地方》是我在暑假读的美文书之一。这本书是理查德、派克写的,他也是美国知名作家之一。

这本书记录了乔伊和他的妹妹玛丽童年时暑假到乡下去看望奶奶的有趣经历。面对各种困难,奶奶的乐观与豁达使两个孩子增添了信心,渡过了难关。奶奶爱吹牛、爱抠门儿、不按常规行事,奶奶并不完美、独具魅力的人生,时时刻刻让孩子们感受到该如何做人、如何生存。

读到一半时,我不禁有个疑问,在乔治和玛丽还未完全了解奶奶之前,会不会对她有反感,不理解她那种爱吹牛、爱抠门儿的行为?读下去后,感觉我的想法有些多余。在后面的情节中,我知道了奶奶家虽然穷,但她不向富贵权势低头,以前奶奶那种爱吹牛、爱抠门儿的事便能理解了。

奶奶爱吹牛是因为她有把握把这件事做好做完整;奶奶爱抠门儿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吧。尽管奶奶对外人很抠门儿,但对乔治与玛丽并不是这样,记得有次闹灾荒,田地里的植物都长不出,所以食物一下子变少,但奶奶仍把为数不多的粮食给他们吃,而她自己却在挨饿。

看到这,我想起了我的外公。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吃糖,爸爸妈妈也经常会买给我吃,可外公不一样。他从不买糖给我,也不能当他面吃糖,我以为外公小气抠门儿舍不得,但他竟然会买比糖贵许多的蜜饯给我,后来我才知道,外公是担心我吃糖长蛀牙。

在我六岁过生日时,远房亲戚送我一些吃的、穿的、玩的,而外公却送了我一本《唐诗三百首》,那是我第一本古诗书,虽然他送的价钱最便宜,但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十分重要。

就像书中的奶奶那样,外公总是在无声中传递他对我的关怀与爱。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2)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德伯家的苔丝.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3)

读麦家《致儿子的信》读后感800字:

今天读到麦家《致儿子的信》,感触颇深,信中字里行间,不但有麦家对儿子的叮咛嘱咐,有对生活感悟的分享,对人生的探讨,也有不吝表达的切切爱子之心。

正如成院长所说我们都是儿女,也几乎终将成为父母,父母的爱是天下第一爱,没有任何爱能够超越父母对孩子的爱。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就是孩子的影子。其实,父母教育孩子的过程也是在自我教育,共同学习,父母与儿女共成长。

很多人的青春期都有叛逆的一面,面对这种有问题的青春,我们是选择坚持还是放弃,我相信每个父母都会选择坚持,因为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父母的爱,情比天高,爱比海深。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先驱李大钊有一套自己独特的教育子女的方法——与子女共同成长。一年冬天,大雪纷纷扬扬下个不停,院子里就像铺了一层厚厚的棉絮,李大钊对他的儿子跟女儿说:“雪下的这么大,你们快拿着扫帚去院子里扫雪,高兴的话堆个雪人也好”,孩子的外祖母心疼小外孙,天这么冷,你还叫孩子们去扫雪,要是冻病了可怎么办?李大钊笑着说:“孩子应当从小养成吃苦的习惯,免得长大了什么也不会做。身体经常活动,也会增加抵抗力,待在家里不动弹,就更怕冷了”。说完,他和孩子们拿了簸箕与扫帚,走到院子里。他一面扫一面对孩子说:“将来谁也不能当寄生虫,谁要是不劳动,谁就没有饭吃”。孩子们边扫雪,边听父亲讲新奇的故事,一点也不觉得冷,反而是越扫越有劲。

李大钊教育子女的方法就是与子女共同成长,一起去做一件事情,并且在做的过程中去教育子女为人处世的道理,教育子女要热爱劳动,要敢于其追求真理。

其实父母在与孩子一起做一件事的时候,不但孩子成长,父母也是一种成长,一种锻炼,身心力行的教育孩子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不提倡父母教育孩子时用命令的口气,或者教育孩子这件事不应该做,父母转过身来自己又在做,这样的家庭孩子是教育不好的,父母没有起到一个好的模范作用。

教育子女过程中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成长会带动孩子的成长,同时孩子的成长也会促进父母的成长,教育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任务,也是父母进行精神生命第二次发育的最佳时机。

