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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27

聊天记录读后感通用。

高分范文网内容专辑推荐:“聊天记录读后感”,敬请浏览。

罗曼罗兰有句名言“和书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作者写的作品便是我们忠实的朋友。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记录自己的想法。你也许需要"聊天记录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聊天记录读后感【篇1】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们永远谈论着爱而不知疲倦,但爱从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而是一个不断投身于其中的动词——也就是我们在爱着。——题记

五月看完了根据萨利·鲁尼小说改编的英剧《正常人》,很久没有看到过呈现男女之间既脆弱而深刻的情感联结的疗愈向青春剧,它抚慰了那个阶段无所适从的自己,也映照着刚刚结束的恋情里含有的种种细碎、复杂的感受。在五月的某个春夜我开始读鲁尼的处女作《聊天记录》,萨莉·鲁尼生于1991年,比我大两岁,来自于爱尔兰的梅奥郡,后来去都柏林念书并定居在这里,而在前二十八年的生命里我一直在中国的南方生活。我们的生活轨迹从具体的层面上并无重合,但看完小说后,给我最深刻的感受却是我从自身的经验出发,能从小说中男女相处的情感模式上读到过自己或身边友人的一些类似状态,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看,即使这些故事与我真实的生活毫无关联,可是依然在我读完的某个时刻里,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鲁尼的小说非常坦诚地展现了现代人情感世界中流动着的脆弱、嫉妒与卑微,他们从直接展露情感需求中获得抚慰与治愈,又时刻因感受到这种关系对于自身可能产生的威胁与伤害而做好抽身的准备,小说里他们上一秒或许还处于深刻的结合里,舒适而放松,而下一刻在回归到各自生活后又开始理性地打量着生活,这本质上是一个又爱又伤的故事,但爱护与伤害在这里是一体两面,把双方粘合在了一起,在关系中他们允许对方伤害自己,这一点无论是在《聊天记录》还是《正常人》中都在人物相处的过程中有着明显的体现。他们最大限度地去尊重对方,小心翼翼地不逾越界限,并且非常奇特的是在这种状态下,双方又往往表现出一种非常伤感的献身精神,在那一刻里我们无法判断他们是否真的没有违背自己的意愿而表现出这种愿意被伤害的态度,事实上我们也不忍再质询这份令人困惑的反常,作为读者,我想我们或许应该像关系中的另一方所表现地那样,理解与接纳而非审问。大部分时候,她们不在意彼此伤害自己的行为,因为很多时间里她们自己也在伤害着自己,所以对于对方的伤害会出现某种神奇的钝感的状态,从鲁尼的描写中,我们甚至能读到这份伤害会将他们内心的痛感温柔地释放出来。

这也回答了为什么要尽量少地去从道德伦理层面去审视这个故事的问题,因为这会削弱与掩盖掉小说中人物之间存在的情感力量。《聊天记录》中出现了非常态化的爱情,女学生弗朗西丝爱上尼克——一个有妇之夫,也曾经爱过与自己关系甚密的女友——博比,在她与他们之间的关系里,他们尽量坦诚地去面对对方且足够信任对方,即使这有可能会对对方造成伤害,掩饰与克制会让他们陷入关系的停滞或者沉默,同时意味着他们在同现实与内心的感情挣扎过后开始退缩。道德感与羞耻心作为外在的一层束缚以某种隐秘的方式发挥着它的作用,但在渴望与对方的联结中,他们还是选择了打破现实维度中平衡的关系而沉入了脆弱的抚慰之中。对于这份渴望,小说运用了大量的人物内心独白来展现:

你知道我上楼去房间等你了,对吧?我等了好几个小时。一开始我真的以为你会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时刻,这种狂喜的痛苦,在某种程度上我其实是很享受的。因为哪怕你真的上楼了,那又怎么样呢?房子里到处是人,其实什么都不会发生。

这段话来自于小说结尾,两人分开之后,尼克在逛超市时又一次给弗朗西丝打电话,这是尼克回忆他们第一次一起要冲出现实世界突围时的描述,独白里有着一以贯之的坦诚与深切的失望在里面,而与失望的情绪恰恰相反的意图是尼克依然想要见到弗朗西丝,他失望于现实中他们的怯懦,又无法放下,在各自的生活流转之中,尼克又顺着欲望之溪流回到了生活的暗礁之处。时间线回转至当下,在电话的那一头他说道:“你知道吗,我还是有那种满足你的冲动……”,于是他们再次陷入现实的危机之中,但却让汹涌的感情获得了一丝喘息。当然他有可能是得到拒绝的,但在彼此都无法拒绝的热望里,他得到了弗朗西丝最终的回应是:“快来接我”,全书在这里收束。

“在危急时,我们都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决定,我们究竟要爱谁”,这句话出自弗兰克·奥哈拉之手,鲁尼在书的扉页引用了它,作文小说的主人公不断陷入现实的危机、道德的危机与情感的危机,危机带来新的危机也在解决着旧有的危机,小说中弗朗西丝的父亲与母亲的关系是非常淡漠的,她必须常常要面对没钱的境地,在生理性疼痛时孤立无援,独自解决它们,这些时刻里,她希望寻求外界的帮助,但出于对纯粹关系的考量,她并不愿意向尼克说出自己的需求,在他们的对话中,弗朗西丝性格中的匮乏感与低自尊感在她和尼克相处时常常会流露出来:

尼克碰我的手,问:“你现在暖和了吗?我很暖和,我说。你这么关心我的体温,我很感动。哦好吧,他说。要是你冻死了我会很难堪的。但他说这话时摸着我的手。警察可能会问些问题,我说。他笑了。没错。他说。比方说,你床上怎么会有这么一具美丽的尸体,尼克?这只是个玩笑,他不会真的说我美丽的。但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玩笑。

同样,对于尼克来说,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已婚男演员,他面临着自身的精神危机,当尼克的妻子梅丽莎知道了弗朗西丝成为了丈夫的恋人时,在信中她便直接地告诉弗朗西丝一个她所了解的事实:“尼克不想离开我,我也不想离开他”,梅丽莎没有指责,甚至也没有愤怒,她理智地总结到她们俩被尼克吸引或许是因为他给了她们童年缺失的一种安定感。尼克有一段时间患上了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是梅丽莎陪在了身边让他度过,这也是他不愿意离开梅丽莎的原因,他需要她。某种意义上,尼克身上的中年男子气息并不浓厚,这让他在和弗朗西丝相处时弥合了年龄的差距。

