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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7-26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汇总5篇)。

一篇读后感可以写哪些内容?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文风质朴无华,但是真实的故事让人感动。我们在写读后感时,要做到议论、叙述、抒情相结合,经过反复比较我们认为“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是最精华的一篇文章,谢谢阅读愿我们的资源给您提供帮助!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篇1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本特利?利特的小说有一个特点,段落都特别短,有时候一个小词就单独成段。其实我觉得这样突出重复的小词小句的手段并不如福克纳那样将其夹杂在繁乱思绪中高明。但作为撩人心弦的恐怖小说,小词小句单独成段却更直接地达到“吓唬人”的目的。

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也偶尔使用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下面这段摘自《天黑之后》。

这里,重复的偏正短语强调了小说中的人物薰的思想一直被这个男人的脸牵动着。同样,这么写也将读者的心拉回静止的屏幕上。

这些便是我读了一部分《喧哗与骚动》之后小小的感想。没有特意查找意识流小说的相关介绍,我担心这些介绍会影响到我的写作思路。我对意识流小说的认识也许还很浅显,但我有理由相信,它们一定真实并独特。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篇2

初读《喧哗与骚动》,感觉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这样组织的。

后来才知道这种写法叫做“意识流”。

总体感觉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

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

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

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

同一部小说,有人对作者的艺术技法条分缕析;有人从时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构故事诞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样猜测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还有人拿它与别的小说做一番可有可无的比较。

这几者,当属于职业评论家之流。

而我读小说,仅限于故事本身和语言文字。

如同欣赏美人,不宜用手持手术刀的医生的眼光;欣赏美景,不宜用科学家解释眼睛成像的方法。

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

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

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

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

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

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

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

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

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

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

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

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

凯蒂的沦落给他家庭,给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篇3

喧哗与骚动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

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

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

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

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

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

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

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

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

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

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

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

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

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

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

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

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篇4

开始读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下面是从别处寻得的能体现一点相似想法的观点。我会自己不断地完善,修改。

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吉,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首先是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同时也描述了凯蒂和昆丁和杰生之间的兄妹之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小则是为家庭没有前途而亡。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阉割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 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也就是正常方式的写作。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消失了。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所以通过迪尔思体现着福克纳的积极思想。 班在这部分有着一种预知的能力的迹象,比如 小昆丁离开、在到墓地途中线路变更的悲创,但我更从文字中感觉他的衰嚎更预示着这个家族的末日即将到来的一种悲哀。

一本书,描绘了一个家族的衰败,最后结束。

喧哗与骚动的读后感 篇5

我是比较不喜欢欧美作家的作品的。因为对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不是很了解,读起来总觉得有隔阂。我对文学的流派也没什么系统性的认识,只记得老师在课上说福克纳是意识流作家。在我的印象里,意识流就是大段大段的独白,主角喃喃自语直到让我忘记了故事的情节。

这本书刷新了我对欧美作家以及意识流的认识。这本书的前两章应该是典型的意识流写作手法(我猜的),随着讲述者的记忆而进行随意的思想纪录。但它却不像其他意识流中的大段独白那样无味。作者看似在许多事件中随意地描述,时间线混乱交错,实则是用碎片化的方式把整个故事以及人物的精神状态呈现在读者面前。就像一场拼图游戏,看起来是东拼一块、西凑一块,最后却组成了一幅完整的图画。我沉浸在这本书的意识流气氛里,不必在意注释,也不用太在意发生了什么,就这样随着叙述者的思绪前进就好。

最让我感动的是昆丁作为叙述者的一章。一个有点极端,充满悲情意味的哥哥。他根据《圣经》里“班杰明,我们被卖到埃及的最小的孩子”,给智力残疾的弟弟取名班杰明。他一边质问着:“你有妹妹吗?”一边挥起拳头,可是却总被打倒。他在自杀前,帮助迷路的小女孩找回家的路,这明明是一段没有什么剧情冲突的情节,却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想哭的地方。

昆丁死后,再也没有人带他的妹妹回家。

大概因为译本年代太过久远,字里行间有种北京话的味道,特别是人物对话,太接地气反而有一点违和。译者的注释太详细了,反而少了在阅读里探索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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