每个人的成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人有完美的人生,成长中的这些不完美如果处理不当,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父母用心梳理教育孩子,就能回顾和化解孩子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就能实现精神生命的第二次发育。

愿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有父母精心的陪伴,共同成长,一起进步。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4)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5)

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巴金是一位有热情、有进步思想、有独特艺术风格的文学巨匠之一。1928年,旅居法国的巴金在巴黎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灭亡》,此后,他陆续创作了一系列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卓越影响的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两天的时间把巴金的《家》横扫完了。

一个具有时代性的作品。讲述一个出生在旧社会大家庭的青年,在社会动荡的`年代,在封建礼教土崩瓦解的时代觉醒了。看到了封建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杀人的礼教。鲜活的,青年的生命,做了毫无价值的牺牲品。而一种麻木、忍耐、怯懦、退让加上封建的卫道,却仍在绞杀更多鲜活的生命。青年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出走了,成个这个家庭的叛徒。

距离那个时代远了,不读书,那都是些无法想见的故事。我现在只是隐约记得小时候,时常听到要破除封建迷信的话。至于封建迷信,只以为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大概跟狐仙有关的,至于是否一定要破除,到从来没想过。《红楼梦》有不少人说是封建社会女性的悲剧,可我怀疑作者是否有这么高的思想素质。他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把他一生的富贵和辛酸写在纸上。至于抨击封建礼教,反抗封建思想,我想曹雪芹不会的,那些只是后人的评说。即便书中确有这样的影子,那也不是因为这个目的;即便是有这个想法,也不会这么清晰明确和坚决。可《家》却是为了反抗而写的一部书。

巴金本来就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牺牲的何止几代人。历史的车轮碾过,辙子里满是浆血。礼教造成的悲剧又何止几桩,万千的人在其中受苦,却又令人惊异地维护和宣扬着这种礼教。鲁迅是一针见血的,“满纸的仁义道德”只看见“吃人、吃人”,吃人的人也终将被人吃。但我还是惊讶,几千年一直都是这样,谈不上反抗。曹雪芹不是真正的反抗。真正的反抗是在帝国轰然倒塌,思潮开始涌入麻木的中国,从一批不肯简单地上吊作牺牲品的人开始。巴金生在一个反抗的年代,他写的这部小说就是为了反抗。

这本书我不敢说他写的很好。但题材是很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尤其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会产生怎样惊人的效果!可想而知,会掀起一个潮流,激励一代青年,点亮一代人的思想,所以说这个作品属于那个时代。现在读起来,是一种遥感了,毕竟在他们的努力下,时代变了。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的读后感作文(篇7)

那天,我觉得无聊就从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名为《世界上的音乐家》的书。我翻看了前面的目录觉得都不怎么好看,可是又因为太无聊了所以只好看了起来。

我看了几页之后就看得非常入迷了。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我放下书先去吃饭了。我边吃边想着书里面的内容,觉得许多伟大的音乐家都是在最辛苦的时候有了灵感,写出了一首首令人赞叹的乐曲。贝多芬作为一名音乐家他失去了作为音乐家最重要的东西耳朵。这就好比一位武士失去了武器一样。那一天,我相信贝多芬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森林里散步,旁边有一栋钟塔。每当到了正午12:00的时候就回从钟塔里传来美妙的钟声。贝多芬想起了钟声,可是奇怪今天为什么还没有传来那熟悉的钟声呢?于是,问了周围的人,周围人听了非常惊讶,用手指着钟塔说不是在响呀!贝多芬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得了耳聋的毛病。

在期间的一段日子里,贝多芬经常靠酒精来麻痹自己。后来他听到一群小孩在路边哼着他所谱写的歌曲。贝多芬觉得自己作为一名音乐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接着,他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一首反抗命运的搏歌。在写这首歌时他失去了耳朵,所以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来写歌,于是写得更快更顺。

写完了这首歌,在舞台上出现时,没有贝多芬预想的效果。于是对这首歌加以改动。当这首歌第二次在舞台上出现的时候,听的人懂得了这首歌的含义。人们流下了激动的眼泪,体会到了一位失去耳朵的音乐家要写歌是多么艰难的事啊!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我们这么健全的人,更应该勤奋学习,谱写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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