在特殊的爱情模式下,他们各自的性格与经历中的伤痕部分让这一模式存续,鲁尼描写这些非常态化的爱情最终指向了关系中的我们自己呈现了怎样的面目,处于亲密关系里的个体变得更真实,也暴露自己更多的缺陷与脆弱,不过这也是最动容的部分,他者是我们的一面镜子,清晰地反射出我们身上不被轻易察觉的留有深刻印记的细微之处,也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探索自我的机会,他们不是在浅层中洞察自己内心的潜意识,而是从更深的地方认识自我。

鲁尼在小说中致力呈现的是人物的心灵世界,真正赋予小说以立体感与真实感的是这些由人物对话、信件与电话往来构成的心理空间,这令人想到18世纪简·奥斯汀的书信体小说,而过去了两个多世纪,发生对话形式的物质载体有了很大的变化,载体的变化也带来了情感的迁移流变,社交通讯工具即时性让情感交流的速度与频率远远快于只能书信来传达信息的简·奥斯汀时代,因而无论从推进的节奏、交流的方式与风格来说,《聊天记录》中展现的爱情更现代化,它们与我们所生活的时代有着紧密的呼应,但是和快餐化的爱情不一样的是小说中的人物之间的情感互动并不是浅层次的,这中间充满着任何一段深入关系里可能会有的紧张、撕扯与安慰,小说中的每个人获得了这个时代越来越少见的深刻而坦诚的情感联结,可以说这是鲁尼在小说中进行的一次关乎感情、存乎个体间的开放而信任关系的实践。

聊天记录读后感【篇2】

要说这是一篇书评实在勉强,如果起作杂感又显得敷衍了,扒拉扒拉脑中对这本书的印象挤出这几个字。

开始读很容易发现鲁尼是个年轻的作家的,我的阅读范畴很多都是老书,这本书,翻几页就很“现代”气息,我知道,这是我所生活的时代的;翻的多了,又觉得鲁尼这个人是特别有“陈旧”感的,女主与博比沟通,同男主交流,最喜欢最喜欢的方式就是电子邮件,不像现代的电子软件的交流,邮件有一种特殊的顿挫感、仪式感,是很多现代人不具有的,可是女主有。

我们的恋情就像一个我们一同书写和编辑的word文档,或者一个很长的私密笑话,除了我们没人能懂。

女主在与博比的聊天记录里搜索关键字,保存博比爱她的证据;只有邮件独有的空暇思考时间里,我们才能充分的对一个看法一个观点,有情绪传递到位的消化和打磨,我认为这是快餐式的聊天不具有的。鲁尼的”陈旧“感,我竭力找出一个词来叙述她与现代人生活的差异,这个词在我这里就是褒义的,大概还源自于她在书中不断提到的“共产主义”,这个词现在正经的出现在一个文学作品主人公的哲学观点时,我恍惚了一下,鲁尼的作品总让我在旧与新的时空里生出恍惚的对撞顿感,《共产党宣言》,马克思这么正经的出现的时候,我对这位女作家又产生了新的敬畏。

《米德尔玛契》很妙,看了译者的解构才恍然大悟;读到提到这本书的时候小开心了一下,假期也算是了解了一些乔治艾略特,也粗略的翻完了;这依旧是鲁尼“陈旧”感的一部分,用一本19世纪的书很明了的带来了,也隐喻着女主的不伦婚外恋,一如当时的乔治.艾略特。

我特别喜欢女主最后像众人解释她和博比的关系的那句话,她大概是说,我并不是她的女朋友,我们只是在探索朋友的终级界限在哪;我始终欣赏书中人对于一段关系的敬畏感,对于关系可能性和纯粹性的包容,也许只有对可能性抱着最大限度地包容,才能保持相对意义上大的纯粹。

聊天记录读后感【篇3】

昨晚逛书店买来,今天花不到四个小时念完了这本“爽文”、“小黄书”、“青春疼痛文学”,一对先锋的左派女大学生,和一对中产阶级夫妇的多角恋。很久没有念关键词是婚外恋、性爱、病痛的小说了。扎迪史密斯说:“《聊天记录》刻画了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大学生与一个年长的已婚男人恋情纠缠的微妙画像,令人手不释卷”,作者本人更是被出版社营销话语美化为“社交媒体时代的塞林格”。我依然觉得这本书过誉了,两星半,虽然我真实地看哭了——这也说明我还年轻,还在自怜自艾吧。书里中产阶级的女主人对年轻的女孩说:“你才二十一岁,你应该灾难性地悲伤”。这似乎道破了这本书让读者感到心碎的原因。

可以感受到作者对政治和哲学议题的浅尝辄止(或者说不得要领,体现在她不断插进来的理论视角都显得比较生涩),也可以说她在小说里自我注视,止于分析。作者屡次借主角和朋友的聊天记录试图谈论一些社会问题(男女同工不同酬、晚期资本主义导致的抑郁、男子气概对个体的压迫),并试图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但都说得模模糊糊,不可深究,要不就是在俏皮话里被消解掉(例如男主去探望生病在家的女主,女主先注意到他那件昂贵的外套,男主说“很高兴看你恢复了些,已经可以像平时一样搞商品崇拜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年轻人真诚地表达自己,就是很好的文字,确实年纪一过,再也写不出了。

我很喜欢一些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描写,在这些细节里,阶级差异造成的张力以及年轻女生的微妙情感无处不在。今天时间有限,不再列举了,有空再补。

又及:读下来有种奇怪的体验,通奸的两个人,感情的交流在私密的性爱、社交场合的口头对话以及短信来往(床上、客厅、手机屏幕)中无缝切换的,但女主的情感显得更为连贯,男主则会随着交流媒介的切换展示不一样的面相,尤其是线上线下。不知道是女主角在情商或者智识上的优越感使然,还是因为千禧一代对于社交媒体中的语言更加敏锐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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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盗墓笔记通用


阅读作品后,心中被触动,从心底鼓起了勇气,这一刻,好像不会被任何事打倒。在阅读完作品之后,可以用读后感来抒发感,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后感盗墓笔记”,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1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浮生若梦几番曾回。真也似假,假也真。兜转几轮,复至原点。却一曲唱尽,思无邪。 ——题记

若不是那日金牙老头的突然到访;若不是三叔看出了那片战国帛书的端倪;若不是自己执意要下斗;若不是张起灵买走了那柄黑金古刀……或许吴邪能安安稳稳地做他古董铺的小老板,平静生活终其一生;或许他不会陷入那有老一辈人织成的迷雾混杂阴谋的网;或许他不会见到那么多可怖的人心,识破那么微笑的假面;或许……

可人生既定,“或许”不过是空话。

从山东到吉林到广西又到吉林,从诡秘险恶的鲁王宫到风雪归途的长白到迷雾四起的张家古楼又复至长白。吴邪见过识过得过失过,可经历那么多,最后追寻的谜底与答案,还是深深埋没在三圣雪山狂风呼啸而过的高耸山巅。

这一路吴邪追着寻着,但那没有结果的结果,仍是随着那人淡漠的背影,隐没在不曾为吴邪开启过的青铜门后。留给他的,只剩下仿佛没有尽头的十年等待和对于深不见底的人性深渊的独自揣测。

吴邪在张起灵替他守那十年的孤寂前,一直是被人保护着的。风云变幻的现实中,他背后有吴家;凶险的古墓里,他身旁有张起灵和胖子。很多事情在发生前就会被扼杀在襁褓之中,那些丑恶的仿佛永远不会降临于他。可吴邪不想就这样被蒙蔽着,他想知道真相,想要穿透层层谎言看到事实。所以他执着甚至固执地去追寻那所谓的答案,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路。他几乎是单纯近乎天真地想着只要知道答案,便能知晓一切。但他低估了人性的险恶。当他有些累了,当他失望了,当他发现知不知道答案其实毫无意义的时候,他已无法回头了。潘子走了,只留下一方衣冠冢;三叔失踪,杳无音讯;张起灵进了青铜门,十年遥遥无期;胖子决定归隐,留在了广西。一切曾有人替他挡的事情,现在只有靠他自己去面对。吴邪不得不成长,不得不学会机关算计。他抛去“天真”的诨名,成了“吴小佛爷”。他拾起曾经不屑一顾的虚假,将假面扣死在自己脸上。

只因吴家还在,身旁人还在。他要在他当初不顾一切选择的这条路上走下去,披荆斩棘,无谓伤痛。只因他要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身边的人。

这个很久才说完的故事到底给予了我什么,我不能说,也不可说。

它关于坚定的友情,生死与共的兄弟;关于还未成形就夭折于死亡的爱情;关于人心的险恶和人性本质的纯真;关于绝处逢生的希望;关于临危不惧的镇定;关于人生的得与失。

谜底是什么,终极是什么,在这些面前,不过是漫漫人生长河中一朵翻涌的浪花。

它带给了我太多感动,太多难忘。我的心随着书中人跳动。当他们陷入绝境,我紧张;当他们绝处逢生,我欣喜;当一个生命走向尽头,我扼腕叹息,不由悲恸……

我本是听书人,却奈何入戏太深。

所以《盗墓笔记》在我心中到底是什么,我不可说。它早已超越了一个名词,一本书。它是一种支撑,一种信仰。它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读懂了很多事。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人性,关于得失,关于衡情度理。

南派三叔说,铁三角的故事完结在他去世的时候。可稻米那么多,只要有人还记得这个故事,哪怕只有一个人,它也不会就此终结。

铁三角永不散。

《盗墓笔记》永不完结。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2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中国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3

【刚写了半天竟然就这么没了…没了…了…】

从去年开始断断续续地读这本书,最初只是用课上不想听课的零碎时间看,因为前期,甚至直到中期的故事都不能深深地吸引我,因为我没有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直到后来,忘了从哪个故事开始,我迫切地想知道后续发展,想知道背后这个隐藏的巨大的秘密,像吴邪一样迫切,于是我开始废寝忘食,吃饭看,不睡觉地看,昨晚看到了凌晨四点也不愿放下手机,因为我知道真相马上就要浮出水面了。可随着页数一点点减少以及在看这本书前在网上或多或少地对它的了解,我开始觉得失望,因为还有好多谜团并没有解开。

虽说可以吸引读者的故事一定是本好书,但我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否定这本吸引着我的书。例如语言有时混乱,例如对细节处理得不够认真。看完后记之后我猜测,很有可能是因为随着故事中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需要作者去处理,所以无暇顾及太多的细节。

当初看时我觉得“恩…这一定是个重要线索”的地方,很多都被忽略不计了,以至于书虽看完了,疑惑却没有减少:

①吴邪的血为什么有时能驱退虫子?是否和当初在七星鲁王宫咽下的鳞片有关?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要在他回家后做检查时特意提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使得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是又为什么小花说“你的名字果然不是随便起的”,这么说的话吴邪的血是自出生就带有这种功能的,可是这不是张家独有吗?

②秦岭神树这个小故事在整个大故事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后记中说是为了引出那棵巨大的青铜树,可这棵树后续又完全没有提到。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一点不得不说,吴邪此时有了一种“梦想成真”的特异功能,虽说会随时间而逐渐消失,但也不能绝口不提啊,后来到底怎样了?有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

③这几个故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联系。从七星鲁王宫到沙海,从沙海到秦岭神树,从秦岭神树到云顶天宫,再从云顶天宫到蛇沼鬼城,期间所谓的证据、所谓的线索,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多重要,甚至觉得联系地有些牵强。从蛇沼鬼城到阴山古楼或许是最直接的原因吧——寻找闷油瓶的身世,然后发现了古楼(只有我决定他们发现的太凑巧了吗),再接着不知为什么吴邪和小花去了四川悬崖上的机关处,完全没有交代霍老太是如何知道两处是相互关联解锁的。

④格尔木疗养院中和吴邪相似的人到底是谁?

⑤小哥和文锦在“迷海归巢”中的陨石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文锦最终去了哪里?还有陨石最后出现的脸究竟是什么?

⑥盘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又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张家人,只是有纹身,只是身手比一般人要好而已,不然为什么会轻易地被吓疯,又为什么轻易地死在了古墓中?

⑦故事结尾那个疑似真正吴三省的人答应给吴邪的答案,最后被一个和他很相似的人拿走了,拿到哪去了?吴邪说这是他在很久后才知道的,所以下一部会说明白的吧?

⑧还有那个更大的关于吴邪的秘密是什么?是其实真正要去守门的人是吴邪吗?

⑨故事完了,回过头仔细想想,好像并不知道这趟漫长而艰难的旅行队伍吴邪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如小哥说的“意义本就没有意义”?

这样梳理了一遍,欣慰地发现自己对这九本书掌握得还不错,至少80%都记住了。明天就开始看《沙海》和《藏海花》吧,希望在这两本书中我所有的疑惑可以解开。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4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5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6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7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读后感盗墓笔记 篇8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活着初中读后感通用


初中生应当在最美好的岁月里,学习最美好的知识。书籍里有很多现实世界中没有的知识、道理,如果你对一本书思考了很多,那不妨把它写在本子上。只有使自己自卑的心灵自信起来,弯曲的身躯才能挺直。那么,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高分范文网编辑整理的“活着初中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1)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

《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2)

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写到:“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一切对事物理解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小说正如自序中所说的这样,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没有揭露。一位讲述者,福贵;一位倾听者,我。平实地向人们展现了福贵的一生,但却让我情不自禁,痛哭流涕。从我的角度来看,福贵的一生毫无疑问是使人悲痛的:败家,父亲去世,充壮丁,母亲去世,凤霞生病,有庆去世,家珍生病,凤霞去世,家珍去世,二喜去世,苦根去世。这一切个人的不幸与苦难,更代表了众多普通民众与之相类似的不幸与苦难,这些苦难与不幸该归咎于谁呢?福贵,地主,侵略者,军阀,天灾饥荒?我做不到,也没有能力做到那种超然,那种一视同仁,那种以同情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我誓必要找到一个罪魁祸首,指责他要为此负责、赎罪。然而此刻,我却又茫然无知,不知所措。我能够去指责谁呢,我又有什么力量去要求罪者应当赎罪呢?我什么也做不到,唯有看过一个故事后,又流了一次眼泪罢了!我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真是那样“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吗?也许是的,但我不会一直忍受,承受,沉默。在我看来,活着不仅是为了活着。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3)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个本薄薄的让我用一个下午就读完的书,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的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变得平淡无奇。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冰冷的尸体的痛苦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陨后留下懦弱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的到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亲去城里抓药被迫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但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死;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被刀割一样,割的很深,痛在全身。但他奇迹般的活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的很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的也很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4)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看似大富大贵的名字,实则是凄苦坎坷不平的一生。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的活着。

年少的福贵是真的荒诞不堪,吃喝嫖赌样样不落。私塾先生说他准是二流子,福贵他爹也说他是无可救药,他娘说他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富贵的媳妇家珍怀着他七个月大的儿子,福贵也不忌讳用言语糟蹋她。逛完窑子还带着妓女向他岳父请安。对他爹甚至拳脚相向。许是他太过浪荡,赌博赌红了眼,赔光了家产。他爹一头磕在了石头上,丢了命。他媳妇也被他岳父八抬大轿接了回去。福贵除了他娘和四岁的女儿,变得一无所有。一连串的打击,没有将这个昔日不学无术的富家公子打击的一蹶不振。相反,他建了一间草屋,换上麻衣,下地种田,养活母亲及女儿,等待着妻子。半年过后,他妻子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了。家珍是小姐出生,细皮嫩肉,没有做过粗活。但福贵沦落至此,她也甘愿与他同甘共苦,一起撑起这个家。不幸的是福贵母亲生病时,福贵进城找大夫。被一个国民党的连长强行抓去当壮丁,在共产党要打到眼前时,连长逃走了,福贵等幸存者被共产党带回,共产党给了他们盘缠放他们回家。青年的福贵在枪林弹雨中解放归家。他的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完全不认识他。

回家没多久,土地改革就把买了他家地的龙二给害死了。福贵吓得心底发寒,暗自庆幸。也想明白了人各有命。后来有庆长大了,为了让有庆上学,福贵和家珍把女儿凤霞送了人。而凤霞去了又逃回家,福贵却是咬牙将女儿留在家中。儿女本就是父母的心头肉况且他本就亏欠女儿良多,哪里忍心再将女儿送走。再后来,福贵又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人民公社解散,又遇上了荒年。家珍又得了软骨病,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眼看着日子熬了过来,家珍的病却一天比一天。自古福不相依,祸不单行,有庆给产子大出血的女校长输血被抽干了血而死。福贵本打算找人拼命,可校长的丈夫是和他当年一起枪林弹雨的春生。中年的福贵只剩下了凤霞一个女儿。凤霞和二喜结了婚也算了了福贵和家珍的心结。凤霞怀了孕,可幸福的日子向来短暂。凤霞生产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家珍活了这么些年,跟福贵受了这么多苦,在女儿死后终于熬到了头。

福贵和二喜一起抚养着女儿的儿子苦根。二喜为了儿子拼命工作,却在工地上丢了命。苦根就靠福贵一人拉扯到七岁,可苦根本就是个命苦的娃,福贵的一时倏忽让苦根丢了命。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由福贵亲手埋葬,福贵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作品中印象最深刻的应该就是尾段福贵买老牛的情节,那头老牛也许就是他的化身,他们有着相似的经历,有着同样凄惨的晚年,在这头老牛的身上仿佛能够看到自己的一生,福贵最终买下了它。因为就像村里人所说的:他们两个很像!既然不能被世界温柔以待,那就待“自己”温柔些吧。

《活着》告诉我们,从来就没有过不了的命运,只要能活着,我们就该好好的活着。人生的沧桑不过如青石板上的刻痕,岁月流转,水珠滴过而又了无痕迹。曾经的挣扎不过是过眼云烟,而事到如今,我们才明白,我们要的从来都不是美丽的人生,我们要的,是一步一步走过的故事。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5)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6)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荣华富贵,还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可活着就只能如此吗?当我看完《活着》这本书后,人为什么而活就会浮现在我的面前!

故事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旧社会败家子。用福贵父亲的话来说,我是他的孽子。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赌博上。到后来,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一家老小从宽大的房子里住进了简陋的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命倒下,家珍拿出仅有的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病。可是事实并不如此,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每天饿着肚子过日子。

到后来全国解放福贵可以回家时,母亲已经去世了,女儿凤霞因大病变聋哑。但他没有在幻想荣华富贵,反而只想平凡的过日子。

可是上天似乎总与福贵开玩笑,家人朋友相继离她而去,难道这就是报应吗?

到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但他却坚持活着。余华说过,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他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责任,忍受现实幸福或苦难!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7)

这个假期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活着两个大字,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抓去当壮丁,经历了许多事件,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8)

《活着》这本书是我偶然从网上买回来看的。书不厚,但算是一部长篇小说。虽然读过的书并没有很多,但《活着》确实是最让我震撼和感动的,并且印象深刻,以至于我很喜欢反复地读它。

这本书是余华先生的代表作,讲述了他喜欢收集民间歌谣,与田间的几个男人说几句废话,正好碰见了书的主人公--“福贵”,福贵讲述他既痛苦又坚韧的一生:因为吃喝嫖赌败光了所有家产,从富家弟子沦落到社会最底层,但只有妻子家珍对他不离不弃。当福贵想要重新做人的时候,厄运却接踵而至,破产后丧父,为母亲抓药结果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就不在了,而女儿凤霞也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家里的东西全部上交,妻子又得了软骨病,儿子有庆在为县长妻子献血中因抽血过多死亡,女儿凤霞在生产中死亡,只留下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因为工地事故也死了,只剩下福贵和外孙相依为命。最后,死神却连苦根的生命也夺走了,福贵几乎经历了一切所能想象以及不能想象的不幸。不得不叹息,命运真的太残忍了,在经历了这么多不幸和痛苦后,福贵好像看淡了人世间所有苦难,到最后连孙儿的死他都能从容淡定面对,命运似乎早已榨干了他的眼泪……

“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小说的题目叫《活着》真的再合适不过。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生存还是活着?但即使是福贵,他的一生也在不停地追求,仿佛活着就是目标。余华的文字很朴实,他简单地写出了那段艰苦时期中一个不幸的穷人家庭的故事,让人感到了命运的残酷和不公,也让人发掘生活中的美好与快乐。书看起来又很残酷,一个人的命运竟可以苦到这种地步,仅仅是活着就好……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9)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立秋前后,秋雨绵绵,我静静地跟随余华先生的《活着》走进了他的精神世界,整颗心完全沉浸在他的文字中。《活着》以双重叙述的形式,将一个覆盖了一片凄美浓郁而忧伤的故事缓缓展现出来。“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收集民间歌谣的“我”的讲述开始了,然而却不是整个故事的开始,仿佛一顿大餐开始之前的几片点心,作为开胃之用。都只是为了引出那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以及他几乎被血泪撑破了的一生。

一位老人和一头老牛,两条黝黑的脊背,两个进入垂暮摇摇欲坠的生命。“我”因为好奇,走进老人,也走进了这绮丽凄美的生命之歌。“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读过余华先生的短篇,无论是叙事的语言,还是故事勾勒的情节,跌宕起伏,让人禁不住拍案叫绝。《活着》却不是这样的,如果他的短篇如江河奔腾,《活着》却似小桥流水,缓缓而过,溪涧的石头,便是读者的心脏。在这凄怆的悲鸣之中,也变得柔软了,动情了,让人想要流下眼泪;在余华先生压抑冷漠的笔调下被平平淡淡地诉说,然而无论怎样冷硬的心肠,也不得不为这个朴素平静的故事动之以肺腑。

福贵是一个人,代表了那一个时代里千千万万的中国农民,他们在那样的历史洪流风口浪尖里像一片落入水中的树叶。时代的动荡以及苦难都是他们难以逃脱的命运,一切都表现得非如此不可。就像福贵败光家产,沦为佃农,以及为了让儿子上学,不得不将聋哑的女儿送人,还有家珍的病,大家闺秀转瞬之间成了农家妇人;就像有庆为了给县长媳妇输血而死掉;就像村人对凤霞一个聋哑的小姑娘的欺凌和排挤,以及在她出嫁时的嫉妒和奚落,还有苦根一个小孩子为了一顿美味的豆子而被撑死……面对这些不幸,福贵以一个强者的姿态坚持到了最后,“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整个故事读来让人有一种“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的无奈和心酸。

然而面对接二连三的生离死别,一连串的变故和磨难并没有让福贵这位弱不禁风的昔日“公子哥”倒下,一次次的锤炼和对生存的抗争使得他拥有了乐观积极而又强大的心灵抗击能力。在面对令人无法喘息的命运打击时,作出最大的努力去避免被打倒、被击败,并且一直不屈服、不妥协的斗争,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性究竟有多么强大,让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正如余华序言里所说——“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注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无论我们遭遇到多苦多难的事情,我们都要平静而从容地面对,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静静绽放!

活着初中读后感(篇10)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完这本书,我便一直纠结于作者为什么要给富贵安排如此悲惨的结局,不给读者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但细细想想,作者传递给了我们的确确实实是一种正能量,“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富贵在命运的浮沉着不断的挣扎,他活着仅仅是想自己和家人能平平淡淡地静静地活下去,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与他作对,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他的六位亲人离开了他,最后甚至连他的小外孙,他最后的希望也被剥夺了,当种种苦难一件件的加于他的身上,他仍然有好面对命运,乐观的活着,静静的活着。

读后感复活读后感1000字通用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阅读完作品后,世人明白了心中唯一的爱。读过一本书后写读后感能让我们更透彻的领悟作品,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高分范文网的编辑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读后感复活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读后感复活读后感(篇1)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读后感复活读后感(篇2)

《复活》是俄国着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相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小说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以托翁晚年炉火纯青的老辣笔法,比其任何其他作品都更为深刻地反映了男性与女性在"灵与肉"之间的痛苦挣扎。这部史诗般的经典着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法国着名评论家 罗曼·罗兰

整个19世纪还不曾有过《复活》这样的作品,它高于《悲惨世界》,因为这里没有一点幻想的、虚构的、编造的东西,全都是生活本身。

--俄国着名评论家 斯塔索夫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我感觉他的确了不起,他笔下的***玛丝洛娃给人一种圣洁之感,而我们有些小说的所谓"圣洁女性"形象却给人卑琐之感。这就看出大师与普通作家之间的差别了。

--着名作家 迟子建

《复活》是总结人生的作品,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

--着名作家 高莽

读托尔斯泰的《复活》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正如花草需要春天的甘霖才能长出新绿,人类需要博爱与同情才能继续不息、日进无疆。抑或这就是使《复活》不朽的原因。

《复活》里写的虽然是贵族的忏悔,但是托尔斯泰并不是把这个母题当做贵族的***,他是把忏悔放在人的心灵的内在的、普遍的矛盾中展开的。人都有神性和兽性。当人放纵了自己,就可能堕落;而当人自觉,就可能"复活"。所以托尔斯泰主张以"道德的自我完成"来改变社会的不平等和罪恶。在社会革命激烈的时代,他提倡"勿以暴力抗恶",是反对阶级斗争的。但是,作为人类寻求精神解放的一种文献,在我们这个把道德的自我完善当成笑话的时代,读这样的书,也许会引起某种惭愧的感觉。

读后感复活读后感(篇3)

又是一个好天气的周末。上星期连续两天在网上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给客户以及合作伙伴做了一个技术的培训,参加的人还不少,星期三那场有八十来个人,成功圆满结束。这两天没啥事做,每天就是上上网、聊聊天、跑跑步、倒倒立,小日子过地好不惬意。

上次很快的把复活这本世界文学名著读了一遍,它的作者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直没有来得及写读后感。一是比较忙,二是由于这本书比较深刻,不好下笔。就这样囫囵吞枣地看,很难消化作者要表达的精髓思想。这本书也是我这两年读的第一本俄罗斯名著。作者对于细节的描述非常细致,任何时候都会对故事发生的环境以及人物的特点做大量的细节性描述,致力于准确的表述当时的所有事物。读完这本书以后最大的两个体会是:第一,和《忏悔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忏悔录》是完全理性的,作者从各种方面阐述了忏悔的必要性,并以自己作表率对自己的一生做了毫无保留的忏悔。《复活》就是完全感性的忏悔录,它是男主人公聂赫留道夫对自己年轻时候所犯过错的忏悔全过程,生活中的一些情景正好引发了自己的道德正义感的那一面人性,而当这一面战胜内心邪恶那一面时,最终选择做正确的事情来对自己的灵魂进行赎罪。第二,复活描写的故事是发生在沙皇奴隶制度下的社会,而我们在整个故事里看到的所有人,所有的作为,和我们现在的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又是何其的相似!社会的高层和既得利益者只是一味地追求享乐并保护自己现有的生活,对社会底层发生的各种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都视而不见。作者正是发现了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而创作了复活,在这本书中通过艺术的形式揭示了社会的种种阴暗面,这正是这本书的伟大之处。但是对于这些社会问题,作者明显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而男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也只是依靠自我的道德修炼来实现,实际上如果要让所有人都通过自己的道德来改变,并不现实。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社会。

男主人公聂赫留道夫家里非常有钱,是一个富二代,他家里有很多私有的土地,这些土地每年给他会赚取大量的金钱。所以过着无忧无路的生活,从来也不缺钱花。他年轻的时候在亲戚家住过几天,喜欢上了姑姑的养女,她叫卡秋莎,后来卡秋莎怀了孕,而他在知道以后给了卡秋莎一点钱,就走掉了,去了军队做军官。在部队里,和其它的高干子弟每天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这件事也逐渐慢慢忘记了。直到有一天,聂赫留道夫在去法院做陪审员时,发现自己参与审判的被告竟然是卡秋莎,他没有想到当年天真单纯善良的卡秋莎竟然成了一名妓女。而卡秋莎由于未婚怀孕被家里人赶了出去,逐渐沦落成为了妓女,并且卷入了一起谋杀案,虽然她其实并没有犯罪,但是由于执法者的草率和不负责任,她也被判了有罪并被流放。此时的卡秋莎性格也变了,正如作者说的那样,所有人都会认为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工作是不错的,无论是普通职业或者强盗、小偷,他们都习惯了这样的环境和生活。聂赫留道夫从卡秋莎的转变下,深深的感到不安,发现正是当年自己的过错导致了卡秋莎现在的处境,所以他要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帮助卡秋莎申冤,并且还要和卡秋莎结婚,这样也是对自己的灵魂赎罪。在帮助卡秋莎申冤的整个过程中,他接触了很多监狱里的犯人和社会底层人民,他们的生活状态不断的让这个习惯了养尊处优的富二代震惊了,他不断的发现了一方面是高层社会的衣食无忧,另一方面是底层人民所处的不公平以及不平等,甚至经常会受到欺负,这些强烈的对比,让他更是鄙视以前的生活和自己的所作所为。他的灵魂和道德也正是这样,不断的进行洗涤和升华,最后放弃了所有的土地,将这些土地都分给了农民,而自己也一心一意的跟随卡秋莎,为她申冤,对她不离不弃。而卡秋莎也慢慢被他的行为所触动,她也随之复活了。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卡秋莎最后得到了皇帝的特赦。虽然他们俩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他们的灵魂都得到了最大的解放和救赎。

作者经常会以第一人称的形式来描述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和心理思想,而我也深深的被作者洞察人性的准确性所折服。比如有一段,聂赫留道夫在参加案子的审理之前,结识了一个有钱的女孩子,而这个女孩子也喜欢他,想和他结婚。这时,聂赫留道夫内心却犹豫不决,内心做着思想斗争,同意结婚的理由有两个,第一,可以结束目前混乱的单身生活。第二,结婚以后还可以生孩子,过着一家人健康、符合社会道德的幸福生活。而反对结婚的理由也有两个,第一,在他这个年龄,害怕结婚以后失去现在的自由。第二,对女人这种神秘体怀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看到这里,不能不说作者观察的细致。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作者对细节的描写非常精确,复活是托尔斯泰晚年呕心沥血的创作,不能不说是汇聚了作者所有的思想精华。

写到这里快差不多了。现在外面的雨也停了,这个时候外面的空气是最好的,非常清新,又要出去跑步了。运动,改变人生。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通用


为了消磨时间,我们经常会读一些书籍,我读了作品一文,他这篇文章文笔十分优美,字也写得漂亮,真称得上是锦上添花啊!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如何借鉴有关作品的网上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通用”,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篇1】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它是一本好书。有关于爱的'故事;美的故事;尊严的故事……每一篇都会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下面,我就选取一篇给大家讲讲我的感受。

我要讲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巧克力饼屋》文中的主要内容是:小熊乖乖和小猪笨笨做了一个巧克力饼屋,晚上睡在里面,他们都做了一个香香的、甜甜的梦。所以他们请朋友们都来饼屋里睡一睡,也做个香香的、甜甜的梦。小老鼠叽叽和吱吱也来了,他们可不是想来做梦的,他们是想偷吃巧克力,小熊不让他们进,怕他们偷吃巧克力,但是,小猪笨笨保证他们不会偷吃,小老鼠听见了,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所以,他们没有偷吃巧克力。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信任就是最好的保证,大家都知道,老鼠是最狡猾的,没人相信老鼠,但是,小猪相信,就是因为有了这个保证,才使老鼠们没有偷吃巧克力。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篇2】

刚发到这本书的时候,发现页数可真多呀,使我来不及看,因为是必读书目,不看又不行,于是我便想靠略读来门混过关。

可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不读不知道,原来书中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捧读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只看了三篇我就感动的一塌糊涂,眼泪如泉水一般。

读的过程中我知道了上天生下我们当做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普照世界。我们少年儿童懂得爱,有爱心,一切因爱而生。无论我们走出多远,飞得多高,父母都用爱滋润着我们,关爱无言。而那份无言的爱,却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声音。

同时,我也知道了家庭的成员应该互相尊重和爱护,和睦相处,让家庭的每个角落都充满欢乐地笑声。就像日本的木村久一所说得那样,家庭应该是爱、欢乐和笑声的殿堂。这本书给人以人生的启迪,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深刻的道理。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杯牛奶。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懂到感恩,医术高超的男人既善良,又美丽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懂到感恩,医术高超的男人给人一种幸福感。而在这救援困难妇女的背后,却又发生了一件更为感人的故事。那位现在著名的医生,却也有一段坎坷求医的经历,他为了积攒学费,打算放弃学业这时出现了天使般的姑娘,那位姑娘好心赠与他牛奶。后来才发现受命运折磨的年轻姑娘不是谁,正是他的恩人,于是他便更加努力地救援。

人生正如那杯牛奶,只有互帮互助才能创造更美好的人生。我们更应该对自己身边的食物产生好奇心,永不满足。对待任何事物,我们都应该锲而不舍地去刻苦钻研。生活很仁厚,同时也很严酷,而生活又是无所不有的。生活可以剥夺你的一切,生活也可以使你拥有一切。那么,我们就要与生活展开战斗,争夺自己的自由、思索、权利与职责。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篇3】

读完了《向着太阳歌唱》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从十二个方面讲了许许多多的美德故事。如一切因爱而生爱、触摸春天美、灵魂中的伟大杠杆崇高、伟大与尊严、留在我心底的眼睛善良、同情与怜悯等等。其中有些故事读后令我感动不已,让我领略到了美德的力量。这本书堪称是青少年的美德天地,指引我们从善如流。

尤其是《生命的姿势》中那个伟大的母亲,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天寒地冻的山洞里,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不停地为孩子艰难地喂奶,最后被冻成了一座冰雕。为了自己一周岁的孩子,母亲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可分割的亲子之情,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反观自己,实在惭愧不已。做事总是马虎,让父母操心。但我的母亲却永远是我的好母亲。她一天到晚都在忙碌着,连周六周日都不放过工作的机会。一天早上,我还在睡大觉,做美梦的时侯,妈妈就起床了,洗漱完毕为我们准备好早餐后就打开电脑开始工作,连早餐都忘了吃,只喝了杯酸奶。我决心好好学习,勤奋苦练,以自己优秀的成绩来回报我的好母亲。

我喜欢这本书。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篇4】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向着太阳歌唱》。这本书的内容,给了我很深的感触。

《向着太阳歌唱》这本书主要写了许多关于爱,美,公民,立人的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爱中由意大利人阿米琪斯所写的《感恩》。在这个故事中,阿基米德告诉所有的学生们一定要爱老师。文中说不管老师认为你是对的还是错的,不管他在责备你还是在他对你亲热是你依然要爱他。我觉得老师是众多职业中最崇高的一份工作,正如文中提到的他为我们的祖国培养新一代的优秀公民却只得到少得可怜的报酬。

爱老师就要像爱自己的家人一样,老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学生们好,等我们长得了就会为我们现在的的一些想法而感到惭愧,即使是已经变老甚至死去都无法摆脱因今日的想法而感到的莫大的痛苦。由此让我想到了小时候常用的比喻:老是像妈妈。这个比喻蕴含着丰富的感情,妈妈是给予我们生命的人,所以把老师比作妈妈,其中也蕴含着对老师的感恩。

老师是高尚的,每个人都少不了老师的辛勤培育,老师,我们爱你!

向着太阳歌唱读后感【篇5】

《向着太阳歌唱》这本书的页数可真多呀!为了赶时间交给同桌看,我就只看了个大概。

不读不知道,原来书中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捧读这本书,我就进入了美德的世界,与美好的心灵沟通。

读的过程中我知道了上天生下我们当做火炬,不是照亮自己,而是普照世界。我们少年儿童懂得爱,有爱心,一切因爱而生。无论我们走出多远,飞的多高,父母的目光都注视着我们,关爱无言。而那份无言的爱,却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声音。

同时,我也知道了家庭的成员应该互相尊重和爱护,和睦相处,让家庭的每个角落都充满欢乐地笑声。就像日本的木村久一所说得那样,家庭应该是爱、欢乐和笑声的殿堂。

我们要自强自立,与生活争夺自己。我们应该对自己身边的食物产生好奇心,永不满足。对待任何事物,我们都应该锲而不舍地去刻苦钻研。生活很仁厚,同时也很严酷,而生活又是无所不有的。生活可以剥夺你的一切,生活也可以使你拥有一切。那么,我们就要与生活展开战斗,争夺自己的自由、思索、权利与职责。

我的感受你们大概清楚了吧?那你是不是赶快行动起来,看看这本《向着太阳歌唱》的书呢?

放风筝读后感通用


书本中有很多宝藏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此时可以仔细斟酌下书里的内容和词句,提笔将这些全部做好笔记,写篇读后感。我们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写作品吗?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放风筝读后感通用,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放风筝读后感 篇1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己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起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接受着哈桑对自己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己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己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应该反问自己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可以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应该经常反问自己,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可以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美好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这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放风筝读后感 篇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hellip;hellip;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放风筝读后感 篇3

人的一生总有那么一件或几件我们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秘密,因为那隐藏着我们最无耻的愧疚,最卑鄙的懦弱,或者最悔恨的伤害。

《追风筝的人》里,哈桑是追风筝的人。但我感觉,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用他的忠诚和正直追逐一生;阿米尔的风筝是他父亲,用勉强和谎言追逐了一生

总是有那么一支风筝,一个人放着,另一个去追,而这两个人的命运是想摆也摆脱不了地紧紧相连。

刚出生时的阿米尔和哈桑都是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的,他们的母亲一个死了,一个走了。人说这样从此两人是兄弟。哈桑死后,阿米尔知道了他们真的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是命运吧!当阿米尔知道了他与哈桑之间这个悲剧的根据等级差到头来根本不存在时,是多么大的讽刺,也许作者就是想给我们一个讽刺。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尽管阿米尔整个童年都与哈桑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哈桑是他的朋友。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可以在高兴的时候讲故事给哈桑听,不高兴时一脚踢开。

因为一个是少爷,另一个是仆人。所以阿米尔从不在父亲的客人的小孩来时叫哈桑一起,而找各种借口。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所以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羞辱甚至强暴时,逃走了。

因为他是少爷,他是仆人。他们的感情从未对等过。

我打你,你会还手吗?,我让你吃泥,你吃吗?,我打你,你为什么不打我?,是他偷了我的东西,父亲

也许他们之间的悲剧不在阿米尔,不在阿塞夫(强暴哈桑的人),因为早在阿米尔的爸爸与他仆人的老婆生下哈桑后却不公开哈桑的那天前,一个叫等级的观念已经扎根人们的脑海几千年了

再回到风筝,它是每一个人心中的至宝,而那最爱你的人,会穷其一生追逐你,从而你成了他手中的风筝,而他却成为另一个人去追的风筝!

因此有了讽刺,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一样,总有一个人站在你的背后,而你却望着别人的项背。如果哪天命运的微笑让你碰巧回头看进了那双望着你的眼睛,你会幸福一生。而如果没有,或许你会毫无所知,又或许你就像阿米尔那样追悔一生。

是否曾有人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放风筝读后感 篇4

xx年11月26日,今天终于把这本《追风筝的人》看完了,前后加起来可能用了一周的时间,算是比较快的看完一本书,可能也是因为比较好看,所以拿出所有空闲的时间去阅读。

这本书里人物构造很简单,全书加起来可能也就几十来人,时间短也比较紧凑,从作者的五六岁到四十出头。平凡的故事,简单的语言,让人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正本书以作者自序的方式书写,整个故事前半部分是记录跟童年玩伴一起的时光,后半部分是回忆童年玩伴的记录。作者的玩伴哈桑若隐若现的贯穿整个故事,从作者小时候对哈桑的喜爱到对哈桑的嫉妒到对哈桑的愧疚再到对哈桑的怀念,故事最后作者把对哈桑的种种感情全部化成爱给了哈桑的儿子,也是他自己的侄子。

本书中的作者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爷,他的爸爸是一个很成功的生意人,他的妈妈生他时难产而死去了,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但是父亲似乎把母亲的离世怪在了他的头上,对他总变现出爱理不理,而他却一心想讨好父亲,想从父亲那里得到跟多的爱,这让他的童年很疲惫,相反,他们家仆人的儿子哈桑却总能事事得到父亲的认同,哈桑跟作者一起出生一起长大,父亲对哈桑的疼爱让他觉得远远超过了自己,于是他对哈桑的感情即是好玩伴也是绊脚石。作者和哈桑总是被几个比他们大的小孩欺负,有一回因为哈桑保护作者而惹恼了那几个小孩,而那几个小孩一直在寻找报复机会,刚好在风筝比赛那天,哈桑因为追赶掉落的风筝而被那几个小孩堵住,并对他进行了性侵,作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并没有勇气站出来阻止,哈桑对此并不怪作者,但是作者自己做贼心虚,内心的愧疚使他远离哈桑,甚至编造谎言来诋毁哈桑,以至于哈桑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作者家。

哈桑离开以后,作者过上了几天心平气和的日子,但是好景不长,因为俄国的侵略,让作者的家园战火连连,作者和父亲不得不放弃所有,背井离乡逃离自己的故乡,几经周折来到美国生活,在美国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作者和父亲为了生计吃了不少苦头,总算日子平稳一些时父亲却因病离世,在父亲去世前在作者的请求下父亲帮作者向同乡一个将军的女儿提了亲,并且成了亲,不就父亲就去世了。

父亲去世后没多久,作者收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父亲朋友的来信,心中说这位叔叔已经病入膏肓,想要见作者组最后一面,于是作者只身前往叔叔所在的地方,达到以后叔叔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从小的玩伴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这让作者很吃惊同时也给作者带来深深的懊悔。叔叔说自己已经找到哈桑,并且同哈桑一家人住在作者老家的老房子里,最后却因为种族问题哈桑和他的老婆丧命与此,而叔叔希望作者能去解救哈桑唯一的儿子,也就是作者自己的亲侄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作者最终踏上了自己最讨厌的故乡,去解救哈桑的儿子,几番艰难斗争后顺利救下侄子,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带着侄子回到了美国,作者的妻子很欢迎小侄子的到来,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但是小侄子因为受过的一些伤害,不愿去接近任何人,对作者一家人更是冷若冰霜,但作者没有放弃,一直热情以待,最后在一场风筝比赛中两人的关系才缓和下来,小侄子也才露出一点微笑。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但是我们也基本能猜出小侄子冰释前嫌,一家人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放风筝读后感 篇5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愉悦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上方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我。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资料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一样的种族都有着不一样的理念,人们信任自我种族的领袖,依靠自我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我!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发奋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你必须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

放风筝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故事中,最令人心疼的哈桑,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尽管他的亲生父亲,亲生母亲,同父异母的少爷兄长都对不起他。他以一个仆人的身份智慧而勇敢地成长,为少爷打架,为少爷顶罪,为保全主人的风筝受伤害,为保全主人的房产最终被杀害在大街上。唯一对他好的是他的养父,一个残疾丑陋血统低微的老人,一个善良自尊隐忍灵魂自在的老人。

聪慧的哈桑自学了读书写字,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我梦到花儿再次在喀布尔的街头盛开,音乐再次在茶屋响起,风筝再次在天空飞翔。”然而他没有等到这一切,却喋血街头。他是那个时代那片土地上千千万万个在苦苦挣扎中却仍然坚守信仰的一个。书中的语言很有特色,苦难中仍有阿富汗人的幽默,泪中含笑,像浓浓的苦咖啡,如“一具皮包骨的躯体伪装成拉辛汗把门打开。”“阿富汗人还有其他的死法吗?”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放风筝的人》是移民到美国的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作品。在他开始创作这本小说的六个月后,世贸大厦倒塌了。他只完成了手稿的三分之二,好在他创作的初衷是写给自己看,所以他才坚持写了下去。是她的妻子鼓励他,当别人妖魔化这个民族的时候,你可以人性化。事实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美国人民不再妖魔化阿富汗人,他们的憎恶直接发泄向军队——那些已经是魔鬼的人。

放风筝读后感 篇7

这个学期我们学了《风筝》这篇文章,课文讲了作者看到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就感到惊异和悲哀,这是因为:鲁迅有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中所说的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具体指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弟弟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鲁迅先生。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最后鲁迅先生知道游戏是儿童的天性,玩具则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先生对过往的事情有深沉的思索和深刻的反省。

放风筝读后感 篇8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Www.u522.coM,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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